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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总结全面

    时间:2020-12-02 15:18:16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产品认证 环境保护 申请

     目

     录

     1 1 、 引言

      为保证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CCAEPI)开展环境保护产品(以下简称环保产品)认证工作的质量,加强环保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规范环保产品认证工作,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是环保产品生产企业自愿申请环保产品认证、获取环保产品认证应遵守和满足的通用要求。

      本指南供认证中心开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作时使用,也供境内外企业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时使用。

      本指南包括环保产品认证申请、受理、认证实施、发证、认证后监督管理及复评等内容。

      环保产品认证模式一般采用“产品检验+工厂(现场)检查+认证后监督”。

     2 2 、 环保产品认证 流程图

      图 2-1 环保产品认证流程图

      3 3 、 环保产品认证程序

      认证申请条件和材料

      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法律地位明确,持有合法的法人执照证书;

     (2)申请方(受检查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并符合 CCAEPI-GK-305-2009《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附件一);

     (3)产品属国家推行的或 CCAEPI 推行的开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产品种类目录范围(见附件二、三)(附加二、三产品种类目录中没有离心机,未列入目录产品无法认证)

     (4)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

     (5)产品依据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并可满足 CCAEPI 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术要求。

     申请方(受检查方)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1)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书;(填写不完整)

     (2)营业执照副本

     (4)已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产品企业标准;ok

     (5)申请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管理文件;ok

     (6)申请产品的主要用户名录及联系方式,两个以上的用户意见;(没有客户意见调查表)

     (7)属国家强制管理的产品,应附相关批准文件(如环境监测仪器类产品,应有国家批准的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8)产品介绍材料,包括:

     1)工作原理及产品结构图;

     2)关键元器件和主要原材料清单及说明;

      3)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维护手册;

      4)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说明;

      5)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一致性说明及其差异说明; (9)其他需要的文件。

      1)国家批准的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仅限环境监测仪器类产品)

     2)与汽车厂配套的有关证明材料(仅限汽车污染控制产品)

     3)原认证(认定)证书复印件(仅限复审产品)

     认证申请指南等公开文件的索取

      凡有意申请环保产品认证的单位,可向认证中心或认证中心设在各地(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索取下列公开文件,或通过相关网(或 )查询或下载。

     (1)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

      (2)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文件(申请书;认证变更申请书;认证扩项申请书;境外企业申请书) ;

     (3)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4)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5)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检查评审报告;

     (6)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收费办法;

     (7)环保产品认证合同;

     (8)环境保护产品认证保密规定;

     (9)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简介;服务方针;公正性声明。

     认证申请与受理 认证申请 申请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向 CCAEPI/设在各地的办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及条要求的材料,CCAEPI/各办事机构对报送的申请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初步确认,符合要求的同时通知申请单位向 CCAEPI 缴纳申请(含文件审核)费。

     确认申报材料

      CCAEPI 对企业所填报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型式审查,并对申请认证产品是否属于 CCAEPI 开展认证范围进行确认。

     对产品明示标准的确认

      (1)CCAEPI 依照发布的环保产品认证用标准/技术要求目录中所确定的产品标准,对申请方提交的产品明示标准进行确认。

     (2)申请方的产品明示标准应是下列范围的标准:

     a)

     ISO/IEC 及其它国际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

     b)

     国家标准;

     c)

     行业标准;

     d)

     已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e)

     国外标准(仅限境外企业)。

     (3)产品明示标准规定的相关技术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环保产品认证用标准/技术要求相应技术性能指标的水平。

     产品明示标准中相关性能指标的符合性确认

      (1)申请单位应按产品明示标准的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并应提交重要检验/试验项目(如出厂检验项目)的检验/试验报告或检验/试验结果;

     (2)检验/试验应按相应产品明示标准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试验结果的判定应按相应产品明示标准中规定的判定规则进行;

     (3)

     提交的检验/试验报告或检验/试验结果应在两年有效期内。

     受理认证申请

      受理认证申请程序 (1)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齐备后,CCAEPI 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审查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发出《受理环保产品认证申请通知书》。

     (2)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尚不充分的,CCAEPI 将与申请方联系(电话、传真等通讯手段),通知其在规定的 30 天内补充有关材料或进行相应整改,必要时发出《申请材料补充通知书》。若申请方未能按要求在 30 天内补充/完善所需的材料并未做任何解释和说明,则认为申请单位自愿撤消本次申请。

     (3)对不符合环保产品认证申请条件和要求的,CCAEPI 向申请单位发出《不受理环保产品认证申请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签订《环保产品认证合同书》

     随同《受理环保产品认证申请通知书》,CCAEPI 还将发出《环保产品认证合同书》(一式两份),确定认证范围(产品名称、型号,受检查方/制造厂)、工厂检查及产品抽样完成日期、认证付费要求和时机、双方责任和义务等内容。同时通知申请单位认证费用预算。如申请单位对合同内容及认证费用预算无异议,应在 CCAEPI 实施工厂检查前完成认证合同书的签订工作。合同书有效期为三年。

      工厂检查 检查依据

     CCAEPI-GK-305 《环保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 .受检查方/制造厂质量手册、程序及相关支持性文件 检查的实施

      文件审核

     (1)CCAEPI 在认证合同生效后 10 日内完成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质量手册及有关文件的审核。

     (2)文件审核符合要求后,向申请单位发出《质量体系文件审核报告》,并与申请单位协商确定工厂检查时间。

     (3)文件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亦向申请单位发出《质量体系文件审查报告》,同时写明文件中存在的不合格或需要说明、补充的内容。申请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文件修改或补充。经审核符合要求后,与企业协商确定工厂检查时间。逾期不对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视为自行撤消本次认证申请。

      工厂检查计划的确认 文件审查通过后,CCAEPI 确定工厂检查组人员,由检查组编制《现场检查计划》,通知申请单位/受检查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并由受检查方盖章进行最终确认,同时申请方按规定向 CCAEPI 缴纳工厂检查费。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1)CCAEPI 检查组按照《现场检查计划》, 依据 CCAEPI-GK-305-2009《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及申请方提交的质量体系文件对受检查方进行检查。

     (2)检查的基本原则是:以产品性能、环保指标和使用可靠性为核心、以“开发/设计—采购—生产”和“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为两条基本检查路线,对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环保)指标和可靠性的关键/特殊生产过程和关键检验环节现场检查确认,对受检查方的检验条件以及资源配置情况进行现场确认。检查的重点是:

     a)采购和进货检验: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验证以及供应商的控制;

      b)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特别是影响产品可靠性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控制;

      c)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架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出厂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型式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型式检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型式检验时,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检验。

     d)产品一致性控制。

      不合格项整改 (1)工厂检查中,如发现不合格项,由检查组提出《工厂检查纠正/整改要求》,工厂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一般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并提交《纠正/整改措施报告》及证明材料。检查组长负责对《纠正措施报告》及证明材料进行验证确认,必要时,对重点问题可进行现场验证。

     (2)工厂检查中,如发现严重不合格项,检查组可做出终止检查的决定。提交《终止现场检查通知单》。受检查方可在半年内重新提出申请。

     (3)对纠正措施无效以及未申明理由且超过规定的纠正措施期限未进行整改,或终止工厂检查后,未在半年内提出重新申请的,撤消其本次认证申请。

     工厂检查评审

     按《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检查评审报告》实施。

     认证抽样与检验 认证抽样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检验的抽样方案可分为三类:工厂抽样、使用现场抽样和市场抽样。不同类型的产品可采用不同的抽样方案,但同类产品应采用统一的抽样方案。对一个特定的产品,一般只选择一种抽样方案。

      对申请同一型号系列产品的认证检验抽样方案一般抽取两种规格的产品,而且应包括技术难度最大的规格的产品。

     对一个特定产品的具体抽样方案和抽样数应按照认证规则的规定确定。

     通过工厂检查后,检查组或受委托的检验机构按照抽样方案进行随机抽样。封样后由申请单位负责将样品发送到受委托的检验机构。

     从使用现场抽样,由 CCAEPI 负责从申请单位提供的用户中随机抽取,并通知受委托的检验机构到现场检验。

     认证检验

     受委托的检验机构根据用于“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标准或技术要求”进行产品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机构向 CCAEPI 出具产品检验报告一式两份。CCAEPI 负责将其中一份检验报告转交给申请单位。

     产品检验费支付方式由认证合同确定。

     综合评定

      CCAEPI 收到工厂检查组提交的《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检查报告》,以及受委托的检验机构提交的认证检验报告后,组织对申请企业上报的材料和上述两份报告进行综合评定,编写综合评定报告。

      认证批准发布

     CCAEPI 对通过综合评定的产品提出认证审议意见及授予认证产品范围。

     CCAEPI 中心主任根据综合评定报告做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及授予认证产品的范围。

     CCAEPI 向申请单位发出《环保产品认证结果通知书》。

      通过环保产品认证的申请单位,在接到《环保产品认证结果通知书》后,办理领取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相关手续。

     CCAEPI 将获得认证的产品向社会发布公告。

     4 4 、 认证扩项

      已获得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单位希望扩大认证范围,可直接向 CCAEPI 提出书面申请。

      扩大认证系针对同一受检查方,扩大认证分为两类:一是扩大认证产品的型号、规格;二是扩大认证产品范围(产品品种)。

      扩大认证的受理过程与初次认证申请过程基本一致。CCAEPI 将向申请单位发出《环保产品认证受理申请通知书》,如果是扩大认证产品范围(产品品种),应与 CCAEPI 再次签订覆盖该类产品的认证合同书。

      当申请扩大认证的同品牌产品不在初次认证所提交的质量手册的覆盖范围内时(同一品牌,不同制造厂),应视作受检查方的初次认证,应重新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扩大认证原则上不进行工厂检查,在实施年度监督性检查时,对申请扩大认证的产品进行重点检查。但认证的产品范围扩大时(上述第 2 种情况),CCAEPI 将成立检查组进行扩大认证工厂检查。

     CCAEPI 及时组织安排产品抽样及委托检验工作。检验机构向 CCAEPI 提交产品检验报告。

     CCAEPI 做出是否授予扩大认证的决定。

     5 5 、 认证后的监督

     年度工厂检查

     通常情况下,对获得产品认证的单位,从首次颁发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之日起,进行例行工厂监督检查。

      监督性抽查

      监督性抽查分为四种情况:

      (1)每年从通过认证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监督性抽查;

     (2)当认证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用户投诉较多时,CCAEPI 将随时安排监督性抽查;

      (3)扩大认证的产品;

      (4)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

      CCAEPI 每年制定年度工厂监督抽查计划。CCAEPI 依据年度监督抽查计划,于监督抽查前 30 天将《环保产品认证监督抽查通知书》寄发给企业。

     监督性抽查由工厂检查和抽样检验两部分组成,重点围绕已获证产品是否持续符合环保产品认证要求以及产品的一致性情况实施检查。

     监督性现场检查的程序与初次工厂检查程序相同。

     监督性抽查检验程序与初次认证检验程序相同。

     6 6 、 复评

      复评申请应在原证书有效期满期前三个月提出。复评程序与初次认证的程序基本相同。

     7 、 申诉、投诉

     CCAEPI 积极欢迎并接受申请方、获证方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 CCAEPI 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产品认证有关法律法规、缺乏公正性,或对产品认证结果有异议时,可申诉/投诉。

      申诉/投诉可直接向 CCAEPI 提出,亦可向上级主管机关提出。

      CCAEPI 将对提出的各种申诉/投诉及时予以处理、答复。

     8 8 、

     附则

      本规定由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5 年 1 月 1 日实施

     附录一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CAEPI- - GK- - 305- - 2009)

     本文件规定了申请环保产品认证企业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应达到的要求。申请环保产品认证的企业应满足并持续满足本文件的要求。本文件是 CCAEPI-GK-305-2005 的改版。

     1.职责和资源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产品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及相互关系。

     工厂应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授权其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要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

     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

     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要的环境。

     2.质量文件和产品标准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产品质量管理文件,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

     应有完整的产品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审批手续完备。

     产品生产应按照相应的标准(一般为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并能有效指导和控制产品质量;产品企业标准应在当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且产品标准技术性能要求应不低于该产品的认证标准要求。

     3. 供应商质量控制

     工厂应制定《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供应商清单》,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工厂应对外协件加工方提出文件化的质量要求,并建立质量验收档案记录。

     工厂应对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供应商、外协件加工方进行定期评审,确保其提供的产品持续符合认证及相关标准要求。相关记录完整有效。

     4. 生产过程控制

     工厂应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控。

     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关技能培训,具备相应能力。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生产设备管理(操作维护保养)制度。

      5. 例行检验和型式检验 例行检验包括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进厂检验/验证、工序检验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企业标准要求进行的检验。

     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验证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元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规程或作业指导书,以确保其质量满足要求。

     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工厂应保存完整有效的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

     工序检验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对关键工序生产结果的检验规程或作业指导书,明确规定检验的抽样方法、检验项目、适用方法、判定规则等,以确保其结果满足工序质量要求。

     工厂应保存完整有效的关键工序检验的记录。

     出厂检验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出厂检验规程或作业指导书,明确规定检验的抽样方法、检验项目、适用方法、判定规则等,工程类产品应建立并保持安装调试及验收作业指导书,

     以确保出厂质量满足要求。

     出厂检验一般按企业标准相关规定进行。

     工厂应保存完整有效的产品出厂检验(或工程验收检验)记录。

     型式检验 工厂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型式检验程序、检验规程或作业指导书,明确规定检验的抽样方法、检验项目、适用方法、判定规则等,以验证产品持续符合企业标准要求。

     型式检验一般按企业标准相关规定进行。

     工厂应保存完整有效的型式检验(或工程验收检验)记录。

     6.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 用于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配置齐全,设置台账,能满足产品检验需要。

     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有操作规程,检验人员应具备岗位能力,必要时要经过培训,并能按操作规程要求,正确使用仪器设备。

     校准和检定 检验仪器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基准。对自行校准的仪器设备,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规则和校准周期等。设备的校准状态应能被使

     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

     7. 不合格品的控制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内容应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方法、隔离和处置及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经返修、返工后的产品应重新检测。对重要部件返修应作相应的记录,应保存完整有效的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8.内部质量评审制度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内部质量评审制度,定期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评审,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并保持内部评审记录。

     对工厂的投诉尤其是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投诉,应保存记录。

     对内部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记录。

     9. 产品的一致性

     工厂应对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确保所有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产品关键元器件、原材料、结构等影响产品性能要求因素的变更控制程序,确保不因部件、材料、结构等的改变而影响产品整体性能。

     当获得认证的产品(部件、结构、性能等)发生变更时,应对产品发生变更导致的与

     认证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估,并报认证机构备案。

     10. 标志、铭牌、包装、搬运和储存

     出厂产品铭牌标识内容应完整,并符合有关规定。

     对获得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工厂应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妥善保管和使用。获证产品出厂应有认证标识。

     工厂所进行的任何包装、搬运操作和储存环境应不影响产品质量。

     附录二

     《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 2010 年版)

     序号

     产品名称型号

     主要性能指标

     应该用领域

     一

     水污染治理设备

     1

     膜 生 物 反应器

     单元组器处理水量:325~1000t/d; 平板膜运行寿命时间:≥8 年,中空纤维膜运行寿命时间:≥5年; 吨水能耗指标:≤ kWh/t; 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和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一级 A 标准;再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

     市政污水深度处理或再生水生产、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

     2

     上 流 式 多级 厌 氧 反应器

     污水停留时间:3~10h; 容积负荷:15~35kgCOD/m3·d; 进水水质 BOD5/COD:≥; BOD5、COD 去除率:≥80%; 反应水温:30~40℃。

     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

     3

     超 旋 磁 氧曝 气 污 水处理装置

     出水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的一级 B 标准; 运行电耗:·h/吨水; 动力效率:kW·h; 运行温度:40~-30℃。

     住宅小区、旅游景点、部队营房等污水处理站。

     4

     碳系载体生物滤池

     处理能力:1~10000m3/d; 载体比表面积:100 m2/g; 总孔体积:g; 松散密度:335g/l; 石墨态密度:2250g/l; 动力效率:kW·h; 曝气量设计:m2·min; 处理吨水产污泥量:; 进水:COD:≤500mg/l, BOD5:≤300mg/l, TN:≤60mg/l, TP:生活污水处理,湖泊水体修复,河流水质净化,可生化工业废水处理。

     ≤6mg/l,SS:≤400mg/l; 出水:COD:≤50mg/l, BOD5:≤10mg/l, TN:≤15mg/l, TP:≤l, SS:≤10mg/l。

     5

     活 性 污 泥生 物 膜 复合 式 一 体化 处 理 设备

     处理能力:50~200t/d; 进水:COD:≤500mg/l, BOD5:≤300mg/l, TN:≤60mg/l, TP:≤4mg/l,SS:≤200mg/l; 出水:COD:≤50mg/l, BOD5:≤20mg/l, TN:≤15mg/l, TP:≤1mg/l, SS:≤8mg/l,浊度:≤1NTU;吨水电耗:024kW·h/m3。

     城市生活小区、宾馆、医院、学校、旅游景点、海岛以及乡镇污水处理。也适用于零下30℃寒冷地区。

     6

     六 维 三 相生 物 反 应器

     容积负荷:~/m3·d; 出水水质:CODcr:≤15mg/l;BOD5:≤10mg/l;SS:≤12mg/l;NH3-N去除率:≥98%。

     小区、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回用,尤其是对氮、磷有特殊要求的生活污水处理。

     7

     含 盐 高 浓度 有 机 废水 处 理 设备

     耐盐度:30000mg/l; 耐盐度变化:5000mg/l; COD去除率:≥96%; BOD 去除率:≥96%; SS 去除率:≥96%。

     高含盐类有机废水处理。

     8

     曝 气 生 物滤 池 专 用滤料

     采用天然火山灰制成; 视密度:~cm3; 抗压强度:>; 孔隙率:>48%; 磨损率:<3%; 粒径:3~5;4~6mm。

     用于曝气生物滤池。

     9

     中 空 纤 维超(微)滤纤维内外径:; 膜孔径:~; 纯水通量:60~1500L/m2·h· MPa ; 进水浊度:≤50NTU; 进海水淡化和苦咸水预处理、工业废

     膜组件

     水压力:≤; 产品水浊度:<; 滤芯使用寿命:≥3 年。

     水处理、中水回用、工业纯水制备。

     10

     聚 酰 胺 复合 反 渗 透膜

     工业通用膜元件:脱盐率≥%,回收率 15%; 海水淡化膜元件:脱盐率≥%,回收率 8%,膜使用寿命≥3 年; 抗污染膜元件:脱盐率≥%,回收率 15%; 抗氧化膜元件:脱盐率≥%,回收率 15%; 家用型膜元件:脱盐率≥%,回收率 15%,膜使用寿命≥1年。

     废水处理与回用,海水淡化,工业与饮用纯水制备。

     11

     陶 瓷 滤 膜组件

     以氧化铝、氧化钛、氧化锆等经高温烧结而成的具有多孔结构的精密陶瓷过滤材料; 抗折强度:≥4000N; 孔隙率:≥30%; 分离精度达纳米级过滤; 耐强酸强碱(pH 范围 0~12)和有机溶剂; 耐温:350℃; 使用寿命:≥5 年。

     工业废水处理与回用,工业纯水制备。

     12

     纳 滤 膜 元件

     单支膜元件有效膜面积:; 产水量:h 水; 回收率:15%; 膜片采用聚酰胺材质:

     NF-40:对氯化钠的脱除率 35%~45%; NF-70:对氯化钠的脱除率 65%~75%; NF-90:对氯化钠的脱除率 85%~95%。

     工业废水脱色与除盐处理,微污染水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

     13

     电 驱 动 膜分离器

     电流效率:≥80%; 单级脱盐率:≥12%; 单级进出口压降:≤40 kPa; 单级单段(100 对膜,400×1600)膜通量:5t/h;使用寿命(苦咸水):≥2 年。

     化工、冶金、食品、生物、医药工业污水处理等。

     14

     净水器

     产品结构安全性达到 0~压力 15 万次疲劳测试,耐压测试可达,耐压 15 分钟。设备使用寿命≥10年; 出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 94)、《欧盟饮用水标准》和《美国国家标准》;水质色度:≤5 度;浊度:≤ NTU;细菌总数=0 CFU/ml;铅:≤ mg/l;汞:≤ mg/l;镉:≤ mg/l;铬(六价):≤ mg/l;砷:≤ mg/l;三氯甲烷:≤ μg/l;四氯化碳:≤ μg/l。

     家庭生活用水、饮用水的处理,学校、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安全饮水处理。

     15

     移 动 式 组合 净 水 设备

     设备过滤速度:10~12m3/h; 工作压力:~; 适用水质:源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 出水指标:浑浊度:≤3NTU;色度:≤15 度;PH:~;铁:≤ mg/l;锰:≤ mg/l;细菌总数:≤100 CFU/ml;总大肠菌群:水中不得检出。

     地震灾区、湖泊、水库等浑浊水处理,特别适用于灾区。

     16

     陶 瓷 真 空精 密 过 滤机

     真空度:~; 滤液含固量:≤50ppm; 陶瓷过滤材料孔隙:2μm; 过滤板开孔率:92%; 功率消耗:真空过滤机的 1/4; 使用寿命:≥3 年; 耐压值:≥15bar。

     化工、冶金污水处理,金属尾矿脱水。

     17

     纤维滤池

     过滤速度:20~30m/h; 截污容量:5~10kg/m3; 自用水耗:周期制水量的 1%; 悬浮物去除率:接近 100%; 出水浊度:<1FTU。

     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及其废水处理。

     18

     含油污水 含油污水真空分离净化后水质达到:

     含油量:≤ 钢铁、电力、造纸、

     真空分离净化机

     1mg/l; CODcr:≤50mg/l; SS:≤20mg/l; 机械杂质粒径:≤20μm。

     石油石化工业污水处理。

     19

     造 纸 黑 液碱 回 收 成套设备

     黑液提取率:草浆 88%~90%,木浆 98%; 碱回收率:≥85%(草浆); 白泥下料干度:草浆 60%,木浆 75%; 洗后白泥残碱:草浆%,木浆%。

     制浆造纸黑液提取及碱回收利用。

     20

     蒸 气 管 回转 式 干 燥机

     进料温度:≥70℃; 进料湿度:≤35%; 转速:2~; 电耗:260kWh/t; 蒸发强度:6~7kgH2O/m2·h; 蒸汽耗量:~t 水。

     发酵行业高浓度有机废水糟粕的干燥。

     21

     污 泥 干 燥焚烧装置

     污泥焚烧渣减量:≥90%; 含水率偏差:≤5%; 干化污泥颗粒粒径:30~500μm 之间; 系统粉尘排放浓度:≤50mg/m3; 干燥系统氧气含量:≤4%。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22

     太 阳 能 水源 热 泵 污泥 干 化 装置

     混合造粒系统造粒能力:50~100 吨/天; 适应含水率范围:35%~80%。

     污泥含水率:干燥前 80%;干燥后 15% ; 粒径:φ4mm; 均匀布料宽度:1200mm; 太阳能集热器:热转换效率≥65%,每平米产生热风量 120m3 ; 热泵:COP 值为 4~5;温度 90~100℃。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二

     空气污染治理设备

     23

     海 水 烟 气脱硫设备

     包括烟气系统、SO2 吸收系统、海水输送系统、脱硫海水水质恢复系统、排放监测系统、以及电气与仪表控系统等; 脱硫效率:≥95%; 除尘效率:≥50%; 脱硫排放海水 pH 值:≥; 脱硫后的海水沿海燃煤电厂。

     通过曝气方式进行水质恢复,达到海水排放指标。

     24

     循 环 流 化床 干 法 烟气 脱 硫 装置

     脱硫效率:≥ 90%; 出口烟尘浓度:≤50mg/Nm3 ; Ca/S:≤ mol/mol; 脱硫除尘岛压降:≤2600Pa; 设备噪声:≤85dB(A);系统可用率:≥98%;脱硫除尘岛漏风率:≤4%。

     电力、冶金、建材、化工工业烟气中SO2、SO3、HF、HCl有害气体治理。

     25

     过 滤 镁 法除 尘 脱 硫设备

     除尘效率 :≥%; 脱硫效率:≥95%; 烟尘限值:≤10mg/Nm3; 二氧化硫限值:≤20mg/Nm3。

     燃煤工业锅炉、大中型工业炉窑的烟气除尘脱硫。

     26

     多 相 反 应器

     液气比:6~8 l/m3; 系统阻力:≤1500Pa; 脱硫率:>95%; 系统运行率:≥98%; 使用寿命:>15 年。

     燃煤(油、气)工业锅炉、工业炉窑烟气脱硫。

     27

     高 压 细 水雾 脱 硫 除尘 降 温 成套设备

     处理烟气量:1 万~200 万 m3/h; 烟尘排放浓度:<50mg/m3;除尘效率:%; SO2 排放浓度:<200mg/m3;脱硫效率:≥98%; 林格曼黑度:<1级; 热态阻力:800~1200 Pa。

     燃煤工业锅炉、工业炉窑烟气和冶炼尾气处理。

     28

     循环喷动式半干式烟气处理系统

     烟气处理量:配 150~600t/d 垃圾焚烧炉,负荷适应能力 60~110%; 排放指标达到并优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的排放要求,其中:

     HCl:≤30mg/Nm3; SO2:≤80mg/Nm3;粉尘:≤30mg/ m3; 中和剂利用率:≥85%。

     垃圾焚烧炉、煤粉炉烟气处理。

     29

     半干法烧结机烟气Ca/S:≤; 反应塔出口 SO2:≤200mg/Nm3;脱硫系统出口烟尘浓度:≤50mg/Nm3 ; 出口烟气温度:钢铁烧结机烟气

     脱硫除尘净化系统

     ≥70℃; 脱硫副产品 100%利用。

      脱硫。

     30

     烟 气 脱 硝设备

     脱硝效率:50~90%; 氨逃逸率:≤3ppm; SO2/SO3转化率:≤1%。

     燃煤电厂烟气脱硝。

     31

     电袋复合式除尘器

     烟尘排放浓度:<50mg/Nm3; 具有自动控制、检测、故障和安全保障系统; 设备阻力:≤1200Pa; 漏风率:≤3%; 在同等条件和同等效果时,比常规电除尘器占地面积小 20%,投资成本节约 20%; 滤袋寿命:≥3 年。

     电力、冶金、建材等行业在用电除尘器的提效改造。

     32

     烧 结 机 机尾 烟 气 长袋 低 压 脉冲除尘器

     入口含尘浓度:5~7g/Nm3; 出口含尘浓度:10~15mg/Nm3; 设备阻力:≤1100Pa;岗位粉尘浓度:2~Nm3; 漏风率:≤3%。

      烧结机机尾烟气除尘。

     33

     电 除 尘 高频 高 压 整流设备

     变换器形式:全桥串并联混合谐振; 谐振频率:30~40kHz; 变换器效率:> ; 功率因数:>; 运行方式:纯直流供电、间歇供电; 控制系统:采用 16 位单片机控制,具有与上位机通讯功能、远程控制功能;具有高低压一体化控制功能,包括振打控制和断电振打控制;具有反电晕检测控制。

     电力、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的电除尘器配套。

     34

     工业炉窑袋式除尘装置

     系统除尘效率:≥%; 烟气排放浓度:≤30mg/m3; 林格曼:Ⅰ级; 设备阻力:≤1200Pa; 漏风率:≤3%; 耐压强度:>5kPa; 滤袋寿命≥3 年。

     铸造工业炉窑烟尘治理。

     35

     脉 冲 袋 式除尘器

     系统除尘效率:≥%; 烟气排放浓度:≤30mg/m3; 设备阻力:≤1200Pa; 漏风率:≤3%; 滤袋使用寿命:≥3 年。

     建材、电力、冶金工业燃煤锅炉和炉窑烟气治理。

     36

     转 炉 煤 气湿 法 电 除尘器

     除尘器入口含尘浓度:≤150mg/Nm3; 除尘器出口含尘浓度:≤2mg/Nm3。

     转炉煤气除尘 。

     37

     等 离 子 体废 气 净 化机

     输出脉冲频率:4~20kHz; 输出脉冲电压:≥40kV; 控制箱接地电阻:≤2Ω; 电极间绝缘电阻:≥50MΩ; 废气去除率:≥95﹪; 噪声:≤50dB(A)。

     工业有机废气和恶臭异味的处理。

     38

     燃 煤 烟 气CO2捕集和精 制 成 套设备

     CO2 捕集系统捕集到的 CO2 纯度%;精制产出液体CO2 纯度%,达到国家食品级标准; 蒸汽消耗:

     GJ/t CO2; 电耗:200kW/t CO2; 溶液消耗:≤ kg/t CO2。

     燃煤电站烟气CO2 回收利用。

     39

     碳 氢 溶 剂型 真 空 清洗机

     每批次处理重量:200~1000kg ; 溶剂再生回收率:≥99%; 再生溶剂纯度:≥99%; 每批清洗周期时间:≤35 分钟。

     零部件热处理、电镀、涂层等清洗,替代各类 ODS 和有害溶剂清洗。

     40

     煤 气 净 化成套设备

     净化前煤气中杂质含量:

     杂质成分 NH3≥6g/m3;H2S≥6 g/m3;HCN≥ g/m3;苯≥34g/m3; 净化后煤气中杂质含量:

     杂质成分 焦油≤ g/m3;NH3≤ g/m3;H2S≤ g/m3;HCN≤ g/m3;苯≤4 g/m3;萘≤ g/m3;设备为钛及钛合金材料,耐腐蚀性能煤化工、焦化和城市煤制气净化。

     优良。

     41

     沼 气 净 化器

     脱硫性能:脱硫器首次使用脱硫率≥98﹪; 累计硫容:≥30﹪; 耐压密封:10kPa;外部承压:300kPa。

     沼气脱硫净化。

     42

     空 气 消 毒净 化 机(器)

     处理风量:800~6000m/h; 甲苯、甲醛、丙酮、三氯乙烯、硫化氢、氨气等有害物质净化效率:≥50%; 细菌杀灭率:≥%(消毒),≥99%(净化);噪声:≤55dB(A)。

     人居环境空气消毒净化。

     43

     空调风管清洗机器人

     最大移动速度:20m/min; 单方向行走距离 35m;越障高度:4cm; 爬坡能力:40ο; 清洗效果:残留积尘量<m2;细菌总数:<100cfu/cm2;真菌总数:<100cfu/cm2; 风管适应性:高度 200~500mm; 具备前进后退和转弯功能。

      空调风管清洗。

     44

     空 调 系 统污 染 物 捕集装置

     处理风量:≥4000m3/h; 过滤效率:≥95%; PM10排放浓度:≤m3; 噪声:≤82dB(A)。

     空调风管清洗。

     三

     固体废物处理设备

     45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灭菌设备

     单台设备处理能力:≥150kg/h,系统包括进料单元、蒸汽灭菌单元、破碎单元、压缩单元、蒸汽供给单元、自动控制单元、废气与废液处理单元及其它辅助单元; 灭菌室真空度:≥;空气抽除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

     ≥93%; 灭菌温度:≥134℃; 灭菌室内压力:≥220kPa; 灭菌时间:≥45min; 杀菌率:≥%。

      46

     化 学 废 弃物 等 离 子体 处 理 装置

     焚烧温度:≥1350℃; 烟气停留时间:≥2s; 处理能力:≥1t/d; 有机物分解效率:≥%,无二次污染;烟道气冷却时间:内由 800~900℃降至 80℃以下。

     有机氟残液、化学毒剂、医疗垃圾等废弃物处理。

     47

     工 业 固 体废 物 处 置设备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物通过用水泥法、石灰法和药剂法进行搅拌,充分进行化学反应变成惰性物质,之后打包制成砌块; 搅拌机装干料容量:; 搅拌机出料容量:

     m3; 搅拌站最大生产效率:15t/h; 搅拌废物最大粒径(卵石/碎石):80/60mm; 水泥筒仓容重:50t×2; 粉尘排放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工业酸碱性废渣、固态有机物、重金属盐等废物处理。

     48

     路 面 洗 扫车

     采用高压力、低流量水流冲洗,并结合扫刷刷洗路面、吸嘴收集,实现了一次作业完成清扫、高压清洗并能回收清洗后污水; 作业宽度:

     m; 速度:3~15 km/h; 最高水压力:10MPa; 污水回收率≥90; 清洗洁净率 ≥95%。

     道路洗扫。

     49

     清洗车

     清洗速度:0~15km/h; 最高清洗水压力:10MPa; 清洗水流量:70 l/min; 低压冲洗宽度:24m;路面清洗宽度:70m; 污水回收率:90%; 清洗效率:90% 。

      城市道路清洗。

     50

     铁 路 站 段固 定 式 真空 卸 污 设备

     系统最大真空度:-80kPa; 可通过固体的直径:60mm; 机组功率:2×22 kW/台; 卸污能力:卸污时间为每列车卸污作业小于 20 分钟,可四口同时作业; 抽吸能力:160m3/h; 系统真空度:-40~-60kPa。

     铁路客站、大型客轮卸污作业。

     51

     建 筑 垃 圾破碎设备

     处理能力:

     100~150t/h ; 钢筋取出尺寸:

     Φ30 ×600 mm; 最大进料粒度:

     600 mm; 粉尘排放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噪音应符合有关标准。

     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处理。

     52

     商 用 食 物垃圾处理

     电机功率:750~3750W; 粉碎后的颗粒直径:≤2mm;脱水压缩减量比:10~12%; 油水分离率:92%; 使用寿命:≥10 年。

     食堂、酒店、餐饮业餐厨垃圾处理,实现食物残渣、油、水即时分离。

     53

     有 机 垃 圾生 化 处 理机

     餐厨垃圾利用率(扣除水分):≥95%; 单台单班额定投放量:80~2500kg; 产出物单台单班产量:48~1500kg; 产出物吨耗能(标煤):~吨; 饲料型的再生产品符合《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菌肥产品符合《农用微生物菌剂》(GB20287); 设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规定的恶臭排放指标;设备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082)规定指标。

     大、中型餐厨垃圾集中处理站、酒店酒楼、机关学校街道社区等。

     54

     废 钢 破 碎生产线

     转子直径:1500~2200mm; 进料宽度:2000~2600mm; 驱动功率:≥750kW; 生产能力:15~废钢铁、废汽车回收。

     45 t/h。

     55

     大 型 废 钢剪断机

     剪切力:12500kN; 压料力:3500kN; 送料力:800kN; 剪切次数:3~5 次/min; 系统工作压力:; 剪切范围(σb≤441N/mm2):圆钢:Φ210mm;方钢:185×185mm;钢板:130×900mm。

     废钢铁、废汽车回收。

     56

     废 电 线 粉碎 分 选 设备

     经过粉碎机、分级筛,以及精选机,使铜和电线外皮彻底分离; 处理能力:2~d; 处理废线直径~1mm; 分离后的铜米纯度:99%。

     废旧电线、电缆回收。

     57

     有 色 金 属分选机

     处理能力:6~12m3/h; 带宽:650~1200mm; 分离粒度:≥25mm; 分选效率:≥95%。

     固体垃圾中有色金属分离。

     58

     残 膜 回 收与 茎 秆 粉碎 联 合 作业机

     配套动力:

     kW 以上轮式拖拉机; 工作幅宽:1600mm; 工作深度:30~50mm; 作业速度:4~6km/h; 作业小时生产率:≥h 残膜回收率:≥88%; 茎杆粉碎长度:≤100mm。

     农田残膜污染治理。

     59

     收 膜 联 合作业机

     配套动力:88kW 以上轮式拖拉机; 工作幅宽:3000mm;工作深度:50~100mm;作业速度:4~6km/h;纯作业小时生产率:≥h;残膜回收率:≥70%;碎土率:≥85%。

     农田残膜污染治理。

     四

     噪声控制设备

     60

     声屏障

     平均隔声量:≥30dB(A); 平均吸声系数:≥。

     道路交通噪声、工业设备噪声治理。

     61

     内 燃 机 电站 噪 声 控制设备

     适配发电机功率:12~2000kW; 进气消声系统消声量:20~30dB(A); 排气消声系统消声量:20~30dB(A); 排烟消声器消声量:30~40dB(A); 距离降噪设备 1 米处噪声:60~75dB(A)。

     内燃机发电设备噪声控制。

     五

     环境监测仪器

     62

     氨氮自动监测仪

     测量范围:~l,~1000mg/l; 间断测量间隔时间:1~12h; 示值误差限:±10%; 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3%; 稳定性:≤10%/4h; 响应时间(T90):≤5min; 输出信号:隔离(4~20)mA(最大负载750Ω);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不小于 360小时/次。

     工业废水、城市污水监测,地表水水质监测,近岸海域海水中氨氮的监测。

     63

     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监测仪

     分段测量覆盖范围:0~20000mg/l; 具有数据远程传输功能; 精度:±2%; 分辨率:1mg/l;误差:<5%; 最短测量周期:5min。

      工业废水、城市污水监测,地表水水质监测,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的监测。

     64

     紫外(UV)吸 收 水 质自 动 在 线监测仪

     COD:10~1000mg/l(可扩展至 10000mg/l); SAC:~50m-1、~500m-1、0~1000m-1 可选;准确度:5%; 重现性:2%; 零点漂移:≤2%; 量程漂移:≤2%; 每次测量耗时:1~2 秒; 数据自来水和地表水水质监测,近岸海域海水海水水质的监测。

     存储:可存储 12 个月的 COD 有效数据; 功率:小于 100W; 工作条件:环境温度:0~50℃; 水样温度:0~60℃。

     65

     紫 外 差 分烟 气 排 放连续监测

     SO2 测量范围:

     0~300~5000ppm; NOx 测量范围:0~300~5000ppm; 测量精度:±1%,线性误差≤±1%.;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1%./周; 响应时间:≤30s; 含尘量分析:

     测量范围:

     0~1000~13000 mg/Nm3; 分辨率:≤±%,线性误差≤±1%; 光程:

     ~15m; 零点漂移:≤±1%./24h; 量程漂移:≤±2%./24h; 响应时间:1~600s(可设)。

     燃煤烟气排放监测。

     66

     激光过程气体分析系统

     HCl:最小量程 0~10 ppm、最大量程 0~100%; HF:最小量程 0~1ppm、最大量程 0~100%; NH3:最小量程 0~10 ppm、最大量程 0~100%; 线性误差:≤±1%F·S; 量程漂移:≤±1%F·S/半年; 重复性误差:≤±1%F·S; 防爆等级:Expxmd ⅡCT5。

     工业炉窑、垃圾焚烧炉烟气监测。

     六

     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

     67

     水泥窑纯低温余热锅炉

     蒸发量:≤65t/h; 蒸汽压力:~; 蒸汽温度:250~400℃或饱和; AQC 余热锅炉平均余热利用率:≥70%;SP 余热锅炉平均余热利用率:≥36%;ASH 余热过热器平均余热利用率:≥28%; 余热锅炉运行噪音:<85dB(A); 余热锅炉不能对外排放任何污染物。

     水泥窑余热回收。

     68

     生物质型煤锅炉

     使用低热值(≤16748kJ/kg)生物质混合燃料的燃烧设备,不需要除尘装置和脱硫系统; 烟尘排尘浓度:≤10mg/m3; SO2 浓度:<30mg/m3; NOx浓度:<100mg/m3; 热效率:≥80%; 燃烧效率:≥94%; 炉渣含炭量:≤4%; 排烟温度:<100℃; 排渣温度:≤60℃。

     采暖、洗浴、饮用水、制冷,特别适合排放标准严格的地区。

     69

     秸秆发电锅炉

     锅炉额定蒸发量:75t/h; 锅炉额定蒸汽压力:; 锅炉额定蒸汽温度:450℃; 锅炉给水温度:150℃; 锅炉排烟温度:140℃; 锅炉效率:≥85%;燃料:农作物秸秆。

     生物质发电。

     70

     高低差速循环流化床油页岩锅炉

     采用高低差速床工作原理,高效率燃烧与综合利用低值油页岩(<5800KJ/KG);锅炉热效率:≥84%;飞灰与冷渣含碳量:≤1%;SO2 与 NOx 排放均达到相关标准。

     油页岩发电站和热电联产。

     71

     蓄热稳燃高炉煤气锅炉

     额定蒸发量:20~465t/h;燃料为纯高炉煤气,消耗气量:1000Nm3/h/蒸吨。额定工作压力:~; 饱和蒸汽温度:450~550℃; 锅炉效率:≥91%。

     钢铁低热值煤气回收利用。

     72

     燃气轮机余热锅炉

     额定蒸发量:30~350t/h;蒸汽压力:~;蒸汽温度:250~540℃;容量:25~350MW。

     燃气联合循环发电。

     73

     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

     额定负荷:75t/h; 额定蒸汽压力:; 额定蒸汽温度:485℃;锅炉热效率:%。

     生物质电厂发电或热电联产。

     74

     煤泥循环流化床锅炉

     锅炉蒸发量:75t/h;煤泥水分:25~30%;煤泥含灰量:30~50%;煤泥燃料比例:100%;过热蒸汽压力:~;过热蒸汽温度:450~485℃;锅炉热效率:≥86% 。

     煤矿和焦化洗煤泥燃烧发电。

     75

     H型省煤器

     压力:20MPa;温度:330℃;流量:2000t/h;效率指标:与同等重量光管省煤器相比换热能力可以提高 20~25%;再用锅炉改造可提高锅炉热效率%。

     电站锅炉、船用锅炉、生物发电锅炉及余热回收锅炉节能改造。

     76

     生物质发电燃料输送系统

     料仓堆料能力:400m3/h;料仓取料能力:200m3/h; 系统给料能力:0~400m3/h。

     秸秆发电物料输送。

     77

     秸秆燃料压块机

     生产每吨生物质块状燃料耗电 25~35kWh,主轴转速 160 ;产品尺寸:32mm×32mm×80mm;产品密度:~cm3; 产品含水率:<14﹪; 产品热值:3700~4200kcal/kg。

     秸秆燃料压制成型。

     78

     等离子点火系统

     等离子燃烧器型式:直流等离子燃烧器旋流等离子燃烧器两种;等离子燃烧器出力:3~12t/h; 等离子发生器功率:50~150kW; 阴极寿命:100h; 阳极寿命:500h。

     燃煤发电煤粉锅炉无油点火。

     79

     钢厂余热热管式回收设备

     设备容量:6~20t/h;工作压力:;过热蒸汽出口温度:310℃;空气出口温度:150℃。

     钢厂余热回收。

     80

     中低热值燃气轮机

     40MW 机组在燃料 LHV=5577kJ/Nm3 (1332 kcal/Nm3) 的高炉及焦炉混合煤气,在 15℃、、60% 湿度条件下参数如下:

     功率:43660 kW; 热耗率:10340kJ/kWh; 排气流量:h;排气温度:℃; 进气损失:

     H2O。

      钢铁及煤化工余热利用。

     81

     高炉余压透平发电装置

     设备规格:3000~30000kW; 高精度的顶压控制:正常调节顶压波动值±2kPa,紧急切换顶压波动值±4kPa; 机组振动值:20~30μ;机组年运行时间:≥8000h。

     高炉炉顶煤气余压发电。

     82

     钢坯步进蓄热式加热炉

     燃料:高炉与转炉混合煤气;单位能耗:t 吨钢坯;钢坯氧化烧损:%;空、燃混合气加热温度:≥1050℃;蓄热材料为氧化铝蜂窝陶瓷蓄热体,燃烧方式:高温空气贫氧燃烧(HTAC); 蓄换热比:100:75;燃料热效率:≥70%;氮氧化物排放浓度:≤96ppm。

     热轧钢坯加热。

     83

     水源热泵机组

     执行《水源热泵机组》(GB/T 19409),在名义制冷工况条件下,冷热水型水源热泵机组能效比 EER达到下列数值:水环式水源热泵机组:制冷量<50时,≥ W/W;50≤制冷量<230 时,≥ W/W;制冷量≥230 时,≥ W/W;地下水式水源热泵机组:制冷量<50 时,≥ W/W;50≤制冷量<230 时,≥ W/W;制冷量≥230 时,≥ W/W;地下环路式水源热泵机组:制冷量<50 时,≥ W/W;50≤制冷量<230 时,≥ W/W;制冷量≥230 时,≥ W/W。

     污水、海水、湖水等为热源的区域供冷与供热。

     84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

     执行《商业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热水机》(GB/T 21362)。在名义工况条件下,COP 达到下列数值:一次加热式:≥

     W/W;循环加热式:不提供水泵时≥W;提供水泵时≥W。

     用于提供生活用水和工业热水。

     85

     低温水-直燃单双效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

     参考执行《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GB/T 18362)。在名义工况条件下,即冷水进出口温度 12~7℃、冷却水进出口温度 32~℃时,COP值:太阳能温水:≥;直燃制冷:≥;热泵制热:≥。

     利用太阳能、工艺废热水(汽)、地下水、河水或海水制冷采暖。

     86

     蒸汽、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执行标准《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GB/T 18431),在名义工况条件下,即冷水进出口温度 12~7℃、冷却水进出口温度 32~38℃时,单位热水消耗率达到下列数值:

     1.蒸汽型吸收式制冷机:蒸汽压力时,热源单耗≥ kg/h·kW;蒸汽压力时,热源单耗≥ kg/h·kW;蒸汽压力时,热源单耗≥ kg/h·kW;2.热水型吸收式制冷机:

     热水进出口 98~88℃时:COP≥。

     回收工艺废水(废蒸汽)、余(废)热,用于空调制冷。

     87

     双工况太阳能热泵空调机组

     制冷量:风冷工况,能效比;水冷工况,能效比;制热量:风冷工况,性能系数;太阳能工况 ,性能系数。

     利用工业领域废热制冷、采暖。

     88

     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设备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系统的气液比:~;装置排放浓度:≤25g/m3;油库油气回收系统:油气排放浓度:≤25g/m3;油气处理效率:≥95%;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

     设备通过防爆防火认证,PLC 程序自动控制。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要求。

     89

     热法磷酸生产热能利用装置

     热能回收率:≥65 %;减少循环冷却水:≥60%; 减少酸量:≥50%。

     热法磷酸行业余热回收。

     90

     硫酸生产余热回收装置

     焚硫炉高温烟气产汽系统的给水预热,产生可达200℃以上、的蒸汽,用于发电,从而降低后续排烟温度。

     硫酸生产余热回收。

     91

     涡轮式蒸汽压缩机

     传输介质:饱和蒸汽;质量流量:25t/h;进口温度:58℃;进口最大温度:80℃;饱和出口温度:℃;出口过热温度:℃。

     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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