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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全县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工作要点

    时间:2023-11-29 11:54:47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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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全县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工作要点

    按照“小切口进入、精准化推进”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创新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等改革项目大胆探索,建立“清单制+责任制”的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开展集智攻关,实现突破创新,形成一批在全省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以下是蒲公英阅读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4年全县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工作要点一

      xx年,全县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全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一、更高标准地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量

      (一)开展“新春创业服务月”活动。以“新春创业正当时,市场监管优服务”为主题,在春节前后开展创业服务月活动。全面推行登记注册、许可审批“不打烊”服务,为来xx人员创业提供及时、优质、高效服务。

      (二)开展“育苗”“壮苗”行动。全面推进支持大学生创业“育苗”行动,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壮苗”行动,推广应用回访帮扶系统,对新登记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回访帮扶,指导依法合规经营,成长壮大。

      (三)推进重点人群创业行动。会同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积极开展返乡人员、退役军人创业服务工作。探索利用创业孵化器、集群登记托管机构,为有创业意愿而暂时没有确定经营地址或处于筹备期的创业者,免费提供阶段性过渡地址办理登记注册,帮助创业者快速取得营业执照。

      (四)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贯彻实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联席会议作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开展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探索建立“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划分标准和“名特优”个体工商户名录库,根据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等,实行差异化,有针对性的帮扶政策措施,提升其可持续经营能力。

      (五)推进“个转企”走深走实。持续加强“个转企”研究,依据“个转企”相关政策措施,从税收、社保、奖励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帮助个体工商户“提档升级”、做大做强,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发展质量。

      (六)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的负担。加强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协同和督导落实,量身定制更贴心、更暖心、更安心的“政策大礼包”,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当好“店小二”、做好“护航者”。

      (七)加强数据监测和预警。建立完善市场主体登记数据监  测预警和风险防控常态化机制,按月、季度、年、全年分析辖区  内市场主体发展情况,重点关注不同时期出现的市场主体增长下滑、注销率高和数据出现风险隐患问题等特殊情况。加强预警和合规指引,及时整改、排除隐患,确保市场主体量质并进。

      二、打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攻坚战

      (八)狠抓营商环境政策落地。紧密围绕《xx落实xx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中的相关目标任务,逐条制定细化工作目标、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评估。

      (九)组织开展“先行区”创建工作。按照“小切口进入、精准化推进”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创新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等改革项目大胆探索,建立“清单制+责任制”的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开展集智攻关,实现突破创新,形成一批在全省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十)升级企业开办“2050”标准服务。推动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一次身份认证、结果部门互认”。进一步推进商事登记智能审批服务。全面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场景,进一步便利企业开设银行账户,推行“预约即开户,推行企业开办“首席服务员”制度,采取“轮值制”分席服务等方式,实现企业开办跨部门一人受理首办服务,全程服务。

      (十一)推行“一键通”变更。推动登记业务系统与行政审批系统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营业执照相关照面信息变更登记后,可同步选择变更相关许可证照信息,实现“证照联办”,“一件通办”。

      (十二)推行“一诺通”准营。推动许可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落地落实,扩大“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覆盖面。将“一业一证”改革行业拓展到33个以上。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大幅降低准入准营成本。

      (十三)推行“一码通”应用。推广应用“鄂企通码”(企业码),推动“鄂企通码”扩容集成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管信息。会同政数,金融等部门推动“鄂企通码”在政企服务、金融和其他办事服务领域应用,推进“一码通查”“一码通办”。配合省局做好一体化电子印章平台建设、招投标“一网通投”等改革。

      (十四)推行“一照多址”改革。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外,对于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管辖机关的,允许在营业执照上加载新设立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免于分支机构登记,实行“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

      (十五)推动注销“再提速”。推行企业简易注销营业执照“免回收”公告作废制度,实行简易注销全程网上协同办理,实现注销“一次不用跑”。对注销登记无需对外公告的登记业务,推行“一次办好”。进一步优化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退出流程,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

      (十六)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会同税务,人社等部门细化歇业备案及相关税务、社保等事项办理具体要求,指导经营困难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登记。歇业期限届满前,市场主体可随时恢复经营;期限届满恢复经营,由市场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无需另行申请。

      (十七)优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准入。继续推进低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提高办事效率。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加强现场核查;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档案抽查,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规范性。

      (十八)继续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即报即审”。对《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批发)》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申报审批实行“即报即审”。

      三、持续提升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业务水平

      (十九)推行登记注册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贯彻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对接使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的禁限用字词库、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库。支持市场主体使用符合规定的创新字词作为企业名称。探索推广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建立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实现在线比对核验,建立健全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二十)提升政务服务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参加全省系统登记注册业务培训,加大对《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修订后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xx版)等新法新规的培训学习力度。全面提升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干部队伍业务能力。与信息化机构相互配合,加强新登记业务系统应用培训,畅通意见建议反馈通道,配合省局及时改进完善系统功能。

      (二十一)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搭建高效化咨询平台。优化审批服务咨询专线,确保“三声铃响必有人接”,丰富审批事项知识库,确保“常见问题必能解答”;搭建便捷化办事平台。依托县政务大厅和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两个主阵地,推行企业开办、企业准营等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只进一门、到一窗、找一人、办成事。搭建“精准服务”平台,针对企业特性问题,“一企一策、千企千策”,实行“下沉式”指导、“登门式”帮办,为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做好服务保障。

      四、扎实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扩面增效

      (二十二)打造外卖送餐领域党建工作品牌。持续开展外卖送餐领域党建工作。创新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关心关爱活动,探索建立“骑手流动党支部”“党建主题驿站”“党员先锋志愿服务队”,与餐饮连锁企业共建“小哥食堂”,将党建工作向所有外卖送餐平台延伸。推动外卖送餐平台企业,加盟企业及配送员工党员开展“三亮”活动,打造外卖送餐员党建活动阵地。

      (二十三)开展专业市场党建“百日提升”行动。以专业市场党建提升活动为重点,突出大型市场,在组织部门统筹指导下,通过单独建,联合建,依托建等方式,推动有党员但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市场建立党组织。探索“三亮”活动挂牌摘牌机制和推进党建引领专业市场治理的创新经验。

      (二十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以宣传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为契机,在组织部门支持下,充分发挥个私协会作用,探索依托个私协会建立基层党组织,推动党的工作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小个专”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探索推进从业人数50人以上的小微企业党建工作。

      (二十五)夯实“小个专”党建工作基础。持续健全“小个专”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党建指导站作用,强化跟踪指导服务。提升“小个专”党建智慧化水平,依托市场监管“三网一中心”,建设、应用“小个专”及外卖送餐领域党建信息平台。

      (二十六)探索“职能+党建”“三个同步”工作模式。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深化“职能+党建”融合机制,充分利用系统监管资源、服务资源、专家资源,在开展登记许可,市场监管服务、评先评估等工作时,同步推进和落实“小个专”党建工作。

      五、强化上下联动和横向协同工作

      (二十七)加强上下联动。坚持全局“一盘棋”思想,强化市县上下联动,加强业务交流调研,建立完善重大改革、重大任务、重大课题等联合攻坚协同机制,凝聚增强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役推进合力。

      (二十八)配合做好“双减”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双减”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局相关股室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做好“双减”工作。安全整治工作。

      (二十九)配合做好“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县“自建房”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安排,统筹协调局机关相关科室配合住建等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2024年全县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工作要点二

      各市场监管所,县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xx年是实施“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注册审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省、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对标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提升市场准入经营退出便利度

      (一)深化企业开办集成服务改革。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提高全业务流程申报比例。在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员工参保登记 (含医、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申领发票、银行预约开户等业务纳入平台覆盖范围的基础上,依托全省统一的电子签名系统,完善企业设立登记“全程网办”。优化企业开办“一件事一站式”服务,推进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通办”融合,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申请,线下窗口或寄递方式一次领取办件结果。及时做好闽政通APP掌上企业服务专区宣传推广,为企业提供一体化便利服务。探索建立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同步发放机制,更好地便捷群众办事创业。

      (二)加快企业经营及市场退出效率。积极探索“一城一照”改革,落实落细食品生产经营“一证多址”和市场监管领域“证照联办”等改革,助力企业扩规模、降成本、增效益。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进企业注销集成化登记,结合一体化平台建设,强化与税务、人社、海关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合作,配合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动企业注销所涉及多项业务“一次办结、整体退出”。加强与税务等部门协同联动,深入实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进一步提升市场退出便利度。

      (三)提升企业登记“全市通办”水平。推行“异地代收”“收受分离”服务模式,在实行企业迁移登记和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查询“全省通办”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设立、大型连锁企业分支机构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变更等更多事项“全市通办”,申请人就近一次提出申请,代收地、业务属地协同完成事项办理,统一送达许可审批结果,有效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四)推进市场主体名称登记管理规范化。持续开展我县市场主体名称自主申报,严格落实《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落实名称禁限用规则,落实好市场监管总局的名称禁限用字词库,做好企业名称行业用语规范服务工作,并强化对重点领域市场主体名称规范管理,守牢法律红线和意识形态底线。

      (五)推进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化。推行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系统,并结合“xx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积极主动引导申请人自主勾选市场监管总局编制的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办理经营范围登记,提升经营范围登记效率。落实“双告知”制度,及时将有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推送到xx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享。

      (六)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范化。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改革,落实《xx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统一使用公安标准地址库,组织对地址库进行清理,在便利住所登记的同时,防范以虚假住所骗取登记的风险隐患。严格按照“集群注册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一照多址”等政策文件和规范要求,进一步提升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范化。

      (七)推进注册审批事项规范化。在省、市审改办要求的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要求,调整我县市场监管系统行政许可事项体系框架和实施标准,实现全县各登记服务窗口统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要加强对网上办事大厅及线下窗口公布的注册审批基本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的监督和检查,推进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文书范本、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事项实现全县标准同源、要素统一。

      (八)强化技术评审工作管理规范。落实审批业务相关技术评审准则和要求,加大技术评审活动的监督,规范技术评审人员行为,进一步提升技术评审工作质量。技术评审机构要针对不同行政审批事项技术评审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技术评审作业指导书。要加强对本级技术评审工作的管理和规范,着重对技术评审工作程序、实体、时效等方面进行自查,有效促进技术评审工作规范化。

      (九)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有序承接国家和省级、市级层面下放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鼓励支持将相关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依法委托下放给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并加强对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业务指导。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依照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清单,统一资质认定许可范围;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推进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转版实施;持续做好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相关工作。

      (十)加强营商环境创新探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xx〕35号)、省营商办《关于推广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改革举措的函》和市营商办《关于推广实施营商环境创新举措的通知》(漳营商办〔xx〕1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一业一证”“一件事”套餐服务等改革事项,着力为市场主体减负担、破堵点、解难题,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创新改革事项取得实效,加快建设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xx。

      二、进一步抓好基础建设,提高注册审批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十一)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依法履行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职责,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政策文件和规范要求,使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登记材料和文书格式,规范市场主体登记审查标准。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应用,探索以电子营业执照为依托,关联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许可证照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更高标准、更高效率、更高质量的服务。

      (十二)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要依照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配合发改、商务等相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

      (十三)有序推进歇业备案工作。按照歇业备案制度相关规定,学习借鉴试点地区做法,稳妥开展我县歇业备案工作。积极探索歇业备案“一件事”,让歇业备案制度有效发挥稳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作用,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

      (十四)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结合《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贯彻实施,强化部门联动,加强财税、金融、社保、就业、登记注册等方面的政策协同和督导落实,推动构建精准扶持政策体系、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维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积极落实《漳州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若干措施》等文件,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提升市场活力和竞争力,促进全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十五)提高市场主体数据质量建设和分析水平。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分期开展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对一人多户、一址多户等登记数据的日常监测。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数据的前端监测工作,将登记数据质量作为县局对各基层市场监管所绩效考评的依据。充分挖掘市场主体数据价值,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专家团队合作,高质量撰写市场主体分析报告,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各登记服务窗口要高度重视数据质量建设,从严把控源头数据质量。

      (十六)配合优化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平台建设。配合上级推进一体化平台建设,对原有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业务系统进行流程再造、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为全县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注册审批服务。配合持续完善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实现小微企业扶持政策集中公示、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等功能,服务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十七)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加大对《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解读力度;创新“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开展方式,突出各地特色,广泛宣传报道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和“小个专”党建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典型做法,将“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打造成为市场监管的服务品牌。

      三、进一步破除隐性壁垒,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十八)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严格依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开展外资准入管理工作,确保负面清单以外内外资一致。配合发改委(审改办)完善隐性壁垒破除机制,有效破除各类准入(准营)隐性壁垒,避免出现清单事项和实际审批“两张皮”。

      (十九)深化行政管理改革。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积极探索“一业一证”登记改革,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推进企业“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推动企业开办、准营、注销(简易注销、普通注销)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推动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许可等办件数据共享至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规范备案事项业务办理流程,坚决纠正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等问题。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部署,推动实现企业异地迁移档案移交。

      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锻造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过硬队伍

      (二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引导全县注册审批条线干部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注册审批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十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行风建设相关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聚焦规范权力运行方面,紧盯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的受理、技术评审、核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深化行风建设作为进一步优化拓展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便利化改革成果的有力抓手,持续推进市场监管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二十二)持续提升服务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争优、争先、争效意识,巩固深化注册审批新风正气xx“名片”,全面提升注册审批业务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全县注册审批业务的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组织参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注册审批业务培训和岗位大练兵活动,提高全县注册审批条线干部政治理论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参加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员培训班和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班,着力提升技术评审人员业务水平。

      (二十三)扎实做好“小个专”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为纽带,巩固提升“小个专”及园区、商圈、楼宇等重点领域“两个覆盖”水平。依托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推动组建联合党支部或者党建联盟,推动外卖配送行业成立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更好支持“小个专”市场主体发展。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适时联合相关部门针对本地开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指导县个私协会定期开展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调查分析,不断提升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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