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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关党建学习制度

    时间:2020-11-23 12:33:46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党建 机关 制度

     “ 第一议题 ”学习 制度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突出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特制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一、学习主体 市交通运输局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内容 局党组会、局机关党委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专题学习会及其它重要会议均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具体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和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三、学习要求 1.要按照既重全面系统,又重联系实际的原则,通过开展专题学习、重要会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政治生活、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2.要坚持第一时间学习,及时跟进学习,迅速消化吸收,切实做到常学常新。特别是交通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带头起“头雁”效应,牢固树立“抓发展先抓党建、抓党建先抓基层”的

     理念,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责任意识,带动广大交通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领导 干部 领学带学督学制度

     为全面落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工作机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制度。

     一、局领导挂钩联系党支部 每位局领导固定联系若干个党支部开展领学带学督学,具体安排如下:×××同志联系机关一支部;×××同志联系机关二支部;×××同志联系执法局支部和检测站支部;×××同志联系直属分局支部;×××同志联系公路总站支部。

     二、坚持领学带学督学 一 是坚持率先垂范,当好领学带学人。局领导要坚持以身作则当表率,深入所在党支部和基层联系党支部带头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讲党课作辅导,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交通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二是坚持领导督学,督促指导学习落实。局领导要负起督促指导责任,经常性指导、检查和督促所联系党支部的政治学

     习、党员教育、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上级党委、行政的决议和决定的情况,切实加强学习的督促指导。

      “ 主题党日 ” 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

     一、组织形式。“主题党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根据需要或特殊情况,也可由局党委统一部署安排。

     二、时间安排。每月至少固定 1 天作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原则上确定每月第一周的周五为“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遇有特殊情况,活动时间由支部另行安排。

     三、活动内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活动:

     1.组织学习讨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定期开展学习讨论,帮助党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开展现场教育。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集体缴纳党费、参观革命纪念地 3.开展党性分析。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引导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4.民主议事决策。研究决策党支部年度工作、阶段性任务、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公 5.服务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四、活动督查。各党支部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制定具体活动方案,严格活动考勤,做到有文字计划、有活动记录、有影像资料、有书面总结。主题党日开展情况每半年向局党办报告 1 次。局党办将通过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形式,不定期对各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党支部,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交通党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交通党员队伍素质,增强交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

     党员组织关系在我局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二、培训目标

     党员教育培训的总目标是提高素质,增强党性。通过教育培训,使交通党员干部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交通工作中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

      三、培训内容

      党员教育培训要按照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的理论教育;二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是党性、党风、党纪和法纪教育;四是科学文化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教育。各支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不同岗位党员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确定教育培训的内容和重点。

     四、培训方法

      1.坚持和完善 “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活动日等党员学习制度,坚持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制度,形成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群众自觉学的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机制。

      2.坚持集中学习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报告与影视教育片相结合,努力提高教育培训效果。

      3.建立党员学习教育培训阵地,改进学习培训条件,建立党员活动室,开展电化教育。

      五、培训要求

      按照规定,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不少于 4 学时,党员个人每月自学不少于 4 学时。

      六、培训考核

      1.党支部要做好党员参加培训活动的考勤记录。

      2.党员参加培训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

      3.党员参加培训和考核的情况要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党员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局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

     结合交通系统党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党支部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开好党员组织生活会,有利于提高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党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有利于加强党支部集体领导,不断改进党支部班子工作;有利于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有利于党员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关系。

     二、党员组织生活会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与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端正党风、增强党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党员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参加范围为党支部所属全体党员,一般应吸收同级非党员行政负责人参加,还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党员组织生活会要和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会结合起来进行。每名党员都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党员先进性和党章、条例、准则的要求,重点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观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立足

     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党员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既要严以律己,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不足和错误,又要严格要求同志,敢于触及对方的实质性问题,不隐瞒观点。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了解,促进团结,形成合力,共同提高的目的。

     六、各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经机关党委同意。召开日期和议题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会前要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因故缺席人员必须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委托专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应转告缺席人员。

     七、党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具体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单位(部门)实际,确定组织生活会的主要议题。

     2.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开展谈心,相互征求意见,沟通思想,形成共识。

     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反馈出席人员。

      4.党员个人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结合谈心和征求意见情况,认真撰写发言提纲。

      八、党员组织生活会重点要放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明确方向上。要结合实际学习有关文件,围绕重点议题进行检查总结。发言内容要集中,查摆问题要具体。要抓住主要矛盾交流思想认识,针对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不得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九、党员组织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机关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报告。

     十、党员组织生活会后 7 天内,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同时,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群众意见和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并公开做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对于未经机关党委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和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十二、各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在机关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支部书记是党员组织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领导组织这项工作。党员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具体实施。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对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为加强交通系统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局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全体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年末或“七一”前后,时间半个月。

     三、评议内容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在具体的评议过程中,根据当前形势和任务对党员的要求,可调整和增加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党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纪、政纪、国纪和单位规章制度,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党员的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基本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局机关党委的指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学习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章》、《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文件为主。

     2.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并在小组会上汇报。

     3.民主评议。一般是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表决。同时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党员民主评议作为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增强交通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2.坚持标准,简便易行。各党支部既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又要做到简便易行、注重实效。优秀党员要确保先进性和代表性。不合格党员要事实清楚、处置恰当、符合有关规定。

      党务公开制度

     为推进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 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党务公开是指机关各级党组织将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党内事务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党务公开遵循实事求是、全面真实、注重实效、面向群众的原则。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

     (一)固定公开的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 2.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 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1.组织活动检查、考核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4.党费收缴情况; 5.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

     (三)随时公开的内容 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党内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党委、各支部改选情况; 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 4.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5.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

     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新闻媒体或在党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责任 各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支部组织委员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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