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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1-04-22 00:05:55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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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中小学,三项,活动实施方案,建设,工程

    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为积极引导民办学校树立全面的质量观,加强民办学校特色品牌建设,切实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民办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活动的意见》(温教民〔2017〕24号)等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按照“积极发展、

    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引导民办学校树立全面的质量观,加强民办学校特色品牌建设,切实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民办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活动的意见》(温教民〔2017〕24号)等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按照“积极发展、提升质量”的思路,全面实施民办中小学“三大工程”,促进民办中小学规范发展、优质发展、特色发展,提升民办教育整体水平。

    实施民办中小学特色品牌建设工程,引导民办中小学积极参与升等创优活动,着力建设特色项目,实现“一校一品牌、一校多特色”,为社会提供多元化的教育产品。实施民办中小学学生体质与心理健康推进工程,引导民办中小学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重视体育、艺术、心理健康教育,切实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实施民办中小学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提高民办中小学安全管理水平,推进中小学校食堂量化等级和“阳光厨房”建设,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实施民办中小学特色品牌建设工程

    1.加强民办中小学特色品牌建设。引导民办中小学积极参加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省等级中等职业学校、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市义务教育等级学校、市特色学校等创建,引导民办中小学制定特色建设计划,打造学校品牌。通过培育本土品牌、引进优质品牌、创设发展平台、建立评估体系等渠道强化民办学校走特色和品牌发展之路。

    2.引导民办中小学明确办学定位。民办中小学校要开展体育、艺术、科普、心理健康等特色项目建设,积极参加温州市特色学校创建,坚持特色办学优质发展,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民办职业高中要加强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服务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

    3.强化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创建。加大民办普通高中省级特色示范创建力度,重点围绕评估体系的办学理念和方向、发展规划、必修和选修课程、教育教学改革、条件保障、师生家长评价、学生成长和学校发展、辐射引领等16个方面的内容,推进民办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适应新高考,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4.组织民办中小学参加特色化评估工作。组织参加温州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评估,促进民办学校持续改进办学质量。继续参与《新生态学校评估》项目,探索民办学校特色化评价模式。

    (二)实施民办中小学学生体质与心理健康推进工程

    1.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学校要按标准配齐体育教师,按国家规定开足开齐体育课程。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要积极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适当开展晚锻炼活动,每年保证至少开一次全校范围的田径运动会和体质健康测试运动会。

    2.加强体育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体育在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激发进取精神、磨炼坚强意志及培养规则意识和良好品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精心设计组织开展一批符合学生科学锻炼规律,又是学生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和体育活动,激发起学生积极主动进行体育锻炼的内在动力。要倡导“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理念,通过新媒体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激发活力。

    3.完善体质健康监测机制。学校要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的测试对象、项目指标、评分标准,开展覆盖本校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评定和上报工作。各校每年要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抽查和督查工作,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上报率纳入年度考核。要将学生体质健康作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新高一、新初一生源学校体质健康状况通报制度,完善体质健康监测机制,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落实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制”、大一新生结果与招生计划挂钩制,着力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4.加强心理健康软硬件建设。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做到“六个有”,即有长效机制、有专项计划、有专项经费、有专业教师、有专用场所和有专用教材,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学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长效机制,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建立三级高危学生追踪档案,定期上报上级部门;学校制定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计划,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学校的经费预算,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配备心理健康专业教师,专业教师持有省心理健康教育上岗资格证书;学校建有专用心理教师办公室与专用心理辅导室。

    5.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与宣传活动,面向全校师生普及心理健康教育。每学期都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节(月、周),学生心理社团、宣传栏、校园广播、电视、网络等校园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学校要结合班会课、综合实践课、地方课程、拓展课等开设心理辅导课,保障每班每月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不少于2课时,每学期不少于8课时。心理辅导室定期对学生开放,心理辅导室值班记录、辅导过程记录完整并及时归档,个别心理辅导有辅导记录,一案一表并有年度台帐。学校要逐步完善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

    6.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各校要严格按照xx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教科〔2014〕66号)和《关于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的通知》(浙教办教科〔2015〕24号)精神,认真做好2017年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各校要于4月10日之前完成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由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汇总后,于4月15日前上报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三)实施民办中小学学生饮食放心工程

    1.规范组织管理。学校要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领导班子定期研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经常性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督查,及时公布检查结果。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机制,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成立师生监督组织,广泛发动师生、家长参与日常监督,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

    2.规范食堂管理。学校食堂应取消个人承包经营模式,由学校自办或委托专业机构经营管理。要加大食堂改造提升投入,推进中小学校食堂量化等级和“阳光厨房”建设,2017年全县民办中小学A、B等级食堂达84%以上。规范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定期集中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深化学校食堂标准化管理规范,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切配工用具色标管理规范。鼓励涉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鼓励引导学校商店实行连锁经营或品牌超市直营。

    3.规范饮用水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学校校园饮用水质量提升工程,学校要为师生提供安全、放心的加热保温水或直饮水。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温食安委办〔2014〕18号)要求,加大对确需使用自备水源学校的监管。学校要加强饮用水设施设备日常管理,落实责任,建立机制,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强化日常检查、消毒、维护等工作,确保校园饮用水安全。

    4.规范饮食教育。学校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饮食安全教育活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要利用校园广播、网络、班会、课外实践活动等各种载体,通过食品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学校要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应急知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要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要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健全落实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八大机制,推进六大专项整治行动。要积极参与生命保护工程,推进在教学楼、学生宿舍窗台、走廊等周边种植灌木等绿化软化工作。要推进校园安全信息化管理,建设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校园安防智慧平台,提高校园安全防控水平。要强化舆论宣传和引导,健全舆情快速反应机制。

    三、实施步骤与工作要求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4月)

    组织参加温州市民办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方向,提高对加强民办中小学“三大工程”重大意义的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月)

    召开全县民办中小学校长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温州市民办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推进会精神,出台实施方案。各校要将“三项工程”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推进“三项工程”。教育局各相关科室各司其责,加强指导督查,民办教育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普教科和督导科负责实施民办中小学特色品牌建设工程;体卫艺科和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实施民办中小学学生体质与心理健康推进工程;法规安保科计财科负责实施民办中小学学生饮食放心工程。

    (三)检查总结阶段(10月—12月)

    做好“三大工程”总结工作,巩固活动成果。迎接市教育局

    “三大工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

    篇2: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活动实施方案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万无一失”的责任意识和“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以“安全预防、安全责任、安全保障、安全文化”为主题,深入开展“校园安全月”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护航十九大推进平安校”中心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万无一失”的责任意识和“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以“安全预防、安全责任、安全保障、安全文化”为主题,深入开展“校园安全月”专项行动,全力推进

    “护航十九大

    推进平安校”中心工作,全面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努力构建校园安全文化,为共创共享安全稳定、和谐幸福校园作出努力。

    二、活动主题

    安全预防、安全责任、安全保障、安全文化

    三、活动时间

    2017年8月20日至9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教体局成立2017年“校园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由石永平局长任组长,茹茉莉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科室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月”活动。要求各校相应成立“校园安全月”活动组织机构。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校结合实际制订本校“校园安全月”活动方案,并于8月31日前报教体局安监科。各校要利用新学期首次教职工会议、暑期教师备课活动、班主任工作会等加强教师的安全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学校要在学期初与各科室、办公室、各岗位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严肃认真,一个不漏,牢固树立“大安全、人人都是学校安全的守护者”的观念。

    要利用高一新生军训、学生始业教育、寄宿生会议、班级安全员会议、特殊生会议等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各校要在校门口悬挂以“校园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横幅或电子屏标语,要在宣传橱窗设立安全教育专栏,各校要充分发挥校园QQ群、校讯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渠道,把安全教育信息传递到每一名学生和家长心中,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教育宣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日—9月25日):各校要树立“安全第一”“全员参与”“安全就是红线”的意识,在校园安全上,更要强化“万无一失”的责任意识和“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认真落实“校园安全月”的各项活动。

    1.夯实安全常规工作。各校要严格落实“11530”工程,即每天最后一节课的老师负责1分钟安全提醒,每周一升旗仪式的时候留1分钟进行安全小结和一周安全提醒,双休日、节假日前班主任5分钟安全教育,长假前班主任30分钟安全警示讲话,认真贯彻落实《xx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学校安全工作正负面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精神,细化安全教育任务清单,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同时,做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日志》和《xx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手册》每日、每周、每月、每学期、每年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内容的记录工作。各校要认真执行分级检查制度,校长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部署落实校园安全工作,参加每月一次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实施学校安全工作,参加每周一次的校园安全检查;安管主任要每天一次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向校长汇报,责成有关部门积极整改,规定完成整改时间,对不按时完成的启动相应责任追究制度。

    2.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各校要以“护航十九大,推进平安校”为中心,以《xx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手册》为依据,开展一次地毯式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做到分工具体,内容详实,检查细致,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漏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要重视校园安保、接送车、电器、消防、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防溺水、校园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校园周边环境、寄宿管理以及初、高中青春期女生生理档案、特殊学生(包括特殊体质和特异心理)的调查摸底、信息登记和结对帮扶工作等安全内容。新学期,各校要组建好班级安全员队伍,加强培训和指导,落实相关工作职责。各校要将《xx市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表》(见附表2)在9月10日前上报局安监科。

    在“校园安全月”活动期间,各校领导班子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学校安全检查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落实责任,克难攻坚,扎实有效地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特别是加强校园监控设施设备的提档升级,淘汰模拟摄像头,建立高清数字摄像网,做到校园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全覆盖,提高校园安全管理的科技含量。加强警校共建、部门联动机制建设,确保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优良,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3.组织开展安全月主题活动。重点开展“七个一”活动:组织一次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安全签名承诺活动;各班出一期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预防”为主题的专题黑板报;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团、队)会;观看一部安全教育专题片;发放一份安全为内容的《告家长书》;举办一场全校性的安全(法制)教育报告会;落实一项各班“每日一句”安全提示活动。同时,开展学校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突出交通、防溺水、消防、食品卫生、学生接送车、防欺凌等重点内容教育,特别要加强师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家长周末、放学后和节假日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教育,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事故分析会、安全宣誓签名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安全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各类事故案例,分析原因,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素养和安全自救能力。

    4.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师生进行逃生演练以及突发事件紧急疏散等应急演练。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要重点开展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学生接送车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学生意外伤害救护等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活动,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提升师生自救意识和自救能力。市属学校、城郊结合部学校、大集镇学校可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系联合开展反恐防暴应急演练。

    5.加强过程跟踪检查与督办。各校要以

    “护航十九大,推进平安校”为载体,夯实学校安全基础工作,采用定期督查和动态巡查的办法,加强安全隐患整改之后的督查。9月底要完善校园安全风险一览表的内容,对排查出来新的安全隐患风险点要及时上墙公布,完善和修改安全风险评估内容,对已完成整改的要及时更新。教体局将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月中期抽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下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进行挂牌督办,督促学校整改完成。对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力导致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所在学校提出效能告诫。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各校要以构建“校园安全文化”为主题,全面总结活动情况和工作经验,认真做好“校园安全月”的资料台账工作、相关信息的汇总和上报工作以及各项活动的参加人数、活动情况、活动效果和师生的反映等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教体局将于10月份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题督查。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各校务必以对师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领导,优化建章立制,提早谋划,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以“校园安全月”为契机,抓实抓好校园安全月各项活动,从而推动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二)增强实效,力求创新。各校要把“校园安全月”活动与今年学校安全工作重点相结合,认真谋划,大胆创新,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共同筑牢校园安全责任网、保障网,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宣传,推广经验。各校要迅速行动起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研究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做法,确保“校园安全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于10月10日前将活动情况反馈表(见附表1)及总结(含每校活动图片3张)书面报教体局安监科(同时发电子邮箱:xx。)

    篇3: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全县,夏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2016年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2016年5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县消防工作会议

    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2016年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2016年5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县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公安机关以及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一手抓现实斗争,一手抓基础工作,按照“规定动作”与“自选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夏季全县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现实斗争

    (一)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及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全县统一部署,各镇(街)各自开展治理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各镇(街)要严格落实上级安委会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其中,规模以上石油化工企业必查、化工园区必查、设有石油化工企业的镇街、开发区必查。

    2、商(市)场。将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商(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以及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商(市)场,包括商场、超市、卖场以及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综合市场等集贸市场等作为重点,在全县扎实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各镇(街)要进一步落实商(市)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3、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全面强化消防控制室管理,进一步提升单位应急处置能力。全县所有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通过标准化建设活动,达到值班人员素质有效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有序、单位应急处置迅速高效的目的。9月底前,全县8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控制室要达到建设标准。

    4、消防安全“三项重点”专项治理。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深化消防安全“三项重点”专项治理活动,要紧紧抓住电气线路、安全疏散、培训演练三项重点,继续加大消防监管力度,积极发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用,严格电气线路防火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常态畅通,规范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全面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5、消防安全“精准除患”工程。县公安消防机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单位整改,对确实存在整改困难的,要组织相关机构专家开展论证,确定隐患整改方案;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同时严格落实“三告”措施,第一时间函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告;隐患信息要及时录入“滨州市重大火灾隐患动态监管平台”,通过监管平台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名单制度,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在保险、信贷等方面受到限制。

    6、居民住宅小区“三清三查”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居民住宅小区“三清三查”行动,“三查”即检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准备工作是否到位;“三清”即清理居(村)民楼院疏散楼梯、走廊、前室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清理居(村)民楼院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违规存放充电问题,清理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问题。各镇(街)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三查三清”工作未落实的单位进行责令整改,并依法对物业管理单位实施处罚,确保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

    7、各镇(街)根据实际开展整治活动。夏季检查重点范围内的其他单位场所由各镇(街)结合实际列出本地治理清单,采取“自选动作”,组织开展针对性治理,切实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消防违法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及个人。

    (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

    对今年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县政府要于7月份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7月4日前,各镇(街)政府要向县政府报送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由县政府报送市政府集中进行挂牌警示、督办。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G20峰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基层网格力量,重点加强对涉及民生的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开展疏散演练,整治消防火灾隐患,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基础工作

    (一)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县政府要推动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

    “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制定印发网格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书或手册,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常见消防问题的检查方法。要结合当地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各镇、街道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各单位、社区要整合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各镇(街)要出台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9月底前全县40%的重点单位、镇街20%的社区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县公安消防机构要指导相关单位,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9月底前,2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镇(街)要按照省公安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鲁公通〔2015〕273号)和邹平县《201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快推进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编制实施各级各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9月底前,公共消防设施建成率不得低于年度任务的70%。

    5、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县公安消防机构要全面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监督系统应用,进一步扩大系统普及率,督促消防设施维保企业在签订维保合同时,一并加强维保系统的安装和应用。县公安消防机构要利用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系统,强化对维保企业执业情况的监督,9月底前,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监督系统安装率要达到100%。要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加快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系统。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率不低于年度任务的70%。

    6、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以滨州市第二届消防运动会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大培训。9月底前,县公安消防机构要组织行业部门、镇、街道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

    7、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评估。9月底前,各镇(街)政府要牵头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辖区内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到情况清、底数清,并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对符合《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界定标准的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各镇(街)政府要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聘请相关专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提升单位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二)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熟悉演练。县公安消防部队要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四类场所火灾特点,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置能力。9月底前,韩店、黛溪消防中队选择不少于15家重点单位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夜间演练、无预案演练不少于演练总数的30%。

    2、数字化预案制定。根据灾害等级、力量编成、指挥层次等实际需要,县公安消防部队制定灭火救援类型预案,辖区内百万吨级生产规模的石化企业和重点的高层、地下、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各执勤消防中队制定修订辖区内重点单位卡片式预案。9月底前,县消防中队制定或修订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15家,数字化预案制定完成率不低于20%。将本年度制(修)订的灭火救援预案全面录入灭火救援业务管理系统。

    3、技战术和体能训练。按照灭火救援实战需要和《全县公安消防部队2016年灭火救援实战化练兵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战斗班组、整建制中队、全勤指挥部实战化操法训练。开展高层、地下、化工、灭火等编队的合成训练,装备设施操作应用训练和专业灭火救援能力建设,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灭火难题,分类研究制定一套处置对策和战术方法。各消防中队战斗班组、典型灾害事故处置合成操法训练项目分别不少于6项。县消防中队每天开展不少于1小时的体能训练。

    4、抗洪抢险准备。县公安、消防、气象、水利、交通、地质、民政等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干旱地区要在政府统一调动下完成好紧急状态下的生活保障送水,汛涝地区要完成好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抢险救援。要加强水面搜索、绳索救助、急流救援、溺水急救、强风抢险等专项技能训练,开展抗洪抢险、城市排涝、水域救助等专项训练,明确战斗编成、任务分工。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各镇(街)政府积极推动党政干部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发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6月底前,县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部署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指导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8月底前,县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联合部署消防进军训工作,力争大学、高中新生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全县小学生消防征文大赛以及少先队消防培训活动。

    2、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县级主流媒体、主要网站及各级官方新媒体,分别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曝光行动。县电视台、广播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每月不少于20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条;全县“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完成年度任务数。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规范消防站、消防安全体验室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

    四、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前)。各镇(街)政府逐级召开会议、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措施,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

    (二)全面检查整治阶段(9月1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细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公安机关以及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发动相关社会单位自查自纠火灾隐患,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景点、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对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按照“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时限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职能部门。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加强调度指挥,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部门协作,强化监管。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制定并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各级、各部门工作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分片包干、靠前指挥,坚持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县政府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每月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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