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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管理局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

    时间:2021-04-27 12:05:14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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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管理局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 本文关键词:应急预案,农民工工资,管理局,建设

    建设管理局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目录一、公司管理………………………………………………………………21、组织机构……………………………………………………………………22、劳务工资备用基金管理……………………………………………………23、主要领导和项目经理值班制度……………………………………………24、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报告制度………

    建设管理局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一、公司管理………………………………………………………………2

    1、组织机构……………………………………………………………………2

    2、劳务工资备用基金管理……………………………………………………2

    3、主要领导和项目经理值班制度……………………………………………2

    4、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报告制度……………………………………………3

    5、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程序…………………………………………………3

    二、签订劳动合同…………………………………………………………5

    三、明确工资支付责任……………………………………………………5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督……………………………………………………5

    五、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具体采取措施……………………………………5

    1、工资保障金…………………………………………………………………6

    2、合同管理……………………………………………………………………6

    3、工资发放制度………………………………………………………………6

    4、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6

    5、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6

    为积极响应国家建立“和谐社会”的号召,排除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下发,并根据重庆市北部新区建设管理局《渝新建发[201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的通知,我司项目部特制定施工现场突发民工工资清欠的应急预案。

    一、公司管理

    1、组织机构

    成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事件。

    长:

    王欢

    电话:18623053633

    劳工监督员:

    熊文

    电话:13983947808

    员:

    孙国华

    电话:13896138309

    谢永辉

    电话:18223399120

    熊文田

    电话:13512332528

    田贵新

    电话:13808336068

    宿进扬

    电话:13035655222

    李华伟

    电话:13370780717

    劳工管理员:

    王胜益

    电话:13271880972

    民工工资清欠接待办公室电话:18223399120

    2、劳务工资备用基金管理

    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劳务分包单位收取劳务工资保证金,并且施工单位专款筹备农民工工资应急资金。在重大节日和遇农民工因工资纠纷上访等突发事件发生时,专门用于应急支付农民工工资。

    3、主要领导和项目经理值班制度

    建立节假日主要领导、项目经理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公司和项目部要安排领导值班。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国家和重庆市重大活动期间由公司主要领导和项目经理亲自值班。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脱岗、不得关闭手机。

    4、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报告制度

    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按以下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项目部项目经理或劳务管理人员

    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

    市建管局主管部门。

    5、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程序

    (1)劳务人员上访或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图

    处理情况书面报告

    1小

    时内

    重要事件

    一般事件

    劳务人员上访或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图

    劳务人员上访或投诉怨或投诉

    项目部劳务管理办公室

    通知责任单位劳务管理部门

    联系上访投诉者做出响应

    落实情况

    制定措施

    措施实施

    处结协议

    总结预防

    组织集团总部相

    关部门参与处理

    报告集团

    公司总经理

    报告集团公司分管领导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集团信访办

    (2)当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纠纷发生到报告不超过5分钟)按报告程序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出现忽视、隐瞒,甚至纵容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项目经理要及时到达现场亲自处理,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做到态度诚恳、用语文明,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做到项目的事不出工地,争取化解在公司内部。严禁激化矛盾,造成上访。事件妥善处理后,项目部要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当发生农民工向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电话投诉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调查、落实和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集团劳务管理中心和处理投诉的政府有关部门。

    (4)当发生农民工到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上访时,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各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并立即组织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到有关部门将人带回妥善处理,各单位分管领导要迅速赶往事发地或项目部组织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集团劳务管理中心和接访的政府有关部门。

    (5)当发生农民工闹访或集体上访(5人以上)等影响较大的事件时,集团分管领导和各单位领导要立即到达事发地点,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说明情况、表明态度。并尽快平息化解矛盾,将当事人带回妥善处理。各单位于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集团劳务管理中心和政府各有关部门。

    (6)项目部在处理纠纷时,确实无能力解决资金问题时,应立即向各单位领导汇报,各单位领导根据情况及时做出资金安排。

    (7)对个别不讲诚信,恶意讨薪,无理取闹的劳务人员,各单位也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要通过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资料,抵制其不法图谋,排解纷扰,同时积极利用公安、法律、公关等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签订劳动合同

    加强用工登记管理签订各级劳务及用工合同。项目部与劳务公司应依法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劳务公司与劳动者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职工录用备案、就业登记。

    三、明确工资支付责任

    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是招用农民工的建筑企业。项目部未按合同约定与劳务公司结清工程款,致使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集团公司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因工程款未到位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务公司在领取到工程款后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督

    集团公司和项目部依法对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督。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部应责令劳务公司支付所拖欠的工资;若劳务公司未按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项目部有权直接支付,在劳务公司的工程款中扣回。若因建设单位工程款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部应拿出项目农民工工资应急资金先行予以支付。

    五、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具体采取措施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劳务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内全部结清,确有困难,也要至少支付农民工工资的85%以上,其余工资的支付不得超过一个季度,为了彻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故采取以下措施:

    1、工资保障金

    对劳务分包单位收取劳务工资备用保障金,并且施工单位专款筹备农民工工资应急资金,在重大节日和遇农民工因工资纠纷上访等突发事件发生时,专门用于应急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如没有拖欠工资的投诉,项目部将本息一并支取。如有工资拖欠,项目部从保障金中划支所欠工资。

    2、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部实行分包时,要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合同,承担项目建设中发生的工资发放义务与责任,并约定工资备用保障金的数额、退回方法以及发生工资拖欠时的划支方法。

    3、工资发放制度

    工资发放制度是用工签发工票制度。劳务企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月发放工资时,向农民工签发工票,作为领取工资的依据,也可作为农民工讨要被拖欠工资的凭证,项目可凭工票支付农民工工资,从劳务公司工程款中扣回。工资发放一律本人签收并做好书面记录,严禁带领冒领工资。

    4、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

    按《渝新建发[2012]12号》文件,农民工进场需和劳务单位签订《劳务作业协议书》,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做好日常考勤,并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书面记录工资支付和监督工资发放。《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由项目清欠小组审核并留存备查。

    5、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

    为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法律法规保护意识,项目部在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

    6

    篇2:建筑工程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建筑工程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文关键词:突发,工程公司,建筑,事件应急预案

    建筑工程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编制目的2、编制依据3、适用范围4、重、特大事故的分类5、安全事故等级划分6、组织机构7、职责分工8、组织、管理及原则9、应急通讯设施、交通设施和现场取证10、突发事故处置流程11、对突发事件的报告程序12、事故应急救援处置13、各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14、总结一、编制目

    建筑工程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1、编制目的

    2、编制依据

    3、适用范围

    4、重、特大事故的分类

    5、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6、组织机构

    7、职责分工

    8、组织、管理及原则

    9、应急通讯设施、交通设施和现场取证

    10、突发事故处置流程

    11、对突发事件的报告程序

    12、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13、各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14、总结

    一、编制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安全有序运行,完善本公司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公司在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时的快速反应能力,防止和杜绝衍生事故,迅速及时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抢救工作,避免应对突发事件处理的无序和慌乱,保证将事件的损失和影响减到最低限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公司要求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或公司突发的会造成不利社会影响的事件的处置和救援。

    四、重、特大事故的分类

    (一)建筑施工事故。建筑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在建筑施工、房屋拆除等活动中发生的坍塌、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等施工事故。

    (二)特种设备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的电梯、起重机械等发生的燃爆、高处坠落等事故。

    (三)火灾事故。上述场所外,其他生产、经营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

    (四)道路交通事故。

    (五)群体性食物或中暑事故。

    (六)农民工工资拖欠。

    五、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六、组织机构

    指挥部总指挥(总经理)

    组组长(总工程师)

    副总指挥兼医疗救护

    组长(总经理助理)

    副总指挥兼救援处置组

    组组长(综合部经理)

    副总指挥兼后勤保障

    兼调查组长(副总经理)

    第一副总指挥

    计财部、成本部人员

    处置小组成员

    工程部人员

    处置小组成员

    综合部人员

    处置小组成员

    营销部人员

    处置小组成员

    七、职责分工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与职责分工

    总指挥:全面负责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一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

    副总指挥:按职责分工,协助总指挥开展各项工作。

    (二)各应急救援组组成与职责分工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四个处置组,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事故的处置与救援工作。各组组长负责对分管组的组员进行明确分工(具体分工见各组长上报的《分工表》),当遇到突发事件时负责通知组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长因故不能到场的,由各组的联络员代行组长职责。

    1.事故调查组:组长:副总经理,组员:营销部经理(联络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展开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取证、询问当事人等工作,并在事后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

    2.应急救援处置组:组长:总经理助理,小组组长:工程部副经理;联络员:项目部副经理。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对接报事故有书面记录,并专人负责接报事故,随时保持与救援指挥部成员的通信联系,确保通信畅通。负责重大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有关领导及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各处置小组开展救援抢险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并协助应急预案的实施;组织协调对现场的控制、警戒,组织人员疏散群众,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组织协调专业救援队伍,对现场有毒有害物品、爆炸物品进行控制、排除,并负责配合人员救助、物资抢救等工作。

    应急救援组所需的救援设备设施,抢险物质、人员、资金,由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共同负责解决。

    3.医疗救护组:组长:总工程师,小组组长:计财部经理联络员:成本部副经理。事故发生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等应急工作,针对事故现场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协调对伤员的救护和处置。

    4.后勤保障组:组长:综合部经理(联络员)。组织协调抢险救援物资、救援设备、人员及财物的保障工作。

    (三)其他没有明确分组的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听侯指挥人员的随时调遣。

    八、组织、管理原则

    本公司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贯彻落实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的原则。

    九、应急通讯设施、交通设施和现场取证

    (一)通讯设施:物业公司提供10部对讲机,频道设置为“1”频道。各组负责人一人一部。

    (二)交通设施:公司车辆和参与车补的车辆一律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以备急用。

    (三)综合部负责提供公司所有人员通讯方式。

    (四)凡是在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综合部派人到现场进行拍摄,凡是在工地现场发生的突发事件,工程部派人到现场进行拍摄,以保持现场真实性,为事后进行调查提供依据。

    十、突发事故处置流程

    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

    接到报告

    指挥人员到位

    情况判断

    信息反馈

    应急资源到位

    有关人员赶赴现场

    信息收集、联络、上报

    现场抢救

    启动预案

    医疗救护

    应急行动

    扩大应急

    人员撤离、疏散

    事态控制

    信息传递

    应急增援

    不可控

    应急避险

    现场清理

    应急恢复

    解除警戒

    善后处理

    应急结束

    事故调查

    十一、对突发事件的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时,按下列流程报告:

    (一)事故单位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向公司综合部及总经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二)综合部经理立即向总经理报告有关情况。

    (三)副总经理按照总经理的指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事故发生后,各应急救援处置小组在救援指挥部的指挥下,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一)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综合部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请总经理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副总指挥,由副总指挥逐级通知至小组成员。

    (二)赶赴事故现场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各组成员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听侯指挥部统一安排。(如果总指挥不能到达现场时,由第一副总指挥代行指挥救援工作。)

    (三)现场救援展开

    1.应急指挥部在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情况后,迅速制定事故处置办法,并组织指挥实施;组织配合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2.各处置组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部署,按照本组的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迅速展开救援工作。

    3.积极配合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工作。

    4.随时将事故后续情况向区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5.事故处置措施

    ①保护好现场、疏散围观群众,参加救护工作。救援组调集车辆实施救护。

    ②遇有建筑施工工地发生事故,在组织抢险的同时,要防止在抢险过程中再次发生事故,不能冒险抢险,要确保抢险人员的安全。

    ③遇有交通事故,要调集车辆,必要时可向外部求援。

    ④遇有电梯发生事故,在实施救援外,还要提出防止在抢险过程中再次发生事故的方案和措施,报总指挥组织实施。

    ⑤遇有机械伤害事故,除实施救助或外部求援的同时,还要协调和维护好现场的生产和工作秩序。

    ⑥遇有群体性食物、中暑事故,救援组调集车辆实施救护,必要时可向外部求援。

    ⑦遇有农民工堵门事件,在实施劝退外,还要防止农民工闹事和事态扩大及造成对公司不良影响的处理。

    十三、各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一)防火、防盗、打架斗殴、爆炸等治安案件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的现场处置措施

    首先,公司各相关单位平时应组织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学习防火、灭火、避难、危险品转移等各种安全疏散知识和应对方法,提高本企业人员对火灾、爆炸发生时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应变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现场人员不仅可以沉稳自救,还可以冷静地配合外界消防员做好灭火工作,把火灾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①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同时报告公司综合部。公司综合部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程序,相关责任人要以处置重大紧急情况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绝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各应急处置小组之间、各单位之间必须服从突发事件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配和,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②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立即进行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队伍求援,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③疏通事发现场通道,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高层建筑在发生火灾时,电梯、楼梯、马道在紧急情况使用要特别注意,不能使用室内电梯和外用电梯逃生。因为室内电梯井会产生“烟囱效应“,外用电梯会发生电源短路情况。最好通过室内楼梯或室外脚手架马道逃生。如果下行楼梯受阻,事故现场人员可以在某楼层或楼顶部耐心等待救援,打开窗户或划破安全网保持通风,同时用湿布捂住口鼻,挥舞彩色安全帽表明你所处的位置。切忌逃生时在马道上拥挤。

    ④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⑤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⑥应急事故处理办公室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协助各应急救援小组完成救援,确保信息畅通。

    ⑦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可以马上扑灭的立即进行扑灭。

    ⑧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有可能蔓延扩大的,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围人员参与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扩大,一方面向现场管理者汇报。

    ⑨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通报火情并派人在路口接应消防车。

    ⑩若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医院或并拨打救护电话“120“与医院联系。

    调查与善后处置小组在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实事求是填写事故情况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总结,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二)对爆炸现场的处置方法

    首先,对各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并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对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油漆、稀料等要单独存放,远离明火和高压线。

    对工地现场定期进行安全巡检,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吸烟现象,动火前要开具动火证并有人员现场监护。作业现场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在保证救援人员安全的条件下,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上报我公司综合部,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三)防触电应急事故处置方法

    1.截断电源,关上插座上的电源或拔除插头,或关上总开关,切勿试图关上漏电用具的开关,因为开关可能漏电。

    2.若开关无法关上,可站在绝缘物上,如木板、厚报纸或塑料布等,用扫帚或木椅等将伤者拨离电源,或用裤子、布条绳子等绕过伤者腋下或腿部拖离电源,切勿用手、潮湿的物品或金属把伤者拨开。

    3.若伤者曾经昏迷,身体遭烧伤,或伤者感到不适,应立即拨打“120”送医院抢救。

    4.高空出现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截断电源,把伤者抬到平坦的地方,对伤者进行急救。

    5.现场抢救触电者的原则是:迅速、就地、准确、坚持。

    迅速——争分夺秒让触电者脱离电源。

    就地——必须在现场附近就地抢救,病人有意识后立即送医院。

    准确——人工呼吸发出的动作必须准确。

    坚持——只要有百万分之一的希望就要进行百分之百的努力抢救。

    (四)工地现场报告的突发事故处理方法

    防止大型设备、防止边坡坍塌、防止人员或物品坠落等应急处置措施

    1.大型脚手架出现变形事故征兆前的应急措施

    ①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脚手架局部变形。在双排架横向截面上架设八字戗(qiang)或剪刀撑,隔一排立杆架设一组,直到变形区外排。八字戗或剪刀撑下脚必须设在坚实、可靠的地基上。

    ②脚手架赖以生根的悬挑钢梁挠度变形超过规定值,应对悬挑钢梁后锚固点进行加固,钢梁上面用钢支撑加U形托旋紧后顶住屋顶。预埋钢筋环与钢梁之间有空隙,须用马楔备紧。吊挂钢梁外端的钢丝绳逐根检查,全部紧固,保证均匀受力。

    ③脚手架卸荷、拉接体系局部产生破坏,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将其恢复,并对已经产生变形的部位及杆件进行纠正。如纠正脚手架向外张的变形,先按每个开间设一个5t倒链,与结构绷紧,松开刚性拉接点,各点同时向内收紧倒链,至变形被纠正,做好刚性拉接,并将各卸荷点钢丝绳收紧,使其受力均匀,最后放开倒链。

    2.大型脚手架失稳引起倒塌及造成人员伤亡时的现场处置

    ①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脚手架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情况等,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②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脚手架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坍塌的脚手架压在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如脚手架太重可用吊车将架体缓缓抬起,以便救人。如无人员伤亡,立即实施脚手架加固或拆除等处理措施。以上行动须由有经验的安全员和架子工长统一安排。

    3.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现场处置措施

    ①救援人员首先根据伤者受伤部位立即组织抢救,促使伤者快速脱离危险环境,送往医院救治,并保护现场。察看事故现场周围有无其它危险源存在。

    ②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③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

    A、立即联系110、120急救车或送到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送往专科医院。

    B、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

    C、骨折:注意搬运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禁止用搂、抱、背等方式运输伤员。

    D.一般性伤情送往医院检查,防止破伤风。

    4.坍塌事故现场处置

    ①坍塌事故发生时,立即组织抢险人员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安排专人及时切断坍塌部位的电源和可燃气体(液体)的有关闸门,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法,对坍塌现场进行处理。抢救中如遇到坍塌巨物,人工搬运有困难时,可调集大型的吊车进行调运。在接近边坡处时,必须停止机械作业,全部改用人工扒物,防止误伤被埋人员。现场抢救中,还要安排专人对边坡、材料进行监护和清理,防止事故扩大。

    ②事故现场周围应设警戒线。

    ③统一指挥、密切协同的原则。坍塌事故发生后,参战力量多,现场情况复杂,各种力量需在现场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密切协同,共同完成。

    ④以快制快、行动果断的原则。鉴于坍塌事故有突发性,在短时间内不易处理,处置行动必须做到接警调度快、到达快、准备快、疏散救人快、达到以快制快的目的。

    ⑤讲究科学、稳妥可靠的原则。解决坍塌事故要讲科学,避免急躁行动引发连续坍塌事故发生。

    ⑥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现场遇有人员受到威胁时,首要任务是抢救人员。

    ⑦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⑧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⑨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法

    (1)塔式起重机出现事故征兆时的应急措施

    ①塔吊基础下沉、倾斜:

    A、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回转机构锁住,限制其转动。

    B、根据情况设置地锚,控制塔吊的倾斜。

    ②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

    A、塔吊不能做任何动作。

    B、按照抢险方案,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加固,或用连接方法将塔吊结构与其它物体联接,防止塔吊倾翻和在拆除过程中发生意外。

    C、用2—3台适量吨位起重机,一台锁起重臂,一台锁平衡臂。其中一台在拆臂时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变化而造成倾翻。

    D、按抢险方案规定的顺序,将起重臂或平衡臂连接件中变形的连接件取下,用气焊割开,用起重机将臂杆取下;

    E、按正常的拆塔程序将塔吊拆除,遇变形结构用汽焊割开。

    ③塔吊倾翻:

    A.采取焊接、连接方法,在不破坏失稳受力情况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险情发展。

    B.选用适量吨位起重机按照抢险方案将塔吊拆除,变形部件用气焊割开或调整。

    ④锚固系统险情:

    A、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建筑物,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

    B、将塔吊锚固系统加固。

    C、如需更换锚固系统部件,先将塔机降至规定高度后,再行更换部件。

    ⑤塔身结构变形、断裂、开焊:

    A、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变形部位,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

    B、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变形或断裂、开焊部位加固。

    E、落塔更换损坏结构。

    (2)小型机械设备事故现场处置

    ①发生各种机械伤害时,应先切断电源,再根据伤害部位和伤害性质进行处理。

    ②根据现场人员被伤害的程度,一边通知急救医院,一边对轻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③对重伤者不明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的,不要盲目进行抢救,以免引起更严重的伤害。

    (3)机械伤害事故引起人员伤亡的现场处置

    ①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设备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等情况,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②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抢救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塔式起重机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压在倒塌的设备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

    ③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视具体情况采取措施:

    A、立即联系110、120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联系专科医院。

    B、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

    C、骨折:注意搬动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不得一人抬肩、一人抬腿。

    一般性外伤:

    A、视伤情送往医院,防止破伤风。

    B、轻微内伤,送医院检查。

    制定抢救措施时一定要考虑所采取措施的安全性和风险,经评价确认安全无误后再实施抢救,避免因采取措施不当而引发新的伤害或损失。

    (五)交通安全方面事故应急处置方法

    车辆火灾事故现场处置

    1.车辆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灭火,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抢险救援小组,安排人员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抓紧抢救车上货物。

    2.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3.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权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4.为防止车辆爆炸,除自救外,还应向119求援,尽快扑灭火情。

    5.定期检查维修车辆,检查车辆灭火器的配备,保证良好的车况是防止车辆发生火灾的最好措施。

    6.夏季天气炎热,车内温度高,为防止车辆自燃现象的发生,应尽量将车停在阴凉处或定时对车辆洒水降温。

    重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置

    ①事故发生后,迅速拨打急救电话,并通知公司综合部和交警。

    ②公司综合部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并派人保护现场。

    ③协助交警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④做好事后人员的安抚、善后工作。

    (六)、雨季防汛抢险工作处置方法

    1.落实汛期的值班人员,并做好汛期情况记录。

    2.接到项目所在地发布的有关暴雨紧急警报通知后,公司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施工企业设置)的全体人员应立即召开会议,并组织现场项目经理作好抗灾准备工作,督促做好各项应急措施,加强巡逻检查,配备好防汛抢险器材和物资。

    3.组织各部门制订水灾事故处理预案,保证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畅通,停电并加固临时用电线路,保证通讯畅通。

    4.危险品存放应有明显的位置标明、防止洪水将其搅乱、混杂、流失、造成事故,需要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5.成立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检查,工程部督促各部门要做好检查并记录。

    6.当汛期到来时,公司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联络水灾事故应急响应有关事宜,并组织各部门实施应急响应的预案。

    7.发生严重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政府有关部门,以求得援助和指导,并应组织全体抢险人员根据灾害事故情况的特点,实施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争取短在时间内,努力将损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8.在发生水灾时,如设备不能撤离到安全位置,应使设备处于动力关闭状态,加固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防止设备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9.现场人员做好准备,并视汛情提前与110联系。

    10.在洪水可能危及到现场变配电设施时,应果断断电,防止个别线路漏电发生意外;险情排除后,经检查确认安全后可恢复供电。确保防汛排涝工作顺利进行,满足施工现场需要,减少国家财产损失。

    (七)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高温中暑应急处置工作处置方法

    发生食物中毒及急性传染病现场处置

    1.接到发生食物中毒或急性传染病的情况后,救援处置组与医疗救护组迅速赶到现场,确认情况后,应封闭事故发生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避免事态扩大。

    2.医疗救护组针对具体情况,向指挥部汇报,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向上级卫生部门求援。

    3.对于高温中暑人员,立即把中暑人员抬到阴凉处,对中暑人员采取降温措施,服用解暑药,必要情况下立即送医院治疗。

    (八)社会事件应急处置

    1.对于与我单位有关的上访人员要积极劝阻,耐心说服,同时要积极协助其解决存在的问题,解决不了的要立即汇报上级领导,避免矛盾激化,造成不利社会影响。

    2.要积极合理合法有理有据解决当事人的问题,对于解决不了的要立即汇报上级领导,避免矛盾激化,引发不必要事件发生。

    3.对于工地现场上报发生群体性人员事件,办公室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

    (九)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处置

    1、工程部要成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事件。

    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助理

    副组长:工程部副经理

    组员:工程部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程指挥部,工程部副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

    2、根据公司《工程项目应急基金管理规定》和承包人制定的《劳务工资备用基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重大节日和遇农民工因工资纠纷上访等突发事件发生时,专门用于应急支付农民工工资。

    3、建立节假日主要领导、工程部经理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公司和工程部安排领导值班。重大节假日,如春节、夏收、秋收期间由公司主要领导和工程部经理亲自值班。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脱岗、不得关闭手机。

    4、建立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报告制度

    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时,工程部要在第一时间按以下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工程部经理

    承包单位和工程副总

    公司应急领导

    小组

    建管局监管处。

    5、公司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程序:

    劳务人员上访或投诉、闹事

    农民工工资处理应急领导小组

    处理情况书面报告

    公司指挥部

    通知承包单位责任人

    工程部经理和承包单位责任人对农民工进行劝退

    落实情况并制定解决办法

    6、当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时,工程部要在第一时间按报告程序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出现忽视、隐瞒,甚至纵容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工程部经理要及时到达现场亲自处理,要积极协调,做到态度诚恳、用语文明,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做到项目的事不出工地,争取化解在公司内部。严禁激化矛盾,造成上访。事件妥善处理后,工程部要将处理情况及时向总经理助理汇报。

    7、当发生农民工向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电话投诉时,承包单位和工程部经理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调查落实和处理,二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报送公司和处理投诉的政府有关部门。

    8、当发生农民工到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上访时,工程部经理要在第一时间通知承包单位领导,并立即组织工程部及有关人员到有关部门将人带回妥善处理,承包单位领导要迅速赶往事发地进行处理。二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理协议分别报送公司和接访的政府有关部门。

    9、当发生农民闹事或集体上访(5人以上)等影响较大的事件时,公司指挥部领导和承包单位领导要立即到达事发地点,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说明情况、表明态度。并尽快平息化解矛盾,将当事人带回妥善处理。各承包单位于二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理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公司和政府各有关部门。

    10、工程部在处理纠纷时,确实无能力解决资金问题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公司根据情况及时作出资金安排。

    11、对个别不讲诚信,恶意讨薪,无理取闹的劳务人员,工程部也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要通过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资料,抵制其不法图谋,排解纷扰,同时积极利用公安、法律、公关等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十四、总结

    当社会救援赶到现场,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受灾人员全部安全撤离,消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本次事故处理结束。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资料及文件;写出事故总结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并积极落实事故补救措施,立即进行生产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对抢险过程应急能力的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27

    篇3:水体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水体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本文关键词:水体,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水体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水体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防范突发性水体污染事故,加强处置能力,控制和减轻水体污染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

    水体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水体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突发性水体污染事故,加强处置能力,控制和减轻水体污染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无锡市突发生产性水体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各钻井队在生产过程中因突发性事件导致水体污染的预警、处置及善后等工作。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事故:生产过程中因使用、贮存不当等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

    (2)易燃易爆物品泄漏污染事故:煤气、天然气、石油液化气、氯气、氨气、苯、甲苯等气体和易挥发的有机溶剂的泄漏所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

    (3)油污染事故:原油、燃料油等各种油品在贮存、使用等过程中由于意外造成泄漏所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

    (4)其它生产活动引起的突发性事故而造成水体污染的。

    2

    事故分级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执行统一预警标准。按照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三级预警,预警颜色分别为黄色、橙色和红色。

    2.1

    Ⅰ级(特大事故)

    发生事故,造成周边水体大面积污染,并有进一步扩大趋势。

    2.2

    Ⅱ级(重大事故)

    发生事故,造成周围地区水体污染,且有一定的扩大趋势,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立即予以控制,在12个小时内可以控制或消除的。

    2.3

    Ⅲ级(一般事故)

    发生事故,有污染水源的趋势,但对周围群众生活和周边水系不构成直接威胁。事故危害在一定范围内和短时间内可控,经合理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消除的。

    3

    组织体系

    3.1

    设立突发生产性水体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挥和协调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

    (2)指挥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件责任认定;

    (3)负责组建事故调查组、专家咨询组等技术支持机构;

    (4)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

    (5)统一对外发布事故所造成水体污染的信息,负责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6)负责危急情况下,联系上级部门、驻地部队的支援;

    (7)组织开展事故影响评估并提出有关生态环境恢复的意见等。

    3.2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科,值班电话4685801。

    办公室工作职责:

    参与制订和修订《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指挥部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负责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送事故处置工作中的各类信息,并写出全面详细的总结报告;承办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其它交办的工作。

    3.3

    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1)应急监测组:以市环保局为牵头单位,由市环保局、水利局、交通局、气象局、卫生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对现场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分析污染现状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判断事件的变化趋势,向现场指挥部提出控制和消除环境污染的处置建议。

    (2)处置及调查组:以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由市环保局、公安局、消防支队、市水利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安监局、质监局、城管局、农林局和监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种类,对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3)紧急疏散组:以事发地人民政府为牵头单位,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交通局、安监局、质监局、城管局和监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对污染发生现场的居民及相关人员的进行紧急疏散。

    (4)医疗救护组:以卫生局为牵头单位,由市卫生局和市医院管理中心组织协调医疗机构,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和抢险救援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事件发生区域疫情进行监测和防治。

    (5)综合保障组:以市经贸委为牵头单位,由市发改委、经贸委、公安局、交通局、财政局、民政局、无锡工商局、市建设局、市市政公用局、人防办(民防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政府信息办、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及装备,组织力量抢修电力、通讯设施,保证应急救援信息和交通的畅通。

    (6)专家咨询组

    以市安监局为牵头单位,由环境监测、环境生态、环境医学和化学工程、核辐射、市政工程、气象、水利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由指挥部提出并建立专家信息库。主要职责:协助指挥部进行事件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的判断分析,并提供技术咨询意见;参与制定并提出应急监测及应急处理方案;对应急处理结果进行技术评估。

    (7)信息发布组:以市委宣传部为牵头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市外事办公室等部门组成,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按规定向公众发布有关信息。

    3.4

    各市(县)、区级指挥部基本职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地区事故应急预案,对本辖区发生的事故,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先期救援处置。

    3.5

    事故发生单位职责

    事故发生单位和当事人有如下责任:

    (1)先行处置的责任。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当事人要首先按规程进行自行处置,当发现自行无力处置时,应立即通过各种可能的手段向本单位、当地政府报告和告知周围可能受到影响的群众。

    (2)启动预案的责任。事发单位得知事故信息后,要按规定迅速启动本单位事故处置预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所造成的损失。

    (3)保护事故现场的责任。

    (4)协助处置的责任。事故处于政府或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的过程中,事发单位和当事人应全力协助当地政府和处置小组工作。

    (5)配合事故调查和接受处理的责任。

    (6)赔偿损失的责任。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依法赔偿的责任。

    4

    应急响应

    4.1

    预警预防

    事故应急工作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各市(县)、区环保、安监部门要加强各重点单位的监测、检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设施,特别要加强对沿湖、沿江、沿河及水库等重点流域和工业集中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的监测,对重点污染源企业的主要排污点加大监控力度,加快在线监控的安装工作,提高科学化监控水平,及时消除事故的隐患。

    事故发生后,各级应急处置指挥部门应按照本《预案》的相关程序和规定,由指定部门或个人(新闻发言人)向社会发布事件信息。一般事故预警由事发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布,重大及特大事故预警由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发布。

    4.2

    事故速报

    事故发生后,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报告上级政府或责任单位。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突发事故后,应在1小时内向辖区人民政府和无锡市应急办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置。紧急处置情况下可直接报告市应急办和市政府。

    市指挥部在确认重、特大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市政府。

    4.3

    分级响应

    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处置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一般事故由所在市(县)、区政府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重、特大事故,由市政府应急处置指挥部或其指定的现场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处置工作。

    4.4

    先期处置

    事发地区政府负责组织先期应急处置,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4.5

    响应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指挥当地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建议。市指挥部迅速了解事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级别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

    预案启动

    5.1

    各级指挥部接到事故报警信息后,立即进行事故信息的核实和分析,并在1小时内判断和确定事故的级别,根据事故的等级做出相应的响应:

    事故处置根据事故等级分级负责处理。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事故,如涉及或影响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地区,市政府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市政府,并上报省政府;如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等情况时,市政府按规定上报省政府和有关部门。

    5.2

    重、特大事故处置程序

    (1)启动重、特大应急预案。由市指挥部负责人主持召开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发生地负责人参加的应急工作会议,听取环保、安监等部门关于事故的情况介绍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布置任务;

    (2)组织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实施对事故发生区的管理、救援和处置;

    (3)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并开展应急监测;

    (4)组织专家咨询组根据调查和监测结果,分析事故影响范围,提出应急处置意见;

    (5)做出应急处置决定,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6)组织专家咨询组对事故处置结果进行技术评估;

    (7)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善后处理和环境恢复工作,并向公众公布有关情况;

    5.3

    现场管理

    市环保、安监部门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辖区政府及市应急委员会专家库有关专家组成事故调查处理组、环境监测组对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对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估,提出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提供污染事故监测报告,提出污染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等。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保障和后期处置等工作。

    5.4

    情况通报

    对于重、特大事故,市指挥部要做好勘查和取证工作,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向上级事故调查组汇报,提供相关调查取证资料,并按照调查组的要求,继续组织开展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5.5

    预案终止

    (1)一般事故终止

    各市(县)、区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发展情况,组织专家对事故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向市指挥部提出终止预案的意见。市指挥部做出终止预案的决定,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2)重、特大事故终止

    市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发展情况,组织专家对事故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向市政府提出终止预案的意见。市政府做出终止预案的决定,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6

    后期处理

    6.1

    善后处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和思想稳定工作,事故责任单位等相关部门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给予赔付救治;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6.2

    保险理赔

    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后,现场处置指挥部应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介入,按相关工作程序作好理赔工作。

    6.3

    事故灾害调查评估

    应急办公室负责组建事故调查队伍。调查人员由相关技术及管理人员组成。

    灾害发生后,调查队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灾害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受灾状况、危害程度、灾害过程有关环境保护资料等;听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预防和减轻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灾害的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灾害结束后根据事故等级,应分别在应急终止后的30天、20天、10天内完成,并向市政府做出报告。

    7

    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总体预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事故的应对工作。要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安排,采取切实有效保障措施,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7.1

    应急队伍、物资、装备保障

    市应急办建立事故应急反应队伍,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应急队伍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

    现场监测和处置工作人员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故现场、以确保自身安全。救灾款物运送分配、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等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7.2

    社会救助

    根据国家民政部有关规定,由市民政局负责接受、安排社会各界的紧急救助,参与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7.3

    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7.4

    技术保障

    无锡市政府应急指挥办公室组织专家咨询组加强对事故应急处理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和信息上报制度,抓好事故处理队伍建设。

    7.5

    经费保障

    根据处置事故的需要和有关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6

    宣传教育

    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水体污染防治及应对事故灾害知识的宣传,对公众开展水体污染灾害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教育,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7.7

    通信保障

    市信息办要及时组织有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保障事故处置过程中的通信畅通,必要时在现场开通应急通信设施。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职能部门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8

    奖励与责任

    (1)对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2)对未按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经贸委、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负责解释。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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