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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二级维护20XX年新规定样本电子版

    时间:2021-03-05 16:46:56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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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二级维护2016年新规定样本电子版 本文关键词:样本,电子版,新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管理

    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二级维护2016年新规定样本电子版 本文简介: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二级维护2016年新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

    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二级维护2016年新规定样本电子版 本文内容:

    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二级维护

    2016年新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

    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第七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其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要求;

    (六)危货运输车应当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的要求。

    第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管理,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

    在对挂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年度审验时,应当查验挂车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件。

    第九条

    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第三章

    技术管理的一般要求

    第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履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技术管理。

    第十一条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置相应的部门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并根据车辆数量和经营类别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对车辆实施有效的技术管理。

    第十二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车辆维护、使用、安全和节能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十三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有关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标准,结合车辆技术状况和运行条件,正确使用车辆。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制定车辆使用技术管理规范,科学设置车辆经济、技术定额指标并定期考核,提升车辆技术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实行一车一档。档案内容应当主要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维护和修理(含《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车辆变更、行驶里程、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等记录。档案内容应当准确、详实。

    车辆所有权转移、转籍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当随车移交。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运用信息化技术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章

    车辆维护与修理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

    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日常维护由驾驶员实施,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由道路运输经营者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确保车辆正常维护。

    车辆维护作业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关于汽车维护的技术规范要求确定。

    道路运输经营者可以对自有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作业,保证投入运营的车辆符合技术管理要求,无需进行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

    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具备二级维护作业能力的,可以委托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进行二级维护作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完成二级维护作业后,应当向委托方出具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

    第十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循视情修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车辆进行及时修理。

    第十八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含罐式挂车),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前款规定专用车辆的牵引车和其他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由道路运输经营者消除危险货物的危害后,可以到具备一般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第五章

    车辆检测管理

    第十九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委托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一)客车、危货运输车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不满6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二)其它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第二十一条

    客车、危货运输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应当委托车籍所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货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可以委托运输驻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第二十二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选择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并符合《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17993)等国家相关标准的检测机构进行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三条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进行比对。对达标的新车和在用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实施检测和评定,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评定车辆技术等级,并在报告单上标注。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确保检测和评定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对检测和评定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受其委托承担客车类型等级评定工作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进行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出具统一式样的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报告。

    第二十五条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车辆检测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含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记录。

    车辆检测档案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状况纳入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内容,查验以下相应证明材料:

    (一)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二)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

    第二十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变更等记录。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情况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诚信管理体系。

    第三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推广使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信息资源共享。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未达到《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

    (二)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

    (四)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

    (五)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采信其检测报告,并抄报同级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处理。

    (一)不按技术规范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检测的;

    (二)未经检测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检测结果的;

    (三)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

    第三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原交通部发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0年第13号)、《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4号)同时废止。

    11

    篇2:车辆管理办法(doc模板)

    车辆管理办法(doc模板) 本文关键词:管理办法,车辆,模板,doc

    车辆管理办法(doc模板)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车辆管理办法1.总则1.1.制定目的为使公司车辆统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1.2.适用范围公司轿车、货车、客车等之使用、购置、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及保险事项

    车辆管理办法(doc模板)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车辆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使公司车辆统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公司轿车、货车、客车等之使用、购置、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及保险事项、年检,均适用本办法。

    1.3.

    权责单位

    1)

    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本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配备专车,其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2.

    车辆管理办法

    2.1.

    车辆购置

    1)

    购置各类车辆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

    2)

    车辆超过规定的使用的年限,由管理部提出报废,并提出专案购置申请。经管理部主管确认,并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指定专人选购。

    2.2.

    车辆使用

    1)

    每辆车由管理部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公司司机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2)

    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若载有物品,需随附物品放行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管理部统一调度(填写《派车单》)。未依规定申请者,不得用车。

    3)

    公务车辆应设置《车辆行使记录表》,派车人应登记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管理部每月抽查一次。

    4)

    车辆使用前应对车辆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备管理部一同处理。

    5)

    公务车辆不得做非公务事务用。

    6)

    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公司(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之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7)

    公务车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2.3.

    保养

    1)

    各类车辆由管理部安排专人每周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则每日须清洗,以防生锈。

    2)

    车辆各项零件设备之保养,由该车辆驾驶人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2.4.

    修理

    1)

    凡公司车辆,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管理部主管报备核准,由该车辆司机送公司指定维修厂维修。

    2)

    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备管理主管核准。

    3)

    由于驾驶人或派车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车辆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理费,由驾驶人或派车人负担。

    2.5.

    油料

    1)

    油料油票由管理部统一购买,由驾驶司机填写领油申请表获准后领用。

    2)

    每月管理部主管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2.6.

    事故处理

    1)

    公司各类车辆

    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不事人自行负担;如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造成之罚款由公司负责。

    2)

    车辆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公司部门主管联络,公司部门主管应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

    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管理部负责处理。

    4)

    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一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2.7.

    保险、年检

    1)

    本公司各类车辆之设保作业统一由管理部负责。

    2)

    车辆年度检验应由管理部会同责任司机负责。

    车辆使用申请单

    日期:________

    车号

    司机姓名

    发车时间

    发车地点

    到达时间

    到达地点

    行使公里

    备注

    加油状况

    油别

    加油量(公升)

    其他报告事项

    经理:

    课长:

    司机:

    车辆行驶记录

    日期:_______

    事由

    乘车人

    用车时间

    分至

    拟往地点

    批准

    审核

    申请人

    车号

    驾驶人

    主管:

    派车人:

    篇3: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队及车辆管理制度1

    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队及车辆管理制度1 本文关键词:车队,管理制度,车辆,租赁有限公司,汽车

    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队及车辆管理制度1 本文简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队及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养护(一)每日例行养护制度:1、检查外观从左前门起,看看全车漆面有否新的划伤;玻璃状态、后视镜、前后车灯的状况等。2、目视四个轮胎的胎压情况。如果某一轮胎胎压低,应及时补充并查明原因。3、目视车下的地面上是否有油、水迹。一旦发现有,应查明原因修复后再行驶。4

    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队及车辆管理制度1 本文内容:

    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队及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养护

    (一)每日例行养护制度:

    1、检查外观从左前门起,看看全车漆面有否新的划伤;玻璃状态、

    后视镜、前后车灯的状况等。

    2、目视四个轮胎的胎压情况。如果某一轮胎胎压低,应及时补充并查明原因。

    3、目视车下的地面上是否有油、水迹。一旦发现有,应查明原因修

    复后再行驶。

    4、进入驾驶室,启动马达着车后,需要观察仪表盘上指示灯的工作

    情况,有无警告灯闪烁或常亮。

    5、检查雨刷片工作是否正常。

    6、检查转向信号灯工作是否正常。

    7、在启动过程中和着车后,发动机是否有异常声音。

    8、检查空调是否制冷、有无异常声音。

    9、检查车内、外卫生,是否干净,有无异味。

    10、行进检查,行车前,应先踩几下刹车踏板,感觉刹车踏板高度是否正常。

    11、检验员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向值班领导汇报汽车技术状况,根据情况提出报修项目。

    12、及时排除异常情况。

    (二)每周例行养护制度

    1、检查机油油面的高度。检查的条件:发动机水温需要达到80°C以上,使发动机不运转,车辆处于水平位置,等待3至5分钟后,拔出油尺,用干净的针织布或棉丝将其擦拭干净后,再将油尺插到底,然后拔出油尺检查其油面的位置。

    2、检查其它各种液面的高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3、检查备胎的气压情况,标准气压值见油箱盖处。一般情况下,轿车的轮胎气压一般为2.3-2.5巴,备胎2.5-2.9巴。具体数值需参照主机厂的要求。

    4、检查全车外部的灯光情况,特别是后部刹车灯,如有灯泡不亮,

    应及时更换。

    5、以上养护必须在每周检查一次。做到有病早知道,早预防,避免

    病重麻烦多。

    6、检验员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向值班领导汇报汽车技术状况,根

    据情况提出报修项目。

    7、及时排除异常情况。

    (三)每月例行养护制度

    经过一个月的行驶,在每周的检查基础上,需要增加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查。

    1、皮带的检查。有无裂纹、松紧,如出现裂纹应及时更换。

    2、发动机的密封性。主要检查发动机表面有无渗漏现象。

    3、目视水箱与冷凝器间是否有脏物堵塞。特别在夏季,如果其间隙中有赃物,将会影响到空调的制冷效果,需要用压缩空气进行清理。

    4、检查雨刷条的清洁程度和喷嘴的方向位置。在操作清理前风挡时,发现雨刷片刮不干净时,需尽快更换雨刷片。

    5、检查所有轮胎的气压,包括备胎。

    6、检查轮胎的花纹深度及磨损情况。轮胎花纹的磨损极限深度为1.6毫米,轮胎胎面应磨损均匀,如出现偏磨或者磨损异常,需要到维修站进行检查和调整,磨损严重,需更换轮胎。

    7、检查电瓶装头表面是否有腐蚀物,如有白色或绿色污染物,用热水冲冼即可,避免用硬物或者拆下装头进行清洁。

    8、检验员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向值班领导汇报汽车技术状况,根据情况提出报修项目。

    9、及时排除、修正异常情况。

    (四)强制养护制度

    1、保养空气滤清器

    每行驶3000公里要进行空气滤清器的保养,拆开空气滤清罩的盖子,取出滤芯查看,如脏得不厉害,用一小棍子轻轻敲敲滤芯掸去污垢即可,如脏得很厉害,就要换新的滤芯了。

    2、更换机油每行驶5000公里要更换机油。

    3、四轮定位当车辆行驶时出现转向发沉、发抖、跑偏、不正、不归位、漂浮、颠颤、摇摆或轮胎单边磨损、波状磨损、块状磨损、偏磨等不正常的现象时,就必须进行四轮定位。

    5、刹车皮更换

    车辆行驶2—3年,要更换新的刹车皮。

    6、更换燃油泵

    车辆行驶2—3年,要清洗或更换燃油泵。

    7、正时皮带更换

    车辆行驶7—10万公里,要更换正时皮带。

    8、其他

    车辆行驶4年后,车内的各种橡胶管老化、硬化,漏机油、漏水的问题就会出现。要及时更换这些橡胶管。5年左右车的水箱被化学物腐蚀,如果水箱漏水,要及时更换。

    二、待租车辆标准

    1、一格待租车辆必须保持有一格以上的油量。

    2、二准

    时间准:准时、准确的把车送到客户手上。

    3、三齐

    证件齐:待租车所有证件要齐全有效(行驶证、购置证、养路费证、营运证等)

    备件齐:待租车所有备件要齐全、完好(备胎、轮胎套筒、千斤顶

    5

    防盗锁、灭火器、警示牌等)

    照明灯光齐:前大灯、远近灯光、转向灯、刹车灯、防雾灯、应急灯、车内灯。

    4、四无

    无故障:待租车机械性能、操作系统没有故障存在。

    无残缺:待租车外表、车内、车门没有损坏、脱落等现象。

    无划痕:待租车外观没有明显划印痕迹。

    无异味:待租车厢内没有其它难闻的气味。

    5、五清

    车身清洁:待租车外观清洁明亮(前后挡风玻璃、左右倒车镜、左右车门、轮胎、轮毂干净)

    车厢内部清洁:待租车座椅、靠背、脚垫、扶手、安全带、行李箱清洁干净。

    发动机清洁:待租车发动机外表必须清洁干净。

    仪表盘清洁明亮:待租车仪表盘必须清洁、明亮没有灰尘。

    随车工具及备胎清洁:待租车的随车工具、备胎清洁、干净、没有油污。

    三、车辆出勤管理

    (一)租赁车辆发车管理

    1、保证所有营运车辆符合待租标准、处于待租状态。

    2、接到发车信息后,立即跟接待部确认发车时间、地点、车型、价格、押金、客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其他要求。

    3、从接待部领取所发车辆的钥匙、证件、租车合同、验车单等手续。

    4、主动与客人取得联系,进一步确认发车时间、地点、车型、价格、押金等。

    5、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做好验车、发车准备。

    6、见到客人后,主动向客人问好,并检查客人的身份证、驾驶证、来程机票或其他有效证件。通过GPS监控中心核对客人的身份证和驾驶证,请客人提供其家里的固定电话号码,以进一步确认客人身份。

    7、与客人一起验车。

    A、详细查验车辆的外观,从车体油漆、部件、装饰、灯罩到底盘和

    轮胎,伤痕的长度、面积、部件的数量等,都要在验车单上做详细记

    录。

    B、查验车内饰、部件的完好情况,并记录。

    C、发动汽车,查验仪表盘的各项显示,记录公里数、存油量、机油

    表、水温表等各项数据。查验灯光、空调、雨刮器、音响、刹车、电

    动门窗和天窗是否正常。

    D、给客人讲解并示范该车的各项操作:空调、灯光、天窗、音响等。

    E、打开发动机盖,给客人讲解并示范如何检查和添加水、机油。

    F、签定租车合同,收取押金。

    H、给客人安全驾驶的提示和建议。

    I、帮助客人解决其他问题。

    8、发车完毕后,第一时间将租车合同手续、押金交回接待部。

    9、把发车情况和客人的其他要求告诉接待部值班人员。

    (二)租赁车辆收车管理

    1、接到收车信息后,及时与将要还车的客人取得联系,确定还车时间、地点、租金计算办法等内容。

    2、在租赁结算单上填好已知的收费项目和应收款金额,准备好租车合同、应退款项、违章保证金收据;安排车队人员负责收车,要当面向收车人交待清楚收车时间、地点、客人联系方式、租金结算等事宜。

    3、收发车人员见到客人后,首先向客人问好,感谢客人选择任我行公司的车辆。

    4、认真检查车辆外观、内饰、发动机、油量、里程等,并询问客人该车在运行中存在哪些问题或故障隐患,并做好车辆状况的详细记录。

    5、根据油量、公里数,计算超油费、超公里费;并填入应收款项目。

    6、如果有车损,要及时报告车队队长,根据车损情况,确定客人赔偿金额;严重车损或有争议的要及时到修理厂定损或报保险公司。车损情况及处理办法都要记录在验车单上。

    7、收车人必须在结算单上填写应收款项、应退款项、退还押金,并在收款人栏签名。

    8、收车结束及时将合同单、车辆交回公司接待部;接待人员审查合同手续、结算单、证件、钥匙,在收发车单上登记时间、车况,并签名。完结后将车辆钥匙、证件交专管员保管。

    A、有故障的车辆,收车人员应详细登记并向车管责任人报告故障情

    况,由车队另行办理送修手续。

    B、车内外不清洁的车,在交回租车合同手续后,由收车当事人负责

    送洗。

    (三)带驾租车

    1、配司机的租车业务,要开据“营业派车单”,详细注明用车时间、租金、服务费、用途、结算办法等。

    2、所有出车业务都要填写发、收车登记表。

    3、带驾租车业务结束后,根据营业派车单和实际还车时间,结算租金,并做好详细的登记;填写当日报表、派车单驾驶员联作为凭证,随日报表一起交财务部门。

    4、检查证件、车况、钥匙,并在收发车登记表上验收登记。

    (四)公务用车

    各部门因业务需要的公务用车,需本部门向公司领导申请,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并由接待部开具派车单,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接待部方可发放车钥匙和证件。

    (五)跟踪管理

    1、密切关注并掌握每一台已出勤车辆的情况。

    2、出场超过三天的车辆要主动与驾车人联系,询问车辆性能和状况。

    3、每天通过GPS

    查询车辆的位置。

    4、做好跟踪服务和温馨提示。

    5、帮助解决驾驶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六)道路救援

    1、车队每天24小时都要有值班或待命的司机。

    2、在接到道路救援信息后,马上与客人确认需要救援车辆的车号、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情况。

    3、将事故信息反馈给车队主管领导,车队主管领导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制定道路拯救方案,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4、车队无法处理的情况,就通知修理厂到现场救援。

    5、到达现场后,首先安抚客人,根据事故的现场情况确定报警、报保险公司。

    6、尽量给客人提供替换车辆,费用的结算严格按照租车合同执行。

    7、每次道路救援后都要做好书面记录。

    四、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维修遵守“先申请,后修理”的原则

    1、车辆管理人员要对自己管理的车辆做好详细的检查,如有故障,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到底出现了什么故障?

    第二、引起这个故障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第三、有那几种解决办法?

    第四、你认为用那种方法合适?

    2、填写故障登记表,并报车队领导核查,并确定解决方案。

    3、如果需要送修理厂的,要填写“维修申请单”,送修理厂检查。

    4、由两个以上的修理厂提供维修方案和报价单,报送车队领导审核;维修总费用在200元以下的,由车队领导批准并签字确定;维修总费用在200元以上的,车队领导必须书面报公司领导审核。

    5、紧急情况,车队领导不在场的,需有两名以上的车管人员签字,并将维修方案和报价单直接报公司领导审核。

    6、每辆车送修前,必须查阅该车历史的修车记录,查对本次故障是否和原来的修理项目相同或相关,是否还在保修期内;如果和原来的修理项目相同、相关,或还在保修期内,就由原修理厂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配件。

    7、记录送修时间,并通知接待部该车预计修复日期。

    (二)车辆修复后的出厂检查

    1、车辆维修完毕后要认真检查,保证彻底修复完成;

    2、由车管员和车队领导对该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记录详细的出厂日期、公里数、维修项目、配件单、结算单、保修日期或保修里程。

    3、车辆通过验收回到公司后,车管员将〈维修申请单〉、〈结算单〉交公司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结算单一式两份,原件交财务部门审核,附件和〈维修申请单〉一并存入该车的维修档案。

    (三)保险理赔。

    1、需要做保险理赔或可以做保险理赔的车辆,一定要进行保险理赔。

    2、为保证修车质量,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第四条“车辆维修管理”的规定进行。

    五、证件、档案及年审管理

    1、保证所有车辆的证件、手续齐全、有效。

    2、为每辆车单独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照片、发动机拓号、车架拓号、行驶证复印件、购置证、保险单、营运证等所有相关手续。

    3、为每辆车单独建立车辆维修、保养记录的详细档案。包括:每天的车辆检查养护记录、车辆维修申请单、维修结算单、单车修理项目和费用的统计表。

    4、所有车辆都要有备用钥匙,并妥善保管。

    六、驾驶员管理

    驾驶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完善驾驶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维修成,延长汽车使用寿命。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营运车辆。

    第三条:驾驶员工作规定: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负责对自己所分管的车辆进行日常例行检查、养护和强制养护,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三、驾驶员每天抽适当时间检查自己所管理的车辆,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并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四、出车前必须要提前30分钟到达车场,同时要例行检查车辆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收班期间驾驶员必须要清洁好车辆内外卫生才能完工。

    五、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队值班领导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超过200元的维修项目车队要报公司领导书面批准,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六、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禁止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路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七、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八、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接听电话文

    明用语.(如您好!我是##,请问有事吗?请稍等。)等等礼貌性用语。

    九、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如果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出现违章处罚或交通事故责任的华,一切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均由驾驶员自行全部承担。

    十、驾驶员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自理。违章造成的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十一、因驾驶员原因造成旅客、旅行社等相关客户投诉的,如经调查之后是归究于驾驶员责任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驾驶员承担。

    十二、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的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三、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

    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十四、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十五、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之部门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来应立即到部门负责人处报到。

    十六、

    驾驶员对车队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执行。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门负责人反映。

    十七、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的,应及时

    设法通知部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十八、不论什么时间,驾驶员身上必须携带移动通讯工具(手机等),必须每天24小时开通。对公司呼应随时接听。

    十九、用车完毕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或开回家。

    二十、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二十一、行车时,因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

    车损在800元以下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在800元以上(后面自行补充)

    二十二、加油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当日填报审核,由车队每周统一报报销。

    二十三、驾驶员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提交申请给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个月则视为自动离职。

    二十四、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对工作怠慢没有责任心、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除名处理。

    二十五、生活补助(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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