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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索赔案例修改版剖析

    时间:2020-10-28 12:07:27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索赔 修改版 剖析

     索赔案例 [ [ 案例 1] 北京某工程基坑开挖后发现地下情况和发包商提供的地质资料不符,有古河道,须将河道中的淤泥清除并对地基进行二次处理。为此,业主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停工 lOd,并同意合同工期顺延 lOd。为确保继续施工,要求工人、施工机械等不要撤离施工现场,但在通知中未涉及由此造成施工单位停工损失如何处理。施工单位认为对其损失过大,意欲索赔。

     问题:(1)施工单位的索赔能否成立,索赔证据是什么?

      (2)由此引起的损失费用项目有哪些?

     (3)如果提出索赔要求,应向业主提供哪些索赔文件?

     [ [ 案例 1 1] ]

     答:(1)索赔成立。这是因业主的原因造成的施工临时中断,从而导致承包商工期的拖延和费用支出的增加,因而承包商可提出索赔。索赔证据为业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要求停工通知书。

     (2)此事项造成的后果是承包商的工人、施工机械等在施工现场窝工 l0d,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主要是现场窝工的损失,因此承包商的损失费用项目主要有:

      l0d 的人工窝工费;l0d 的机械台班窝工费;由于 l0d 的停工而增加的现场管理费。

     (3)索赔文件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正式书面材料,一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索赔信。主要是说明索赔事项,列举索赔理由,提出索赔要求。

      2)索赔报告。这是索赔材料的正文,其主要内容是事实与理由,即叙述客观事实,合理引用合同条款,建立事实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说明索赔的合理合法性,从而最后提出要求补偿的金额及工期。

     3)附件。包括索赔证据和详细计算书。其作用是为所列举的事实、理由以及所要求的补偿提供证明材料。

      [ [ 案例 2]

     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 4 月 20 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修建建筑面积为 3000m2 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程的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 1m3 的反铲挖掘机施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5 月 11 日开工,5 月 20 日完工。在实际施工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①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 2d,造成人员窝工 10 个工日; 来源.co

      ②基坑开挖后,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 5 月 15 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 15 个工日;

     ③5 月 19 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于 5 月 20 日复工令,5 月 20 日~5 月 22 日,因罕

     见的大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 10 个工日;

     ④5 月 23 日用 30 个工日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5 月 24 日恢复正常挖掘工作,最终基坑于 5 月 30 日挖坑完毕。

     问题:

     (1)简述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

     (2)建筑公司对上述哪些事件可以向厂方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以要求索赔,并说明原因。

     (3)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 d?总计工期索赔是多少 d?

      [ [ 案例 2]

     答:(1)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施工索赔程序如下:1)索赔事件发生后 28d 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 28d 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 28d 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28d 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 28d 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2)事件 1:索赔不成立。因此事件发生原因属承包商自身责任。事件 2:索赔成立。因该施工地质条件的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无法合理预见的。事件 3:索赔成立。这是因特殊反常的恶劣天气造成工程延误。事件 4:索赔成立。因恶劣的自然条件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损坏及修复应由业主承担责任。

     (3)事件 2:索赔工期 5d(5 月 15 日~5 月 19 日)事件 3:索赔工期 3d(5 月 20 日~5 月 22 日)事件 4:索赔工期 ld(5 月 23 日)共计索赔工期为:5+3+1=9(d)

      [ [例 案例 3]

      某公司在北京地区新建一办公楼,建筑面积 20000m2,开工日期为 2001 年 6 月 20 日,竣工日期为 2003 年 11 月 20 日。工程按照合同约定顺利开工,在结构工程施工到 1/2 时,甲方与承包商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该楼外墙的玻璃幕装修项目、室内隔墙砌筑项目,单独发包给专业公司施工,并支付承包商该项目价格的 1.5%作为管理配合费使用,专业公司按承包商管理要求的日期进场,有关工程款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专业公司。

     承担外墙玻璃幕装修项目的专业公司根据有关承包商的要求,于2002 年 4 月 20 日进场施工,但是在进场后的 2002 年 6 月 10 日,该专业公司因甲方未按其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而停工,承包商因外墙装修停工,原计划 2002 年 10 月 20 日开始的其他外墙施工项目无法进行。

     外墙装修项目在 2003 年 6 月份才恢复施工。

     在 2002 年 5 月 20 日,承包商按进度计划安排,要求室内隔墙砌

     筑项目的施工单位进场,要求完工日期为 2002 年 11 月 20 日。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准时进场。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质量不合格,多次返工,致使承包商的机电施工受到影响。直到 2003 年 3 月 20 日才合格地完成砌筑任务,致使机电项目施工拖延了 5 个月。

     问题:

     (1)承包商是否可以因外墙装修项目停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经济损失索赔?

     (2)发包人是否可以向外墙玻璃幕装修单位因停工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为什么?

     (3)因室内砌筑进展缓慢,承包商是否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和窝工索赔?

     [ [ 案例 3]

     答:(1)承包商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因为工期的延长和因工期延长引发的费用增加不是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2)发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给外墙玻璃幕装修项目的施工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故不能对该施工单位进行索赔,而且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和经济损失索赔。(3)因室内砌筑进展缓慢,承包商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和窝工费用损失索赔。

      [ [ 案例 4]

     某公司新建住宅楼,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合同价款形式为可调价格合同,施工合同按 1999 年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签署。

     施工进度计划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合同规定由于甲方责任造成施工窝工时,窝工费用按原人工费、机械台班费 60%计算。

     在专用条款中明确 6 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地震等自然灾害按不可抗力因素处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索赔报告之日起 28d 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索赔报告送达之日起 28d 后视为索赔已经被确认。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事件:

     1.因业主不能及时提供图纸,使工期延误 20d,10 人窝工;

     2.因施工机械故障,使工期延误 l0d,5 人窝工;

     3.因外部供电故障,使工期延误 2d,20 人窝工;

      4.因下大雨,工期延误 3d,20 人窝工。

     根据双方商定,人工费定额为 32 元/工日,机械台班费为 2000 元/台班。

     根据上述约定乙方提出工期补偿 35d,费用 13056 元(所有事件窝工费用及机械费用之和)索赔的要求。

     问题:

     (1)乙方上述要求是否合理?为什

     (2)经工程师认定的索赔工期为多少 d? (3)如果工程师未在收到报告后 28d 内给予答复意见或确认,工期延长多少 d?结算时费用补偿为多少?

     [ [ 案例 4]

     答:(1)事件 1 合理,是甲方原因造成的;事件 2 不合理,是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件 3 可以索赔工期,但费用不能索赔,因外部供电故障不属于甲方责任;事件 4 根据合同约定,工期可以索赔,但费用不能索赔,因大雨属于不可抗力。(2)工程师认定的索赔工期为 25d,事件 2 工期(10d)延误不予顺延。(3)工期延长 35d,费用为 13056 元。

     `

      [ [ 案例 5] 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1.基坑开挖后发现有古河道,须将河道中的淤泥清除并对地基进行二次处理

      2.业主因资金困难,在应支付工程月进度款的时间内未支付,承包方停工 20d。

     3.在主体施工期间,施工单位与某材料供应商签定了室内隔墙板供销合同,在合同内约定:如供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供货,每天赔偿订购方合同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供货方因原材料问题未能按时供货,拖延10d。

     在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及时向业主提交了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文件,向供货方提出了费用索赔要求。

     问题:

     1)施工单位的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 (2)按索赔当事人分类,索赔可分为哪几种? (3)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哪些? [ [ 案例 6] 某化工厂根据生产需要新引进一批进口设备,现需新建配套的设备基础,就此项目通过招标投标最终与甲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该合同包括 A、B、C 三项工作,合同工期 260d。业主另将设备安装施工(包括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直接发包给了乙安装公司,规定合同工期为 100d。甲建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经业主同意后,开始按下列进度计划施工:

      设备安装与调试

     ①——A——②——B——③——————④——C——⑤

     80

      30

      100

      50

     该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1.基础施工时,业主负责供应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使 A 工作延误 7d。

     2.B 工作施工后进行检查验收时,发现一预埋件埋置位置有误,经核查是由于设计图纸中预埋件位置标注错误所致。甲建筑公司进行返工处理,损失 5 万元,且使 B工作延误 15d。

     3.甲建筑公司因人员与机械调配问题造成 C 工作增加工作时间 5d,窝工损失2 万元。

     4.乙安装公司进行设备安装时,因接线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使乙安装公司安

     装调试工作延误 5d,损失 12 万元。

     发生以上事件后,甲、乙两家施工单位均及时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要求。

     问题:(1)针对甲建筑公司和乙安装公司就以上各事件提出的索赔要求,请分析业主是否应予相应的工期和费用补偿。

     (2)如果合同中约定,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补偿施工单位 6000 元;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扣误期损害赔偿费 6000 元。请计算施工单位应得的工期与费用补偿各是多少?

     ( (例 案例 7)

      甲方和乙方签订了某工程施工合同,乙方的承包范围为土方、基础、主体结构在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工期为 350d,开工日期为 2003 年 11 月12 日,本工程在冬期不停止施工,甲方在合同内约定:乙方采用措施保证冬期施工,措施费为 150 万元,包干使用,不再增减。在开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了施工组织方案及进度计划,甲方同意按此方案实施。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1.在土方开挖施工时,由于乙方自身没有土方施工专业队伍和机械,随将土方开挖分包给另一家土方施工专业公司 A,由于乙方和 A 单位就土方开挖的价格未能及时谈拢,土方施工单位未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进场开挖,致使土方开挖拖延开工 20d。

     2.在土方开挖后,开始施工地下室部分,因甲方提供的图纸设计有误、乙方发现此错误后及时通知甲方,甲方通过和设计单位联系,随后以图纸变更洽商的形式,下指令给乙方,因此地下室部分比原计划时间推迟 30d。经乙方现场统计,在图纸变更前,乙方配料和人工及窝工已经发生了 60 万元的费用。

     3.乙方根据合同工期要求,冬期继续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了多项技术措施,由此造成额外的费用开支共 200 万元。

     在上述事情发生后,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恳请甲方以事实为依据,给予工期顺延、同时给予损失补偿。

     问题:

     (1)事件 1 中乙方是否可以要求甲方给予工期延长?

     (2)在事件 2中甲方是否应同意乙方的工期顺延要求,乙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是否应该给予补偿?

     (3)在冬期施工中,乙方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给予经济补偿,希望甲方能够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并支付技术措施费用,甲方是否可以考虑乙方的这一请求?

     [ [ 案例 8]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 2000m2 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承包商)于 2000年 3 月 10 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期为 8 个月。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使用砂地点距工地 4km,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 20km 的供砂地点采购。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 3d,向业主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 5 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

     工程进行了一个月后,业主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承包

     商暂停施工一个月,承包商亦口头答应。恢复施工后,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5 月 20 日~5 月 24 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故障;6 月 8 日~6 月 12 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 6 月 13 日~6 月 14 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针对上述两次停工,承包商向业主提出要求顺延工期共计42d。

     问题:

     (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业主要求承包商暂停施工一个月的合同变更形式是否妥当?为什么?

     (3)上述事件中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说明其原因。

      [ [ 案例 9]

     某高层酒店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1999 年 6 月 5 日,竣工日期为2001 年 10 月 20 日,合同内约定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在统计报告递交后 14d 内甲方审定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 90%。工程按期开工,工程进展顺利,在工程进行到主体结构施工时,出现了下述问题:

      1.二层结构部分完成时,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了已完工作量统计报告,但是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此情况下开始停工,直到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违约赔偿金后乙方才开始复工,工期耽误了 180d。

     2.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进度款,乙方按正常管理方式恢复施工。在工程施工到 12 层时,发生了不幸的事故,某一脚手架工人在施工时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设施,不慎从脚手架上坠落,造成死亡,施工单位及时向甲方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报,因此工期耽误了 20d。

     问题:(1)事件 1 中承包商是否可以向甲方提出工人窝工索赔和施工单位在停工期间保护管理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索赔?

      (2)事件 2 中承包商是否可以向甲方提出工期索赔,为什么? (3)如果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300d,甲方批准工期可以延长 180d,本工程实际完工工期为多少 d?因事件 2 造成工期延长 20d,甲方是否可以向承包商提出因工期延长 20d 所增加发生的现场管理费的索赔要求?

      [ [ 案例 10]

     发包人与某建筑承包公司于1999年8月签订了一份土地平整工程合同。合同约定:承包人为发包人平整土地工程,造价 20.5 万元,交工日期是 1999年 11 月底。在合同履行中因发包人未解决征用土地问题,承包人施工时被当地居民阻拦,使承包人 5 台推土机无法进入施工场地,窝工 240 个台班。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将原合同规定的交工日期延迟到 1999 年 12 月底。工程完工结算时,双方又因停工、窝工问题发生争议,发包人拒付工程款。承包人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工程款,赔偿窝工损失。

      问题

      (1)请问法院是否会支持承包人的主张?为什么?

     (2)简述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

     来源:考试大-一级建造师考试 [ [ 案例 11]

     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某汽车制造厂的土方工程与基础工程合同,承包商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到松软石,因而工期提前1 个月。但在合同中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了一些工程地质勘察没有探明的

     孤石。由于排除孤石拖延了一定的时间,使得部分施工任务不得不赶在雨期进行。施工过程中遇到数天季节性大雨后又转为特大暴雨引起山洪暴发,造成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施工用房等设施以及已施工的部分基础被冲坏,施工设备损坏,运进现场的部分材料被冲走,乙方数名施工人员受伤,雨后乙方用了很多工时清理现场和恢复施工条件。为此乙方按照索赔程序提出了延长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

     问题:(1)你认为乙方提出的索赔要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2)一份完整的索赔报告通常由哪些内容组成?

      [ [ 案例 12] 来 某国家机关新建一办公楼,建筑面积 50000m2,通过招投标手续,确定了由某装饰公司进行室内精装修施工,并及时签署了施工合同。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该装饰公司又进行了劳务招标,最终确定江苏某劳务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某装饰公司工程进度款,该装饰公司以此为由,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拒绝劳务公司提出的支付人工费的要求。

     问题:

     (1)本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劳务公司是否可以就劳务费问题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2)发生索赔后,承包人应注意的索赔时效问题是什么?

      索赔案例题答案

      [ [ 案例 5]

     答:(1)1)承包方向业主提出的索赔成立,这是因业主的原因造成的施工临时中断,从而导致承包商工期的拖延和费用支出的增加,因而承包商可提出索赔。

     2)向供货方提出的费用索赔要求成立,因为供货方因自己原因违约。

     (2)按索赔当事人分类,索赔可分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承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的索赔;承包人与保险人之 r 可索赔等。

     (3)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1)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附件,其他的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 2)来往信件,如发包人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人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谈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

     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6)工程照片 7)气候报告;8)工程中的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9)工地的交接记录(应注明交接日期,场地平整情况,水、电、路情况等),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 10)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 11)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市场价格、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中央银行的外汇比率等公布资料 12)各种会计核算资料 13)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 [ 案例 6]

     答:(1)1)业主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造成 A 工作延误,业主应给甲建筑公司补偿工期和相应的费用。另外,业主还应顺延乙公司的开工时间和补偿相关费用。

      2)因设计图纸错误导致甲建筑公司返工处理,故应给予甲建筑公司相应的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同时因对乙公司也造成影响,故应对乙公司也给予相应的工期和费用补偿。

      3)机械调配问题造成 C 工作增加工作时间 5d,窝工损失 2 万元,这是由于甲建筑公司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业主不应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同时,因为 C 工作不影响乙公司,所以业主不应给予乙安装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4)由于乙公司的错误造成总工期延误与费用损失,业主不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由此引起的对甲公司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业主应给予补偿。

      (2)1)甲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为:事件 1: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补偿工期 7d; 事件 2:由于设计图纸中预埋件位置标注错误造成甲公司工期延误,应补偿 15d;事件 4:因乙安装公司的原因给甲公司造成工期延误,应补偿 5d.合计:27d.甲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 1:7×6000=4.2 万元;事件 2:5.0 万元;事件 4:5×6000=3.0 万元;事件 3:扣款 5×6000=3.0 万元;合计:9.2 万元 2)因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乙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 7d,因月工作延期,乙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 15d.

      乙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事件 1:7×6000=4.2 万元;事件2:15×6000=9.0 万元;事件 4 扣款:5×6000=3.0 万元;合计:4.2+9.0-3.0=10.2万元

     [ [ 案例 7]

     答:(1)不可以。土方开挖拖延开工 20d 是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应给予工期顺延。

     (2)甲方应给予乙方工期顺延,同时对所发生的费用应给予补偿。

     (3)甲方不应考虑乙方的要求,因为在合同中双方约定冬期施工措施费是包干使用的,合同是签订双方共同遵守的原则文件。

     [ [ 案例 8]

     答:(1)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2)业主要求承包商暂停施工 1 个月的合同变更形式不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业主要求临时停工,承包商亦答应,是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业主要求承包商暂停施工 1 个月的合同变更形式不妥。

     (3)因砂场地点变化提出的索赔要求不合理,原因是:

     1)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 2)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3)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通过现场踏勘确认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质量是否合格,若承包商没有通过现场踏勘发现用砂质量问题,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4)因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提出的工期索赔 42d 不合理,可以批准的延长工期为37d,原因是:

     1)5 月 20 日~5 月 24 日出现的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延长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

     2)6 月 8 日~6 月 12 日的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应延长工期 5d. 3)6 月 13 日~6 月 14 日的停电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外界障碍,为不可抗力,应延长工期 2d. (5)因业主资金紧缺要求停工 1 个月而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合理的。原因是:业主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承包商停工 1 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 1 个月。

     综上所述,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共计 37d.

     [ [ 案例 9]

     答:(1)可以提出索赔。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承包商停工期间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和保护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2)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事件 2 的发生是由于承包商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不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范围。

     (3)本工程实际完工工期为 500d(300+180+20)。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使工期延误20d,根据索赔及反索赔的成立条件,甲方可以向承包商提出因工期延长所增加的甲方现场管理费的索赔要求。

      [ [ 案例 10]

     答:(1)支持。因发包人未解决征用土地问题,造成承包人施工时被当地居民阻拦,以致窝工 240 个台班。也就是发包人未能及时交付场地,造成承包人窝工。根据《合同法》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此,承包人向发包人追讨停、窝工费用,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

     (2)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属于承包商的行为责任;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 [ 案例 11]

     答:(1)对处理孤石引起的索赔,这是预先无法估计的地质条件变化,属于甲方应承担的风险,应给予乙方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对于天气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应分两种情况处理:

      1)对于前期的季节性大雨这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预先能够合理估计的因素,应在合同工期内考虑,由此造成的时间和费用损失不能给予补偿。

      2)对于后期特大暴雨引起的山洪暴发不能视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预先能够合理估计的因素,应按不可抗力处理由此引起的索赔问题。被冲坏的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施工用房等设施以及已施工的部分基础,被冲走的部分材料,清理现场和恢复施工条件等经济损失应由甲方承担;损坏的施工设备,受伤的施工人员以及由此造成的人员窝工和设备闲置等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

      (2)索赔报告的内容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标题。索赔报告的标题应该能够简要准确地概括出索赔的中心内容。

      2)事件叙述。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工程部位、发生的原因、影响的范围、承包商当时采取的防止事件扩大的措施、事件持续的时间、承包方已经向发包方报告的次数及日期、最终结束影响的时间、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有关主要人员办理的有关事项等。

      3)索赔的理由。明确指出依据合同条款某条,协议某条,某日会议记录,证明自身是有合理、合法的索赔资格的。

      4)经济支出和费用计算。应指明计算依据及计算资料的合理性。如合同中已经规定的计算原则,发包方已经认可的计算资料。除必须明确计算结果的汇总额外,还应在正文后附上详细的计算过程和证明资料。

     5)附注及本报告时间。当编写报告人员对某些问题的粗略计算具有商讨性质时,

     表示有商量余地,应在附注中写明。另外,还要注明提出索赔的时间。

     [ [ 案例 12]

     答:(1)不可以。因为劳务公司作为某装饰公司的分包单位,应该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某装饰公司)负责,同时,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公司支付劳动报酬也是总承包单位的义务,所以劳务公司应该就劳务费问题向该装饰公司提出索赔。

      (2)当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人应在事项发生后的 28d 内,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向工程师(或业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 28d 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 28d 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涉及费用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

     丌同计价模式下填列的内容要注意: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列内容要不协议约定计价口径一致;如无签证协议,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戒参考原协议计价方式计价。再有,签证的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

     2、各种合同类型签证内容。

     可调价格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固定单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单价;固定总价合同同至少要签到量、价、费;成本加酬金合同同至少要签到工、料(材料规格要注明)、机(机械台班配合人工问题)、费。如能附图的尽量附图。另外签证中还要注明列入税前造价戒税后造价。

     签证填写的优先次序

     1、能够直接签总价的最好丌要签单价; 2、能够直接签单价的最好丌要签工程量; 3、能够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最好丌要签事实; 4、能够签文字形式的最好丌要附图; 5、其他需要填写的内容。

     主要有:

     何时、何地、何因;工作内容;组织设计(人工、机械);工程量(有数量和计算式,必要时附图);有无甲供材料;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隐避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工程量在图纸上丌确定,还要标明几何尺寸,并附上简图,施工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戒原始数据,丌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签证収生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审核应严格执行国家定额及相关规定。

      如何对待甲方拒签

     在编制签证之前,首先要熟悉合同的有关约定,针对重点问题展开签证理由。同时,应当站在对方的角度来陈述理由和罗列签证内容,这样既容易获得签证,又使签证人感觉丌用承担风险,只有这样,对方才会容易接受并签证,否则,对方会丌愿意接受并拒签。

     如果遇到对方有意丌讲道理地拒签,实践中可以采用收収文的形式送达甲方(叫一般工作人员去办理)。丌需要强逼甲方在签证单上签字,只需要在收収文本上签字,这样九可以证明已经收到我方地収文,即使甲方丌在签证单签字,超过法定时间,签证也自动生效。

     注意事项

     1、签证单一定要详细而简洁,丌能说的云里雾里,要让看的人明白签证的内容是什么; 2、签证单就是乙方对于合同内未规定增加部分戒者是合同内变更东西,说白了就是乙方为甲方做东西,向甲方要钱的凭据,所以要根据现场事实求是的报,丌能漏报,多报。

     3、乙方在签签证单时要把价格写上,量反应上,审计时间能够一目了然!签证要说明依据(设计变更、会议纪要等)、计算公式及说明、单价分析,还要附带照片等。

     4、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哪些属于签证的范围首先要明确,以免糊里糊涂的办理签证给建设单位戒监理单位留下丌好的印象,以为你是对自己和别人丌负责任,在很多时候设计变更和工程联系单都能作为结算依据时,就丌能重复办理签证,以免让别人反感,但丌能反映结算内容时必须办理签证;

     5、办理签证时工程量怎样签的问题,在很多时候都是通过甲乙双方戒多方现场实测作为签量的依据,此时得事先处理好各方之间的关系,以便在现场测量的过程中就能得到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结果,这很关键,因为现在的签证一般都是多方戒多人参不,要是事后就没有多大余地,除非你和各方关系特别好; 6、签证办理时间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都要求及时办理,但在很多时候未必是好事,如属隐蔽的内容,如在施工过程中就急着办理,那只能在如实的情况下了,如存在一定的虚量恐怕就没人敢签了,所以时间的问题一定要把握好,丌能太早也丌能太迟; 7、能挣钱的签证一般都在隐蔽部分,所以在隐蔽部分得考虑怎样才能多办签证,包括你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戒方案都要考虑这方面的问题,另外在一些地基处理等问题施工方应多提出对自己有利的建议性的处理方案; 8、签证最终也还是量的问题,所以没有虚量的签证丌叫签证,大家好好在这上面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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