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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司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例文)

    时间:2020-09-28 20:07:40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例文 队伍建设 调研报告

     关于司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一、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分析 xx 人民法院中央政法编制 53 名,其中现在职在编干警 49 名,其中班子成员 9 名,包括院长 1 名,副院长 4 名,纪检组长 1 名,政治处主任 1 名,执行局长 1 名,专职委员 1 名。

     在职在编干警中,具有法官资格人员 26 名(其中离岗 2 名),其中一线办案法官 14 名,包括刑庭 2 名,民一庭 3 名,民二庭 3 名,东观法庭 2 名,昭馀法庭 1 名,古县法庭 1 名,行政庭 1 名,审监庭 1 名。这14 名一线办案法官中,担任庭长职务的 8 名,担任其他中层正职职务的 2 名。

     49 名在职在编干警中,科级以上干部 30 名,其中副处级 1 名,正科级 6 名,副科级 23 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以上的数字说明,不难发现,我院作为基层法院,法官队伍人员紧缺,年龄结构不合理,特别是法官队伍老中青比例失调,新进人员中通过司考的干警比例较小,一线法官在法官总人数中所占比例较小,致使法官队伍不能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法官队伍断层问题日益严重;编制总数不够。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客观体制性机制上的矛盾依然存在,已经制约了我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表现在:

     (一)法官名额严重不足。我院除民一庭、民二庭外,刑庭、东观法庭、昭馀法庭、古县法庭、行政庭、审监庭均不能独立组成合议庭,执行局无一名干警具有审判资格。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利益矛盾日益突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法院现有编制数已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工作强度较大,案多人少矛盾尖锐。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许多法官长期超负荷紧张工作。审判工作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各种新类型案件(特别是新增的涉及房屋拆迁的案件)、疑难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纷纷大量涌入法院,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司法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大,从而导致案多人少、一人多岗的现象日益突出。

     (二)法官年龄偏大。我院在岗一线 14 名办案法官中,45 周岁以上 8 名,40--45 周岁的 2 名,35—40周岁 1 名,30—35 周岁的 3 名。

     (三)政治待遇较低。目前法院法官等级虽然存在,但并未体现为政治待遇,并且在晋升法官等级上受到行政职级的限制。同时,相对于党政部门来说,法院工作人员职务晋升的机会少得多,在政治方面发展的空间过于狭窄,在获取同等政治待遇上的能力处于天然的劣势。我院在岗一线 14 名办案法官中,副科虚职 8 名,其他 6 名均为科员。

     (四)法官健康问题不容乐观。案件逐年增加,办案人员短缺,难度与责任在加大,法官承担着沉重精神压力,有的法官长期带病坚持工作,处于不健康状态的干警不在少数。

     我院队伍建设特别是法官队伍建设存在上列问题的原因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即有现实的,也有因历史原因造成的。而当前政法队伍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及原因,主要是以下四点:

     (一)法官队伍有减无增,后备法官明显缺乏。老法官到龄退休,而近年来法院新招录人员中有的因未通过司法考试转而从事行政综合部门工作,导致在编干警中法官的比例逐年递减,已不能适应目前法院发展形势,跟不上法官队伍职业化的改革步伐。我院法官缺乏,合议庭组成困难,审判队伍青黄不接。

     (二)进人体制、用人机制的局限性是主要原因。在改革中要在体制上、机制上亟待有所突破,拓宽法官遴选通道,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发展。针对前几年提出的法院队伍中法官、法律辅助人员、行政人员职业化要求,在基层法院要根据实际变化灵活掌握。适时变更。

     (三)法官待遇偏低也是形成上述情况的重要原因。法官收入待遇与其他法律工作者存在差距,同时法官职级待遇又不能到位,导致势态愈加严峻,法官状态“进不来,留不住”问题日益严重。

     (四)法官群体职业风险和心理压力加大是加剧法官队伍青黄不接的重要原因。高度的职业风险让法官产生了非正常的心理:倦怠逃避心理、机械麻木心理、紧张焦躁心理、担忧焦虑心理,上述四个方面心理压力的存在,对法官群体身心健康造成的危害无疑是不可小觑的,严重的话甚至会对法官群体的司法理念、人才机制产生不良影响。

     三、近年来政法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 近年来法院在改革中积极探索法官助理制度,同时又重新重视人民陪审员及其制度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官工作压力,在法律形式和程序上减轻了法官工作量。尤其是根据 xx 年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关于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开展我省人民陪审员增补工作的通知》(晋高法政[xx]14 号)精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正在扎实有序地开始实施。xx 法院 xx年度新一轮人民陪审员增补工作已全面启动,此项工作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批方案、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发布增选公告,预计将于今年 5 月底完成陪审员增选工作。届时仍在任的 16 名人民陪审员和增选的 36 名人民陪审员基本能满足目前陪审工作的需要。通过大批增补人民陪审员,对于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法院陪审率,增强法院司法能力,提升法院司法水平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关于“基层政法领导干部不办案、综合部门挤占办案部门人员编制、提前离岗离职”三项内容的调研情况 (一)基层政法领导干部不办案情况客观上领导干部因行政事务繁杂,工作千头万绪,无暇埋头钻研办案,只能通过分管业务庭室,审批法律文书及参加审委会讨论案件等形式间接参与案件审理,而不能像普通业务庭室的法官那样直接办理案件。所以院领导干部不办案的情况,客观上是存在的。

     (二)综合部门挤占办案部门人员编制情况基层法院依照上级法院考核评价体系设置相应内设部门,出现一人科室现象,基层法院综合管理部门的工作与劳动量日益增加,导致非业务部门 1 个名额挤占业务部门的人力资源,即 1 名法官在非业务部门工作,致使办案一线法官人数仅占法官总数的 53.8%,大大降低了审判工作效率。

     (三)提前离岗离职情况因地方政策性规定,xx 年之前,我院共有 4 名干警因年龄达到 52 岁被“一刀切”。之后按照“两部、两高”关于纠正法官、检察官提前离职离岗问题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退休年龄的规定,老法官提前离岗离职现象未再发生。

     关于司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对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目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有人员 61 名(其中局机关工作人员 21 人、乡镇司法助理员 16 人、法律服务人员 34 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服人员)。现有律师所 3 个、法律服务所 3 个。近几年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几年来,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守讲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规范制度,苦练内功。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员”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在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建立了《思想政治建设学习制度》、《司法行政干警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值班制度》等。今年我局认真做好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明确了完成时间和责任部门。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强化载体,巩固成效。今年,按照省、市、县委的重要精神,围绕“守讲树”的具体要求,我局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开展的“回头看”,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

     营造氛围,争先创优。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表彰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性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二、当前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虽然近几年**县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由于有少数机关干部本身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队伍建设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或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思进取; 2、在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中,有部分基层法律工作者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纪律不严、作风不正。有的在代理案件时不能依法办案,甚至存在着违法办案的行为;有的对所代理的案子不负责任、不尽职守、消极应付、敷衍了事;有的超标准收取代理费,或者对当事人敲吃敲喝,假借他人甚至法官名义索取财物;有的在办案中不注意自身形象,说话粗野、态度粗暴、不讲文明,缺乏应有的道德修养。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少数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政治素质、大局观念、服务意识、业务水平、执业纪律等方面比较淡薄或欠缺,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没有遵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职业道德、执业纪律。

     3、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律师队伍中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律师价值取向发生偏离,拜金主义严重,在办案中存在着一切向钱看、因钱办案、为钱办案、先给钱后办案、不给钱不办案、钱给少了乱办案的现象;有的律师脱离组织的领导,一心赚钱,不讲奉献,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组织管理,在思想上、行动上远离党的组织;有的律师作风不整,认为“到不到办公室无所谓,只要能办到案、收到费、完成上缴就行了”;有的律师在办案中不讲政治、不顾大局,为帮当事人打赢官司不择手段,甚至违法违纪也在所不惜。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在思想上产生了错误认识,认为律师是自由职业,应当充分体现“自由”;另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出现了理想信念动摇、大局观念淡薄、执业理念错位,一味追求金钱,忽视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4、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主要是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中有的不安心工作、有的不尽心工作,形成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有人不干事”的局面,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不精,有的乡镇司法所“天高皇帝远”,形成不受乡镇管制,局机关又管不着的局面,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上下配合,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人,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另外加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专业培训,提高基层司法员的业务能力。

     5、人员编制少,经费不足,出现无人干和无钱干问题,严重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

     三、关于改进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探讨 领导班子、机关公务员和法律工作者是县级司法行政队伍的三个重要分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就要根据这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强的不同措施,不断提高三支队伍的战斗力,从而实现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目标。

     (一)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业务精湛、公正廉明、团结和谐”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的每位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不搞“一言堂”,凡研究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调动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均应采用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的方式,确保决

     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另外,领导班子要坚持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在职干部、退休干部和行风监督员通报全局重大事项,以此赢得全体干部的支持。二是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班子将开展学习,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领导水平,带领全体干部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有效载体,不断完善局中心组学习制度,展开有针对性地学习和讨论,每次学习会都要确定一人作中心发言,另一名人作主评。同时将中心学习与建设学习型机关相结合,适时扩大参加学习对象范围,安排中层干部、一般干部,或邀请退休干部、外来干部上课,不断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三是实施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坚持“六必谈”(鼓劲谈、警诫谈、安慰谈、帮助谈、廉政谈、勉励谈)制度,经常主动地、经常性地找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谈心,以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增强信任,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每年每人找干部谈心不少于 5 人次。领导班子成员虚心听取谈话对象提出的好建议、好意见或好主意,尽力帮助谈话对象解决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一要干活、二要干净”的要求,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作风,加强警示教育,在思想上为干部打一剂“预防针”和“强心针”。严格约束履职行为,以铁的纪律管理队伍,切实解决好新形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领导干部要起好表率作用,多干好事、少干错事、不干坏事,严格自律,要从纪律上加强约束,从制度上从严管理。要针对行政、执法、执业活动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推进队伍履职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三)按照“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加强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分别在公证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办案质量抽查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指导各法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服务内容,建立承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争创文明单位,引导公证员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拓农村法律服务领域,满足广大村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四)要加大对司法行政干部成长的关注力度,进一步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激发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议县委、县政府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和干部的横向交流力度。

     同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奖勤罚懒,全面调动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是用好领导干部配备、非领导职务晋升等手段,向外输送人才,一方面可以扩大司法行政机关影响力,改善司法行政工作环境。二是努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大对基层基础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司法行政干部的工作条件和环境,进一步激发其干好工作的热情。三是营造浓厚的司法行政文化氛围,宣扬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激发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的职业自豪感和事业心,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干部想干事、要干事、主动干事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要配齐配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随着司法行政职能的不断拓展,目前人员编制已不能适应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要求,建议请组织人事部门给予适当关注,同时建议组织部门禁止从司法行政部门借调司法干警,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人干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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