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范文大全 古典文学 职场知识 中国文学 公文书信 外国名著 寓言童话 百家讲坛 散文/诗歌 美文欣赏 礼仪知识 民俗风情
  •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竞聘演讲
  • 会议发言
  • 爱国演讲
  • 就职演说
  • 开业开幕
  • 思想学习
  • 征文演讲
  • 经验材料
  • 述职报告
  • 调研报告
  • 工作汇报
  • 年终总结
  • 申报材料
  • 学习体会
  • 企划方案
  • 活动方案
  • 技巧经验
  • 模板范例
  • 思想宣传
  • 经济工作
  • 工作报告
  • 组织人事
  • 反腐倡廉
  • 慰问贺电
  • 先进事迹
  • 思想汇报
  • 入党申请书
  • 党会发言
  • 先进性教育
  • 入团申请书
  • 个人简历
  • 演讲稿
  • 调查报告
  • 实习报告
  • 和谐社会
  • 观后感
  • 读后感
  • 作文范文
  • 自我鉴定
  • 讲话稿
  • 自查报告
  • 烟草企业一车间岗位安全达标实施方案

    时间:2021-04-10 12:08:25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实施方案 达标 车间

    烟草企业一车间岗位安全达标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实施方案,达标,车间,烟草,岗位

    烟草企业一车间岗位安全达标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一车间岗位安全达标实施方案遵照《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要求和2013年度公司、厂、车间安全工作计划,打造安全型车间,建设安全合格班组的基本核心是岗位安全达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岗位安全达标的目的通过岗位安全达标,将进一步规范车间安全管理标准化,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使车间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

    烟草企业一车间岗位安全达标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一车间岗位安全达标实施方案

    遵照《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要求和2013年度公司、厂、车间安全工作计划,打造安全型车间,建设安全合格班组的基本核心是岗位安全达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安全达标的目的

    通过岗位安全达标,将进一步规范车间安全管理标准化,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使车间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看着他人被伤害,使班组培训、班前安全培训成为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采用“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员工通过心想、眼看、手指、口述,确保按规程作业。要以提高安全管理、现场状况与标准的符合率为主要抓手,建立考核制度为主要手段,强化标准的执行,通过岗位安全达标工作的有效实施,促进车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争创一流安全员工、一流安全合格班组、一流安全型车间、一流制丝加工车间。

    二、岗位安全达标标准及要求

    1.岗位职责描述;各岗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岗位说明书

    安全责任书;

    2.岗位人员基本要求:年龄、学历、上岗资格证书、职业禁忌症等;

    3.岗位知识和技能要求:熟悉或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

    源)及其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关键点和主要工艺参数的控制、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4.行为安全要求:严格按标准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执行危险作业审批、交接班等规章制度,禁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及与作业无关行为,对关键操作进行安全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拒绝作业等;

    5.装备护品要求: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工具的配置、使用、检查和维护,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等;

    6.作业现场安全要求:作业现场清洁有序,工具物品定置摆放,安全通道畅通,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清洁等;

    7.岗位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岗位培训,开展隐患排查,

    加强安全检查,分析事故风险,铭记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

    8、其他要求:结合本车间、专业及岗位的特点,提出的其他岗位安全生产要求。

    三、2013年岗位安全达标工作安排

    分为考评组织建立、动员部署、监督检查、评比和总结五个阶段,

    时间从2013年方案下发至12月31日。

    (一)、成立一车间岗位安全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机构

    组长:

    车间主任

    副组长: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副主任、副主任工程师

    成员:生产班长、维修班长、设备主办、安全员、现场管理员、劳资员

    岗位安全达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正副组长负责督促各班组、岗位达标工作进度、质量,年终评估,绩效考核奖励工作,

    (2)、成员负责各辖区内岗位安全达标工作,含主要岗位的选定,岗位标准化制定,岗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考评、统计与公布,

    (二)、动员部署阶段(1月-2月)

    (1)、车间安全员制定实施方案、编制安全合格班组考评表、考核检查表、统计表,通过宣传栏、橱窗等予以宣传,

    (2)、各班组选定主要岗位后,制定班组岗位达标方案,编制考评表、考核检查表、“手指口述”安全确认表、统计表,通过组织学习培训,打好理论基础,各班组对“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内容开展培训,帮助员工通过心想、眼看、手指、口述,确保按标准规程作业,提高岗位员工对岗位安全达标的理解、记忆和受检及执行能力。

    (3)、车间领导审核方案、批复后,各班组宣传培训年度岗位安全达标的目的和工作要求并落实实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2月——12月)

    (1)、车间通过综合、专项、周查、巡查、抽查等方式,检查班组岗位达标落实情况,并按照车间考评检查表要求统计并公布班组得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要求,

    甲乙丙班要求每月上报机台或段得分(机、电修班不报)报表中放映的问题车间不予考核通报,仅作为管理分析,岗位得分由各班内部检查统计,不上报,

    (2)、班组通过班委会集体检查、班长抽查、班组安全员日查等方式,采用“手指口述”安全确认表抽查提问、观察等方式,检查班组岗位达标落实情况、并按照班组考评检查表要求统计并公布岗位得分,

    (四)、严格检查、考核、评比(2月——12月)

    评比方法:对照岗位标准确化的评定指标,明确评定工作的方式、程序、评定结果处理等内容。采用达标考试、岗位自评、班组互评、逐级评定、成立班组评定小组等方式进行

    检查、考核、奖励方式

    1、岗位安全标准化规范是岗位达标考评检查的核心内容,车间、班组通过现场抽查提问车间岗位员工,按照“手指口述”方法回答岗位危险源与岗位安全操作准化规范等内容,现场安全技能、安全行为实操检查或者模拟示范。

    要求达标率90%以上;

    2、班组采用简易试卷作答,试题主要采用各岗位安全标准化操作规范中的内容包括岗位责任描述、工艺流程描述、作业标准描述、岗位危险源辨识、职业危害因素管控措施描述、手指口述安全确认(作业前中后安全行为要求)要求达标率100%;

    3、外部(含厂安保科、安委会、公司检查)岗位达标抽查提问、试卷作答要求达标率80%以上,不合格被通报班组,将按照安全合格班组达标考核表扣分标准予以扣分;

    4、车间岗位安全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安全合格班组检查评分表,结合全年安全工作情况评比出年度车间安全模范合格班组和先进安全管理者,对不合格或落后班组进行帮扶,

    5、车间安全员结合班组得分、安全管理、车间现场检查、厂安全简报情况每月对各班长、班组安全员安全管理状况统计分析,作为班组安全管理评先评优依据,

    6、奖励

    将安全合格班组创建和岗位达标与职工薪酬福利、职位晋升、评先评优等挂钩;

    (五)、总结

    (1)、车间在年底对年度班组岗位安全达标情况进行总结,对照规范分析不足、找出差距、提出解决办法、整改措施,并报总结到安委会,

    (2)、各班组每月对班组岗位安全达标情况进行总结,对照规范分析不足、找出差距、提出解决办法、整改措施,列入月度班组总结并报到车间。

    岗位达标是企业生产安全标准化的基本条件,是车间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是防范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径。车间全体职工要加强对岗位达标工作的重视、监督和落实,以操作层岗位达标为核心,以重要或主要岗位为示范,采用“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帮助员工通过心想、眼看、手指、口述,确保按规程作业,通过不断的教育培训与检查提高,严格的监督管理措施,层层履行职责,力争在年底各岗位在岗位达标考评检查达标率100%,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保障车间岗位达标工作顺利开展和完成。

    一车间

    2013年2月17日

    篇2:自治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自治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普法,自治州,治理,依法,工作实施方案

    自治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2016年自治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七五”普法的启动之年,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博州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组织实施,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新治组〔2016〕2号)精神,现结合博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自治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2016年自治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七五”普法的启动之年,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博州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组织实施,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新治组〔2016〕2号)精神,现结合博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贯彻自治区党委稳定工作会议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州党委十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州经济工作会议、扶贫工作会议、稳定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

    按照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就业巩固“五管齐下”的要求推进“去极端化”,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动力,以“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为契机,以推动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为保障,以基层普法为重点,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以“互联网+法治宣传”为新平台,切实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㈠切实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工作。

    1.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按照自治区“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紧密结合我州实际,研究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县(市)、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

    “七五”普法规划,周密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认真筹备好自治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根据人员变化,调整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完善成员单位职责。组织召开自治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六五”普法成绩和经验,启动“七五”普法。

    3.调整普法讲师团。吸纳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进入讲师团,广泛宣传“六五”普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以“七五”普法重点对象为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讲。

    牵头单位: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1-3项)

    相关单位:州党委办公室、州人大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1-3项)

    ㈡突出抓好以“一反两讲”为重点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

    4.全面落实依法治州新要求,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着眼于基层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突出抓好《宪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文件的宣传,让信教群众清醒地认识到教民首先是公民,公民个人的一切活动,包括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重点加大《刑法》、《反恐怖主义法》以及自治区“依法处理50条”等法律政策的宣传。通过大力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基层依法治理措施,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明底线、知敬畏,提升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发挥法律的强大震慑力,用法治权威压住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为博州社会稳定打牢基层基础。

    牵头单位: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县(市)、各部门(单位)

    5.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反恐怖主义法》、全力促进社会稳定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自治州反恐维稳和“去极端化”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刑法》修正案(九)、《婚姻法》、《教育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一反两讲”、“法治约束”等内容的学习宣传,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

    牵头单位:州党委政法委,州党委宣传部(负责《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州民委(宗教局)(负责《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反恐办)、州司法局(负责《反恐怖主义法》和《刑法》的学习宣传)、州安全局(负责《国家安全法》的学习宣传)

    相关单位:各县(市)、各部门(单位)

    6.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主题活动。结合4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树立宪法权威;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广泛宣传民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结合“换届选举年”,加大《宪法》、《选举法》的宣传;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

    牵头单位:州党委组织部(负责“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活动)、州党委宣传部、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司法局

    相关单位:各县(市)、各部门(单位)

    (三)全面加强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

    7.加强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定《自治州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定期法律考试、任职法律考试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加强对《实施方案》的督查。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全面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制度;启用全州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及无纸化考试系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上线学习法律知识,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全州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大力推进领导干部讲法治活动,组织开展“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活动。

    牵头单位:州人大办公室(负责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工作)、州党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及对《实施方案》的督查)、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县(市)、各部门(单位)

    8.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以学习贯彻自治区中小学法治教育现场会会议精神为契机,推广使用《自治区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教师指导用书》,做好试点经验和研究成果的推广工作。继续开展博州模拟法庭大赛和青少年法治大讲堂活动,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法治文化和校外法治实践活动。

    牵头单位:州教育局、团委(负责模拟法庭大赛和青少年法治大讲堂活动)

    相关单位:各县(市)、各部门(单位)

    9.加强宗教人士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州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计划,对宗教教职人员开展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建立由优秀宗教人士组成的宣讲队伍,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

    牵头单位:州民宗委

    相关单位:各县(市)、各部门(单位)

    10.加强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把基层普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一反两讲”、“去极端化”为核心,强化基层干部群众法律秩序、宗教秩序和政治秩序意识。引导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与法律的关系,认清宗教极端思想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提高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注意做好对被打击人员亲属的法治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参加违法犯罪活动对国家和个人的危害,帮助家人改邪归正。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参与村(居)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新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意见》,以各县(市)修订、落实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为抓手,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根据基层群众需求,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普法教材、资料的编发和宣传力度。

    牵头单位:州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州党委宣传部、政法委、州民政局等部门(单位)及各县(市)

    (四)推动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

    11.制定出台自治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根据自治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结合博州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普法任务,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内普法工作的同时,结合行业特点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加大对责任制清单落实的督促、检查。

    牵头单位: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县(市)、各部门(单位)

    12.推动有关部门分别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充分发挥博州司法局与博州广播电台、博尔塔拉报联合开办的普法宣传专栏平台作用,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起诉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督促政法各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抓住本单位在各个时期处理的一些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收集整理典型案例,编印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现身说法等,使农民群众听得懂、学得进、记得住、用得上的普法宣传资料及时发到农村进行普法宣传。

    牵头单位:州党委政法委(负责指导政法各部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州政府法制办(负责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

    相关单位:州政法各部门和各行政执法部门

    13.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移动媒体作用,促进媒体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牵头单位:州党委宣传部

    相关单位: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博尔塔拉报社

    (五)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4.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要求,在全面落实县(市)“五个一”、乡镇(街道)“四个一”、村(居)“三个一”阵地建设的同时,积极拓展新兴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充分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电视屏、手机屏等,开展全屏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推荐活动,积极推荐和命名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牵头单位: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县(市)、各部门(单位)

    15.大力开展基层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民间艺人、文化能人的作用,组织创作一批“接地气、沁人心”的文艺节目,深入乡村、社区、牧场,结合自治州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开展法治文化走基层活动,用法治文化、现代文化对冲宗教极端思想,在文化的熏陶中潜移默化宣传法律知识、培育法治信仰。结合实际,开展法治走边关活动。

    牵头单位:州党委宣传部、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州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阿拉山口海关(负责法治走边关活动)

    相关单位:各县(市)、各文化部门(单位)、文艺团体

    (六)大力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6.加大“互联网+法治宣传”平台建设。适应公众对新媒体普法的需求和互联网+新常态,以法治新疆微信平台为载体,继续组织开展

    “法治关乎你我、争做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结合博州实际,开展互动性强、趣味性浓的日常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常态化。积极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和全国百家网站暨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牵头单位: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县(市)、各部门(单位)

    17.加强少数民族语言媒体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办好新疆人民广播电台蒙古语

    “法治新疆”广播直播节目,在博州人民广播电台开办“997与法同行”蒙古节目,适时组织“法治新疆”优秀节目评选工作,调动各成员单位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提高媒体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州各共建单位、州各新闻媒体

    (七)深入推进法治实践

    18.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活动。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动把依法治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行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牵头单位: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法制办、州司法局

    相关单位:各县(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19.深化法治创建活动。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等创建活动,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使法治创建活动可量化、易考核。

    牵头单位:州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县(市)、各部门(单位)

    (八)加强工作指导,促进工作落实

    20.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举办全州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市)、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牵头单位: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县(市)、各部门(单位)

    21.加强典型培育。开展“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在我州树立一批“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组织好向自治区普法办编印的“七五”普法动态投稿工作,广泛开展工作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工作发展。

    牵头单位: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县(市)、各部门(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今年是自治州实施“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县(市)、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特别是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促进工作落实,要在不折不扣完成自治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创新自选动作,探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方法、新载体,为“七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

    (二)深入基层,务求实效。各县(市)、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从基层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要强化“短板”意识,围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任务,查找不足和问题,抓住症结,找准差距,在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措施,理顺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七五”普法的重大意义,宣传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最大限度的凝聚和调动各族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七五”普法有力开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县(市)、各部门要在2016年3月25日前,将年度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自治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强化信息反馈,将工作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及成效及时报自治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自治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主要事项(共23项)

    一、重要文件

    1.《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自治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3.《自治州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4.《自治州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5.《自治州关于推进新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方案》

    二、重要会议

    6.召开自治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

    7.召开自治州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座谈会

    三、重要工作

    8.组织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

    9.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0.组织开展4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系列活动

    11.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12.开展《国家安全法》主题宣传活动

    13.举办“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14.组织全州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和考试活动

    15.组织参加

    “学法达人”月月赛年度总决赛活动

    16.组织参加

    “法律与你同行”优秀节目评选活动

    17.组织参加“法治文化走基层”活动

    18.组织开展“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活动

    19.组织开展“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推荐活动

    20.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21.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和全国百家网站暨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22.调整自治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3.调整自治州法治宣讲团成员

    篇3: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实施方案,新型农村,医疗制度,某县,合作

    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某县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而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采取的重大举措,是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阶段我国农民基本医疗保障一个重要实现形式,也是当前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内容,

    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某县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而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采取的重大举措,是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阶段我国农民基本医疗保障一个重要实现形式,也是当前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内容,是一项福泽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对提高农民抵御疾病风险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为使这项制度扎实、规范、健康、有序实施,根据《河北省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结合我县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为指导,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增强农民互助共济意识,提高对基本医疗和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1.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通过各级政府的组织引导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农民参合率达98%以上,其中五保户、低保户参合率达到100%。

    2.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抵御疾病风险。通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医疗保障受益程度,减轻农民因疾病而造成的经济负担,使年内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85%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3.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合理调节病人流向,实现小病不出村、乡,大病不出县。强化医疗机构的行业管理,完善并落实各项诊疗常规和工作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使农民得到较好的医疗服务。

    4.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从重点保大病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的报销范围和比例,降低参合农村居民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三)指导原则

    1.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坚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筹资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鼓励和支持集体经济较好的乡村或企业、社会团体等资助新农合。

    2.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本着提高抗风险能力又兼顾农民受益,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采取大额医药费用补助与小额医药费用补助相结合,住院医药费用补偿和门诊医药费用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3.方便就医,规范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便民”原则,建立专门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医疗机构管理,实行基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规范财会审计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和社会公开,取信于民。

    二、组织机构

    (一)管理机构。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主任,卫生、财政、民政、农业、药监等部门负责人、乡镇长和参合农民代表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协调、考核、奖惩和宏观管理,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督促检查资金筹措、使用等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工作。

    各乡镇成立以乡镇长为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参合农民代表参加的“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本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组织、动员和参合资金的收缴、登记等有关工作。

    (二)监督机构。县政府成立由县人大副主任任主任,纪检、监察、审计、物价等部门负责人和参合农民代表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制度的落实工作。

    (三)经办机构。成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的经办机构,隶属县卫生局管理。人员由医药、管理、财务、统计和微机人员组成,人员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列支,不得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其职责是: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条件审查定点医疗机构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检查、监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新农合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编制基金预、决算;定期公布基金收支和使用情况;审核并补偿参合农民医药费;审批转诊;收集、汇总、分析新农合运行信息,按规定填报各种报表;参与新农合补偿方案的制定和调整等工作。

    在县、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核结算处”,负责审核、兑付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补偿工作,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资料等。

    三、参加对象及其权利义务

    (一)参加对象

    凡本县农业户口的居民(含外出打工、经商、上学的农村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对居住在乡村或因失地转为城镇户口的居民,可根据本人意愿参加新农合;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不能同时参加新农合;参加商业性医疗保险的农民可同时参加新农合,享受新农合的相应补偿。

    (二)权利

    参合农民于参合年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本方案规定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县级以上医院需转诊审批)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的范围和比例享受相应补偿;参合农民对新农合政策有知情权并监督其运行情况,有质疑的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义务

    以户为单位、按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时限缴纳个人参合资金,并自觉遵守新农合有关规定。

    四、基金筹集

    (一)筹资标准

    2014年筹资标准为每人39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7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320元。

    (二)筹资方式

    1.个人缴费由乡镇政府、村委会以户为单位负责收缴,并于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收缴工作,存入县新农合基金专户。五保户、低保户的个人缴费由县民政局按照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全额资助,并按规定要求和时限存入新农合基金专户。

    2.县财政局和卫生局在对参合农民参合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的基础上,按规定的补助标准和时限,将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新农合基金专户,并将省、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存入新农合基金专户。

    五、基金分配

    (一)门诊统筹基金

    门诊统筹基金用于参合农村居民一般门诊和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一般门诊统筹基金按每参合农民40元提取,用于家庭成员一般门诊医药费用的补偿。

    (二)住院统筹基金

    筹资总额扣除门诊统筹基金、一般诊疗费、大病保险基金和风险基金后的部分基金作为住院统筹基金,用于参合农民住院补偿、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补偿和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

    (三)风险基金

    风险基金从新农合基金中按比例提取,总体规模保持在当年统筹基金总额10%左右,主要用于弥补合作医疗基金非正常超支。

    (四)一般诊疗费

    一般诊疗费用于实行门诊统筹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乡、村两级一般门诊补偿。一般诊疗费的提取标准为每参合农村居民每年16元。

    六、补偿方案

    (一)补偿模式

    住院统筹+门诊统筹

    1.门诊统筹补偿

    (1)一般门诊统筹补偿

    参合农民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以属于补偿范围部分的45%计算门诊补偿额,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每人每年最高可享受补偿额100元,全家可以共同使用。建立门诊费用控制指标体系,实行门诊统筹补偿资金总额预算,同时要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与补偿资金拨付挂钩。

    (2)特殊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22种)

    年起付线(元)

    补偿比

    年封

    顶线

    (元)

    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神经、精神、肢体功能障碍)、肺源性心脏病(功能失代偿期)、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畸形丧失自理能力)、慢性心功能衰竭(心功能三级以上)、高血压(Ⅲ级极高危,伴有靶器官损害)、糖尿病(伴有并发症)、脊髓空洞症、心肌梗塞、慢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征、癫痫、心脏安置支架(起搏器)术后、布病(13种)

    50

    50%

    6000

    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3种)

    50

    50%

    30000

    终末期肾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器官移植术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6种)

    100

    60%

    100000

    注:布病慢病证有效期为1年,1年后原证自动作废,第2年需布病慢病证的病人需要提供相关手续重新办理。其余慢病证有效期为3年,3年后到合管中心换取新证。

    2.住院费用补偿

    (1)一般住院补偿

    就诊医疗机构

    起付线(元)

    补偿比

    封顶线(元)

    乡级

    150

    90%

    100000

    县级

    400

    70%

    市二级

    1500

    65%

    市三级、省级

    2500

    50%

    省外转诊

    3000

    45%

    注:

    ①济民医院、广济医院起付线为200元,补偿比为85%。

    ②同一参合农民同年度再次住院的,应再次扣除起付线费用(终末期肾病需住院治疗及恶性肿瘤需要多次住院化疗的病人除外)。

    ③参合农民因同一种疾病,从上级医疗机构转入下级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治疗的,在计算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费用时,不再扣除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费用;从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转往上级医疗机构继续住院治疗的,在计算住院补偿费用时,将下级医疗机构起付线费用从上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中扣除(上转减下转免)。

    ④参加人在异地居住的,在参加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医疗登记备案后,在异地约定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加地新农合规定补偿。

    ⑤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时限内,随其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待遇,发生的补偿费用与其父母其中一人合并计算。新生儿免缴当年参合费用,不统计为当年参合人数,各级财政不追加补助资金。

    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新农合以参合农民实际支付部分为基数,按照补偿方案给予补偿:

    a接受的医疗服务有专项资金补助的;

    b接受的医疗服务有医疗机构减免费用的。

    ⑦封顶线每人每年100000元,不分医疗机构级别,全年累计计算,包括住院补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一般门诊统筹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和大病二次补偿等。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补偿另行计算。

    (2)重大疾病医疗救治

    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肾透析,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医疗救治按省卫生厅下发的实施方案执行。

    (3)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

    孕产妇计划内正常产住院分娩定额补助300元,剖宫产(本人要求的除外)和产科合并症、并发症的按住院补偿标准执行。

    (二)补偿范围

    1.诊疗项目:依据《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执行。

    2.治疗用药:依据《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2012版)》执行(2014年删除药品除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的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目录,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执行95%的补偿比例,县级及以上住院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中医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列入新农合报销目录的中药制剂)的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不重复提高。

    3.河北省卫生厅下发的其他规定。

    (三)就诊与转诊

    就诊时,主治医生应查验住院者的身份证明和合作医疗证等证件,核实身份。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不予补偿。

    1.一般门诊: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可在县内乡、村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住院治疗:市内乡级、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一本通”制度,参合农民因病需住院的,可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自主选择市内县级、乡级定点医疗机构。

    3.县外转诊:因病情需要确需转至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需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主治医师提出转诊意见,科主任签字,经院长或业务院长同意,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转诊。急(危、重)症的可先就诊抢救,住院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急诊证明到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出院后持救治医疗机构的急诊证明到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报销事宜。患者未办理转诊手续或到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的,不予补偿。

    4.外出打工及就读人员:外出打工或就读人员因病在外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按参加地新农合规定予以补偿。

    5.特殊慢性病大额门诊:由个人提供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证明、病历、辅助检查报告单和治疗方案等材料,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发放《大额慢病门诊专用证》,患者凭慢病证到乡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用于特殊慢病治疗的用药必须在规定的用药范围,超范围用药或与本病无关的药品及检查治疗不予补偿。

    (四)补偿程序

    1.门诊医药费用补偿

    参合农民在乡级、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医药费用后,持门诊收据、处方、《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所报费用先由医疗机构垫付,每月定点医疗机构审核人员汇总(村卫生室汇总至乡审核结算处)上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经管理中心审核、财政复核无误后,开出支付通知,由代理银行将报销费用拨付给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从乡镇卫生院审核结算处领取补偿资金)。

    2.县内定点住院医药费用补偿

    参合农民住院发生医药费用后,持住院收据及其费用结算清单、诊断证明或病案首页、身份证(户口簿)、《合作医疗证》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所报费用先由医疗机构垫付,每月定点医疗机构审核人员汇总上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经管理中心审核、财政复核无误后,开出支付通知,由代理银行将报销费用拨付给医疗机构。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继续实行单病种+总额预算制,具体执行办法依据《2014年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实施方案》中的管理办法。

    3.县外住院医药费用的补偿

    凡经批准转至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或在外地打工、就读者,持转诊审批单,(打工或就读的出具打工或就读证明),按以下方式补偿:

    (1)已实行网络系统出院即报的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直接在就诊医疗机构办理报销,同县内定点住院医药费用补偿。

    (2)未实行网络系统出院即报的,出院后持医院住院收据及其结算清单、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合作医疗证》、转诊审批表(市内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销,经农合中心审核,报财政复核后,开出支付通知,由代理银行支付。

    4.特殊慢性病大额门诊费用补偿

    由新农合管理中心发放《大额慢病门诊专用证》的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县外非营利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报销时需持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历、收费凭证、清单、《合作医疗证》、《大额慢病门诊专用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凭证在户口所在地报销所发生的药品费用,所报费用先由医疗机构垫付,再审核汇总后上报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经管理中心审核、财政复核无误后,开出支付通知,由代理银行将报销费用拨付给医疗机构。

    5.孕产妇住院分娩报销:要在国家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补偿的基础上,新农合再按标准执行。

    6.意外伤害报销:因意外伤害住院后,应在24小时内向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的不予调查处理及补偿。具体执行办法依据张农合〔2014〕1号《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补偿实施细则》。

    7.报销时限:参合农民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于当年12月20日前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不予补偿。

    七、管理与监督

    (一)基金的管理与监督

    1.在中国银行XX支行设立新农合基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管好、用好基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切实做好新农合基金的封闭运行,做到“银行管钱不管账,新农合管理中心管账不管钱”,实现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确保基金安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必须严格执行财会制度,按规定设置科目,日清月结。每季开展一次自查,年底编制预决算表,分别报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核、备案。

    3.建立新农合基金监督、审计制度。县新农合监督委员会要定期检查新农合财务账目。县审计部门要将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纳入年度审计计划,每年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并公示审计结果。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每季将基金的收支和使用情况通过媒体或公开栏向社会公布一次;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和村委会每月公布一次,以保证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4.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不定期地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对收费票据、病历、处方、报销手续等进行检查,防止冒名顶替以及利用假票据、假病历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的发生,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

    (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承担新农合服务的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受县管委会和县卫生局双重管理,并接受新农合监督委员会和群众的监督。

    1.县卫生局按照《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审核,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管理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实行动态管理及年度考核评估制度。对违反新农合有关规定的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积极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质量,为参合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严格掌握治疗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按照规定使用。严格控制目录外药品的使用比例,目录内药品使用率要求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达到80%以上,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达到85%以上,省、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达到90%以上,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达到95%以上,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达到100%。严禁开大处方和贵重药品以及做不必要的辅助检查;辅助检查阳性率要达到65%以上,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要达到80%以上,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公开药品价格、各种医疗收费标准。

    2.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要不断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制度、费用控制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制度、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新农合公示制度、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举报查处登记制度等新农合管理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努力降低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负担。要定期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开展。

    (三)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系统,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统计报告制度,通过收集、整理、传递、储存有关参合农民信息和基金报免信息,及时分析、解决新农合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新农合提供决策依据。要定期向县新农合管委会汇报情况,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基层。

    八、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工作责任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保证县管理中心的人员及办公经费落实到位。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组织引导、资金筹集、基金监管等。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强化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督导,确保新农合工作扎实开展。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是新农合健康发展的基础,各乡镇、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建立新农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通过各种宣传使新农合的政策、具体做法和重要意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体现出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民的关怀和爱护。要正确引导农民树立“奔小康,先健康”的观念,增强广大农民的社会互助共济意识、健康投资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农合。

    (三)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县委、县政府办负责督导、检查、指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新农合工作的进展情况,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县卫生局作为新农合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此项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实施;督导、检查各级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情况,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发现、解决新农合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当好政府的参谋。县财政局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保证落实配套资金和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县民政局负责统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参合资金及医疗救助工作;县农业局负责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县公安局协助做好参合人员的户口界定工作和打击诈骗新农合基金等行为;县宣传部、县文广新局负责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县物价局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超标准的医疗收费行为;县审计局负责新农合基金的收支、运行、补偿审计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要建立与完善药品供应配送网络,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管。各乡镇、各部门都要在实施中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齐心协力地把这项惠民工程抓实抓好。

    (四)严格评估,规范管理。县管委会每年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全县新农合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重点是农民参合率、资金到位与使用、补偿及农民受益情况、农民的满意度等方面,并结合实际对实施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同时,每年要召开一次有农民代表参加的新农合管理专题会议,通报新农合的运转情况。

    • 范文大全
    • 职场知识
    • 精美散文
    • 名著
    • 讲坛
    • 诗歌
    • 礼仪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