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范文大全 古典文学 职场知识 中国文学 公文书信 外国名著 寓言童话 百家讲坛 散文/诗歌 美文欣赏 礼仪知识 民俗风情
  • 范文大全
  • 古典文学
  • 职场知识
  • 中国文学
  • 公文书信
  • 外国名著
  • 寓言童话
  • 百家讲坛
  • 散文/诗歌
  • 美文欣赏
  • 礼仪知识
  • 民俗风情
  • 谜语大全
  • 名言警句
  •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与保养等管理制度

    时间:2021-02-27 12:02:44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起重机械 管理制度 保养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与保养等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起重机械,管理制度,保养,维护,建筑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与保养等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该工程为地下二层、地上二十四层的高层住宅楼,其中地下一层为储藏室,地下二层为人防物资库,地上一层商铺(部分住宅)夹层为住宅,二—二十四层为住宅,二十四层为跃层。总建筑面积:13434.0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059.53平方米,商铺建筑面积:346.28平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与保养等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该工程为地下二层、地上二十四层的高层住宅楼,其中地下一层为储藏室,地下二层为人防物资库,地上一层商铺(部分住宅)夹层为住宅,二—二十四层为住宅,二十四层为跃层。总建筑面积:13434.0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059.53平方米,商铺建筑面积:346.28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下二层为人防建筑面积分别为514.03平方米。建筑物总高度为:79.05M,室内外高差:0.15M,地下二层层高:3.9

    M,地下一层层高:5.2M,一层商铺层高6M,一层至二十四层住宅层高3M,25层层高2.9M,该建筑物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基础为满堂筏板基础,车库地下室为框架结构,独立基础。

    一、项目分管经理

    1、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机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实施细则,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加强对机械管理工作的领导。

    2、制定机械管理的计划、目标、措施等,并由领导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本项目机械管理和维修机构、体制的设置,合理配备有关人员。

    4、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贯彻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机构事故的分析处理。

    5、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备培训,不断提高机械管理人员的素质。

    6、组织机械设备的定期综合检查,定期向上级汇报机械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方案和建议。

    7、组织机械设备经济承包和租赁制,推行机械经济核算,保证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8、协助租赁单位对租赁机械的进场、安装、使用、维修的管理,对租赁机械设备做使用前初验认可。

    二、机械设备管理责任人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负责检查本项目施工中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2、协助分管经理编制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方案、规章制度。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复审工作,对违反机械操作规程的作业人员提出处理竟见。

    4、严格执行公司的机械设备修理、保养、检查制度,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及保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积极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

    5、定期对现场机械设备实行安全运行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6、负责参与现场中小型机械的入场、安装、检测、验收工作,并做详细的文字记载。

    7、监督检查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检查、交接班等系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8、积极协助处理现场机械事故,组织落实“三不放过”的措施。

    三、现场机操工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

    2、机操工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机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本人所操作的机械安全运行负责。

    3、操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及技术性能等,并进行试运转。

    4、操作中,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不准对处在运行或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工作完毕,清理现场,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

    5、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违规指令。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6、当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由专业人员检测维修,严禁机械带病作业,发生事故或未遂严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7、进行轮流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实行交接班制,认真填写机械运转、交接班记录;夜间作业,现场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的使用应贯彻“管理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按设备性能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生产。

    2、各级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本单位制定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尊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加以解决。

    3、坚持持证上岗,严禁无操作证者上机作业,持实习证者不准单独顶班作业。

    4、不属于本人负责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上机操作。

    5、现场设备(含临时停放设备)均应有防雨、防砸、防火、防盗、防破坏措施,并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6、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遵守安装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安装场地应坚实、平整。起重类机械严禁超载使用,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7、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运行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经试运转合格,专业职能人员检验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1、各种施工机械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方案,并如实填写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2、在机械设备进场前,应结合现场情况,做好安装、调试等部署规划,并绘制出现场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

    3、机械设备安装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检修,达到安全要求后再进行安装,并按计划实施日常保养、维修。

    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应保持相对稳定,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不得随意调动、顶班。

    5、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例保制度,凡不按规定执行者均按违章处理。

    6、大型设备应由建设局及相关劳动部门检验认可,才能租赁、安装、使用。

    7、各种机械设备在移动,清理、保养、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在设备使用间隙或停电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挂停用标志牌。

    8、凡因违章、违纪而发生机械人身伤亡事故者,都要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三、安全教育制度

    1、机械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知识,必须纳入“三级教育”内容。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再教育。

    3、安全教育要分工种、分岗位进行。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本岗位职责、现场其他标准、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注意事项等,并有教育记录,归档备查。

    4、执行班组每日班前讲话制度,并结合施工季节,施工环境,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及易发生事故的地点等,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各项培训记录、考核试卷、标准答案、考核人员成绩汇总表,均应归档备查。

    四、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机械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工长、班组长每天普查。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对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机械制动和安全装置是否安全、有效、可靠。机械设备是否带病作业,是否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开焊、开裂、变形;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定期保养、清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为行为等。

    3、对塔吊轨道接地装置、机身垂直度等,应定期检查、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待查。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解决,并及时进行复查,填写检查、整改记录表。

    5、每次检查后,进行全面评估,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五、维修与保养管理制度

    1、每周保养

    按操作说明,确保每天进行检查。

    确保小齿轮和压轮在驱动板上可靠紧固,同时检查驱动底板螺栓固定情况。

    检查限速器的位,必须时补充新油。

    检查吊笼门和围栏门的联锁装置,上下行程开关和对重断绳保护开关,试分别开着围栏门,吊笼门及切断各行程开关,启动电机,这时,升降机应无法启动(注意:每次试验公检查一个功能)。

    检查限位器的制动力矩。

    检查吊笼所有门的连锁装置。

    检查导轨架上的限位碰块位置是否正确。

    检查电缆导向架的护缆情况。

    检查电缆支撑臂和电缆导向架的相对位置。

    检查所有标准节和斜支撑的连接点,同时检查齿条的紧固螺栓。

    确保电力电缆无破损。

    检查对重导向滚轮的调整和固定情况,检查钢丝绳的均衡装置,天轮和对重钢丝绳托架。

    2、每月保养

    检查小齿轮和齿条的磨损情况。

    用塞片检查蜗轮减速器的蜗轮磨损情况。

    对润滑部位进行润滑。

    3、每季保养

    检查轴承及吊笼导向轮的磨损情况,如滚轮被磨损则进行校正,如轴承被破损则更换导向轮。

    用坠落试验检查安全限速器。

    4、每年保养

    检查电动机和蜗轮减速器之间的联轴器。

    5、安全操作制度

    升降机操作人员应该熟悉升降机性能和操作规程,并需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

    升降机吊笼内严禁超载,严禁货物载出吊笼运行。

    吊笼上下运行时,笼顶上的安装吊杆不准带载运行。

    吊笼运行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并向有关人员汇报,严禁带病运行。

    本操作规程仅作为对管理和使用者的进一步提醒,所有内容均与产品使用说明书重复,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及其配套件的使用说明书。强调:以说明书内容为准。

    篇2:建筑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制度 本文关键词: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制度,建筑

    建筑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制度 本文简介:建筑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制度起重机械应当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传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机械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零件,如塔身连接螺栓应进行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或更换。一、机械设备维护与保养1、各机构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制动轮的问题,保

    建筑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制度 本文内容:

    建筑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制度

    起重机械应当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传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机械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零件,如塔身连接螺栓应进行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或更换。

    一、机械设备维护与保养

    1、各机构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制动轮的问题,保证灵活、可靠,其间隙保证在0.5至1.0毫米之间。在磨擦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须用汽油或稀料洗掉;

    2、减速箱、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各部分的润滑以及液压油均按润滑表中的要求进行;

    3、要注意检查和部钢丝绳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新。钢丝绳的维护、保养应严格按(GB5144—85)规定;

    4、凡开式齿轮传动必须有防护罩,行走开式齿轮因下部有外露部分,因此要经常检查轨道的清洁,使砂粒、泥土等不致进入齿轮,而损坏齿轮;

    5、经常检查各部连接情况,如有松动,应预拧紧。塔身连接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可采用旋转臂架的方法去造成受压状态)。所有连接销轴者必须有开口销,并需张开;

    6、经常检查各机构动转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7、安装、拆卸和调整回转机构时,要注意保证回转机构行星减速器的中心线与齿轮的中心线平行,其啮合面不小于70%,啮合间隙要合适。

    二、液压爬升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1、使用液压油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和更换,并清洗油箱内部;

    2、溢流阀的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变动,每次进行爬升之前,应用油压表检查其压力是否正常;

    3、应经常检查各部分管接头是否坚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4、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5、油泵、油缸和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

    6、安装和大修后初次起动油泵时,应先检查入口和出口是否接反,转动方向是否正确。吸油管路是否漏气,然后用手试转,最后在规定转速内起动和试动转;

    7、在冬季起动时,要开开停停往复数次,待油温上升和控制阀动作灵活后再正式使用。

    三、金属结构的维护与保养

    1、在运输中应尽量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

    2、在使用期间,必须定期检修和保养,以防锈蚀;

    3、经常检查结构连接螺栓,焊缝以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和松动等情况;

    四、电气系统的维护与保养

    1、经常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是否有无损伤,要及时包扎和更换已损伤的部分;

    2、遇到电动机有过热现象要及时停车,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电机轴承润滑要良好;

    3、各部分电刷,其接触面要保持清洁,调整电刷压力,使其接触面积不小于50%;

    4、各控制箱、配电箱等经常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器设备上的灰尘;

    5、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的触点开闭必须可靠,触点弧坑应及时磨光;

    6、每年摇测保护接地电阻两次(春、秋),保证不大于4欧姆。

    五、塔机维修时间的规定

    1、日常保养(每班进行);

    2、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小修;

    3、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构、电气系统进行中修;

    4、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大修。

    -8-

    (附表一、表二)

    塔式起重机用钢丝绳明细表

    (表一)

    使用部分

    标准号及规格

    绳径

    数量

    每根长度

    起升机构

    GB1102-74

    6W(19)-145-170-I-右交

    14.5

    1

    464米

    小车牵引机构

    绳Ⅱ

    GB1102-74

    6W(19)-8-170-右交

    8

    1

    40米

    50.5米

    1

    45米

    55.5米

    1

    50米

    60.5米

    绳Ⅰ

    GB1102-74

    6W(19)-8-170-右交

    8

    1

    40米

    77.5米

    1

    45米

    87.5米

    1

    50米

    97.5米

    爬升架

    GB1102-74

    1×19-4-140

    4

    2

    2.7米

    注:此表小车牵引机构一栏中,钢丝绳的长度变化是与选用何种起重臂臂长要相对应的。

    各部位润滑表

    (表二)

    序号

    润滑部位名称

    润滑

    点数

    润滑油种类

    润滑方法(小时)

    1

    起升机构制动器

    全部

    铰点

    机油

    每工作56小时用油壶加油

    2

    起升机构变速箱行走

    机构涡轮减速器

    3

    冬季HJ-20机械油

    夏季HJ-40机械油

    每工作240小时适当加油1500小时换油一次

    3

    所有滚动轴承

    ZG-II钙基润滑油

    每工作160小时适当加油,每半年清除一次

    4

    全部电机轴承

    冬季ZG-II钙基润滑脂

    夏季ZG-V钙基润滑脂

    每工作1500小时换油一次

    5

    全部钢丝绳

    石墨润滑脂

    每大、中修时油煮

    6

    所有滑轮

    冬季ZG-II钙基润滑脂

    夏季ZG-V钙基润滑脂

    每工作240小时换油一次

    7

    小车牵引机构减速器

    回转机构行量减速器

    3

    40号机械油

    每工作240小时加油一次1500小时换油一次

    8

    回转机构开式齿轮、外齿圈上、下坐圈跑道、行走机构开式齿轮

    15

    冬季II号钙基脂

    夏季V号钙基脂

    每工作56小时涂抹

    和压注一次

    9

    夹轨器

    全部

    铰点

    机油

    每工作56小时加油一次

    10

    液压油箱

    1

    冬季10号机械油

    夏季30号机械油

    每半年换油一次

    11

    主动台车液力偶合器

    2

    液压油或22号汽轮机油

    每工作1500小时换油一次

    12

    起升机构液压推杆器

    2

    冬季10号变压器油

    夏季25号变压器油

    半年换油一次

    13

    回转机构液力偶合器

    2

    液压油或22号汽轮机油

    每工作1500小时换油一次

    定期检查

    一、每天检查:

    1、检查外笼门上的安全开关:打开外笼门,吊笼应不能启动;

    2、检查上、下限位开关、减速限位开关、极限开关及其碰铁可靠、有效;

    3、逐一进行下列开关的安全试验,每次试验吊笼均不能起动;

    A、打开吊笼单开门;

    B、打开吊笼双开门;

    C、打开吊笼活板门;

    D、触动断绳保护开关;

    E、按下急停按钮。

    4、检查吊笼及对重通道应无障碍物;

    5、检查齿轮与齿条的啮合间隙,保证间隙0.2~0.5㎜;

    6、检查笼顶电控箱及笼内顶部的电阻的散热风扇是否转动,电阻是否异常发热;

    7、检查变频器是否有异常发热;

    8、检查变频器电流是否超出额定值。

    二、每周检查:

    1、检查传动底板螺栓紧固情况;

    2、检查各润滑部分,应润滑良好。检查减速机润滑油,如有漏油或油液不足等情况,应补充润滑油;

    3、检查小齿轮、导轮及滚轮、所有的附墙架连接,所有标准节的连接螺栓以齿条的紧固螺栓连接应牢固;

    4、检查电缆托架及电缆保护架应无螺栓松动或位置移动;

    5、检查天轮转动灵活,无异常声音,连接部位紧固;

    6、检查对重导向轮应转动灵活,对重钢丝绳有无断丝、变形等情况,绳端连接是否牢固。

    7、检查电机及减速机有无异常发热及噪声。

    三、季检:

    1、检查滚轴,各个滑轴及导向轴的轴承,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及更换;

    2、检查滚轴的磨损情况,调整滚轮与立管的间隙为0.5㎜,先松开螺母,再转动偏心轴校准后紧固;

    3、检果电动机和电路的绝缘的电阻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金属结构的接地电阻;

    4、做坠落试验,检查限速器的可靠性;

    5、用塞尺检查制动盘或制动块磨损;

    6、检查变频器外部端子,单元的螺钉,接插件是否松动;

    7、检查散热电阻是否有灰尘堆积,用4~6㎏/㎝2压力的干燥空气吹掉;

    8、检查变频器印刷基板是否有导电灰尘及油腻吸附,用4~6㎏/㎝2压力的干燥空气吹掉;

    9、检查各冷却风扇,是否有异常声音及振动,进行时间累计是否超过2万小时;

    10、检查变频器工率元件是否有灰尘吸附,用4~6㎏/㎝2的干燥空气吹掉。

    五、年检:

    1、检查电缆随线,如有破损或老化应立即进行修理和更换;

    2、检查减速机与电机间连轴器的橡胶块是否老化、破损;

    3、检查对重钢丝绳有无断丝、变形等情况,绳端连接是否牢固;

    4、全面检查各零部件进行保养及更换;

    5、检查变频器的滤波电介电容是否有异常,如变色、异臭等。

    部件的定期保养

    1、电器部分:

    正常寿命

    2~3年

    环境温度:年平均30℃

    负载系数:80%以下

    工作时间:每天12小时以下

    滤波电介电容

    5年

    制动续电器

    检查后定

    保险丝

    10年

    印刷基板的铝介质电容

    5年

    2、润滑部位:

    周期

    项目

    润滑部位

    每周

    1

    减速机

    检查观察孔油面,必要时添加

    2

    齿轮齿条

    刷涂油脂

    3

    对重滑道

    涂刷油脂

    每月

    4

    限速器

    用油枪加注油脂

    5

    滚轮

    用油枪加注油脂

    6

    对重导向轮

    用油枪加注油脂

    7

    门滑道和门配重滑道

    涂刷油脂,包括吊笼、外笼门

    8

    导轨架立管

    涂刷油脂

    9

    电缆滑车轨道

    涂刷油脂

    每季

    10

    钢丝绳

    涂刷油脂

    11

    天轮

    用油枪加注油脂

    每半年

    12

    绳轮

    用油枪加注油脂

    13

    减速机

    换油

    注:减速机在首次使用一周后应换油。

    篇3:涡阳县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

    涡阳县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 本文关键词:涡阳县,起重机械,实施细则,备案登记,建筑

    涡阳县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 本文简介:涡阳县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工作,根据建设部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和《亳州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

    涡阳县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

    涡阳县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工作,根据建设部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和《亳州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统称“建筑起重机械”)等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包括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

    产权备案是指,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使用单位(以下统称“产权单位”)在设备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向建筑工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机关”)办理设备备案手续。

    安装告知是指,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在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将安装或拆卸活动相关事项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备案登记机关进行书面告知。

    使用登记是指,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对在建筑施工现场投入使用的起重机械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备案登记机关进行的动态登记。

    第四条

    准予备案登记的建筑起重机械,由备案登记机关核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标志。

    备案登记标志,由产权备案铭牌(铭牌样式,见附件1)和使用登记标签(登记标签样式,见附件2)两部分组成,统一样式。

    第五条

    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全县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备案登记管理的具体工作由住建委安全办负责。

    第六条

    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安装、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提交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

    设备产权备案

    第七条

    办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手续时,设备产权单位应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申请表(见附件3);

    2、

    产权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企业岗位安全责任制、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

    租用合同、协议;

    5、

    设备购销合同、发票原件、复印件或相应有效证明文件;

    6、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

    监督检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

    产品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有关型式试验合格证明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9、

    备案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实施前已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除应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第七条所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

    安全装置的校验和标定资料;

    2、

    维修和技术改造资料;

    3、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九条

    备案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产权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建筑起重机械,向产权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书(证书式样见附件4)和产权备案铭牌。

    设备产权备案编号,按建设部规定的统一编号规则(见附件5),实行一机一号,直至设备报废。

    第十条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铭牌应置于或附着于建筑起重机械的显著位置,并安装牢固和易更换使用登记标签。

    第十一条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备案手续:

    1、

    属国家和省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

    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

    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

    5、

    达到国家规定出厂年限,未进行安全评估和经评估不宜继续使用的;

    6、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进行改造的;

    7、

    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8、

    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装置的。

    第十二条

    建筑起重机械有本细则第十一条1至5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产权单位应当及时采取解体等销毁措施予以报废。

    第十三条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变更时,原产权单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书》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原产权单位应当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移交给现产权单位;现产权单位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重新办理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建筑起重机械达到国家公布的限制使用目录中规定的出厂年限,需延长使用年限的,产权单位应在出厂年限期满前1个月向原备案登记机关申请产权备案延期,并应提交以下资料:

    1、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延期申请表(附件6);

    2、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书;

    3、

    省级以上具备相应资格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第三章

    设备安装告知

    第十五条

    安装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见附件7)告知县住建委安全办,并提交以下资料:

    1、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书;

    2、

    安装单位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

    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证书;

    4、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5、

    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

    6、

    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7、

    安装单位负责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8、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

    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租赁的设备,还应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以及出租单位出租前检测合格证明。

    第十六条

    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办理起重机械安装告知手续前,应当将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资料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第十七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在收到安装单位提交的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

    第四章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第十八条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县住建委安全办办理使用登记。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

    第十九条

    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时,应当向设备备案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1、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附件8);

    2、

    安装验收资料;

    3、

    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5、

    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其中,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应当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第二十条

    备案登记机关应当自接到使用单位提交的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建筑起重机械核发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标签。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机关不予使用登记:

    1、

    属于本细则第十一条1至5项所列情形之一的;

    2、

    未经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

    3、

    未经安装验收或者经安装验收不合格的。

    第二十二条

    在安装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告知手续的同时,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标签自动注销。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县住建委对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备案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登记管理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备案登记情况。

    第二十五条

    备案登记机关人员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单位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的,由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出租、安装、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及注销手续的,由建筑工程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建筑工程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六章

    第二十九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期限达到以下使用年限的,由省级及以上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一)

    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式起重机;

    (二)

    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式起重机;

    (三)

    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式起重机;

    (四)

    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

    (五)

    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

    (六)

    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物料提升机;

    (七)

    由于使用年限过久,存在设备结构疲劳、锈蚀、变形等安全隐患的塔式起重机;

    (八)

    使用时间过长造成结构件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运动件、传动系统磨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升降机;

    (九)

    使用时间过长造成结构件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运动件、传动系统磨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物料提升机。

    第三十条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的改造,应当由取得特种设备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单位承担。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由涡阳县住建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铭牌式样

    2、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标签式样

    3、涡阳县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申请表

    4、涡阳县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书式样

    5、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编号规则

    6、涡阳县建筑起重机械登记注册延期申请表

    7、涡阳县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

    8、涡阳县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

    -

    12

    -

    附件1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铭牌式样

    使

    亳州市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标志

    亳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处制

    说明:

    可参照以下位置和方法设置:

    1、

    塔式起重机,设置在塔身基础节(第一节)左上方或中间,先将300×210×(2~3)mm的钢板固定在弦杆、腹杆上,再将标志铭牌铆固或粘结在钢板上;

    2、

    施工升降机,设在吊箱内侧驾驶室旁,铆固或粘结上;

    3、

    物料提升机,参照塔式起重机设置;

    4、

    高处作业吊篮,设在吊篮外侧,中央位置,铆固或粘结上。

    附件2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标签式样

    涡阳县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标签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工程名称

    使用单位

    产权单位

    安装单位

    检测单位

    安装日期

    使用登记编号

    登记时间

    使用登记机关

    附件3

    涡阳县建筑起重机械

    设备名称

    登记注册数量(台部)

    使用性质

    塔式起重机

    施工升降机

    物料提升机

    高处作业吊篮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年*月*日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填写说明

    1、

    申请单位:即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应填写全称,并且名称与公章必须一致。

    2、

    使用性质:填写出租、自用。

    3、

    单位地址:填写申请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区)、路(街道、社区、乡)、号(村)等。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工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编制注册号。

    5、

    经济类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单位的经济类型。

    6、

    组织机构代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发的根据代码编制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7、

    固定资产:与申请单位相关的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

    8、

    注册资金:在工商注册的资金。

    9、

    法定代表人:填写申请单位合法的代表人,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

    10、

    申请单位应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申请表;

    (2)

    产权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企业岗位安全责任制、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

    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土地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协议等;

    (5)

    设备购销合同、发票原件、复印件或相应有效证明文件;

    (6)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

    监督检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

    产品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有关型式试验合格证明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9)

    备案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设备购销合同、发票复印件资料不齐全的,由产权单位或生产制造单位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1、

    产权备案编号由备案登记机关统一编号并填写。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申明

    本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

    ,在此郑重声明,本单位填报的《涡阳县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如有隐瞒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单位和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明人(签名):

    (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

    受理编号:

    受理时间:

    申请(产权)单位名称

    企业注册地

    县(市、区)

    单位地址

    邮编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电子信箱

    固定资产(万元)

    注册资金(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

    电话

    技术负责人

    职务

    职称

    联系人

    职务

    联系

    电话

    企业简介和业务范围

    (包括起重机械设备拥有量、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自检制度等各项起重机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内容可另附页)

    39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检验维护保养人员花名册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岗位(隶属部门)

    文化程度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工种)

    专业技术职称

    (职业资格技术等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明细表

    (塔式起重机)

    填报单位:*年*月*日

    序号

    产权备案编号

    企业设备编号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制造许可证编号

    产品合格证编号

    监督检验证明编号

    出厂日期

    购置日期

    设备原值

    (万元)

    额定起重量(kN)

    工作幅度

    (m)

    独立起升高度

    (m)

    设备改造

    次数

    是否为原购产品

    备注

    负责人:

    制表人:

    填写说明:

    产权备案编号

    由登记备案机关统一填写,企业不填写。

    企业设备编号

    产权单位根据企业内部设备管理对设备进行的编号。

    规格型号

    应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出厂产品合格证)标注一致。

    生产厂家

    本产品生产企业名称。

    制造许可证编号

    企业取得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

    产品合格证编号

    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编号。

    监督检验证明编号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监督检验证明编号。

    出厂日期

    产品铭牌标注的生产日期。

    购置日期

    产品购置日期,以原始发票日期为准。

    设备原值

    产品购买价值,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

    额定起重量

    设备允许的最大起重量。

    工作幅度

    额定载荷下小车行走的距离。

    独立起升高度

    没有附着时的起升高度。

    设备改造次数

    使用过程中对该产品进行改造的次数。

    是否为原购产品

    应注明该产品购置时是否为全新产品。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明细表

    (施工升降机)

    填报单位:*年*月*日

    序号

    产权备案编号

    企业设备编号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制造许可证编号

    产品合格证编号

    监督检验证明编号

    出厂日期

    购置日期

    设备原值

    (万元)

    额定载重量(kN)

    最大提升高度(m)

    设备改造

    次数

    是否为原购产品

    备注

    负责人:

    制表人:

    填写说明:

    产权备案编号

    由登记备案机关统一填写,企业不填写。

    企业设备编号

    产权单位根据企业内部设备管理对设备进行的编号。

    规格型号

    应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出厂产品合格证)标注一致。

    生产厂家

    本产品生产企业名称。

    制造许可证编号

    企业取得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

    产品合格证编号

    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编号。

    监督检验证明编号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监督检验证明编号。

    出厂日期

    产品铭牌标注的生产日期。

    购置日期

    产品购置日期,以原始发票日期为准。

    设备原值

    产品购买价值,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

    额定载重量

    工作工况下吊笼允许的最大载荷。

    最大提升高度

    吊笼运行至最高上限位位置时,吊笼底板与底架平面间的垂直距离。

    设备改造次数

    使用过程中对该产品进行改造的次数。

    是否为原购产品

    应注明该产品购置时是否为全新产品。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明细表

    (物料提升机)

    填报单位:*年*月*日

    序号

    产权备案编号

    企业设备编号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制造许可证编号

    产品合格证编号

    监督检验证明编号

    备案证明编号

    出厂日期

    购置日期

    设备原值

    (万元)

    额定载重量(kN)

    最大提升高度(m)

    设备改造

    次数

    是否为原购产品

    备注

    负责人:

    制表人:

    填写说明:

    产权备案编号

    由登记备案机关统一填写,企业不填写。

    企业设备编号

    产权单位根据企业内部设备管理对设备进行的编号。

    规格型号

    应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出厂产品合格证)标注一致。

    生产厂家

    本产品生产企业名称。

    制造许可证编号

    企业取得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

    产品合格证编号

    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编号。

    监督检验证明编号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监督检验证明编号。

    备案证明编号

    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编号。

    出厂日期

    产品铭牌标注的生产日期。

    购置日期

    产品购置日期,以原始发票日期为准。

    设备原值

    产品购买价值,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

    额定载重量

    工作工况下吊笼允许的最大载荷。

    最大提升高度

    吊笼运行至最高上限位位置时,吊笼底板与底架平面间的垂直距离。

    设备改造次数

    使用过程中对该产品进行改造的次数。

    是否为原购产品

    应注明该产品购置时是否为全新产品。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明细表

    (高处作业吊篮)

    填报单位:*年*月*日

    序号

    产权备案编号

    企业设备编号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备案证明编号

    产品合格证编号

    出厂日期

    购置日期

    设备原值

    (万元)

    额定载重量(kg)

    吊篮尺寸(mm)

    安全锁标定日期

    设备改造

    次数

    是否为原购产品

    备注

    负责人:

    制表人:

    填写说明:

    产权备案编号

    由登记备案机关统一填写,企业不填写。

    企业设备编号

    产权单位根据企业内部设备管理对设备进行的编号。

    规格型号

    应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出厂产品合格证)标注一致。

    生产厂家

    本产品生产企业名称。

    备案证明编号

    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编号。

    产品合格证编号

    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编号。

    出厂日期

    产品铭牌标注的生产日期。

    购置日期

    产品购置日期,以原始发票日期为准。

    设备原值

    产品购买价值,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

    额定载重量

    悬吊平台允许承受的最大有效载重量。

    吊篮尺寸

    用长×宽×高表示。

    安全锁标定日期

    安全最近锁标定日期

    设备改造次数

    使用过程中对该产品进行改造的次数。

    是否为原购产品

    应注明该产品购置时是否为全新产品。

    设备管理、检验、维护保养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专业

    现从事专业(工种)

    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技术等级)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申请(设备产权)单位意见

    我单位对申请提交的资料进行了全面的审查,认为是真实准确的,申请产权备案的设备符合有关规定,现予申报。

    (申请单位盖章)*年*月*日

    县备案登记机关意见

    (盖章)*年*月*日

    附件4

    涡阳县建筑起重机械

    产权备案证书

    设备名称:

    产权备案编号:

    规格型号:

    出厂日期:

    购置日期:

    主要技术参数:

    生产制造单位:

    监督检验证明编号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备案证明)编号:

    制造许可证(备案证明)发证机关:

    产权单位:

    企业注册地:

    设备使用性质: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发证机关:

    (盖章)

    发证时间:*年*月*日

    附件5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编号规则

    1、产权备案编号:

    XXX

    X

    XXXXX

    (1)

    (2)

    (3)

    2、使用登记编号(产权登记编号+相关编号):

    STE__T0001

    设备代号对照表

    类别

    塔式起重机

    施工升降机

    物料提升机

    高处作业吊篮

    代号

    T

    S

    W

    D

    (3)起重机械备案序号——“XXXXX”表示五位阿拉伯数字备案序号,从00001开始编号。

    (4)累计安装次数——“XX”表示两位阿拉伯数字,从01开始编号。

    (5)产权属性代号——自有代号Z,租赁代号L。

    3、示例

    皖AA-T00001-06Z

    表示:在安徽省亳州市某县进行起重机械注册登记的一台塔式起重机,序号为00001号。该塔机属使用单位自有,第6次安装使用。

    附件6

    涡阳县建筑起重机械登记注册延期申请表

    受理编号:

    受理时间: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产权备案编号

    实际使用年限

    设备产权单位

    地址

    邮编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法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生产制造单位

    企业法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申请单位

    (盖章)*年*月*日

    评估机构评估意见

    (盖章)*年*月*日

    登记机关意见

    经办人:*年*月*日

    负责人:*年*月*日

    填表说明: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由备案登记部门填写。

    附件7

    涡阳县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

    受理编号:

    受理时间: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筑高度(m)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注册登记编号

    使用性质

    设备使用单位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施工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设备产权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生产制造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安装单位

    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资质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法人及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安装负责人及电话

    项目安装技术负责人及电话

    安装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情况

    姓名

    工种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编号

    安装单位申请意见

    我单位拟于*年*月*日在

    (工程项目)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特此告知。

    申请单位(盖章)*年*月*日

    设备使用单位意见*年*月*日

    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意见*年*月*日

    工程监理单位审核意见*年*月*日

    备案登记机关意见*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四份,设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接受告知的部门各留存一份。

    2、安装作业人员情况包括辅助起重机械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情况。

    3、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由接受告知的部门填写。

    附件8

    涡阳县建筑施工起重机械

    使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写说明

    1、

    申请单位:即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填写全称,并且名称与公章必须一致。

    2、

    设备名称:按规范名称填写,即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3、

    规格型号:应与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标注一致。

    4、

    产权属性:填写自用、租赁。

    5、

    设备使用人员情况:包括设备操作驾驶工和起重司索信号工。

    6、

    申请单位应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

    (2)

    安装验收资料;

    (3)

    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5)

    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其中,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应当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7、

    使用登记编号由备案登记机关统一编号并填写。

    受理编号:

    受理时间: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产权属性

    验收日期

    设备产权

    备案编号

    备案登记

    机关

    设备产权单位

    产权单位

    注册地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

    设备使用单位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与编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总承包单位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与编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设备安装单位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与编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安装日期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工程监理单位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与编号

    项目总监及联系电话

    检测检验单位

    单位名称

    检测日期

    检测报告编号及结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备使用

    人员情况

    姓名

    工种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编号

    安装联合验收

    设备使用单位意见

    经联合验收和试运行,未发现异常,我方同意申请登记。

    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施工总承包单位意见

    经联合验收和试运行,未发现异常,我方同意申请登记。

    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设备安装单位意见

    经联合验收和试运行,未发现异常,我方同意申请登记。

    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工程监理单位意见

    经联合验收和试运行,未发现异常,我方同意申请登记。

    项目总监(签字):*年*月*日

    登记机关

    意见

    登记机关意见:

    使用登记编号:

    (盖章)*年*月*日

    • 范文大全
    • 职场知识
    • 精美散文
    • 名著
    • 讲坛
    • 诗歌
    • 礼仪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