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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

    时间:2021-01-19 10:04:41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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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通知》(豫环文〔**〕115 号)要求,为推进全县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展现队伍形象,树立执法权威,打造环保铁军,助力污染攻坚,县环保局决定在全县开展**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大练兵总体目标 按照生态环境部连续三年开展“全员、全年、全过程”执法大练兵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综合执法改革新形势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新要求,坚持“立足岗位、贴合实际、全员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系统营造“学业务技能、当岗位标兵、打好攻坚战”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执法技能、促进队伍建设,加快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本领高、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坚强队伍保障。

     二、大练兵任务 县生态环境部门要把大练兵活动贯穿于全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结合强化督查、日常监管、专项行动、“双随机”检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投诉案件查办等工作,采用实战练兵、竞赛比武、培训指导、组织学习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执法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坚持实战练兵,提升执法能力。积极选派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执法人员配合生态环境部和省厅开展异地执法,通过交流学习,开阔眼界、提高认识、拓展思路,并采取“以老带新,互相学、交叉学”的方式,不断锤炼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能力、发现问题能力、调查处理能力。通过鼓励全员参与、团队练兵,积极打造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全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二)坚持长效练兵,提升监管效能。将大练兵活动与日常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等日常监管现场检查记录,全部上传到环境监管执法平台;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依规查办环境违法案件,充分适用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加强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

     产、行政拘留移送以及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等手段的运用,案卷资料及时上传处罚系统,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坚持在日常工作中以学助练、以查促练,以查练兵、以案强兵,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三)坚持深化改革,提升队伍建设。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发布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快建立完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尽职照单免责和失职照单问责制度;实行立功表彰奖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执法监管机制;强化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保障,探索推进执法人员通过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职业伤害保障水平,努力实现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制度化。

     (四)坚持规范执法,提升办案质量。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强化执法程序建设,针对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制定具体执法细则、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提升规范化水平;结合行政区域特点,采取专业研讨、案例评析、建立案卷评查长效机制等方式开展案卷评查。县局将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评查活动,定期对案卷质量进行通报,着力提升案卷质量和办案质量。

     (五)坚持创新方式,提升工作水平。加强移动执法、无人机等现代化装备系统的应用,促进科技练兵。县环保局将组织开展环保法律和执法业务知识全员考试、无人机操作技能比武等活动,也要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新执法理念和方法,采用实战练兵、竞赛比武、培训指导、组织学习等多种形式的练兵方法,落实好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考核奖惩实施办法,提高执法人员积极性,激发学习法律知识、研究执法技能、提升执法水平的热情。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活动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成效,成立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郝磊任组长,赵清、于瑞霞、赵国旗任副组长。负责研究大练兵活动重大事项,统筹推进活动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阳光任办公室主任,法规信访科、人事科、环境监察大队、宣教科、监控中心、监测站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各单位严格按照任务分

     工负责大练兵活动各项日常工作。各单位严格按照任务分工负责大练兵活动各项日常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 5 月底前)在总结**年大练兵活动的基础上,以当前环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完成动员部署。

     (二)活动实施阶段(**年 6 月-11 月)。在大练兵活动开展期间,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对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对办理的案件数量、典型案例、取得的成效、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等相关信息材料进行汇总通报。对大练兵活动期间出现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及时形成材料,向省、国家“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投稿。

     (三)自评推选阶段(**年 12 月-2020 年 1 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评,推选先进集体和个人候选名单。及时将活动自评报告、先进集体和个人候选名单及其廉洁执法的相关证明及上报省环保厅。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全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水平的重要举措,要把大练兵活动纳入年度环保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信息调度,督查督导等工作机制,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保障,具体由环境监察大队牵头,法规、人事教育、监控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统筹协调,确保活动有人负责、有人主抓、有人落实,推进大练兵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发动全县所有在岗执法人员全员参与,调动全县环境执法人员学习理论知识、创新执法手段、参与执法实践、提高个人执法素质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紧盯短板,强化实效。认真总结**年大练兵活动的问题和经验,紧密结合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新特点,积极融合污染防治攻坚战新要求,围绕解决执法短板和促进提高执法效能,谋划**年练兵重点,采取形式多样的练兵手段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适用能力和执法规范性。大练兵活动要与专项执法检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和日常环境执法工作相结合、切实解决自中执法工作中的厚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发挥练兵效果。

     (三)加强宣传,鼓励参与。在活动期间要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大练兵的宣传报道;对执法力度大、工作成效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要组织专项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进行深度报道,形成声势。同时,要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来,积极举报或反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要积极向国家、省、县媒体投稿,实时宣传活动进展和动态。

     (四)规范公开,按时报送。要依法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及行政处罚、“双随机”检查、超标企业名单、投诉案件处理情况等环境监管执法信息,指定专人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部环境监管执法平台、处罚系统和“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信息填报工作,严格按要求的时限、格式、内容对本县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

     (五)正面激励,严肃纪律。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荣誉意识,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激励机制,激发干事创业的主观能动性。将大练兵考核成绩与单位、人员的评先、奖惩、任用挂钩,在表扬、记功、晋升或培训、考察学习等方面对练兵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优先推荐,为想干事能干事的人员提供展示能力的平台。同时,要加强工作纪律、廉政纪律教育,对选派参加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和省厅污染防治攻坚调研等活动的人员发生不服从调配、违反组织纪律等情况的,除对违纪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对违反廉洁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展现队伍形象,树立执法权威,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环境执法大练兵系列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大练兵目的 坚持“立足岗位、贴合实际、全员参与、注重实效”原则,通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提升执法技能、促进队伍建设,营造“学业务技能、当岗位标兵、打

     好攻坚战”的浓厚氛围,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二、大练兵内容 (一)全年全员全过程,统筹练兵。将大练兵活动贯穿于全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大练兵部署按时保质落到实处。全体持证人员积极参加大练兵活动,积极打造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大练兵活动结合日常工作或专项工作开展,通过规范现场检查、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等工作,加强执法全过程能力建设。

     (二)突出重点,实战练兵。采取“以老带新,互相学、交叉学”的方式,注重将大练兵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等重点难点发起强化执法攻势,开展实战练兵。将大练兵与污染源和生态保护日常监管、专项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相结合,锻炼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和调查处理能力,以学助练、以查促练,以查练兵、以案强兵,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三)落实改革成效,助力练兵。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助力练兵。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制定发布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完善考核奖惩制度、纠错问责机制、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执法监管机制等,努力实现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制度化。

     (四)创新执法模式,规范练兵。适应“放管服”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创新执法监管机制,强化科技监控手段运用,积极探索包容审慎执法。开展执法稽查、案卷评查,采取专业研讨、案例评析、建立案卷评查长效机制等方式,着力提升案卷质量和办案质量,着力提升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规范化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 6 月 10 日前)。在总结**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基础上,梳理实际执法中存在问题,根据**年各级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要求,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二)活动实施阶段(**年 6 月 11 日-11 月中旬)。由监察大队牵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按照要求定期报送活动简报、宣传情况和

     典型案例。

     (三)总结阶段(**年 11 月中旬-**年 2 月)。对大练兵活动进行总结,评选局内大练兵先进工作者。特别优秀的向青岛市推荐。

     四、重点活动 (一)常态化执法活动 1.夜间执法活动。由联系中队领导带队,每日夜间安排一个执法中队对辖区企业开展夜间执法活动,发现企业夜间生产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报执法大队汇总,经分管领导审核,经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发相关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镇政府)组织对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相关中队 3 日内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2.“双随机”抽查执法活动。由执法大队牵头,按照“双随机”抽查的规定,对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内的企业开展抽查工作,达到规定比例要求。

     3.涉访企业专项执法活动。由法规信访科每月梳理涉企环境信访,由执法大队统一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落实企业整改情况,对未落实整改或未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4.中央环保交办案件、山东省督察热线交办案件执法活动。由督察办每月梳理汇总,由执法大队对涉及企业交办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5.在线超标专项执法。运用在线超标检测数据开展立案调查。

     (二)专项执法活动 1.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对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开展执法活动。

     2.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会同食药环侦大队开展全市产生危险废物企业(含经营企业)专项执法活动,依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食药环侦大队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含 4S 店,下同)危险废物专项行动,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

     3.重点行业环境管理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市医疗机构、化工企业转型升级、规模化重点畜禽养殖企业、皮革印染、商混、石材石子加工、固体废弃物加工、石墨加工、机械加工、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等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活动,规范

     企业环境管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4.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围绕大沽河、产芝水库、北墅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嵯阳河、洙河、小沽河、五沽河开展转项执法检查,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流域水质达标。

     (三)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活动 采取逐街排查、逐企检查,全员参与方式,对水集街道台湾工业园、水集工业园,望城街道工业园,姜山工业园、开发区工业园等各镇工业园区开展全员执法检查。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领导保障 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成立由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执法大队及各执法中队、法规信访、督察办、大气、水、土壤管理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环境执法的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执法大队大队长担任,负责组织协调、信息调度、材料报送、工作督办等工作。

     (二)业务支撑保障 1.建立每日学法制度。由法规科牵头,执法大队参与,结合行业和季节特点,每周五将下周学习资料或文件发至各科室邮箱,全体持证人员进行学习,每日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学习时间根据科室实际自行安排。其中,执法大队及各中队全员坚持每日半小时集中学法制度。

     2.建立定期培训制度。由法规信访科、执法大队分别与上级环保部门对接,聘请资深工作人员或技术骨干,对全局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每季度不少于 1 次。

     3.建立行政执法模版和案卷讲评制度。由法规科牵头,每月针对同一环境违法行为制作笔录模版,印发各执法中队、稽查中队学习执行。每月对执法案卷进行梳理,发现问题,并集中讲解纠正。

     (三)激励与约束保障 1.实施督查通报制度。执法大队负责统计各中队,各科室(或科室联合)执法情况,法规科负责统计立案查处情况并通报执法大队,执法大队汇总后每月向

     局班子成员汇报 1 次。

     2.建立环境执法考核制度。将环境执法情况纳入科室目标绩效考核,并实行立案数量和立案处罚金额双约束制度。

     3.完善执法人员评价制度。将持有执法证人员学法考核和行政处罚立案纳入个人目标绩效评价。持有执法证人员(不包括中队持证人员)大练兵牵头办案数不得少于 2 个。凡是学法考核和期间立案数量不达标的,一律取消个人评先选优资格,是科室长的一律取消科室评先选优资格。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有关要求,按照中省生态环境部门连续三年开展“全员、全年、全过程”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展现队伍形象,树立执法权威,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新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练兵目标 以“练精兵、创佳绩、争先进”为引领,组织全面开展大练兵活动,明确练兵步骤,丰富练兵内容,提高练兵成效;以各类环境执法为抓手,组织开展实战练兵,通过战练结合、以练促战、锤炼队伍,提升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能力和水平;以交叉互查、督查指导、案卷稽查、竞赛比武、工作通报等为手段,推动全员、全年、全过程练兵,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案卷质量,夯实执法基础,营造“学业务技能、当岗位标兵、打好攻坚战”的浓厚氛围。

     二、练兵内容 主要对环境行政处罚全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集中练兵。

     (一)练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和调查取证能力。以“青山”“蓝天”“碧水”和“净土”四大保卫战为主战场,以参与中省各项强化监督和开展全市各类执法

     检查为练兵场,开展实地培训、实战练兵,结合各县(区)环境质量突出问题和《**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中重点工作,对现场检查执法要点、调查取证的标准和具体要求等进行全面解读和操练,提升现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能力和调查取证能力。

     (二)练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能力。开展执法稽查、案卷评查,及时纠正行政处罚文书基本格式、内容、处罚程序及自由裁量权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拓宽学法用法渠道,筑牢依法依规执法底线,有效避免符合适用条件该用不用、该罚不罚、该移送不移送、处罚不合法或明显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三)练行政处罚案卷规范能力。开展建章立制、线上线下学习、案例评析、知识竞赛等,开展案件合法合规性审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立案、审查、听证、决定等处罚程序,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三、练兵实施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时间为**年 5 月至 12 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 5 月底前)

     为贯彻中省执法大练兵活动精神,全面推动全市执法大练兵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了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福明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卫、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樊明霞任副组长,局各科室、市监测站、各县(区)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具体负责大练兵的组织协调、安排部署、调度、总结和通报等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樊明霞担任。各县(区)要在总结**-**年大练兵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年大练兵活动的要求,抓实抓好环境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和**年环境执法工作,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丰富活动载体,全面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

     (二)活动实施阶段(**年 6—12 月)

     各县(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立足实际,紧贴实战需求,按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苦练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基本功,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1.在参与中省督查中练兵。积极参与中省组织开展的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借助中省搭建执法平台,踏实学本领,苦练基本功,在中

     省组织的实战练兵中获得优秀成绩的执法人员,市局将通报表扬。

     2.以查促练,开展实战练兵。围绕秦岭生态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业污染专项整治、秋冬季大气污染检查、VOCs 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排污口和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和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执法检查,结合污染源日常监管,开展全体环境保护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原环保部《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HJ606-**)、《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环办〔**〕66 号)、《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环办环监〔**〕55 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陕西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陕环办发〔**〕117 号)《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陕环发〔**〕24 号)等要求,开展现场调查取证,规范执法文书制作。通过实战练兵,以查促练,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能力和调查取证能力。

     3.以学促练,开展交叉练兵。结合秋季执法大检查,组织开展 1 次交叉执法检查。积极参与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大气污染执法检查活动,向兄弟地市优秀执法人员学本领,学经验,学以致用,取长补短,以学促练,营造全市比学赶帮超的练兵氛围。

     4.以案强兵,开展竞赛比武。7 月和 10 月,我市组织选拔优秀执法人员,参与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两期竞赛比武活动,每期从各县(区)内随机抽选 2 名、各县(区)推荐 1 名在编在岗环保执法人员参与市级执法大比武活动,大比武主要内容为环保法律法规、案卷评查和案例分析,比赛成绩进行全市通报,作为该县(区)在市级大练兵评比中的得分依据,并择优选派秀执法人员代表我市参加省厅组织的竞赛比武活动,对成绩优异的单位或个人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推荐参评省级先进。通过案件评查,以案强兵,倒逼全员学习、全员参与、全员提高。

     5.以督促练,现场督导检查。6-10 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对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结合环境监察稽查,抽查各县(区)环境违法案件查办质量,督查结果适时进行通报。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大练兵活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合理调整练兵方式,提升练兵效果,促使大练兵成效落地生根。

     6.以学助练,组织业务培训。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 2期环保执法业务培训班,主要对法律法规运用、执法文书制作等进行培训,组织

     环保执法典型案例评析,开展现场执法业务研讨活动。组织县(区)参与省厅 10月份举办的大练兵业务培训,对大练兵自评材料报送,信息系统填报等工作进行培训。要结合各类执法大检查工作,组织集中业务学习,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应用、典型案例剖析、案卷质量分析等。通过现场培训指导和线上线下培训,以及自行组织学习等方式,提升全市环保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7.以奖促练,树立练兵典型。6 月,市局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安排对全市**年执法大练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各县(区)要加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增加案件查办数量,四个配套办法单项清零。对处罚案件数量连续排名在后 2 名的县区,由市生态局组织排名名列前茅的县区派员帮学。同时市局将各县(区)区大练兵情况列入年度环保考核内容,对达不到三项指标要求的生态环境局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名额分配中一票否决(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不少于去年总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案件不少于去年总数;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和移送行政拘留等四类案件单项清零)。

     8.舆论助练,广泛宣传报道。5-12 月,组织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大练兵和环境执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各县(区)环境分局于每月 25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当月大练兵简报、宣传情况报告(包括宣传报道网络链接、截屏等)和至少 1 篇以上典型案例,并及时向《中国环境报》“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投稿。宣传报道篇数将作为县级突出集体评选加分项。

     9.规范信息录入,公开相关信息。及时、规范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行政处罚情况、“双随机”检查情况、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等环境监管执法信息,指定专人负责环境执法平台案件信息的填报工作,严格按要求的时限、格式、内容等报送相关信息。市生态环境局于 9 月底前结合现场督察对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

     (三)综合评比阶段(**年 11 月底前)

     1.组织自评:11 月 5 日前,各县(区)根据大练兵评选细则,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大练兵自评工作,按照分值从高到低推选表现突出个人,并向市级自荐作为全市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商州、洛南各报 2 名执法人员作为表现突出个人候选名单,丹凤、山阳、商南、镇安和柞水各报 1 名执法人员作为表现突出个人候选名

     单。各县(区)及时将参评案卷材料扫描件、大练兵活动自评报告、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及先进集体相关佐证材料报市生态环境局。

     2.组织复审:11 月 20 前,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材料审查、信息调度、现场核实等方式,对报送的先进对象进行审查,初评出市级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同时,择优向省厅推选 3 个表现突出集体,3 名表现突出个人候选名单。

     (四)总结表扬阶段(**年 12 月—2020 年 4 月)

     市局根据省厅的评比表扬情况和我市初评排名,评选出 3 个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为市级先进集体,6 名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为市级先进个人,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予以表扬通报。

     四、练兵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设计,提供平台。要高度重视大练兵工作,把大练兵作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及时召开**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部署会议,通报**年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解读**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新要求新变化,组织业务骨干,针对大练兵活动评选细则,分批次、分阶段进行培训,把参加中、省、市**年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作为锻炼队伍的机会,选派素质高、业务好、能吃苦、廉政自律的执法人员参加,实战练兵,提升执法能力。同时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为想干事能干事的执法人员提供展示能力的平台,为一线执法人员做好保障,解决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

     (二)细化工作措施,有的放矢,科学实施。市局将对案件查处情况、案卷制作、信息填报及大练兵宣传报道等大练兵活动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各县(区)分局要结合实际,围绕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开展环境监察执法检查,建立审核机制,严把案卷录入系统审核关。开展实战练兵、实地培训、交叉执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合理安排大练兵活动与日常执法、强化监督间的衔接,做到以学助练、以查促练,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适用能力和执法规范性。

     (三)严格评选标准,属地管理,精心选拔。各县(区)分局和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先进集体评选细则、表现突出个人评选细则和大练兵信息报送要求等规定,对照细则精心组织,夯实责任,细化分工,按规定按要求开展大练兵活动,并严格组织评选,精心选拔,上报一批优秀执法案例和典型事迹,推荐一批政治坚定、

     组织有力、作风过硬、执法严明的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

     (四)全面开展练兵,加强宣传,鼓励参与。市局将在市局网站开设“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专栏”,加大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大练兵活动的宣传报道,推广在大练兵期间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取长补短,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县(区)要积极投稿,实时宣传当地大练兵活动进展和动态。利用“一台、一网一报”及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宣传大练兵活动,丰富宣传载体,树立正面典型,展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的精神风貌。在《中国环境报》和中国环境 APP等设置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专栏积极投稿,市局将对投稿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并根据先进集体评选细则计分。

     (五)规范信息公开,按时报送,接受监督。各县(区)加强信息公开和报送,要依法公开生态环境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信息的填报工作,市局将定期对信息公开和信息上传、报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予以通报。

     请各县(区)于**年 6 月 10 日前,将大练兵动员部署情况、实施方案、联络员名单(附 5)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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