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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文办理及撰写常用名词解释

    时间:2020-09-14 11:37:22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名词解释 撰写 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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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文办理及撰写常用名词解释

     一、公文办理常用名词 1.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无论从事专业工作,还是从事行政事务,都要学会通过公文来传达政令政策、处理公务,以保证协调各种关系,决定事务使工作正确地、高效地进行。

     2.法定公文:又称通用公文,是指在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普遍通行适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文。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3.专用公文:是指某个业务部门、某一行业根据专门工作的 特殊需要而使用的,具有该业务部门或该行业特定内容和规定格式的公文。

     4.事务文书:事务文书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处理日常事务时用来沟通信息、安排工作、总结得失、研究问题的实用文体,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这类管理类文体处理的日常事务亦为公务,所以事务文书属于广义的公文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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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与狭义公文的区别在于:一是无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二是不能单独作为文件发文,需要时只能作为公文的附件行文;三是必要时它可公开面向社会,或提供新闻线索或通过传媒宣传。

     5.法定作者: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形势全力、承担义务的组织和个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凡是依法建立并合法存在的,均可依据自己的职能和权限范围制发文件,他们都是公文的法定作者。

     6.公文格式:公文格式,即公文规格样式,是指公文中各个组成部分的构成方式,它和文种是公文外在形式的两个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到公文效用的发挥。包括公文组成、公文用纸和装订要求等。

     7.公文处理:对公文的撰写、传递与管理,它是使公文得以形成并产生实际效用的全部活动,是机关实现其管理职能的重要形式。

     8.下行文:是指向所属下级机关发送的公文。有命令(令)、 决定、决议、公告、公报、通告、通报、批复等。

     9.上行文:是指向所属上级机关呈送的公文,主要文种有报告和请示。

     10.平行文:是指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往来的行文, 最常用的是函。

     11.法规性公文:是指国家机关、党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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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的、对人民或组织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作出规定的公文,包括条例、规定、办法、细则等,带有明显得强制性和约束力。这类公文往往以命令(令)、公告、通知等形式发布。

     12.报请性公文:是指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请示问题、请求审议的公文。主要文种有报告、请示和议案。

     13.公布性公文:是指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或公开张贴等形式传递信息、告知事项与要求的公文。主要文种有公告、公报、通告、通报等。

     14.通联性公文:是指机关或单位之间相互联系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的公文。常用的文种是函。

     15.记录性公文:是指记录会议情况、归纳会议议定事项的公文。常用的公文是纪要。

     16.涉密公文:是指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内容,需要控制知密范围、知密对象的公文。

     17.草稿:公文形成过程中原始的非正式文稿。

     18.定稿:内容已确定、已履行法定生效程序的最后完成稿。

     19.正本:根据定稿制作的供主要受文者使用的正式文本。

     20.试行本:指制发机关认为文件内容尚不成熟,需通过一段试行时期,以便总结经验,对文件作进一步修改而公布的文件。

     试行本一般在文件的标题后面都标有“(试行)”或“(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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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案)”的字样。它多用于条例、办法、规章和制度等法规性文件。试行本也具有实际效力。试行期一般不宜过长,试行期结束,有了正式文件后,试行本便随之失去效用。

     21.暂行本:对某些一时来不及制定详细周密的公文,先发一个暂行文件执行时用的文本。主要用于法规性文件。

     22.修订本:规范公文正本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已经发布生效的公文,经时间检验重新予以修正补充后再发布施行的文本。23.副本:再现公文正本内容及全部或部分外形特征的公文 复制本或正本的复份。

     24.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割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约占全页的三分之一,上报的公文,版头约占二分之一,上端留空较多,为的是便于上级机关领导人签批意见。版头包括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

     25.份号:为了便于对保密公文进行登记、查询和归档、需将印制若干份的同一公文依次编号,叫做份数序号,简称份号。

     26.签发人:是指审阅核准并签发公文的机关负责人。

     27.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即对公文负主办或答复责任的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它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28.附件:是附在正文之后的文件,是补充说明正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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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附件说明是指正文后标注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29.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上级、平级、下级)之外的需要了解公文内容的平级和下级机关。

     30.行文关系:行文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收发文单位之间组织、业务等工作关系在文件运行中的体现。单位间的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有隶属关系、业务指导关系和平行关系。行文时据不同的行文关系采用相应的行文方向与行文方式。

     31.隶属关系:隶属关系即管辖关系,指同一系统上级机关 与下级机关之间、机关与其所属部门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隶属关系分直接与间接两种。

     32.业务指导关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与下级业务部门之间, 有业务指导与被指导关系,通常所属的隶属关系,把业务指导关系也包括在内。

     33.平行关系:同一系统的平级机关之间以及同一机关的各 部门之间,属于平行关系。

     34.不相隶属关系:非同一组织系统的机关之间与部门之间,人民团体、企事业之间,无论级别高低,都属于不相隶属关系。

     35.行文方向:指公文发送的去向,它是行文关系的反映,一定的行文关系,规定和约束着公文按一定的方向运行。

     36.计划:是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对未来将要完成的任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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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预想目标,制定出具体实施办法的应用文体。

     37.总结:是本部门、本单位活个人对某个阶段、某个方面的工作进行回顾、检查、分析研究,从中找出经验教训,获得规律性的认识,以便指导今后工作的一种应用文体。

     38.综合性总结:综合性总结,又称全面总结,是对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或个人一定时期内的各方面工作的全面回顾。

     39.专题性总结:专题性总结又称单项总结,它是对某项工作、某方面的问题、某种活动的专门性总结。专题性总结对象明确,针对性较强,内容比较集中。专题性总结偏重于总结经验、反映情况。

     40.调查报告:是反映对某个问题、某个事件或某方面情况 调查研究所获得的成果的文章。它可以在报刊上发表,也可以供领导机关作为处理问题、制定政策的依据或参考。

     41.简报:是传递某方面信息的简短的内部小报。是具有汇 报性、交流性和指导性特点的简短、灵活、快捷的书面形式。简报又称“动态”“简讯”“要情”“摘报”“工作通讯”“情况反映”“情况交流”“内部参考”等。

     42.演讲稿:演讲稿也叫演讲词,它是在较为隆重的仪式上 和某些公众场合发表的讲话文稿。演讲稿是进行演讲的依据,是对演讲内容和形式的规范和提示,它体现着演讲的目的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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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讲稿是人们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文体。它可以用来交流思想、感情,表达主张、见解;也可以用来介绍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和经验等等;演讲稿具有宣传、鼓动、教育和欣赏等作用,它可以把演讲者的观点、主张与思想感情传达给听众以及读者,使他们信服并在思想感情上产生共鸣。

     二、公文撰写常用名词 1.照办:依照办理。

     2.正本:文件正式文本。

     3.值:遇到、碰上。

     4.指令:上级机关对下级单位所做的指示和命令。

     5.指示:上级对下级说明处理某项问题的原则和方法,也可以指上级指示下级的具体文件。

     6.指正:指出错误,使之改正。

     7.致:给与。

     8.制定:编制、确定。

     9.制订:编拟、订立。

     10.制度: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11.衷心:出自内心。

     12.准予:表示准许。

     13.总则:指法律规章以及文章的序言,文字性材料的总体概括性短篇叙述文,规章条件的最前面的概括性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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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大概:大致的内容,大体的情况;表示不很精确的估计; 表示有很大的可能性。

     15.大体:大概;基本上。

     16.当否:是不是恰当合适。

     17.当即:当时、立即。

     18.额外:超出规定的数量或范围。

     19.讹误:字句上的疏漏差误。

     20.发布:宣布(命令、指示、新闻等)。

     21.反之:与此相反。

     22.非经:除非经过。

     23.不宜:指最好不要。

     24.不予:不准或不给。

     25.颁布:意思为公布;政府机关或人民团体,将其研拟的法令规章、行政措施和所属成员的权利义务有关的诸事宜,依法公布周知。

     26.颁发:公布、发布命令、指示、政策等;发布、授予。

     27.报经:报经,报告经过。多指向上级的报告请示已经(审核)。

     28.报批:报请上级审查报告批准。

     29.报请:用书面报告请示。

     30.报送:报送是一种信息传输的形式。意思是报告并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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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或有关部门。

     31.比照:把事物、现象和过程中矛盾的双方,安置在一定条件下,使之集中在一个完整的艺术统一体中,形成相辅相成的呼应关系。

     32.必需:意思为非有不可的;不能少的。

     33.必须:表示事理上的必要和情理上的必要。

     34.不贷:不予宽恕。贷:饶恕。

     35.不尽:不完全,没有尽头,不完。

     36.不胜:意思为受不住,承担不了。

     37.不至于:不可能达到某种地步。

     38.不致:指不会引起某种后果。

     39.按期:依照预定的期限。

     40.按时:依照规定或预定的时间。

     41.案卷: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分类保存以备查考的文件。

     42.按语:意指简要批注和说明。

     43.备案: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

     44.不日:要不了几天;不久。

     45.参考:指参证有关材料来帮助研究和了解;在研究或处理某些事情时,把另外的资料或数据拿来对照。

     46.参酌:参考实际情况,加以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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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参照:参考并仿照或依照(方法、经验等)。

     48.查办:查办,指查明罪状或错误,加以惩处,如撤职查办,同样也是公文处理中的一个术语。

     49.查处:查处,指查明罪状或错误,加以惩处。

     50.查复:查复,了解、查证后予以答复。

     51.查收:检查无误后收下。

     52.查照:示意对方注意文件内容,并按照文件内容办事。

     53.此布:就这些内容予以公布。用在布告类公文正文的后面,另起一行,不加标点。

     54.此复:就此答复。用于复函、批复等公文的后面,另起一行,不加标点。

     55.此令:就此命令。用于命令性文件正文的后面,另起一行,不加标点。

     56.此致:在此致以(祝愿性的话语)。一般用于信函正文的后面,另起一行,不加标点。

     57.草拟:指文件的起草撰拟。

     58.呈报:用公文报告上级。

     59.呈请:用公文请求或请求。

     60.承蒙:意思为蒙受,受到别人帮忙、款待或重视时所用的客套话。

     61.存查:保存起来,以备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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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存档:把已经处理完毕的公文、资料归人档案,留供以 后查考。

     63.奉:接受,一般多指下级接受上级的指示、命令。

     64.复核:复查核对。

     65.反应:某种事物所引起的意见、态度或行动。

     66.反映:反照,比喻把客观事物的实质表现出来。把客观情况或别人的意见等告诉上级或有关部门。

     67.奉告:告诉。奉:敬词,用于自己的举动涉及对方时。

     68.该:为第三人称,指上文说过的人或事。

     69.概:大略、大概;一律。

     70.稿:指外发公务文书的未定稿、草稿。

     71.稿本:公文形成前期所产生的各种文稿,如草稿、讨论稿、修改稿、送审稿。

     72.根据:依据。多用于公务文书的开端用语。

     73.公布:公开宣布。

     74.光临:表示宾客来到的敬辞,多用于请柬、邀请信的末尾处。

     75.莅临:来到、来临、光临。

     76.关于:具有提示性质介词,多与名词组成偏正词组,用作公文题目。

     77.规程:指将工作程序贯穿一定的标准、要求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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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规定:强调预先(即在行为发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 于法律条文中的决定;规定作动词指对事物的数量,质量或方式,方法等做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

     79.规范: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标准。

     80.规格:指质量的标准,如大小、轻重、精密度、性能等。

     81.规约:经过相互协议规定下来的共同遵守的条款。

     82.规则: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

     83.函复:通过信件(公函或便函)进行答复。

     84.函告:用书信告知有关情况。

     85.核定:审核决定。

     86.核减:审核后决定减少。

     87.核准:审核后批准。

     88.核拨:查核后拨给。

     89.会同:同有关方面会合一起。

     90.会签:指请与文件内容有关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共同在发文稿上签注意见和姓名。

     91.汇总:汇集到一起,一般多指资料、数据、表格、文件等。

     92.谨:敬词,表示郑重、敬重。

     93.谨启:恭敬地陈述,用于信函下款末尾的敬辞。

     94.基于: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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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即日:当天。

     96.亟:急迫。

     97.鉴戒:引为警戒、教训。

     98.鉴于:关于,考虑到,按照。

     99.校订:对照可靠的材料改正书籍、文件中的错误。

     100.接洽:指跟人联系,洽谈有关事项。跟人商量彼此有关的事项。

     101.届时:指到时候、那时候。

     102.径(迳):直接。

     103.具名:在文件上签名。

     104.诀算:指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结果而编制的年度会计报告。

     105.均:全都。

     106.考核:考查审核。

     107.考察:实地观察、调查。

     108.考查:用一定的标准来检查衡量(行为、活动)。

     109.可行:行得通,可以实行。

     110.恳请:诚恳地邀请或请求。

     111.滥用:胡乱地、过度地使用。

     112.屡次:多次。

     113.累计:层层相加,累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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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立案:在主管机关注册登记、备案。

     115.立即:立刻。

     116.列举:一个一个地举出来。

     117.列席:参加会议有发言权而没有表决权。

     118.履行:实践自己答应做或应该做的事情。

     119.论处:判定处分。

     110.明文:用文字表达出来的;见于文字的(规定),明文规定一般指见于文字,业已公布的法律、规章等。

     111.免:去掉。

     112.面洽:当面接洽。

     113.拟定:起草制定。

     114.拟用:准备采用;打算使用。

     115.拟于:打算在...。

     116.拟稿:起草文稿。

     117.批复:对下级来文的批示答复。

     118.批示:上级对下级来文批注意见。

     119.批件:带有上级批示的文件。

     120.批转:把下级来文批示转发给其他单位执行和参阅。

     121.批准:上级对下级的意见表示同意。

     122.批阅:指领导对文件的阅读并加注批语。

     123.启用:指印信开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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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迄今:到现在。

     125.洽商:接洽商谈。

     126.签订:订立协议、合同、条约并签字。

     127.签发:主管负责人对公文文稿签署发稿意见。

     128.签收:收到公文信件后,在送件人的发文簿上签字,表示文已收到。

     129.签署:在公文上正式签字。

     130.签章:在文件上签名盖章。

     131.签注:在文件上批注意见。

     132.切勿:千万不要。

     133.切记:牢牢地记住。

     134.切切:千万、务必。

     135.切实:切合实际,实实在在。

     136.清查:彻底检查。

     137.清册:详细登记有关项目的册子。

     138.清点:清理查点。

     139.清稿:把文稿誊清。

     140.清样:最后一次校改后的校样。

     141.请柬:邀请书,俗称“请帖”。

     142.请示:向上级请求指示。

     143.如期:按照规定的日期或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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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如实:按照客观实际的本来面目。

     145.任免:任命和免职。

     146.任命:下命令任用。

     147.日程:按日排定的行事程序,如议事日程、工作日程等。

     148.日内:近几天里。

     149.日前:几天前。

     150.冗:多余、冗长。

     151.如上:如同上面所叙述或列举的。

     152.如下:如同下面所叙述或列举的。

     153.擅自:超越权限,自作主张。

     154.收悉:收到并已了解。

     155.缮写:抄写。

     156.商讨:商量讨论。

     157.商定:协商确定。

     158.上报:向上级报告。

     159.申报:用书面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

     160.审定:审查决定。

     161.审阅:审查阅读。

     162.审核:审查核定。

     163.审修:对文稿审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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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4.审批:审查批示。

     165.审议:审查讨论。

     166.施行:实施执行,多用于公布法令规章的生效时间。

     167.实施:实行,用法同施行。

     168.事宜:事情的安排和处理。

     169.事由:本件公文的主要内容。

     170.台鉴:即请您审阅。

     171.推行:普遍实行;推广(经验、办法等)。

     172.特批:特别为此(事)、专为此事。

     173.提纲:内容的要点。

     174.提请:提出要求或议题,请会议或上级研究讨论,作出决定。

     175.提案:向会议提出的议案。

     176.提要:从全文提出要点。

     177.体会:体验领会。

     178.体式:文件的格式。

     179.条款:规章、制度、条约的项目。

     180.条例:由国家制定或批准的规定某些事项或某一机关的组织、职权等法律文件,也包括团体制定的章程等。

     181.听取:听,多用于听意见、听反映、听报告。

     182.通病:指一般都有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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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通过:征求有关人员或组织的同意、核准。

     184.通顺:指文件的内容没有语法上或逻辑上的毛病。

     185.为荷:表示感谢。

     186.完稿:脱稿。

     187.望:希望、盼望。

     188.为此:为了这个。

     189.为使:为了使得。

     190.为宜:妥当、适当。

     191.为要:重要,多用于下行文,提醒下级单位务按文件规定办理。

     192.为盼:希望受文者按来文要求去办,多用于函、通知、介绍信的末尾处。

     193.文稿:文件的草稿。

     194.未经:没有经过。

     195.务:务必,常用“务请”“务期”“务求”等。

     196.勿:禁止、劝阻。

     197.现行:现在正在执行的;现在正在发生效力的。

     198.希即:希望立即。

     199.细则:有关规章制度、措施办法的详细规则。

     200.下达:向下级传达或发布(命令、指示、意见)。

     201.行文:发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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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业经:已经。

     203.逾期:超过所规定的期限。

     204.预期:预先所期望的。

     205.业经:已经。

     206.以资:用来作为。

     207.以此:用这个。

     208.以免:用在下半句的开头,表示前半句话的目的是使下文所说的结果不至于发生。

     209.以利:以便有利于。

     210.议案:向国家议事机关(立法机关或国家权力机关)提出的议事原案。

     211.议程:会议上议案讨论的程序;议事的执行流程。

     212.议题:会议讨论的题目。

     213.印鉴:留供核对的印章底样。

     214.印信: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章。

     215.应即:是指顺应当前的情况。

     216.应将:应该把。

     217.逾期:超过规定期限。

     218.援用:引荐使用。

     219.越级:超过直属的上级直接到更高的一级。

     220.暂行:暂时实行。

     — 39 —

      221.制定:定出(法律、章程、计划等)。

     222.制订:创制拟订(方案)。

     223.兹:此时,现在。

     224.遵行:遵照实行。

     225.在案:已经记录在档案之中,可以查考。

     226.责成:指定专人或机构负责办好某件事。

     227.摘由:摘录公文的主要内容。

     228.展期:把预定的日期往后推迟。

     229.章程:书面写定的组织规程或办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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