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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餐饮废水油水分离隔油器》-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1-02-11 01:43:52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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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镇 建 设 行 业 标 准 CJ CJ/T ××××—×××× 餐饮废水油水分离隔油器 Oily water separating equipment for restaurant wastewater

     (征求意见稿)

      ××××-××-××发布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布

     CJ/TXXX-XXX

     - 0 - 前言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东方海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起草,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广州朗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光辉、赵锂、胡运昆、王耀堂、张佳莉、董远湘、张岩、周旭明、黄家兴。

     CJ/TXXX-XXX

     - 1 - 餐饮废水油水分离隔油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餐饮废水油水分离隔油器(以下简称隔油器)的分类与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公共食堂、饮食业、公寓、住宅厨房等含油废水的餐饮废水油水分离隔油器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707

      热轧槽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710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 GB/T 1220

     不锈钢棒 GB/T 2681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 GB/T 2682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 GB/T 3280

     不锈钢冷轧钢板 GB/T 3797

     电控设备

     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GB 4067.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T 4227

     不锈钢热轧等边角钢 GB/T 9123.1

     平面、突面钢制法兰盖 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 12234

     通用阀门

     法兰和对焊连接钢制闸阀 GB 12238

     通用阀门

     法兰和对夹连接蝶阀 GB 12549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 GB/T 13927

     通用阀门压力试验 GB/T 15536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GB/T 16488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24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T177

      建筑排水用卡箍式铸铁管及管件

     CJ/T203

      无堵塞泵 CJ/T3038

     潜水排污泵 CJ3082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HG20520

     玻璃钢/聚氯乙烯(FRP/PVC)复合管道设计规定 HGJ229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隔油器( (oily water separating equipment )

      隔油器由固液分离区(仓)、油水分离区(仓)和浮油收集装置组合而成,用于餐饮废水中污物和油与水的分离设备。

     3.2

     固液分离区(仓)( (separating section for solid and liquid )

      固液分离区(仓)为固体污物与废水分离的区域。

     3.3

     油水分离区(仓)(separating section for oil and water)

      油水分离区(仓)为油与水分离的区域。

     3.4

     微气泡发生器(micro-bubble generators) 微气泡发生器由潜水电机、叶轮、带微小孔的壳体及底座组成,通过叶轮的转动产生负压,将吸入的空气与水充分搅拌、混合产生大量微气泡的装置。

     3.5

     连通管(connected conduit )

     CJ/TXXX-XXX

     - 2 -

      连通管为连接固液分离区(仓)和油水分离区(仓)的连通管道。

     3.6

     浮油收集装置(installation for collecting grease) 浮油收集装置由锥斗、带透明软管的排油管、加热装置和密封集油桶组成,用于收集从废水中分离出来的油脂。

     3.7

     加热装置(heater )

     加热装置为覆盖在锥斗上的电加热板,以防浮油在低温下凝结成块,保持浮油的流动性。

     3.8

     沉砂斗(cone for depositing solid feculence) 沉砂斗用于沉淀餐饮废水固体污物,固体污物由沉砂斗连接的放空管排出。

     3.9

     额定处理 水 量( (water quantity of rated treatment )

     额定处理水量系指设备每秒所处理的含油废水量。

     4 产品 标记 、 结构型式 和参数 4.1 标记

     产品型号以餐饮和隔油器的汉语拼音字头,辅以设备额定处理水量、外形结构和材质。

      CY外形结构 (F:长方形,Y:圆形)GY Q Q隔油器(GY Q Q ) )设备额定处理水量(L/s)餐饮(CY)

      示例:CY—GY Q —2.22—F—SS表示:处理水量为2.22L/s的长方形材质箱体不锈钢材质的餐饮废水油水分离隔油器。

     4.2 结构型式

     隔油器的基本结构型式和主要零部件名称如图1所示。

     LHLH2H1B固液分离区(仓)

     固液分离区(仓)油水分离区(仓)

     油水分离区(仓)固液分离区(仓)

     固液分离区(仓)

     油水分离区(仓)

     油水分离区(仓)隔油器立面图 隔油器平面图

      图1:隔油器的基本结构

     1—检修口;2—进水管;3—切割泵;4—排渣口;5—一级沉砂斗;6—手动蝶阀;;7—连通管;8—电动蝶阀;9—微气泡发生器;10—通气管;11—加热装置;12—排油管;13—溢流管;14—出水管;15—二级沉砂斗; 16—集油桶;17—放空管;18—超越管

     CJ/TXXX-XXX

     - 3 - 4.3 参数 隔油器的型号、额定处理水量、箱体尺寸等见表1。

     表1

      隔油器参数

      序 号 型号 额定 箱体尺寸(mm)

     (L×B×H)

     安装尺寸(mm)

     处理水量 (L/s)

     进水管高度(管中心)

     出水管高度(管中心)

     进、出水管管径 通气管管径 放空管管径 H1 H2 1 CY-GY Q

     -0.28- 0.28 1600×1000×2100 1900 1550 80 80 100 2 CY-GY Q -0.56- 0.56 1600×1100×2100 1900 1550 80 80 100 3 CY-GY Q -0.83- 0.83 1800×1100×2300 2100 1750 80 80 100 4 CY-GY Q -1.39- 1.39 1800×1200×2300 2100 1750 100 80 100 5 CY-GY Q -1.67- 1.67 2000×1200×2300 2100 1750 100 80 100 6 CY-GY Q -2.22- 2.22 2200×1200×2300 2100 1750 100 80 100 7 CY-GY Q -2.78- 2.78 2400×1200×2300 2100 1750 100 80 100 8 CY-GY Q -4.17- 4.17 2400×1600×2300 2100 1750 150 80 100 9 CY-GY Q -5.56- 5.56 2400×1600×2300 2100 1800 150 80 100 10 CY-GY Q -6.94- 6.94 2600×1600×2300 2100 1800 150 80 100 11 CY-GY Q -8.33- 8.33 2800×1600×2300 2100 1800 150 80 100 12 CY-GY Q -11.11- 11.11 3000×1600×2400 2200 1900 150 80 100 13 CY-GY Q -13.89- 13.89 3200×1600×2400 2200 1900 150 80 100 14 CY-GY Q -15.00- 15.00 3600×1600×2400 2200 1900 150 80 100

     5 要求 5.1 使用环境要求 5.1.1 设备应安装于室内,环境温度宜在 5℃~50℃之间;相对湿度 小于等于 90%。

     5.1.2 设备应垂直地面设置,周围应留有充分的操作空间。

     5.1.3 设备安装场所宜设通风,换气次数宜为 6 次/h~10 次/h。

     5.1.4 设备安装处宜设集水坑或排水管道,由排污泵提升或排水管排出,亦或将放空管与室外排水管道相连。

     5.1.5 设备安装处宜设管径为 DN15 的清洗水龙头。

     5.2 基本要求 5.2.1 经隔油器装置处理后的排出水中含油量应符合CJ3082中油脂最高允许排入城市下水管道的浓度。

     5.2.2 隔油器装置应能分离含油量小于等于300mg/L、ss浓度小于等于500mg/L、温度大于等于10℃的餐饮废水,并经处理后排出水含油量应符合第5.2.1条的规定,超出以上范围的餐饮废水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设计。

     5.2.3 隔油器装置额定处理水量宜符合第3.9条中规定,额定处理水量与表1数据不同时宜按表中大一级处理水量选型,超出表1的额定处理水量另行非标设计。

     5.3 一般要求 5.3.1 设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3.2 整个设备应全封闭,能可靠的实现液压排油。

     5.3.3 隔油器宜分为固液分离区(仓)和油水分离区(仓)。固液分离区(仓)应对直径大于10mm颗粒或塑料袋、长纤维等固体污物进行有效拦截由排渣口排出,此区还应对细小颗粒污物进行粉碎等物理处理由放空管排出;油水分离区(仓)宜采用气浮法,气浮法应优先选用微气泡发生器进行气浮,气浮反应时间宜为2min~10min。

     5.3.4 隔油器应设沉砂斗收集固体污物,设放空管排放固体污物及设备调试检修时隔油器箱体内废水的排放。

     5.3.5 隔油器设计含油废水停留时间和有效深度应符合GB 50015中的规定。

     5.3.6 隔油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导流板。

     5.3.7 隔油器进、出水管管径应根据额定处理水量确定,但最小管径应不小于DN80;进出水管管径应相同,进、出水管水位高低间距大于等于进水管管径。

     5.3.8 隔油器应设置通气管且安装后与排气系统连接。

     5.3.9 隔油器应设溢流管,管径应与出水管管径一致,其管中心高度应高于出水管管顶高度。

     5.3.10 隔油器宜在进、出水管之间设置带阀门的超越管,其管径应与进水管管径相同。

     5.3.11 切割泵的要求 a)设备的切割泵应选用制造单位有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产品,且有产品合格证;

     CJ/TXXX-XXX

     - 4 - b)设备设置的切割泵应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潜水式切割泵,并对其零部件材料、密封及潜水电机性能的要求应符合CJ/T 3038中的规定。

     c)切割泵其他性能应符合CJ/T 203的规定。

     5.3.12 微气泡发生器的要求 a) 微气泡发生器应按定型产品技术文件制造,且有产品合格证; b)微气泡发生器叶轮转速宜为2900r /min; c)微气泡发生器进空气量宜为处理水量的1%~5%。

     5.3.13 加热装置的要求。

     a)加热装置宜安装在浮油收集的锥斗上,防止浮油在低温下凝结成块; b)加热装置的整定温度范围宜在10℃~30℃,功率宜小于等于1kw; c)加热装置的安全应符合GB4067.1中通用要求中的规定。

     5.3.14 管路和阀门的要求 a)设备的管道系统应按本设备的技术文件执行,且应符合GB 50242的规定。

     b)管道、管件采用不锈钢材质(SUS304),管道壁厚不应小于3mm,且应符合GB 8163的要求;管件壁厚不应小于3mm,且应符合GB 12549的规定。管道与设备的管道、阀门及设备上的管道、阀门的连接可选用卡箍式连接、焊接式连接和法兰式连接。卡箍式连接应符合CJ/T177规定;焊接式连接应符合GB50235中的规定;各法兰式连接及法兰盖不应低于管道设计压力,法兰盖应符合GB/T9123.1中的规定。

     c)设备选配的各类阀门应是有生产许可证制造单位的产品,阀门公称压力不应低于管道设计压力,且每个阀门动作应灵活可靠。蝶阀应符合GB 12238的规定,闸阀应符合GB12234的规定,其他类型的阀门应符合各自相关的标准规定。

     5.3.15 设备选用的板材、型材、管材及配件的要求 a)设备选用的普通钢板材质应符合GB/T 710的规定,不锈钢板应选用牌号为SUS304的不锈钢材质,并应符合GB/T 3280的规定,不锈钢棒应符合GB/T 1220的规定。

     b)设备选用的角钢、槽钢均应符合GB/T4227的规定和GB/T707的规定。

     c)其它板材、型材等应是有生产许可证制造单位的产品,应均符合各自相应标准的规定,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5.4 电控柜要求 5.4.1 一般要求 a)控制柜体的制造应由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商制造。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 GB4208 的规定,不低于 IP20(室内)、IP24(室外)。

     b)控制柜布线的颜色应符合 GB/T2681 的要求。布线应符合 GB/T 3797 中相关规定。

     c)控制柜的按钮和信号灯应符合 GB/T2682 的规定。

     d)控制柜的内部配件应装配合理、结构紧凑、工艺完好、维修方便。

     e)大型控制柜的制造应在顶部加装吊环、吊钩,以便吊运。

     f)电气电子元器件的操作器件应装在操作者易于操作的位置。

     5.4.2 显示及功能

     控制面板应有以下显示:

     a)电源、电流、电压显示。

     b)切割泵、微气泡发生器、加热装置、电动蝶阀等用电部件的启、停状况显示。

     c)控制柜面板应有故障声、光报警显示。

     d)控制柜面板的按钮、开关及仪表等易于操作且功能标识齐全清晰。

     5.4.3 安全接地 控制柜的金属构件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与接地点相连的保护导线的截面,应符合GB/T 3797中的相关规定。与接地点连接的导线必须是黄、绿双色线。不能明显表明的接地点,应在其附近标注明显的接地符号。

     主接地点与设备任何有关的、因绝缘损坏可能带电的金属部件之间的电阻不应超过0.1Ω,连接地线的螺钉和接线点不应作其它机械紧固用。

     5.4.4 振动试验

      设备进行振动试验后,结构和零部件均应完好无损,性能一切正常。

     5.5 组装要求

     CJ/TXXX-XXX

     - 5 - 5.5.1 设备组装按系统组装工艺规定进行;各部件连接处均应结构光滑平整、严密。

     5.5.2 管道安装平直,走向合理,符合定型产品图纸要求,焊缝紧密不渗漏,塑料管道、阀门的连接应符合HG20520 规定,金属管道安装与焊接应符合 GB50235 的规定。设备与外界接口应合理布置,并表明接口流向,名称和管径。

     5.5.3 微气泡发生器应固定在油水分离区底部,水位应浸没微气泡发生器。

     5.5.4 加热装置应安装在设备相应部位,应做好防漏电与保温措施。

     5.6 外观 5.6.1 设备及其管道的布置应做到结构合理、检修方便、便于操作和观测。

     5.6.2 设备箱体焊缝应平整,表面无毛刺,无碰撞凹陷现象。

     5.6.3 普通钢材隔油器表面应做防腐处理,内外均需喷2遍防锈漆,涂层均匀、美观、无划痕,符合HGJ229的规定。

     5.6.4 隔油器浸没在含油废水中的部分,应耐油、耐腐蚀、允许膨胀变形百分数为0 0.3%。

     5.7 结构

     设备应坚固、牢靠无松动;隔油器尺寸和其他配件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隔油器平面对角线的差不超过10mm。

     5.8 性能要求 5.8.1 全封闭

      整套设备应全封闭无污染。

     5.8.2 隔油器内主要部件

     a)固液分离区内的切割泵等装置应能将废水中的粗、大颗粒杂质拦截、粉碎并沉淀于沉砂斗,由放空管排出,减少后续管道的堵塞问题。

     b)气浮分离区内的微气泡发生器应能产生大量微气泡,且平均气泡粒径小于等于100µm;微气泡发生器作用半径宜为0.8m。

     c)浮油收集装置应将隔油器上浮的浮油与污水分离,便于收集于集油桶。

     d)加热装置应使收集浮油的锥斗部分的温度大于等于10℃,保持浮油的流动性。

     5.8.3 无水自动停机、有水自动开机功能 设备在水源无水时应能自动停机保护,并具有报警功能;水源水压恢复后应能自动启动。即设备应具有无水自动停机和有水自动开机功能。

     5.8.4 分时段运行功能 设备应根据各餐馆、酒店等用餐具体情况来设计设备各部件的运行时段,且水泵、微气泡发生器运转无杂音和其它异常现象。

     5.8.5 设备启、停控制功能

      设备应具备手动、自动和远程操作的启动、停止功能。

     5.8.6 自动保护功能 设备应具有过压、短路、堵塞、过流、部件不能正常工作等故障报警及自动保护功能,对可恢复的故障应能自动或手动消除,恢复正常运行。

     5.8.7 设备的密封性 设备各密封连接处在设计压力的1.1倍压力下保压30min无渗漏。

     5.8.8 噪声 设备正常运行时的噪声不应超过60dB(A)。

     5.9 运行 5.9.1 切割泵运行稳定,其性能应满足第 5.8.2.条中的 A 的规定。

     5.9.2 微气泡发生器运行稳定,其性能要求应符合 5.8.2.条中的 B 规定,同时气液混合液要均匀,注意避免异物阻塞微气泡发生器的进气口和进水口;微气泡发生器底部沉沙斗应不定期排泥以防微气泡发生器堵塞。

     5.9.3 加热装置启、停由温控器开关控制,运行应正常、无漏电现象,温度范围符合第 5.3.13 中的 B 规定。

     5.9.4 浮油收集装置各部件应无渗漏现象,且排油管应畅通无阻。

     5.9.5 电动阀门应无渗水、漏电现象。

     CJ/TXXX-XXX

     - 6 - 5.9.6 电控柜应能自动或手动启、听控制开关;设备各部件控制按钮应能自动或手动控制各部件的启、停,故障时控制柜应能控制故障部件停止运行,并发出警报声。

     5.10 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电气和环境安全 5.10.1 设备配备的仪器、仪表的量程和精度应满足设备性能的要求,符合有关规定。

     5.10.2 自动化控制灵敏,遇故障应停止,具有自动安全保护功能。

     5.10.3 各类电器元件的安装应接触良好,操作盘、柜、机及相关设备均应由安全保护措施,保证电气安全。

     5.10.4 在油水分离过程中,应采用物理方法利于废油、废物的回收利用。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环境和工作条件 按本标准第5.1条要求。

     6.2 设备外观 6.2.1 外观检验 6.2.1.1目测外观是否符合定型产品设计图纸的要求。

     6.2.1.2 钢喷漆目测涂层是否均匀、无皱纹、无粘附颗粒杂质及明显刮痕等缺陷。

     6.2.1.3 采用摇晃的方法,箱体应牢固无晃动,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进行测量。加工误差应控制在产品设计允许范围之内。

     6.3 水质检验 在设备进水口和出水口分别取样,按GB/T 16488中要求进行水质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2条的要求。

     6.4 材料检验 对设备所选用的板材、型材等进行抽样进行化学分析,其结果应符合第5.3.15条中的要求。

     6.5

     管路、阀门检验 对照设计文件,检查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配件的公称压力,用量具测量阀门的尺寸,抽样进行打压和开、关性能试验,结果应符合第5.3.14条中的要求;阀门的其它性能的试验可参照GB/T 13927中的方法。

     6.6 电控柜试验 6.6.1 外观、部件、防护等级检查 对照标准和电气件的技术文件进行目测和量具测量,检查控制柜尺寸、所选永远器件、导线颜色、指示灯和按钮颜色、控制柜的表面质量、结构等,应符合第5.4.1条的要求。

     6.6.2 显示功能检查

      对照设计文件检查控制柜面板的各种功能显示,应符合第5.4.2条的要求。

     6.6.3 安全接地检查

      检查金属构件上是否接地点,并用通用量具测量接地导线的截面积,结果应符合第5.4.3条的要求。

     6.6.4 振动试验

      按照GB/T 3797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第5.4.4条的要求。

      6.7 设备性能试验 6.7.1 设备全封闭试验

     按图1试验装置进行试验。

     用肉眼查看、手摇等方法,在设备储水运行的状态下,检查设备各部件、各连接处等的密封情况,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5.8.1条的要求。

     6.7.2 设备内主要部件检验 a)检查切割泵合格证、相关质量文件或检验报告,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 5.3.11 条中的要求。

     b)微气泡发生器应由生产厂家质检部门检测,其检测结果应符合第5.8.2条中B的要求。

     c)加热装置性能检测参照GB4067.1中相关检测方法,其检测结果应符合第5.3.13中的要求。

     6.7.3 无水自动停机、有水自动开机功能试验

     按图 1 试验装置进行试验,设备在正常运行的工况下,关闭设备进水阀门,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其

     CJ/TXXX-XXX

     - 7 - 结果应符合第 5.8.3 条的要求。

     6.7.4 分时段运行功能试验 按图 1 试验装置进行试验,根据电气控制的设计要求启、听控制柜试运行,检查设备情况,其运行情况应符合第 5.8.4 条的要求。

     6.7.5 设备启、停控制功能试验 使设备分别处于手动、自动、远程状态,启动和停止任何一台设备,检查切割泵、微气泡发生器、加热装置、电动蝶阀等部件的启动、停止情况,结果应符合第 5.8.5 条中的要求。

     6.7.6 自动保护功能试验 6.7.7 设备的密封性试验 设备中承受废水压力的密封性试验:将设备的出水阀门关闭,不断进入废水直到废水从溢流管流出时,停止进水,保持 30min,检查设备进水口至出水口之间的密封情况,结果应符合第 5.8.7 条中的要求。

     6.7.8 噪声测量试验

      使用噪声测量仪对设备周围进行测量,其测量结果应符合第 5.8.8 条中的要求。

     6.8 单机试运行试验 按照设备安装图、工艺图、电控柜原理图、接线图,对设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安装正确无误。打开进水阀,放水直至水从溢流管流出,静置30min,检查箱体及管线是否有渗漏,检查加热装置是否漏电和保温效果,阀门及其它仪表的工作情况和电器安全及接地保护是否有效。

     开启总电源开关,将运行开关旋钮置于开启位置,手动启动隔油器设备内的装置,检查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6.9 电气、环境安全检测 开启设备总电源,检查电子仪器仪表、电动阀门、加热装置等有无漏电想象,开关是否正常,接头是否严实,自动报警器是否正常。检查设备是否对周围空气产生污染,设备运行是否产生噪声污染,如对环境有污染应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7 检验规则 7.1 设备应逐台检验 7.2 检验分类: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3 出厂检验 每台隔油器出厂前由生产厂检验部门按表2检验合格后,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7.3 型式检验 7.3.1 在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定型时; b)正常生产,每三年进行一次;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当设计工艺、材料或结构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质量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3.2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2。

     7.3.3 型式检验的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随机抽取一个进行检验。

     7.3.5 按表2检验的项目全部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合格;有任一项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重新维修至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表

      表 2 序号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技术要求条款 试验方法条款 1 外观检验 √

     √

     5.5、5.6、5.7 6.2 2 水质检验 ˉ √ 5.2.1 6.3 3 材料检验 √ √ 5.3.15 6.4 4 管路、阀门检验 √

     5.3.7、5.3.14 6.5

     CJ/TXXX-XXX

     - 8 - 5 电控柜试验 √

      5.4 6.6 6 设备性能检验 ˉ

     √

     5.8 6.7 7 单机试运行 ˉ

     √

     5.9 6.8 8 电气、环境安全检测 ˉ

     √

     5.10 6.9 注:“ √”表示必做项目,“ˉ”表示不必做项目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隔油器上面必须有标志牌,其内容包括:

     a) 设备名称及型号; b) 额定处理量; c) 设备编号; d) 出厂日期; e) 生产厂名称; f) 设备总质量:单位(单位:kg); g) 设备占地空间(长×宽×高)单位:mm; h) 设备功率:kw; i) 电源电压。

     8.2 包装 8.2.1 设备出厂包装时,必须擦干水分,清理箱体内杂物,所有接头、管口、法兰面全部封住。

     8.2.2 装箱前,所有仪器、仪表应加以保护。

     8.2.3 设备应配备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电控箱原理图、随机附件清单。产品说明书的内容符合 GB9969.1的规定;合格证的内容符合 GB/T15536 的规定。

     8.2.4 包装箱外应标明:品名、生产厂名称、通讯地址、电话,按 GB/T 191 规定标明“易碎物品”“向上” “怕晒” “怕雨” “禁止翻滚” “重心”等图示标志。

     8.3 运输 隔油器在运输过程中应固定牢靠,避免撞击碰伤;装卸时要轻装轻卸,防止撞击,防止倒置。运输、包装及收发货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8.4 贮存 隔油器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介质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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