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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推动组织处理工作精准见效心得(汇编)

    时间:2021-04-09 15:07:42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中国共产党 组织 见效

     4 4 篇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

     推动组织 处理工作精准见效心得 (汇编)

     篇一:

     近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 (以下简称《规定》 )

     , 并发出通知,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规定》 共 19 条, 内容不多但重点突出, 条文简明但精准有力, 为我们精准科学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提供了 重要遵循。“天下大事, 必作于细” , 要对准焦距, 找准穴位, 击中要害, 切实抓好《规定》 贯彻执行, 真正把组织处理工作的“含金量” 展示出来。

      精心组织,

     带头学好内容,

     思想上清醒,

     政治上坚定。

     “先立乎其大者, 则其小者弗能夺也” , 组工干部要持续释放“正人先正己” 的强烈信号, 增强“四个意识” 、 坚定“四个自信” 、 做到“两个维护” , 率先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 按照新标准规范自己一言一行, 强化自我约束, 严格工作作风, 以《规定》 为镜, 向党看齐、 向中央看齐。

     要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 , 抓住党委(党组)

     这个关键主体,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 党支部学习等形式把《规定》 各项内容不折不扣传达到每一个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中, 使大家具体地而不是原则地掌握精神和各项要求, 切实把中央对组织处理工作的新要求贯彻到事业

     发展全过程和业务工作各环节。

     精细研究,

     带头提升质效,

     步伐上跟进,

     作为上贴地。

     “图难于其易也, 为大于其细也” , 组工干部必须要把牢“细” 的标准,对《规定》 进行尽可能细致深入的研究, 逐条逐项学深读透, 明确组织处理的方式原则、 适用情形、 适用对象、 相关程序, 对出台重要意义做到“心中有数” , 为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 法律责任追究的有机衔接做好充足准备, 推动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

     要以贯彻落实《规定》 为契机, 做好组织处理中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研究决定、 宣布实施等环节的科学设置, 明确适用对象及适用情形, 落细组织处理程序及办法, 增强基层操作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确保上下贯通、 执行有力, 切实让组织处理工作的实际效能得到最大释放。

      精致管理,

     带头强化执行,

     行为上自觉,

     落实上到位。

     “一语不能践, 万卷徒空虚” , 没有落实, 再好的政策也只是一纸空文。要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中考量, 以更细的标准“过筛”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将《规定》 因地制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把组织处理工作“嵌入” 到动议、 提名、 考察、 酝酿、 决定、任职等“重要关口 ” , 着力突出对领导干部政治表现、 履行职责、工作作风、 遵守组织制度、 道德品行等方面的考察, 提升选人用人准确性。

     要运用严管厚爱相结合原则, 认真调查核实, 加强分析研判, 做到真管真严、 敢管敢严、 长管长严, 坚决调整处理违规违纪违法、 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 真正发挥惩前毖后、 治

     病救人之“功效” 。

     篇二:

     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

     心得体会

     近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 (以下简称《规定》 )

     。

     此项规定的出台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 为做好组织处理工作, 有机衔接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 法律责任追究提供了 重要遵循, 也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严”

     , 的主基调,

     。

     建设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礼记· 大学》 云:

     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

     要想有所建树, 首先应该从我们自身出发。

     《规定》 坚决处理对党不忠、 从政不廉、 为官不为、 品行不端的干部, 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 积极担当作为、 从严修身律己、 培育优良作风,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建功立业。

     因此, 身为基层干部的我们, 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 应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 为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坚持“实”

     的总方向,

     建设忠诚忠实的干部队伍。

     “实” 不仅指实干, 更是实事求是, 孔子云:

     知之为知之, 不知为不知, 是知也。

     不论是做学问还是学习、 工作, 都应秉持着这种态度。

     《规定》 指出组织处理关系到干部的切身利益, 处理得好, 可以有效督促激励干部队伍; 处理不好, 对干部、 对事业都会带来损害。

     因

     此, 在各项工作中“实” 都是我们要坚持的方向, 只有这样, 才能使我们的干部队伍更加忠诚忠实。

      坚持“ “ 效” 的高目

     标,

     建设高效担当的干部队伍。

     “言必行,行必果” , 一句妇孺皆知的名言, 但未必所有人都做得到。

     组织处理不是为了 处理而处理, 而是为起到净化干部队伍、 促进积极干事创业的效果。

     只有坚持惩前毖后、 治病救人的方针, 在对干部存在的错误进行处理的同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才能使犯错的干部接受教训、 迷途知返、 清醒头脑、 不致重犯, 达到组织处理正向引导的目的。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 高效执行, 给足干部们安全感和动力,才能使我们的干部队伍越来越壮大, 我们的干部也会越来越高效担当。

      《规定》

     的制定实施,

     明确了

     组织处理主体,

     保障了 组织处理工作更加规范有效的开展, 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 、 坚定“四个自信” 、 做到“两个维护” , 知责于心、 担责于身、 履责于行, 为贯彻落实党组织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添砖加瓦。

      篇三: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组 织处理规定(试行)

     》

     动员发言

     同志们:

     近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

     (以下称《规定》 )

     , 并发出通知,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规定》 的出台, 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提供了 基本遵循, 有利于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贯彻执行好《规定》 , 当处理好“三对关系” , 释放组织处理的“最大效力” 。

     下面我具体谈谈这方面的要求:

      一、

     把稳基调,

     领悟好“ “ 思” 与“ “ 行” 之道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欲事立, 须是心立。

     组织处理作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我们党长期使用的一种干部管理监督措施。

     但由于一直未作出完整的界定, 一段时间以来, 少数地区和干部把组织处理当作了 党纪利剑的“挡箭牌” 。

     欲正其心者, 先诚意。

     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 坚定“四个自信” 、 做到“两个维护” , 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 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度、 从抓实干部管理监督的广度, 多渠道、 全方位抓好学习贯彻, 真正学懂弄通《规定》 出台的背景、 意义、 目 的、 作用, 扎牢“学用结合” 的理论根基。

     二、

     严控标准,

     把握好“ “ 宽” 与“ “ 严” 之度 宽严相济,

     方能激发干劲。

      组织处理关系到干部的切身利益,处理得好, 可以有效督促激励干部队伍; 处理不好, 对干部和事业都会带来损害。

     要用好用足组织处理手段, 对于对党不忠、 从政不廉、 为官不为、 品行不端等问题严重的干部, 坚决予以组织处理。同时, 也要注重分类分级, 对苗头性、 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 以批评教育、 责令检查、

     诫勉为主, 对符合“三个区分开来” 的可以不予或者免予处理, 杜绝组织处理泛化、 简单化, 确保查核问题准确全面、 界定责任客观公正、 处理方式轻重得当, 实现组织放心、 干部服气、 群众满意。

     三、

     鲜明导向,

     转化好“ “ 惩” 与“ “ 诫” 之效

     小惩大诫, 可防“小过” 成“大祸” 。

     组织处理不是目 的, 教育挽救才是根本。

     “惩前毖后, 治病救人” 作为我们党的一贯方针, 其实质就是对干部的一种保护。

     要加强对受处理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关心关爱, 因人施策、 对症下药, 帮助其认真反省、 唤醒党性、 找回初心, 加快实现“重塑再造” 。

     从善则有誉, 改过则无咎, 对积极改正且表现好的干部, 要一视同仁, 防止用“有色眼镜” 看待, 帮助其立足岗位再立新功。

     同时, 也要抓好源头管理,做足警示教育功夫,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心存敬畏、 知责在心、履责在行, 立足岗位真抓实干。

     惟其如此, 学用并举、 宽严相济、 惩诫结合, 方能释放组织处理的“最大效力” , 真正用出实效、 用出精气神, 为经济社会发展积聚强大合力。

     篇四:

     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

     体会心得

     近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

     行)》(以下简称《规定》 )

     , 《规定》 是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干部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 干部作风的好与坏关系到我们党事业的兴衰成败。

     各地要不折不扣认真贯彻落实《规定》 相关要求, 擦亮监督管理“利剑” , 选出政治上靠得住、 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队伍。

     擦亮监督管理“利剑”

     , 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 为干部成长厚植健康沃土。

     组织处理是教育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 也是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

     《规定》 共有 19 条, 覆盖范围广, 涉及面多,涵盖了 政治表现、 履行职责、 工作作风、 遵守组织制度、 道德品行等诸多方面的内容, 既保障了 干部应有的权利, 又明确了 干部应尽的义务。

     各地要始终秉承实事求是、 惩前毖后、 治病救人的原则, 对干部的监督与管理实行严管与厚爱、 正面教育和反面督促相结合的方式,既要“正衣冠” 、 “理病灶” 、 定规矩、 划红线, 又要充分保障干部应有的权益, 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 为干部营造健康有序的干事创业环境。擦亮监督管理“利剑” , 严格把关干部选育管用, 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对党忠诚、 个人干净、 敢于担当” 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 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关键, 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现实需要。

     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把关, 在干部的选育管用方面出真招、 亮实招,将想干事、 能

     干事、 干成事的干部选出来、 用起来, 将对党不忠、 从政不廉、 为官不为、 品行不端的“害群之马” 坚决处理, 绝不姑息;另一方面, 广大干部也要自觉涵养对党忠诚、 为国尽责、 对民负责的责任意识, 知敬畏、 明戒惧、 守底线, 严以律己、 严以修身、 严以用权, 管好自己和身边的人, 做到知责于心、 担责于身、 履责于行, 做亲清有为、 忠诚干净担当的共产党员。

     擦亮监督管理“利剑”

     , 始终坚持严的标准, 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治国必先治党, 治党务必从严。

     《规定》 明确提出各地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 坚决调整处理违规违纪违法、 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 。

     任何制度如若不执行就会沦为空谈。

     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管思想、 管工作、 管作风、 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 将监管的“探头” 深入到干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对干部实施全方位、 立体化、 多层次的监督与管理。

     对违法违纪的干部不能浅尝辄止、 浮光掠影, 而是要将“严” 的标准贯穿始终, 织牢织密制度的“牢笼” , 实行真管真严、 敢管敢严、 长管长严, 使制度成为“刚性约束” , 而不是时紧时松的“橡皮筋” , 推动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 规范化、 法制化, 真正让铁规发力, 让禁令生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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