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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方案1

    时间:2021-02-18 00:06:52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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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方案1 本文简介:汕头大学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2号)和《广东省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学位【2014】4号)的精神。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汕头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

    汕头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方案1 本文内容:

    汕头大学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2号)和《广东省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学位【2014】4号)的精神。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汕头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顺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优化结构和提高质量的时代要求,建立健全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推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

    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要以满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前提,在全面深入分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需求的基础上,从战略上有针对性地对我校学位授权点进行调整。

    2、特色发展。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应注重与产业发展、社会就业需求、科技发展前沿趋势相衔接,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着力打造新兴学科和特色学科,调整优化学科结构,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3、质量优先。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要以学校现有学科的发展现状(包括生源、导师队伍等)为基础,以保障学位授权点建设质量为前提。

    4、有序推进。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应从汕头大学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各学位授权点自愿与政策强制相结合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各方合理意见,稳步推进。

    二、实施方式

    (一)调整范围

    2014年我校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范围为:未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且该一级学科下仅有一个二级学科的授权点。2014年我校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并自主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的数量不超过3个。

    (二)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的方式

    1、由学科授权点主动提出。

    2、在比较相关学科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由学位办提出拟撤销学位授权点的初步名单。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三)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方式

    1、单位申请(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要求进行)。

    2、学校聘请同行专家(不少于5名,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的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和学校规定的其他要求进行评议。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四)相关规定

    1、学校拟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量不得超过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数量。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后不同时增列学位授权点的,可以在今后自主调整中增列。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得在五年内再次通过动态调整的办法增列为学位授权点。

    2、公示并上报。学校主动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须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省学位办。

    3、复核。经批准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在批准授权三年后,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对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省学位委员会(组织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进行复核。

    4、对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在三年内实行有限授权。在有限授权期内停止招生,但保留对已招收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权。

    三、时间安排

    (一)2014年度动态调整工作时间安排

    1、2014年9月12日前,召开学校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部署各项工作。

    2、2014年9月19日前

    ,确定本年度我校拟自主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拟新增列学位授权点的单位提出申请。

    3、2014年9月30日前,拟新增列的学位授权点提交申报材料。

    4、2014年10月17日前,对拟新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议。

    5、2014

    年10月24日前,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拟自主取消和自主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审议通过,并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

    6、2014年11月7日前,向广东省学位办公室上报我校学位授权点调整情况。

    (二)2014年后每年度动态调整工作时间安排

    1、3月-4月,学校学位授权点进行自我评估。

    2、5月-6月,学校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

    3、7月10日前,上报学校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结果。

    研究生学院

    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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