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范文大全 古典文学 职场知识 中国文学 公文书信 外国名著 寓言童话 百家讲坛 散文/诗歌 美文欣赏 礼仪知识 民俗风情
  •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竞聘演讲
  • 会议发言
  • 爱国演讲
  • 就职演说
  • 开业开幕
  • 思想学习
  • 征文演讲
  • 经验材料
  • 述职报告
  • 调研报告
  • 工作汇报
  • 年终总结
  • 申报材料
  • 学习体会
  • 企划方案
  • 活动方案
  • 技巧经验
  • 模板范例
  • 思想宣传
  • 经济工作
  • 工作报告
  • 组织人事
  • 反腐倡廉
  • 慰问贺电
  • 先进事迹
  • 思想汇报
  • 入党申请书
  • 党会发言
  • 先进性教育
  • 入团申请书
  • 个人简历
  • 演讲稿
  • 调查报告
  • 实习报告
  • 和谐社会
  • 观后感
  • 读后感
  • 作文范文
  • 自我鉴定
  • 讲话稿
  • 自查报告
  • 安徽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

    时间:2021-04-06 00:10:23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专业技术 聘用 申请表

    安徽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 本文关键词:专业技术,聘用,申请表,岗位,安徽大学

    安徽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 本文简介:编号:安徽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在职)单位:安徽大学特种电视技术研究中心填表日期:20*年*月*日本人声明:1.以下所填信息及附报证明材料均属真实,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2.在受聘岗位期间,能够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申请人签字:20*年*月*日姓名性别工号出生年月最后学历及取

    安徽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 本文内容:

    编号:

    安徽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在职)

    单位:安徽大学特种电视技术研究中心

    填表日期:

    20*年*月*日

    本人声明:

    1.以下所填信息及附报证明材料均属真实,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2.在受聘岗位期间,能够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

    申请人签字:

    20*年*月*日

    性别

    工号

    出生年月

    最后学历及

    取得时间

    最高学位及

    取得时间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

    转评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

    年度考核结果

    申请岗位等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十一

    十二级

    十三级

    符合《安徽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规定的任职条款

    ¨

    符合《安徽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单位自定的任职条款

    ¨

    符合《安徽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人事处制定的任职条款

    ¨

    (请在¨内打√)

    (具体如下:)

    业绩成果(任现职以来至*年*月*日)

    一、科研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立项部门

    起止时间

    项目号

    项目类别

    排名

    单位核对签名

    职能部处核对签名

    1

    2

    3

    4

    二、论文(仅限第一作者或国外刊物通讯作者)

    序号

    论文名称

    出版刊物

    发表时间

    类别

    单位核对签名

    职能部处核对签名

    1

    2

    3

    三、著作或教材

    序号

    著作(教材)名称

    出版社

    发表时间

    级别

    本人撰写字数

    备注

    单位核对签名

    职能部处核对签名

    1

    2

    3

    四、其他成果

    序号

    成果名称

    取得时间

    级别

    本人所起作用

    备注

    单位核对签名

    职能部处核对签名

    1

    2

    3

    五、获奖情况

    序号

    获奖名称

    授奖单位

    获奖时间

    奖励

    等级

    排名

    单位核对签名

    职能部处核对签名

    1

    2

    3

    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本岗位申请人数

    符合本岗位聘用条件人数

    申请人排第

    填写内容属实,推荐聘任

    级岗位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年*月*日

    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意见:

    建议聘用

    级岗位

    主任签字:*年*月*日

    学校审批意见:

    同意聘用其他专业技术

    级岗位

    学校盖章*年*月*日

    注:1.请在“申请岗位等级”相应的空格内打“√”

    2.此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申请人签字处不得打印。

    4

    篇2:安徽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暂行办法

    安徽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暂行办法 本文关键词:辅修,本科生,暂行办法,安徽大学,专业

    安徽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暂行办法 本文简介:安徽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暂行办法为拓宽学生知识面,改进学生知识与能力结构,增强社会适应性,培养学科交叉的复合型人才,促进学科、专业之间的横向联系与渗透,根据《安徽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在本科生中继续试行主辅修制,特制订本暂行办法。一、培养目标主辅修制是指本科学生在主修本专业

    安徽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暂行办法 本文内容:

    安徽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暂行办法

    为拓宽学生知识面,改进学生知识与能力结构,增强社会适应性,培养学科交叉的复合型人才,促进学科、专业之间的横向联系与渗透,根据《安徽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在本科生中继续试行主辅修制,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培养目标

    主辅修制是指本科学生在主修本专业课程一定学分后,且成绩优良,按照学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再选择另外一个专业进行学习的一项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制度。

    实行主辅修制,有利于调动那些思想品德好、基础扎实、成绩优良、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在认真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的主要课程,使之成为同时掌握主辅修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优秀人才,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求。

    二、学习期限、课程设置和学分

    1、每学年6月份由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及学校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个辅修专业,并将报名时间、对象、办法和课程向全校学生公布。

    2、辅修专业的学习与主修专业同时进行,学习期限一般为4个学期,学习从第五学期开始第八学期结束,每周上课6-8学时,主要安排在周末和部分晚间上课。

    3、辅修专业开设的课程应为各院、系专业教学计划中已确定的辅修专业课程,一般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课程总学分设定为25-50学分。已经在主修专业学过并达到合格成绩的专业基础课可免修。

    4、修满辅修专业课程学分25学分的,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修满主修专业课程学分并且辅修第二专业满50学分(含毕业论文学分)的,可申请授予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辅修不满25学分的,承认课程学分,记入成绩档案。

    三、辅修条件及要求

    1、学生品德优良、身体健康,主修专业已修满80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8以上者,可结合自己的特长和自愿申请辅修第二专业。

    2、凡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者有考试违纪行为者,不得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3、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安徽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申请表》,经所在系学生本人导师、主管教学院系负责人签字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后,建立辅修专业学生学籍档案。

    四、辅修专业学生的组织与管理

    1、学生一经选定辅修专业,取得辅修专业学籍的学生一般不得中途无故退出。

    2、辅修专业的学籍管理,由教务处教务科负责,各开办院系负责教学计划的执行、教学质量控制及成绩汇总。

    3、辅修专业课程一般实行单独编班上课,不能编班的由学生按辅修专业课程教学计划自主选课学习。

    4、辅修专业学生名单确定后即按专业编设临时班级,由任课教师兼任班级指导教师,每班指定两名同学担任正、副班长,负责考勤和协助日常教学管理。

    5、学生选定的辅修专业必须按教学计划听课,并接受规定形式的课程考核。凡考试或者考查成绩不合格者,可申请重修一次。学生如重修后考试仍不及格或主修专业课程考试不及格,则取消辅修资格。

    6、辅修专业的课程学习,其学分和平均绩分点不记入规定学生学籍变动的学分和绩点。但在考试时若违反纪律,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附则

    1、辅修专业学生的学习费用每学分计50元,按学校统一规定收取和结算。

    2、本暂行办法适用2001级及其以后的本科生。

    3、本暂行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篇3:安徽大学实施本科生学分制的暂行规定

    安徽大学实施本科生学分制的暂行规定 本文关键词:学分制,本科生,暂行规定,安徽大学,实施

    安徽大学实施本科生学分制的暂行规定 本文简介:安徽大学实施本科生学分制的暂行规定发表日期:2006年6月22日阅读次数:1477来源:教学建设中心本暂行规定是我校实施学分制改革的标志性文件,具体的学分模块、课程学分和学分绩点的计算按新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校政[2000]41号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造就政治素

    安徽大学实施本科生学分制的暂行规定 本文内容:

    安徽大学实施本科生学分制的暂行规定

    发表日期:2006年6月22日

    阅读次数:1477

    来源:教学建设中心

    本暂行规定是我校实施学分制改革的标志性文件,具体的学分模块、课程学分和学分绩点的计算按新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校政[2000]41号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造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知识面宽、身心健康的专业人才,学校决定从2000级本科生起实行学分制。

    二、专业教育与学分分配

    1、学分制规定,本科生在校修业期限为四年,实行学分制后修业期限(或称弹性学制)为3-6年。

    2、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学分通常是以每门课程每学期的周学时数计算,或按16-18学时折算为1个学分,同时考虑该门课程的教学难易度。单独设置的实验课按周学时的0.5-0.8折算学分,体育课按周学时的0.5折算学分,实践环节按周数计算学分,军事课(含军事训练)计2学分。

    3、本科各专业教育总学分设定为160分左右(上下浮动10学分)。文史类、语言类、理工类学科可根据专业特点调整政治理论、外语、文史、实验、实习等课程及实践教学的学分。

    4、根据拓宽专业口径,实现文理渗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人才培养要求,专业教育模块分为公共基础教育、专业基础教育、专业拓展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实践环节考核。各教育模块与学分分配如下:

    模块一:公共基础教育(42学分。各专业学生必须选修)

    A.

    军事课

    2学分

    B.

    德育课

    5学分

    C.

    政治理论课

    10学分

    D.

    大学英语课

    16学分

    E.

    公共计算机课

    5学分

    F.

    公共体育课

    4学分

    模块二:专业基础教育(30学分。本专业学生必须选修)

    模块三:专业拓展教育(58学分)

    A.

    专业选修课(任选或限选)40学分

    B.

    非专业选修课(包含相关专业课和文理互选课)18学分

    模块四:文化素质教育(12学分)

    A.

    人文与科技公选课

    8学分

    B.

    文化素质考核

    4学分

    模块五:实践环节考核(18学分)

    A.

    社会调查或专业见习

    4学分

    B.

    专业实习

    10学分

    C.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4学分

    三、选课要求

    1、第一、二学年为公共基础教育和专业基础教育阶段,所开课程均为必选课程,学生应先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提前选修专业课程或非专业任选课程。

    2、学生选修课程,应由导师指导选课和学习,导师的职责和有关规定由教务处另行制定。

    3、为增大学生的选课自由度,同时也为了选课的相对稳定性,学生依据《安徽大学学生选课手册》和选课规则,通过计算机选课统于每年5月份和11月份拟选下学期所学课程。允许学生在开学试听的两周内调整本人所选课程。两周后,学生对已经选定的课程不得再中途退选。

    4、学生每学期选课不低于15学分、不超过30学分。对未选课程不得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四、教学实施

    1、各院系按照上述专业教育与学分分配规定制定专业教学计划,确定每门课程的性质、类别(课程体系可按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相关专业课、文理互选课及文化素质教育、实践环节考核设计,并注明必选、限选、任选)与学分。实践环节考核(不包括课堂教学中的实践教学环节)应注明项目与内容及考核办法。教务处届时负责提出并印发制订学分制教学计划的指导性意见。

    2、各院系可按照专业方向研究、设计若干组可供学生选修的课程。同时要求设计若干可供其他专业学生辅修的课程,并确定学分。

    3、各院系应于每学期选课前向教务处报送下学期开课计划。教务处负责汇编选课一览并通过院系组织学生选课。全校人文与科技公选课由教务处组织各院系设计与实施,文化素质考核由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和院系组织实施。

    4、各院系及各公共基础教学部统一组织学分课程的考核,并建立试题库,逐步实现教考分离,统一评卷。

    五、若干学籍管理办法的修订

    1、成绩评定

    凡记入学分的课程或其他教学环节均应考核,考核成绩按百分制或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并按国际用惯例五级(A、B、C、D、F)折算记载。D级以上为合格,即获学分。每学期结束后,各院系按照成绩考核与绩点测算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综合指标。

    (1)考核成绩与绩点关系

    (2)学分绩点与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将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所得绩点,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以学生所修全部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数,即可得该生学期平均学分绩点。

    例:某学生一学期选修课程五门,学分均为4。

    其成绩分别为:A、B、C、D、F

    其绩点分别为:4、3、2、1、0

    其学分绩点分别为:16、12、8、4、0

    2、重修与重考

    学生所修课程经考核不及格即未获得学分,除公共英语外不予补考,其他课程均要重修。重修课程经考核合格的,按实际成绩评定记载。不能安排重修或重修仍不及格的,允许重考一次。重修、重考仍不及格的,除必选课程外,可另选其他课程或经申请批准再次重修、重考。

    3、免修

    成绩优秀或学有专长的学生,通过自学已掌握某门课程知识并达到一定水平的,可申请免修。学生申请免修应提交足以证明水平的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可免修课程,但必须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及格的可获得该门课程学分。未获得学分的,取消免修,按重修处理。

    4、辅修

    学生修满80学分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的可申请辅修第二专业。辅修专业课程修满25学分的,学校发给辅修证书;修满本专业学分且另辅修第二专业的专业课程满50学分(含毕业论文学分)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5、试读与退学

    学生一学期所选课程学分不满10学分或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0的,按退学试读处理。试读期限为一学期。试读期间所修课程(含重修课程)有二分之一未获取学分的,可申请延长一个学期的试读期,试读延长期仍有三分之二课程未获取学分的按退学处理。

    6、休学、停学和延长学习期限

    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在校学习的可申请休学或停学,休学、停学不记入学习期限,休学、停学不得超过两年。

    学生因勤工俭学或重修试读,四年届满未修学分的,可申请延长学习期限,也可申请肄业或按结业处理,申请延长学习期限的按规定交纳学年培养费。延长学习期限不超过两年。

    7、毕业与结业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取学分的,准予毕业。提前修满学分的可提前毕业,但在校学习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在延长学习期限内仍未修满学分的,按结业处理。

    六、附

    1、实行学分制后,有关培养费用(包括培养费、注册费、重修、重考、辅修、试读等费用)的收取标准与办法,由教务处、财务处会商研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2、本暂行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本暂行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 范文大全
    • 职场知识
    • 精美散文
    • 名著
    • 讲坛
    • 诗歌
    • 礼仪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