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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时间:2021-04-13 20:07:22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消防安全 管理规范 场所

     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组织机构和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培训、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奖励与惩处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面积≥200m2 的餐饮场所。其它餐饮场所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222? 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上、下楼梯如遇突然停电,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学校在放假前、开学初、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进行交通、饮食卫生、游泳安全和校内外活动安全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

     知识和基本技能。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日”,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3。1? 餐饮场所? restaurant

     独立建造或设置在其它建筑内的营业性餐饮场所,例如餐厅、餐馆、饭店、酒店、冷饮厅、茶楼、酒吧及其它具有餐饮性质的场所。

     注:建筑面积≥1000m2 或餐位数≥200 座的营业性餐饮场所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3。2

     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 组织机构和人员

     4。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其成员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厨房经理、大堂经理等组成;其他一般单位应根据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

     4。2 ?所有单位应成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厨师、服务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

     5消防安全职责

     5。1 一般规定

     饮场所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餐饮场所应向社会公开承诺,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餐饮场所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制度,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2 消防安全责任人

     餐饮场所的法人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a)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b)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c)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d) 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e) 组织防火检查,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f)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g)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确定或变更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1。

     5。3 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 组织制订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d)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e)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 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g) 每半年至少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h)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每月至少一次。。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本条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1。

     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确定或变更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2。

     5。4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餐饮场所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 分析研究部门、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

     b) 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c) 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d) 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e)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f) 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g) 记录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

     5。5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程;

     b) 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 24 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

     c) 核实、确认报警信息;

     d) 发生火灾时,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1。

     5。6 其它人员

     其它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熟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发生火灾时及时引导顾客疏散。

     5。7 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产权单位管理。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或产权人)、使用单位应明确管理责任,可委托统一管理。

      6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6。1 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点

      6。1。1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6。1。2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要点。

      6。1。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6。1。4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6。1。5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6。1。6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6。1。7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电工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6。1。8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6。1。9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6。1。10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6。1。11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餐饮场所还应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注:消防安全制度应予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6。2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餐饮场所应制定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a)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b) 变配电室操作规程;

     c)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d) 燃油燃气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e)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

     注: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予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2。

     7 ?场所设置要求

     7。1 一般规定

     餐饮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不得站在高处擦教室玻璃(不含走廊教室窗户)、电风扇、日光灯、多媒体投影仪。

     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

     7。2 耐火等级

     餐饮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餐饮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7。3 平面布局和防火分隔

     7。3。1 独立餐饮场所的建筑物的消防通道、与周围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满足现行消防技术标准。

     7。3。2 餐饮场所内部布局应满足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的要求。

     7。3。3 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餐饮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h 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h 的楼板新生入学后,均应自觉到医院体检和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必要的时候要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建议学生办理人身保险。

     与其它场所隔开。

     7。3。4? 设置在住宅建筑底层的餐饮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h 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5h 的楼板与住宅部分隔开。餐饮场所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7。3。5? 餐饮场所不应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7。3。6 厨房与餐厅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 的不燃烧体隔墙,隔墙上的门窗应为乙级防火门窗。

     7。3。7 以闪点≥60℃的柴油等丙类液体为燃料的餐饮场所,应设置单独的储油间,采用防火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柴油总储存不应超过 1m3。

     7。3。8? 设置在地下的餐饮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 10m;

     b) 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7。4 安全疏散设施

     7。4。1 安全出口

     7。4。1。1? 餐饮场所的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 2 个。

     7。4。1。2? 餐饮场所中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 2 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m。

     7。4。2 疏散宽度

     7。4。2。1? 餐饮场所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其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GB50016、GB50045、GB50098中的有关要求。

     · 注 设置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的餐饮场所,其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1。1m;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餐饮场所,其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1。2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1。3m(走道单面布房)或 1。4m(走道双面布房);设置在地下人防工程内的餐饮场所,其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1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2m(走道单面布房)或 1。3m(走道双面布房)。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1。4m。

      7。4。2。2 人员密集的餐厅,疏散出口的总宽度不应少于通过人数与百人疏散宽度指标(m/100 人)的乘积。

     · 注:通过人数为人员密度指标(人/m2)与餐饮场所建筑面积(m2)的乘积。餐饮场所的人员密度指标宜为(0。75~1)人/m2。百人疏散宽度指标一般为(0。65~1)m/100 人。

     · 7。4。3 疏散距离

     7。4。3。1? 餐厅内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 30m。

     7。4。3。2? 其它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设置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中的餐饮场所不应大于22m)。

     7。4。3。3? 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大于 40m。

     · 注: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直线距离应为 22m。

     · 7。4。4 疏散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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