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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创RBA审核手册(6.0版)-AB部分

    时间:2020-11-16 20:39:08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审核 手册 原创

      首字母缩略词

     学习本审核要求前,先熟悉一些专有名词缩写的中文解释,可以加深审核要求的学习和理解。

     3TG 钽、锡、钨和黄金 AMA 由受审核方管理的审核 APM 审核项目经理 CAP 纠正行动计划 CFC 氯氟烃 CMA 由客户管理的审核 CPD 持续专业发展 CR 公司责任 CR MS 公司责任管理体系 EHS 环境/健康/安全 EICC 电子行业公民联盟 GHG 温室气体 ICT 信息和通信技术 IT 信息技术 IRCA 注册审核师国际注册机构 kWh 千瓦时 LE 劳工/道德 PDCA 计划-执行-检查-行动

     QA 质量保证

     RAB-QSA 注册员鉴定委员会-澳大拉西亚质量协会

     RCA 根本原因分析

     REACH 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

     RoHS 危险物质的限制

     WEEE 电气和电子设备废弃物指令

     SAQ 自我评估问卷

     SF6 六氟化硫

     SWPPP 暴雨水污染预防计划

     VAP 验证审核流程

     VAR 验证审核报告

     术语和定义

     ●优先不符事项:

     严重不符事项,并且具有重大和立即产生的影响。它们是预先确定的,如工厂有童工。如果发现优先不符事项,审核师必须立即向工厂管理层和 APM 报告。其他优先不符事项包括:强迫劳工、可能直接危及生命或造成严重伤害的健康和安全问题,以及可能对社区造成严重且直接的损害的环境问题。所有这些优先不符事项已经在审核协议中的问题区域用浅红色标出。

     审核师将通知受审核方,对员工立即产生危险的问题应在尽可能早的时间(但不应迟于发现后的 30天)纠正。在采取纠正行动之前必须使工人脱离危险。对优先不符事项,应采取遏制行动以消除威胁,并应在审核结束之前完成,且由审核方作为审核方备注在结论中列出。这不适用于工作时间和社会保险,因为通常在审核结束前不可采取任何遏制行动。

     ●重大不符事项:

     视为在管理体系中的重大失败 - 会影响体系产生满意结果的能力。

     未实施既定的流程或程序或在流程或程序完全无效时可能会导致重大不符事项。

     例如,组织未确认是否遵守适用的法规属重大不符事项。

     ●轻微不符事项:

     轻微不符事项本身不会显示管理体系出现系统性问题。它通常是孤立或随机的事件。例如:在内部审核时出现逾期纠正行动请求未决,或未根据条例的变化而修改程序。

     ●不符事项风险:

     在有限的情况下使用此评级:

     1)当没有充分证据(例如,不足 3 个数据点)可确定是否符合时。由于时间不足或缺乏关键文档或个人时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2)存在冲突性证据时。例如,工人面访信息与计划文档或管理层声明相矛盾。

     3)条件或实践符合要求,但您认为,如果工厂管理层没有采取额外的行动或努力,则很有可能会发展成不符事项。

     ●不适用:

     问题不适用于审核的整个工厂或工厂的各特定部分。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不适用”这个回答并且应当以尽可能多的观察来取代此类回答。

     ●符合:

     当审核小组确定工厂符合 EICC 审核标准的问题/规定时,应清晰声明此发现以平衡审核报告与一些

     良好或领先的实践。

     ●未纳入本次审核:如果未评估某审核(AMA/CMA) 或在现场没有足够的时间,EICC 成员或合资格的审核公司可以使用此评级。在验证审核(VA)中不能使用此评级。

     ●紧急或特殊情况:

     是指工人须超过法定限度或 EICC 限度进行加班的不可预测的事件。无法为此类事件制定计划,也不能预见此类事件。此类情况的例子包括:

     1)设备故障、电力故障,或者其他导致生产线长时间停工的紧急情况。

     2)意外的原材料、部件短缺或质量问题造成停产。在这两种情况下就都需要超时加班,以弥补损失的生产时间并兑现对客户的承诺。

     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均有证据证明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超时生产期间之前的工作时间较短,并且有文件记录上述证据。

     非“紧急”或“特殊”的情况包括:

     1)旺季生产需求和新产品产量增加。这两种情况都是可预测的,并且适当的计划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加班要求。

     2)合同变更单大幅增加订单量或缩短交货期限。客户与工作场所之间为此应进行诚信善意的协商并绝不应超过该工作场所按每周 60 小时或者该工作场所的法定最长工作时间计算的生产能力。

     ●工作时间:

     是指个人从事有偿职业劳工所耗费的时间。这是指员工有偿“工作” 的实际时间。

     国家劳工法律中规定了工作时间的各组成部分。一些国家规定工间休息时间是有偿工作时间,一些国家无此项规定。应查阅国家劳工法律,弄明白工作时间各组成部分的定义。餐前和餐后的短暂工间休息可能被规定为有偿,因而是工作时 间,但午餐或正餐可能不是这样。

     如果国家劳工法律中未规定工作时间的各组成部分,则 EICC 接受,工人享有自由(用午餐/正餐、吃茶点、休息等等)并且不进行由公司强加的活动(如培训、行政职务等等)的那些工间休息为非工作时间。

     ●加班时间:

     是指除当地法律或国家法律所规定的每日或每周标准 工作时间之外的有偿工作时间。

     一些法律将加班定义为除每日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的任何时间,而其他国家规定只有超出每周标准工作时间的那段超额工作时间才是加班。工人加班,则必须向工人支付额外的加班费。

     ●休假:工人无需工作的日子。

     通常,当地法律或国家法律要求每七天至少休假一天,EICC 准则也有此项 规定。国家法律和当地法律也规定工人有权享有的法定节假日天数。

     根据当地法律或公司政策(如果公司政策准许的休息天数多于法定最少天数),工人还可能有权享有病假、假期、产假、家中急事假及其他特定情况下的休假。休假可能是带薪休假或无薪休假,这取决于休假类型、当地法律和公司政策。

     ●工人(属于工作时间和工资-加班工资的范围) 1)专门从事商品生产或服务提供的直接或间接雇用的工人。

     2)小时工资因批量生产而升降的任何工人 3)使用任何当地加班法律的工人

      RBA审核准则释义指引

     在负责任商业(RBA)工作的组织www.responsiblebusiness.org正在努力提高全球供应链中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

     这些公司承认确保安全的工作条件,工人受到尊重和有尊严,并且在生产制造时承担环保责任。验证审计流程(VAP)是一种协作审计方法,目的是减轻供应链公司因多次提请社会审计而造成的负担。根据RBA行为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就劳工、道德、健康、安全和环保实务实行优质、一致和有成本效益的标准行业评估,这一业界需要已由VAP满足。

     如需了解VAP的更多信息,请联系:

     RBA邮箱:vap@responsiblebusiness.org RBA地址:Suite 330, 1737 King Street, Alexandria VA 22314, USA RBA网站:www.responsiblebusiness.org © 2017负责任商业联盟。保留所有权利。未经负责任商业联盟明确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以任何形式(例如电子或机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影印、录音录像或其他目前已知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任何信息存储或检索系统)复制或传播这些材料的任何内容。根据《美国版权法》和相关版权法律,任何未获授权而对这些版权作品进行复制或分发均属违法,可能受到民事或刑事处罚。

     【一般注意事项】

     本附录概述了当前 VAP 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中描述的 RBA 行为准则规定或审核标准(audit criteria,AC)关于对现场观察,文件审查,管理知识和理解以及工作人员的认识和理解要求。这些在本附录中被称为符合性要求。审计员必须符合所有的符合性要求才能达到该审核标准(audit criteria,AC)的符合性。

     附录还提供了额外的澄清,定义,细节和例子。这些被称为额外协助。额外的协助是对符合性要求的指导和帮助,但是它们本身不构成符合性的要求。此外,本附录提供了对每个审核标准(audit criteria,AC)评级不合格的指导。

     以下说明适用于本文中的所有条款:

     ◎当 RBA 行为准则,当地法律,参与者政策或集体谈判协议(CBA)存在差异时,RBA 将符合 RBA 行为准则的规定定义为满足最严格的要求(即使其符合 RBA 行为准则规定和法律要求)。

     ◎除非特定条款另有规定,否则法律不合格是主要(Major)不合格(例如,A3.1 受审计方的工人周工时低于 60 小时/周,但大于 40%的工人高于当地法律)或有另一个发现对该条款具有较高的不合格评级。

     ◎为了评级,要素被定义为任何列出的一致性要求。

     ◎受审计方与工人之间的所有沟通都必须使用工人能够理解的语言来完成,除非规定另有说明。如果情况并非如此,那么相关方面至少是“重大”不合格(Major)。

     ◎所有的审核标准(audit criteria,AC)都适用于所有工人,包括在工厂工作/从事生产/在仓库工作的临时

     工人、流动工人、学生工和合同工、直接和间接雇佣的工人,以及其他任何类型的工人/员工,但审核标准(audit criteria,AC)特别注明仅适用于部分群体时除外。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提及符合性或不符合性的工人百分比是基于定义的样品。

     ◎根据 ISO 的要求,过程不需要书面形式(除非特别说明,审核标准(audit criteria,AC)必须记录),但所有过程必须以一致的方式可验证地执行 ◎本节中的“供应商”是指“下一级主要供应商”。这与“供应商”不同,后者可以是工厂的任何供应商。

      A、劳工

      A1)自由选择就业 被迫、受束缚(包括债务束缚)或受契约约束的劳工;非自愿或剥削性的监禁劳工;受奴役或被贩卖的人口均不应使用。这包括以威胁、暴力、胁迫、诱拐或劳工或服务欺诈等手段运输、窝藏、招聘、转移或接收易受伤害的人。对于工人在工厂自由行动及进入或离开公司提供的场所,不应设立不合理的限制。

     作为雇佣流程的一部分,在工人离开原籍国之前,必须以工人的母语向工人提供书面的雇佣协议,其中包括对雇佣条款和条件的说明;并且工人离开了他的祖国到达接受国时,不得替换或更改已签署的就业协议,除非这些变化均符合当地法律和提供相同或更好的条件。

     所有工作均须出于自愿,工人应可以自由地随时离职或终止劳动合同。雇主和代理不得持有或以其他方式毁坏、隐藏、没收或拒绝员工获得他们的身份证或移民文档,例如,政府签发的身份证、护照或工作许可,但法律规定可以持有工作许可时除外。不应要求工人为其受雇而向雇主或代理支付招聘费或其他相关费用。如果发现工人支付过任何此类费用,应将费用退还给工人。

     A1.1 不使用任何类型的被迫、非自愿或剥削性的监禁劳工、受契约约束或受束缚(包括债务束缚)、拐卖或奴役的劳工。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不适用 【记录审查】:

     1. 自愿工作 1)人事档案和工作时间记录/工资没有显示任何形式的非自愿劳工 2. 费用 1)所有费用和处罚都向工人披露 2)费用记录得到保存并向工人披露 3)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收费 4)任何费用都必须在发现后的 90 天内退还给工人 3. 贷款 1)个人贷款的最高还款额为工人每月总基本工资的 10%,包括最多六(6)个月的利息 2)教育贷款还款额不超过基本工资总额一年的 10%;任何教育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1)年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不适用 【记录审查】:

     1. 志愿工作 1)非自愿工作的例子:缺乏工人同意工作,非法保留工资或福利,通过任何形式的奴役(例如签证,住房,工作交换培训),使用保安(武装或非武装的)保留劳动力 2. 费用 1)除了附录 13 所列的可接受费用外,所检查的工资单,工资和其他记录显示没有违禁费用,过度费用,重大债务和/或重大贷款 3. 附录 13 中规定的费用 1)如果费用未在附录 13 中具体列出,或者不符合任何示例类别,则外国劳务工不应被要求支付任何“当地工人不需要支付”的费用 ★【评级】:情况一:对于未在 90 天内退还禁止收取的招聘和录用费,或者未在发现时酌定尽快退还的情况进行评级。

     频数\占月基本工资的份量(比重) ≤100% (≤1 月基本工资) >100%-150% (>1 月-1.5 月基本工资) >150% (>1.5 月基本工资) ≤1%、或 3 名或更少工人(以较多者为准) 轻微 重大 优先 >1%至 5%、或多于 3 名但少于 7 名工人 重大 重大 优先 >5%至 40%、或多于 7 名工人 重大 优先 优先 >40% 优先 优先 优先

     ★【评级】情况二:除了未在90天内退还禁止收取的招聘和录用费,或者未在发现时酌定尽快退还的情况之外,对于所发现的其他情况:

     优先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对未给予合理通知而离职的罚金>三(3)个月的基本工资 2. 工人提供了合理通知,但不能自愿离职或受到其他方式的处罚 3. 在A1.3、A1.4或A1.5规定为优先级的情况 4. 存在非自愿劳动力(除上述情况或主要不符合情况外) 重大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离职通知期限长于更加严格的一(1)个月或法律要求

     2. 对未给予合理通知而离职的罚金>一(1)个月基本工资的60%(大约2-3周工资) 3. 在过去的十二(12)个月里出现了历史性的非自愿劳工(情况已经被整改和系统没有更新) 轻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远程核查 否 注:A1各条款之间的关系规定如下:

      1)如果A1.1是优先项,则A1.2是严重项

     2)如果A1.3是优先项,则A1.1也是优先项

      3)如果A1.4是优先项,则A1.1也是优先项

      4)如果A1.5是优先项,则A1.1也是优先项

     A1.2 制定充分且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不使用任何形式的被迫、非自愿或剥削性的监禁劳工、拐卖或奴役劳工。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不适用 【记录审查】:

     1. 政策 1)制定了充分且有效的政策和程序 a)确保不使用强迫、抵债、非自愿或剥削性监狱劳工,被贩运或奴隶劳工 b)说明工人不需要支付费用,超额费用,存款或作为就业一部分而发生的债务 c)说明自愿或非自愿终止就业时,工人将支付所有工时的适当数额的薪酬 2)实施程序,确定每个外籍工人在开始工作前支付的任何费用和开支的具体数额 2. 监测 1)监测与政策一致性的方法,监测报告和纠正措施可供审查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不适用 【记录审查】:

     1. 政策 1)这适用于直接和间接的就业人员 2)政策和程序的范围是在招聘、雇用和雇用期间 3)说明工人不需要直接或通过工资扣除而支付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2. 任何与工作人员就业条件有关的不合格情况,均应在其他地方的适当小节内报告(例如,如果工资延迟、不支付福利,则在 A4 中报告) ★【评级】:

     优先 不适用 重大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没有政策或程序(必须包括招聘和雇佣实务、终止雇佣关系和其他费用/保证金/债务) 2. 未监控计划的效果 3. 未向分包商和劳工代理商有效传达禁止拐卖或奴役劳工的规定 4. 没有受审计方与劳工代理商和分包商的合同 5. 在 A1.1 中的任何优先级情况 轻微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针对招聘和雇佣实务实施了政策和程序,但就直接招聘的工人或通过劳工代理商/分包商招聘的工人而言,其中一个部分(例如,培训或传达、监控、纠正)缺失 2. 对计划的效果进行了监控,但对所发现的情况未实施/没有纠正行动 不适用 不适用 远程核查 否

      A1.3 在雇佣之前,根据法律要求,通过雇佣函/协议/合同以书面形式并使用工人所操的语言,向工人提供(如果是流动工人,则在他们离开他们的原籍国/地区之前)主要的雇佣条款与条件,并以他们的母语进行口头解释,使其理解合同的内容;工人离开了他的祖国到达接受国时,不得替换或更改已签署的就业协议,除非这些变化均符合当地法律和提供相同或更好的条件。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不适用 【记录审查】:

     1. 当地工人 1)工人在雇佣之前,用员工使用的母语以口头或书面方式,通过合同告知主要的雇佣条件 2)合同规定工人可以不受惩罚地辞职 2. 流动工人 1)工人在离开他们的母国开始就业前,用员工使用的母语以口头或书面方式,通过合同告知主要就业条件和条款 2)合同规定工人可以不受惩罚地辞职 3)在到达接收国时,就业协议中不得有替代或改变,除非这些更改符合当地法律并提供平等或更好的条件 4)合同遵守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流动工人的公约 3. 用工人能理解的语言对工人的就业条件的关键部分进行口头解释:

     1)工作性质 2)工作时间、休息日和假日 3)休假权利 4)福利(福利,住房,交通,制服,等等) 5)工人将缴纳哪些费用和数额 6)工资和工资扣除(包括社会保险的所有组成部分)以及如何计算这些工资和工资 7)提供其他的非法定要求的福利(养老金、保险,等等)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不适用 【记录审查】:

     1. 当地工人

     1)合同=雇佣信/协议/合同 2)惩罚=没有惩罚、罚款、暴力或扣发工资的威胁 3)任何合同变更都要申报,并与工人进行良好的沟通/谈判 4)根据法律和/或客户要求定义工人组(例如学生、实习生、派遣工等) 2. 流动工人 1)合同=雇佣信/协议/合同 2)惩罚=遣返威胁、惩罚威胁、罚款、暴力或扣发工资 3)任何合同变更都要申报,并与工人进行良好的沟通/谈判 3. 对这一发现出现优先等级,那么 A1.1 也要判定为优先等级 ★【评级】:

     优先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改换了合同条件,条件大大变差(例如,降低工资,生产工厂不同,未披露住房、食品等的费用) 2. 未在雇佣之前(如果是流动工人则在离家之前)沟通合同或条件 3. 合同使用了限制工人自愿终止其雇佣的文句 重大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没有签署合同,或合同未以母语拟定,或在出发前不提供合同(适用流动工人),但在开始工作之前已就合同条件(在流动工人离家之前)作过沟通 2. 沟通过的合同或合同条件不完整(缺少一个或多个要素) 3. 受审计公司和劳工代理商/承包商之间未签署合同 4. 定义的工人小组组合(例如:学生、实习工、派遣工人,等等)超出法律/客户的限制,且超幅>5% 轻微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已提供合同,但合同不完整(例如,条款或条件缺失) 2. 定义的工人小组组合(例如:学生、实习工、派遣工人,等等)超出法律的限制,且超幅>1%但≤5% 不适用 1. 法规没有要求劳动合同 远程核查 否

     A1.4 在录用时,雇主/劳工代理商或承包商(如果适用)不扣留工人持有的、由政府签发的身份证和个人证明文件的原件。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

     1. 工人可说明个人证明文件的存放位置 2. 工人维持对其身份证件的管有或控制

     【记录审查】:

     1. 政策 1)已实施充分且有效的政策和程序,规定不得保管或保存任何政府颁发的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 工人拥有 1)工人档案中没有工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不适用 【记录审查】:

     1. 政策/程序 1)如果获准,受审计公司可请求提供证明文件原件的副本 2. 工人拥有 1)工人个人证明文件的原件(例如:护照;工作签证/许可证;公民身份、居住证、身份证明、社会保障/保险卡/证明文件;出生证;银行证明文件;等等) 2)在某些国家/地区,当地法律要求雇主保管外国工人的个人证明文件。在这些情况下:

     a)所制定的程序应规定只能保管法律要求保管的个人证明文件 b)不得以任何方式篡改或损坏个人证明文件 c)如果工人提出请求,他们必须能在十二(12)小时内拿到这些证明文件 d)在任何情况下,保管政府颁发的身份证明、护照或工作许可证均不应收费 3. 对这一发现出现优先等级,那么 A1.1 也要判定为优先等级 ★【评级】:

     优先 1. 任何个人证明文件原件被损坏、隐藏、没收、非自愿保管或在提出请求时不予发还 重大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保管了个人证明文件的原件 2. 在法律要求保管证明文件原件的情况下,未制定有保管证明文件和/或工人拿回自己证明文件的政策 3. 外籍员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在公司/劳工代理商/承包商提供的宿舍居住的任何工人,>5%的工人未获得自己可随时使用的安全的个人储物柜 轻微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在法律要求保管证明文件原件的情况下,制定有安全保管的政策和程序,但工人无法在十二(12)小时内拿到自己的文件 2. 在公司/劳工代理商/承包商提供的宿舍居住的任何工人,≤5%的工人未获得自己可随时使用的安全的个人储物柜 不适用 不适用 远程核查 否

      A1.5 对工人的活动及基本的自由活动范围无任何不合理的限制。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

     1. 如果工人居住在场所(宿舍),宿舍的通行权是开放的,或者无任何不合理的程序限制或不适当的安全保卫限制,这适用于工人休息期间及他们离开厂区的自由 2. 在必要时工人活动自由,享有基本的自由活动范围 3. 工人不在工作时,可自由地离开受审计公司的场所或宿舍 4. 无任何限制制度,如限制洗手间的使用 【记录审查】:

     1. 政策 1)存在有关活动自由的充分且有效的政策/程序 2. 记录 2)进入和离开记录(如适用)表明无活动限制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

     1. 进入和离开场所的自由不适用于监狱劳动 【记录审查】:

     1. 记录 1)进入和离开记录,例如:使用洗手间、喝水、出外就医、进出工厂/宿舍 2. 对这一发现出现优先等级,那么 A1.1 也要判定为优先等级 ★【评级】:

     优先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让工人处于健康或安全风险的任何情形(例如:将工人锁在工厂或宿舍中) 2. 以威胁解雇、向当局报告或类似严重威胁来限制工人的活动 重大 1. 虽然已实施了政策,但仍通过威胁或罚款(但不是威胁解雇、向当局报告或类似严重威胁)来限制工人的活动 轻微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未实施任何关于活动自由的政策或程序,但不对活动自由加以限制 2. 使用了任何非胁迫性的限制制度/程序(如:洗手间的使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远程核查 否

     A2)未成年工人 在任何制造阶段均不使用童工。“儿童”是指任何不满 15 岁,或不满义务教育完成年龄,或不满该国家/地区的最小就业年龄(以这三个年龄中最大者为准)的任何人。支持使用符合所有法律和法规的、合法的工作场所学习计划。

     不满 18 岁的工人(未成年工人)不得从事可能危及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包括夜班和加班。

     参加者应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适当地维护学生记录、对具有教育职责的合作伙伴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以及保护学生权利,确保对学生工进行适当管理。参加者应向所有学生工提供适当的支持和培训。如当地法律未作规定,学生工、实习工和学徒工的工资应至少达到履行同等或类似任务的入门级工人的工资水平。

     A2.1 工人年龄不低于最小年龄。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

     1. 现场无疑似不到年龄的工人。

     【记录审查】:

     1. 记录 1)人事档案样本显示,所有工人都超过最小年龄或超过公司政策规定的最小年龄(以这两个年龄中较大者为准)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

     【记录审查】:

     1. 记录 1)工人花名册显示,所有工人都超过最小年龄或超过公司政策规定的最小年龄(以这两个年龄中较大者为准) 2. 审计师需确保样本包含各类工人/员工。

     ★【评级】:

     优先 1. 工厂目前有或者过去六(6)个月内有经确认尚不到年龄的工人 重大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未实施政策或进行政策培训,但无不到年龄的工人 2. 二(2)个或更多最低要求缺失或者失效 轻微 1. 一(1)个最低要求缺失或者失效,或者任一(1)个管理体系要素没有充分的文件化或被禁止/排除 不适用 不适用 远程核查 否

     A2.2 制定一个充分且有效的政策和流程,以确保不直接亦不通过劳工代理商/承包商雇佣未达法定最小工作年龄的工人。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不适用 【记录审查】:

     1. 政策 1)有一个充分且有效的禁用童工政策/程序 2)有一个充分的流程,用于核实年龄证明文件是否可靠;年龄核查必须包括目测核查,即对官方证明文件进行照片识别 3)有一个可靠的 ID 核查系统,来控制员工进入工厂 4)童工年龄达到法律要求后,受审计公司不得拒绝其工作申请 2. 未成年人救助 1)建立一个程序,帮助找到在受审计公司工作的不满年龄童工、旨在为童工提供福利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不适用 【记录审查】:

     1. 政策 1)必须检查并交叉比对,至少核实两种官方认可的ID(identification,身份)* 2)有一个可靠的ID核查系统,例如指纹卡或包含所有人照片的ID卡,能够防止不满年龄的工人使用他人ID进入工厂 3)验证和交叉比对的ID类型:

     a)对图片 ID 与工人脸部进行匹配 b)通过互联网资源或当地政府办公室等可获得的第三方资源进行核查 c)出生证明书 d)政府颁发的个人身份证明卡 e)驾照 f)选民登记卡 g)“加盖官方印章的”学校证书的副本 h)当地政府代表的书面陈述 i)外国工作许可证或其他政府认可的证明文件 2. 未成年人救助包括 1)体检和必要时的适当行动 2)完成义务教育 3)维护童工收入,直到满足法律规定的工作资格 4)如存在合法的不到年龄的工人,不应当解雇他们,亦不应当对他们处以罚金,而是应当尽力将他们

     调到适当的学徒工岗位,视需要限制他们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类型,以满足教育需要 ★【评级】:

     优先 1. 童工或者未成年工人直接或间接通过劳工代理商/承包商雇佣 重大 1. 无正式的政策和流程,且无年龄证明文件 2. 如果是 A2.1 出现“优先等级”的情况,则不充分的流程默认为“重大不符合等级” 轻微 1. 有正式的政策,但流程不完整或缺少年龄证明文件 不适用 不适用 远程核查 否

      A2.3 不满 18 岁的工人不得从事可能危害健康和安全的工作,包括夜班或加班。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

     1. 没有不满 18 岁的工人在从事具有危险性的工作。

     【记录审查】:

     1. 政策

      1)制定了充分且有效的未成年工人政策和程序

      2)有明确界定且已执行的实施机制:

     a)在法律要求时进行健康检查 b)明确的风险评估 c)对工作时间及日工作时间段的限制 d)找出未成年工人并将他们分配到不危险的岗位 e)未成年工人不可从事夜班或加班工作 2. 记录

     1)在人事档案、医疗文件和工作时间记录中反映该实施机制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无 【记录审查】:

     1. 政策 1)青年工人的夜间工作,可由当地法律明确界定,但通常指晚上10点至早上7点之间的至少7小时的连续工作时间 2)在青年工人的“优先等级不符合”和“重大级不符合”等的发现中,需要立即进行遏制/整改(即重新分配,只是白天工作,而不是终止工作) 2. 记录 1)分析100%的青年工人的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和休息日,必须在A2进行说明 ★【评级】:

     优先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发现未成年工人在从事危险工作

     2. 未成年工人加班工作 3. 发现未成年工人上夜班 重大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未实行任何政策 2. 二(2)个或更多最低要求缺失或者失效 轻微 1. 一(1)个最低要求缺失或者失效,或者任一(1)个管理体系要素没有充分的文件化或被禁止/排除 不适用 1. 制定了政策或实施机制,且现场没有未到 18 周岁年龄的工人 远程核查 否

      A2.4 实施了足够且有效的学徒工/实习工/学生工雇佣政策和程序。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

     1. 学生工/实习工/学徒工只应履行与他们的学习领域或新职业知识相关的任务。不应执行适用法律禁止的任务 【记录审查】:

     1. 政策 1)制定了充分且有效的学徒工/实习工/学生工的政策和程序 a)如果受审计公司不雇佣学徒工/实习工/学生工,它对此应有一个书面政策声明 b)承诺只提供能够促进他们的学习领域或新职业知识的学徒工/实习工/学生工工作和岗位 c)最长的学徒期(若低于最低工资则不超过六(6)个月) d)不得通过劳工代理商/中介机构招聘、雇佣、安排和管理学生工、实习工或学徒工 e)所有工作均为自愿性的(包括选择学习任务) f)禁止使用学生工、实习工或学徒工用于填补劳动力短缺 2. 记录 1)三方协议:如果适用,对三方协议(学生工(和/或法定监护人),学校和受审计公司) 2)人事记录 3)维护人事档案中的学生工/实习工或学徒工记录(包括适用的协议、学习目标、评估、对培训资料的提及、学习任务等) 4)表现优秀的学徒工在学徒期满后的晋升/雇佣机会、资格条件、招聘、雇佣协议、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工资和福利 a)培训材料:始终(随时)可以提供培训计划(大纲)及培训资料副本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无 【记录审查】:

     1. 政策 1)如果学生工/实习工/学徒工是未成年工人,则应适用A2.3中所有关于未成年工人的要求(在A2.3中报告) 2)学徒期不同于工人的试用期。多数国家/地区法律会规定学徒工/实习工/学生工计划,并做出以下具体限制:

     a)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限制; b)工作时间也不得与学生工的在校学习、培训持续时间、该学生工可以归类为培训生的次数冲突; c)受审计公司不得从学生工的工资中扣除教育费和安置费; d)受审计公司应确保已为学生工投保事故险或责任险,并且已为学生工充分投保法律或法规规定的任何其他形式的保险; e)工资依法可低于最低工资的期限应有限且合理或不超过六(6)个月,以两者中较长者为准;和 f)只应安排学生工/实习工/学徒工进行有助于获得学位/证书或实现旨在增加技能的学习目标的工作活动。

     2. 记录 1)三方协议:

     a)学生工的全名 b)学生工的紧急联系信息 c)学生工所在学校的名称和地址 d)受审计公司的名称和地址等 e)生活条件(如适用) f)工资和福利 g)食宿费用(如有)不得高于公平市价 h)工作时间 i)工作性质和将履行工作的地点 j)签名一式三份 ★【评级】:

     优先 1. 二(2)个或更多最低要求缺失或者失效 重大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学徒工从事的工作与学习领域或新职业的知识无关

     2. 低于最低工资的学徒期超过六(6)个月(只有法律允许时才能超过六(6)个月) 3. 学校、工厂和学生/父母之间未签订三方协议

     4. 实习工、学生工或学徒工是通过劳工代理商/承包商雇佣的 轻微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未实施学习课程方面的政策

     2. 未进行学校尽职调查 3. 一(1)个最低要求缺失或者失效,或者任一(1)个管理体系要素没有充分的文件化或被禁止/排除 不适用 1. 已实施学习课程方面的政策且现场无学生工、实习工或学徒工 远程核查 否 ★参考①(下表总结了学生工作者、实习生和学徒的具体要求):

     要求 学生工 实习工 学徒工 三方协议(学生、学校和公司/受审计公司)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无经济/学术处罚(注:学术处罚仅限于在培训计划的受教内容方面表现差) 是 是 不适用 尽职调查:核查工人是否积极参加教育机构提供的有效学习课程。采取纠正性措施,应对教育机构的任何不符合项,制定适当的制裁措施,包括终止关系 是 否 不适用 工资与履行同等或类似任务的其他工人相同 是 否 (实习期内至少提供最低工资) 不适用* *商定达到新的技能要求时提高学徒工资。记录清晰地显示,表现优秀的学徒工在学徒期满后得到晋升和调薪。

      A3)工作时间 有关商业实践的研究显示,生产率降低、离职率及损伤和疾病的增加与工人过劳有明显关联。一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当地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间。而且,一周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每周60小时(包括加班),除了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

     应允许工人在每七天内至少休息一天。

     A3.1 过去十二(12)个月内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60 小时或法定工时限制(以两者中更严格者/时间较短者为准)。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不适用 【记录审查】:

     1. 记录:

     1)强制性的个人时间记录样本量和总结报告显示,每周工作时数(包括加班时间)不得超过 60 小时 2. 豁免:

     1)如果有政府豁免/许可或备选的工作时间制度,则它需要遵守“RBA 豁免政策”(见 RBA 操作手册第B9 章节) 2)RBA 准则要求公司遵守当地法律或该准则,取两者中较严格者。如果您有有效且现行的政府豁免书(例如中国的综合工时制度允许变动加班限度),这些豁免书可视作“当地法律”。但不论有否豁免,均要实施 60 小时/周的限数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无 【记录审查】:

     1. 记录:

     1)过去十二(12)个月将评估三(3)个月;这三(3)个月通常应分别是高峰、低谷和平均值月份 对于每个月,报告如下:

     a)三(3)个月的样本 b)在样本内,按工作区域审查 c)在样本内,按职位代码审查 d)在样本内,按国籍(如有外籍劳工) 2)不满 18 岁的工人必须单独研究 3)每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评估样本应反映地点的人口统计状况,不只是关注最长的时间) 4)使用官方工作小时评估模板 5)如果在过去十二(12)个月内有多个工作时间记录系统,则要评估最近的系统。至少三(3)个月必须到位并取样,样本量应为正常样本量的 3 倍 6)除非当地法定要求另有规定,否则本条款不适用于被豁免的工人,包括那些在执行层、管理或专业岗位任职的工人 7)如果超过 60 小时,则确保这不是因紧急或例外情况所致,必须记录紧急情况或异常的状况 8)优先审核:

     a)对于 90 天“优先级”审计,必须审查自上一次审计以来的趋势,对于紧接着优先审核前一个月的评级,要使用正常采样率的 3 倍 b)对于 180 天“优先级”审计,必须审查自上一次审计以来的趋势,对于在紧接着优先审核之前的三(3)个月进行评级,要使用正常采样率 ★【评级】:

     如果发现 18 岁以下员工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或每周 60 小时这两者中较严格者,则是“优先级”不符合项。

     工作时数/周 样品工作周的百分比 (总数或特定区域或工作职能或国民身份) ≤1%** >1% to≤5% >5% to≤15% >15% to≤40% >40%

     >84 小时/周 优先 >72 小时/周至≤84 小时/周 符合 轻微 重大 优先 优先 >60 小时/周至≤72 小时/周 符合 改进机会 轻微 重大 优先 >当地法律规定*至≤60 小时/周 符合 改进机会 轻微*** 轻微*** 重大 <当地法律规定*且≤60 小时/周 符合 *当地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比60小时/周更严格 **如果工作时间大于84小时/周,则不允许偏差 ***法律不合格被认为是主要的不合格,除非≤40%的抽样员工的工作时间低于60小时/周但高于当地法律 不适用 不适用 远程核查 否

      A3.2 工人每七(7)天内至少有一(1)天休息。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不适用 【记录审查】:

     1. 记录

      1)个人工作记录和总结报告的强制性样本量(如果可提供)显示最长的连续工作天数等于或小于六(6)天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无 【记录审查】:

     1. 记录:

     1)将评估过去十二(12)个月内的三(3)个月;这三(3)个月通常应分别是高峰、低谷和平均值月份。

     每个月的报告内容如下:

     a)三(3)个月的样本 b)在样本内,按工作区域 c)在样本内,按工作代码 d)在样本中,按国籍(如有外籍劳工) 2)不满18岁的工人必须单独研究 3)连续工作天数(连续工作天数评估样本应反映地点的人口统计状况,不只是关注最长连续工作天数) 4)使用官方工作小时评估模板 5)在过去十二(12)月内如果有多个工作时间记录系统,那么最近的两个系统需要进行评估。至少三(3)个月必须到位并取样,样本量应为正常样本量的3倍 6)除非当地法定要求另有规定,否则本条款不适用于被豁免的工人,包括那些在执行层、管理或专业

     岗位任职的工人 7)如果连续超过六(6)天,则确保这不是因紧急或例外情况所致,必须记录紧急情况或异常的状况 8)优先审核:

     a)对于90天“优先级”审计,必须审查自上一次审计以来的趋势,对于即刻先于优先审计的当月评级,要使用正常采样率的3倍 b)对于180天“优先级”审计,必须审查自上一次审计以来的趋势,对于即刻先于优先审计的三(3)个月评级,要使用正常采样率 ★【评级】:

     如果发现 18 岁以下员工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或连续六(6)天这两者中较严格者,则是“优先级”不符合项;除非 A2.4 下的资格/认证要求这样。

     连续工作天数 样品工人的百分比 (总数或特定区域或工作职能或国民身份) ≤1% >1%至≤5% >5 至≤40% >40% ≥24 连续工作天数 优先 优先 优先 优先 >十二(12)至<24 连续工作天数 轻微 轻微 重大 优先 >6*至≤十二(12)连续工作天数 符合 轻微 轻微 重大 ≤6*连续工作天数 符合

     不适用 不适用 远程核查 否

      A3.3 已制定充分且有效的政策和制度/程序,用于确定、沟通、记录、管理和控制工作时间(包括加班时间),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的可靠且详细的记录。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不适用 【记录审查】:

     1. 政策:

     1)已经制定充分且有效的工作时间/休息日政策和程序 a)准确地确定 b)记录 c)管理 d)控制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和休息 2)如果发现不符合项,则应实施并记录应采取的纠正行动并且记录纠正行动的进展 2. 记录:

     1)检查公司的时间记录及工作时间记录制度,以确定准确且完整地记录了时间 3. 考勤设备(计时设备):

     1)有记时设备并且所有记时设备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无 【记录审查】:

     1. 政策:

     1)政策和实施的流程至少应:

     2)确保知道须符合当地及国家/地区有关工作时间和休假日的法律法规及RBA要求 3)将法定要求与RBA的要求结合起来 4)监控实际绩效 5)使用策略确保符合所有要求 2. 记录:

     1)审查公司的时间记录和系统包括:

     2)所有工人都有时间记录 3)每个时间记录均准确并且可以与休假记录、生产记录、维修、采购或其他相关记录进行交叉比对 4)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 5)能进行每日、每周和每月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分析的充足资料 3. 记录中的错误若是无意造成的,则受本条管限。若是故意造成的,则受第D3.1节管限 ★【评级】:

     优先 不适用 重大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没有记时设备、记时设备不准确或运转不良 2. 时间记录与受审计公司的其他相关记录不符(>5%的工人数的记录) 3. 在工人投诉后未准确地调整时间记录 4. 二(2)个或更多最低要求缺失或者失效 5. 如果 A3.1 或 A3.2 是优先不符合项,则 A3.3 是严重不符合项 轻微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时间记录与受审计公司的其他相关记录不符(>1%至≤5%的工人数的记录) 2. 一(1)个最低要求缺失或者失效,或者任一(1)个管理体系要素没有充分的文件化或被禁止/排除 不适用 不适用 远程核查 否

      A3.4 允许工人享有休息、假日和休假,包括病假或产假。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

     1. 观察到工人在强制性休息时间有休息,至少包括每个轮班时间内的一次用餐休息时间 【记录审查】:

     1. 政策 1)已经制定充分且有效的病假、休息日、休假和陪产假/产假的政策和程序 2)向工人提供强制性用餐和工间休息时间、休假期、假日和假期 2. 记录 1)在安全保存且准确的休假记录中记录实际的休假和假日 2)十二(12)个月的休假记录与那些医疗证明相符(一致) 3)这些缺勤的工资表记录表明未对产假或病假实施经济处罚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无 【记录审查】:

     1. 政策 1)在出示医疗证明后,工人应获得合理的病假或产假休息时间,不会因此失去工作,亦无经济处罚 2)大多数国家/地区要求每隔2或4小时让工人休息20或30分钟,以及要求让工人在规定的用餐休息时间休息。将公司的做法与当地的法定要求进行比较 ★【评级】:

     优先 1. 在工人提供有效的医疗证明后,公司仍不允许工人休病假或产假 重大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未实施任何政策并且未提供或保证强制性的休息/假日

     2. 未保存休假记录或者休假记录不准确 轻微 提供了假日/强制性休息,但是 1. 未实施任何政策 2. 未向工人传达政策 不适用 不适用 远程核查 否

      A4)工资和福利 向工人支付的薪酬应符合所有适用的工资法律,包括有关最低工资、加班时间和法定福利在内的各项法律。

     为了遵守当地法律,应按高于正常小时工资率的标准向工人支付加班报酬。禁止将扣除工资作为一种纪律处分措施。

     应通过工资存根或类似证明文件提供工人工资支付的依据。每个记薪期,应及时向工人提供他们能够理解的工资表,该工资表应包含足够信息,可核查所履行工作的报酬是否准确。

     使用临时工、派遣工和外包工必须符合当地法律限制。

     A4.1 正确计算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的工资并支付给所有工人。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不适用 【记录审查】:

     1. 政策 1)制定了充分且有效的工资和补偿政策和程序:

     2)应用“凡是工作时间都有工资”;这是指公司要求工人参加任何活动,如简介会、培训、每日综述会议,公司应按上述强制参加活动的时间向工人支付工资 3)所有工人在所有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工资应不低于约定*的工资 4)支付加班费及其他报酬和福利,是在正常工作时间的约定*的工资之上支付 5)向离职人员(辞职工人)支付工资 2. 记录 1)保持十二(12)个月的工资福利、加班费正确计算、准确的工资记录 2)及时工资直接支付给工作人员(或通过合法指定的第三方),没有未经授权的扣减(包括纪律措施) 3)定期付款(包括加班、其他)不得迟于约定的付款时间两天以上 4)遣散费的支付(包括辞职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工作结束最后一天之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无 【记录审查】:

     1. 政策 1)公司要求工人参加任何活动,如简介会、培训、每日综述会议,公司应按上述强制参加活动的时间向工人支付工资 2)工人基本工资应始终等于或高于同类工人的最低工资 3)这既适用于直接雇佣的工人,也适用于间接雇佣的工人 4)*约定=更严格的法定最低工资,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或集体谈判协议规定的工资 5)注意:如果一个国家/地区没有法定最低工资,则将行业通行工资用作标准工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在法律参考资料下详细指明行业基准和参考数据 2. 记录 1)评估公司的工资体系和记录,确定公司是否至少向工人支付了营业所在国家/地区所适用的法定最低工资,或工人合同中规定的金额 2)文件审查需至少检查三(3)个月(平均值月份高峰月份和低谷月份)的文件,且需检查统计样本中所有工人的文件 3)在这三(3)个月中,每月在报告中指明最低工资及若干明显的工人类别的平均工资

     4)在工人工资中寻找可将工资减至低于最低工资的扣除项 5)评估生产体系对工资的影响---核查生产指标未将工人工资下拖至法定最低工资以下 6)审查工资表记录,并寻找最低的薪酬总额,以确定公司提供了所有规定的工资和福利 7)银行转账记录或其他同等支付证明,包括每个工人的签名日期和应付工资额 3. 学生工/实习工/学徒工必须按单独类别核查 ★【评级】:

     优先 1. 20%以上的样本支付的工资低于约定工资 重大 没有制定政策,且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工资计算存在结构性的计算错误 2. ≥5%至≤20%的抽样人数或工人总数支付的工资低于约定工资 3. ≥5%的抽样人数或工人总数无福利或未得到正确计算的加班费 轻微 1. 未实施任何政策,但工资的计算和支付符合法定要求、合同或 RBA 要求 不适用 不适用 远程核查 否

      A4.2 在每个记薪期,工人都可以得到可以理解的工资报表,这些报表包含足够的信息,可核查所履行工作的报酬是否准确。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不适用 【记录审查】:

     1. 记录

      1)向工人提供工资收据,清晰地载明工人薪酬,包括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标准以及扣除额的明细(例如保险缴款等)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无 【记录审查】:

     1. 记录

      1)检查证据,证实公司以工人可理解的形式向工人提供了工资的相关信息

      2)核查至少三(3)个月的统计样本:

      a)工人在工资登记簿(工资表)上的签名 3)大多数国家/地区的法律要求雇主按工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国家或私有的保险计划缴款。这些保险计划通常包括退休、失业、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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