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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三篇

    时间:2020-10-29 16:04:52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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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三篇

      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 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 3 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 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

     等 5 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 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 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 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年 9 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年 6 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年 9 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 3 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 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 20**年 1 月 1 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年 9 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年 12 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年 3 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年 6 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 20**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 “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每年按照**%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

     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以上。20**年 8 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

     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2

      *年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启动之年。我们将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努力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

     ——惩防结合,以安全稳定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市域社会治理“治什么”,坚持一手抓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治安突出问题的解决,一手抓公共安全防控短板的补强。一是构筑总体安全防线。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运用,防微杜渐重大风险。二是实施综合治理工程。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治理,重点推进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三是建立动态防控体系。深入推进警种融合和网格警务融合,落实综治责任单位挂点帮创工作,健全交通、消防、特殊人群等领域安全防范管理机制,织密防控网络。

     ——党建引领,以坚强组织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市域社会治理“谁来推”,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始终,凝聚市域社会治理合力。一是强化党委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制,成立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发挥市、县区党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作用。二是探索党建融合。纳入“*、*”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内容,探索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途径载体。三是推动党员下沉。深化属地管理,试点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做实做细,以固本强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市域社会治理“强什么”,坚持以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为载体,推进要素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不断强化基层治理能力。一是汇聚治理要素到中心。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组团式管理服务作用,实现民安民生事件“综治中心分派吹哨、相关部门依责销号”的工作格局。二是整合治理力量到网格。对网格过筛梳理、整合优化,细化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对网格内事项定人、定岗、定责,规范案事件采集办理流程。三是倾斜治理资源到基层。发挥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作用,推进人民法庭“全面双达标”工作,深入开展“枫桥式”派出所、司法所创建,推行落实一村(社区)一警(辅警),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相关实施方案(2)

      当前,在大数据、信息化深刻改变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新时代条件下,国家治理要跟上科技发展的脚步,自觉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现代化水平,新时代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我们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推进要求以解决市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市域范围内为国家治理体系提供了顶层设计与基层实战之间承上启下的枢纽,事关顶层设计落实落地,事关市域社会

     和谐稳定,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不过,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新阶段,一些地方客观上在市域社会治理问题上面临着一些认识不清、认识不足的问题,工作实践仍然有待探索,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体系、思想内涵、运行机制、框架结构、工作范式也亟待研究与学习。

      福建省厦门市在理解与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上更具超前意识、探索意识和创新精神、实干精神,并且已经形成了一套具有地方特色、同时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发挥借鉴作用的做法,在工作过程中产生和遇到的问题,也同样值得顶层设计、理论构建和其他各地市域的注意。研究发现,大数据与信息化在厦门市社会治理中的应用不但拓展了治理资源,也通过大数据技术所代表的方兴未艾的深层社会变革,触及到了一些更为深刻与微妙的权力结构与文化根基问题,加深了我们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理念中创新驱动力、“智慧城市”、“智慧社会”、“智能社会”建设等要求的思考与理解,增强了我们对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在创新社会治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新的重要手段。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理论构造

      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内的具体实施和浓缩反映,是依托具体的城市区域而发生的治理活动的统称。从世界范围来看,不同城市在历史传统、文化习俗、政治体制与社会经济发育程度方面各不相同,因此,呈现多种多样的城市治理形式。可以说,没有固定的、统一的城市治理,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区域,甚至同一国家的同一城市在不同时期都会呈现各自的特点。综合来看,市域治理需要一个依托城市区域作为群众公共活动的地理空间载体,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居民等多元主体基于特定的制度安排,针对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等,通过共同参与的方式进行合作、协商,实现在城市区域内的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相调和的动态过程。具体到我国,市域治理应该是在党委的主导下、政府

     部门、专业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城市市民等主体依照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则共同参与城市公共事务管理的过程。因此,市域社会治理是我国已有的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的自然延伸、具体实施与因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的新思想新理念,并且在多个场合强调要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对社会治理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明确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概念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于今年6月4日在延安干部学院全国新任地市级政法委书记培训示范班开班式上提出。7 月 17 日,陈一新在《人民日报》刊登《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文。文章指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分为治理理念现代化、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理念现代化以目标导向、政治导向、为民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等“五个导向”的树立为主线,体系现代化以市域社会治理的政治体系、自治体系、法治体系、德治体系等“四大体系”的优化为核心,能力现代化则以统筹谋划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政法改革能力、创新驱动能力、破解难题能力、依法打击能力、舆论导控能力等“七大能力”的提高为重点。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厦门模式”实践

      近年来,厦门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治理思想和福建省有关精神和部署,利用大数据技术打造城市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推进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解决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探索智慧城市社会治理理论体系、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大数据应用等,开展了一系列生动实践。

      第一,政治导向与治理体系在厦门市域社会治理中相结合。厦门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

     合,坚持党建引领,多方参与,互动共治,以协商民主的方式方法、制度机制,推进居民的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真正发挥居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此外,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大力开展“支部基本建设年”活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共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万场次、民主评议党员 20 多万人。稳步推进农村基层党建,持续推动“党建富民强村”工程,探索实施“人才兴村”计划,持续深化驻村蹲点,专项开展整治“村霸”工作。全面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出台“1+7”城市基层党建系列文件,构建基层党组织引领小区业委会、业主监督委员会和物业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治理体系,着力破解治理难题。成立全国首家城市党建学院,打造***个实训基地。城市基层党建经验做法得到中组部认可并在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会议上书面交流。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全市各级党委积极创新社区党建和基层治理整合机制,健全社区党组织核心主导机制,推行街道和社区“大党委制”,建立社区党组织与多元主体协商共谋、群团组织与党政部门参与社区治理、在职党员进社区、社区党代表工作室,以及社区党组织与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负责人交叉任职等机制,建立以党组织书记为核心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使党的领导扎根社区,党的先锋作用发挥在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发挥重要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二,自治、法治与德治体系建设。一是充分发挥自治的基础性作用。推行以社区为基本治理单元的基层治理模式,逐步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社区自治体系。在此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生活、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推广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软法治理”经验,既发挥硬法的基

     础性、框架性调整功能,也发挥软法的延伸性、辅助性规范作用。二是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性作用,包括创新立法机制,营造特区良好法治环境;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化司法改革,认真抓好员额制改革,突出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坚持普治并举,将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同步部署、同步推动、同步落实,不断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了良好社会基础。三是充分发挥德治的引领性作用。积极构建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大力选树道德模范等。

      第三,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破解难题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一是抓实“五安”系列平安工程。从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吃、住、行、就业等方面安全问题着手,组织开展“家安、路安、食安、业安、心安”等平安系列工程创建活动。二是着力排查化解涉众型金融风险,建立“线上+线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三是坚持源头治理。深入化解“城市病”难题。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交通拥堵问题。四是坚持“减存控增”,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五是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积极破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难题,使厦门日益成为外来人口欢迎城市。六是做好涉台人员服务管理。推动台胞台企享有同等待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

      第四,加强创新驱动与智慧治理,运用大数据手段打通市域社会治理各条战线。厦门市已建成多个大数据基础性平台,其中包括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社区服务管理网格化平台,城市公共安全平台,信用厦门平台,厦门百姓 APP 等。20**年开始,厦门市构建了政务资源共享协作平台,以及六个区级共享协作平台,建立了跨部门和跨层次的信息共享、数据同步、业务协作渠道,使各单位的数据

     资源为城市的统一平台提供服务。近年来,围绕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开展了网格化平台、“i 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等一系列跨部门协作整合应用。在党建管理上,厦门市全面使用“厦门党建 e 家”信息平台,全市**.*万个基层党组织、***万多名党员全部纳入平台管理,率先在副省级城市层面实现了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在综治与政法工作中,厦门市政法委结合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的信息化技术,牵头建设了综合性的政法综治共享平台,构建了统一基础数据库支撑、统一流转处置(12345 协同平台)、多个专业领域分中心(政法综治中心、公共安全中心、信用中心)协同运作的社会治理信息化体系,最大限度融合上述平台的建设成果,实现公共安全部门协同治理,打通了部门信息化联动渠道及配套机制。

      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3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全面强化社区党委的领导力和组织力,构建党委统筹、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我街道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重要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社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明确社区“六定”(定位、定责、定员、定岗、定费、定薪),构建完善“一核五化”治理模式,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理顺体制机制、推动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最大限度发挥社区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把社区党委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建设“西部中心、智造重镇、魅力蚝乡”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充分发挥社区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建设贯穿社区治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深化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提升,以基层治理成效检验基层党建成果,始终确保社区治理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群众。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坐标,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创新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坚持大开放大融合,统筹推进。建立多层次的区域化党建平台和组织网络,注重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强化互联互动、共建共享,推进全街道范围内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共谋区域发展、共抓基层党建、共育先进文化、共助人才成长、共同服务群众、共建共享家园。

      (四)坚持创新发展,破解难题。围绕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顺应社区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需求,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在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上下功夫,巩固和深化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成果,切实解决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坚持重心下移,做实基层。进一步发挥街道、社区在基层党建与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明确职能定位、理顺条块关系、优化组织架构、加强综合保障,使基层有资源有条件有能力更好地服务群众,落实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社区党委领导核心

      1.明确社区党委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城市基层党建“标准+”系列文件精神,明确社区党委领导核心地位,打造“一核多元”现代化社区治理

     体系,夯实基层党建基础。社区党委是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的基层委员会,是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负责领导本社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社区党委会议的重要议题,将十九大精神列为“三会一课”的必学内容和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充分发挥新时代讲习所(社区党校)作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讲思想习理论、讲党史习初心、讲宪法习法治、讲民生习服务、讲政策习发展、讲传承习文化等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讲习活动,推进十九大精神在***落地生根。

      2.健全社区党委运行机制。研究保障社区党委充分行使社区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的具体措施,落实《中共深圳市宝安区社区党委“四项权力”实施细则》,健全社区“四议两公开”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委在社区各项事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社区党委对基层治理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落实兼职副书记参与社区党委分工,股份公司董事长负责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股份合作公司自有物业等管理工作。根据区的统一安排,分批从区、街道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副书记)。

      3.强化对集体经济的领导监督。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为契机,加强股份合作公司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中的作用,推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工作顺利完成;社区党委领导、支持和监督公司的发展,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任免须经社区党委研究同意,公司重大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决策前须经社区党委研究审议;支持社区党委书记兼任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董事长候选人建议为中共党员。

      明确社区党委对社区集体经济监督事项。进一步规范社区党委对集体经济的

     监督范围、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确保社区党委对股份合作公司的领导、支持和监督。

      严肃社区党委对社区集体经济的监督责任。对股份合作公司未按要求报社区党委审核把关、或社区党委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街道各职能部门把关不严,造成社区党委不能有效行使“四项权力”的,追究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实行社区财务管理党委书记负责制。发挥社区党委主动性,增强社区党委对经费的使用权。凡是上级下拨到社区的各类服务群众经费,由社区党委牵头组织实施,统筹使用。社区财务管理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社区党委书记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二)机构人员“标准化”

      5.落实社区工作清单。严格落实社区党委、工作站、居委会工作事项清单,凡未列入清单的事项,需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方可下放至社区,并实行“费随事转”。进一步清理、归并对社区的各类考核、评比、检查,制定目录严格管理,为社区“减负”。各相关科办对照社区工作清单,梳理、制定工作流程,并开展业务培训会。

      6.合理设置社区工作架构。按照统筹、管理、服务、联动四大职能,将社区工作架构设置为“一办两平台”。一是综合办,负责社区内部运作和监督工作;二是党群联系服务平台,负责区域化党建、群众联系服务、综合窗口管理等工作,推动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三是综治平台(综治中心),负责智慧管控、应急值守、平安法治、安全生产、综合巡查整治等工作,维护社区平安秩序。按照区指导要求,修订社区党委(工作站)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办法,指导社区科学设置功能组别。

     7.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体系。落实《宝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做好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设置,分为负责人、主办、辅助三类,建立分类分档岗位管理体系。按区统一部署,做好人员过渡和聘用工作。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在市区指导下,逐步完善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福利方案,建立健全动态增长机制。坚持“能者多得、奖勤罚懒”原则,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绩效考核办法,鼓励减员增效,切实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效率和能力。

      8.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培训。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计划,分岗位、分批次开展人员培训。抓好新入职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开展政治理论、依法行政、行为规范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依托“头雁论坛”、“蚝乡讲堂”、“展翅行动”等品牌培训项目,全面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履行职责、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9.推动“1+1+6”队伍力量下沉。综合巡查、社区综合整治、安监 3 支队伍由街道具体调配下沉,与社区工作人员“搭班干活、捆绑作业”。社区治安消防队伍由区公安分局统筹下沉社区,负责社区内出租屋、“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小型消防站值守、扑灭初期火灾和公共区域内的治安巡逻防范工作。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等 4 支区专业队伍由区主管部门统筹调配下沉,安排人员对接一个或多个社区,并在相关社区挂牌公示、接受监督,除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外,还要响应社区诉求,结合职能会同社区开展联合整治。

      10.理顺下沉人员管理体制。下沉人员日常管理由主管单位和社区共同负责,其行政、人事、工资关系保持不变,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到社区党委。其中,社区综合整治、治安消防队伍日常管理以社区党委为主,综合巡查、安监队伍日常管理以街道为主,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队伍日常管理以区主管部门为主。

      11.完善下沉人员考核激励机制。赋予社区党委一定的考核权限,下沉人员年

     度考核由各主管部门、社区党委共同行使。其中,社区综合整治、治安消防队伍,社区党委考核比重不低于**%;综合巡查、安监、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队伍,社区党委考核比重不低于**%。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选拔使用、发放绩效和奖励工资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公示前应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12.提升下沉人员工作效能。各科办要加大对下沉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实行持证上岗,有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授予执法资格,定期对人员到岗到位、专业能力、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确保队伍专业素质。对不服从管理、不配合工作、工作不到位、专业水平不足或连续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社区党委可对下沉人员实行“一票否决”,要求主管部门调整下沉人员。下沉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管部门应承担连带责任。街道相关科办应结合工作实际和社区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下沉人数、时间路径、工作职责、管理分工、绩效分配、监督考核、一票否决等事项,上报街道党工委,再按要求上报区网格化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审批,同时送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备案。(三)网格治理“精细化”

      13.优化网格划分。按照“规模适度、动态调整”的原则,按区网格办的要求,适时调整基础网格,以适应工作需要。以社区为单位划定警格、安格、交格、环水格、市监格、洁格等专业网格,并根据网格调整情况对人员配置、系统设置等同步调整。根据区公安分局优化布点的要求,做到“一社区至少一个警务室”。鼓励各社区在网格划分的基础上,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

      14.优化巡、拨、办、督机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综合巡查事项、定点巡查事项进行优化。根据实有事件的发生规律和季节变化,对巡查频次进行优化。按照“谁上报、谁核查”对系统推送已整治的事件进行核查,对于网格员核查不通过的事件退回整治,核查超过三次仍达不到结案标准的,纳入整治单位绩效考核,

     限期督办。

      15.推行微小事件简易程序。根据区网格办制定的《网格员督办微小事件清单》,由网格员对微小事件当场办理或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综合整治队强力整治。对于危险程度高、事态紧急的事件网格员以快采快报形式报告相关部门处置。加强巡查和整治队伍的配合,巡查中队向整治中队派驻联络员提高采办信息流转效率,定期采取针对性的联合整治行动,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16.建设社区综治平台。根据上级要求,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置群众接待、矛盾纠纷调处、心理咨询等功能区域,场所建设面积控制在 300—500 平方米。建设社区微型管控平台。将社区综治中心、应急值班室、视频研判室、微型消防站调度室、巡查整治事件处理室等进行功能整合,高标准建设社区微型管控指挥中心,安排人员 24 小时值班值守。深化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一社区一心理咨询师”、“一社区一名以上禁毒社工”,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强化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力度。

      17.建设实有人口动态管控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将社区内实有事件、实有人口等网格基础信息进行集成、分析,加强与党建、公安、教育、民政、人社、消防等部门的业务信息融合,充分挖掘数据间的关联性及规律性,分别以区、街道、社区为单位直观呈现,促进网格基础信息在推进基层党建、基本公共服务、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有效应用。

      18.建设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推进公安、城管、教育、环水等行业视频资源联网,实现视频资源各部门各层级共享。建立视频研判队伍,对视频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应用,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19.建设社区网格化智慧消防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加快网格化智慧消防信

     息系统的深化建设,明确社区内的工厂企业、重点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监管对象信息在地图上标注,与网格责任人捆绑,并将各类单位及场所按重要程度分等级监管,实现对消防形势的实时管控。加强社区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加强股份合作公司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和培训。

      20.建设城中村出租屋视频门禁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在街道、派出所、社区建设视频门禁系统监控中心,在符合建设条件的城中村出租屋安装视频门禁设备,将视频门禁数据接入省、市、区三级大数据共享平台,为治安工作的分析、研判、预警提供大数据支持。

      (四)主体责任“规范化”

      21.明确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角色定位。股份合作公司应在自主发展经济、努力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严格按照社会公共区域治理标准,做好集体自有物业管理区域和属于股份合作公司“围合式小区”的内部治理工作,履行好治安、消防、安全、城管等工作责任,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责任不放松。有条件的股份合作公司利用自身企业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强化社区协同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多元共治局面。

      22.落实工厂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等社会主体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制定工厂企业、物业管理公司、清扫保洁企业、出租屋业主、楼栋长、承租户以及各类经营商户在治安、消防、安全、城管等方面的责任清单,并多渠道公告公示,明确社会主体的主体责任。优化购买社区清扫保洁服务管理考核机制。按照区住建局的要求,对辖区商品房住宅小区开展星级评定、每季评比等工作,对辖区“村改居”小区开展“以奖代补”考核工作,对排名靠后的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进一步提升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物业小区的检查、考核、通报、监督,将各类主体的履责情况在社区内通报公示,

     并录入宝安区诚信系统。定期评选表彰一批履行主体责任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给予一定奖励。

      推行“红色”物业管理,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党组织,实施“党建进物管,物管进社区”,积极探索社区党委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双向任职”,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内的各项监管职责,实现“多元”治理。

      23.加强“楼栋长”队伍建设搭建履责平台。督促出租屋业主、工业区经营者配备专职楼栋长;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在商品房楼栋组建兼职楼栋长,协助做好人员管理和安全隐患巡查工作。强化楼栋长制度,建立楼栋长协会,制定楼栋长奖惩及行为规范,将安全监管落实到最基层。

      24.对不履责的受益主体严格依法查处。推动条块专业执法力量下沉社区,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执法体系。公安、安监、市监、环水、消防、城管等执法部门,对拒不履行主体责任的,按照各自职能严格依法查处,对一些重点案例进行广泛宣传。

      (五)居民自治“组织化”

      25.挖掘居民自治内生动力。健全社区居民议事会制度,鼓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规范居务监督运作机制,强化对社区重大决策、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力度。推进社区公益服务、社区家园网建设,拓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渠道,推动社区服务社会化运作。探索发挥社区基金会作用。活跃社区基层群众文化,以社区邻里节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邻里互助活动。做实源头性居民调解,构建解决居民矛盾纠纷的缓冲带。强化社区居委会“枢纽、议事、监督、服务”职能,从社区老干部、老党员、外来务工人员中物色和培养一批自治精英担任“义务调解员”,打造“有事大家议”居民议事厅,成立企业、义工等联合组织,充分发挥居民自治作用。

     26.办好家门口社区党校。依托街道社区党校、各社区分校,加大学习型社区建设力度,举办全民终身学习、市民大学堂、“民生培训进小区”等活动,提升居民素质。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交流、培训机制。以社区党校为平台,发挥主体责任宣传教育功能,由网格长、网格成员、社区干部等为宣讲员,深入出租屋、工业区、物业小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督促社会主体承担起社会治理、安全生产等责任。依托街道地铁口、主干道等人群密集区域的 u 站、社区微型消防站等载体,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社会主体责任、党群服务、治水提质等宣传活动。

      27.支持社会组织发展。赋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器”职能,鼓励社区引进和培育发展政府需要、群众需求的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有偿参与社区治理和群众服务。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新选聘社区工作人员时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优先考虑,为社区建设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

      (六)党建覆盖“全面化”

      28.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社区党委下设直属党(总)支部、股份合作公司党(总)支部、居民党(总)支部、“两新”党(总)支部,各类党总支相应设置党支部;在条件成熟的商住小区、城中村小区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对组织关系不隶属于社区党委的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及临时党支部等的统筹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探索将街道下派干部、各职能部门下沉人员、驻区单位、两新组织等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社区。加强社区阵地建设,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建立社区党群服务分中心。

      29.建立区域化党建月度协调等制度。建立健全街道区域化党建月度协调制度,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到底到边。建立党建督导检查常态化机制,采用日常指导、

     每月抽查、半年督导等多种方式,实现党建督导与年终述职考核挂钩。积极推进区域化党建网格建设,形成“区委—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基层党支部—党员”全覆盖信息联网管理体系,实现区域协同联动、支部互融共建。

      30.开展“五员”进社区活动。区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正科级以上干部等“五员”定期到社区接待、走访群众,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和诉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问题难点解决在社区。制定街道“五员”进社区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任务、活动方式,以及社情民意的收集、处理及答复等工作流程。探索“5+n”模式,每次活动社区律师共同参与,提供法律服务,并由社区统筹安排部分义工、社工、党员志愿者参与,也可安排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成员等参加。

      31.实现党员发挥作用全覆盖。要求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进小区,开展“双亮双评”活动,使在职党员到社区亮身份、树形象、起作用。在社区推广建设党员示范户、党建示范街,引导党员在“双宜”小村建设、“三小”场所整治、消防隐患整治、城管、治安等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把社区党员的姓名、照片、服务承诺等,统一制作成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进一步加强“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实,社区纪委在社区党委和街道纪工委领导下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32.推进社区“民生微实事”。突出社区党委在服务群众中的主导作用,既让群众真正得实惠,又让群众知道惠从何来。按照上级社区“民生微实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民生微实事”工作流程;切实突出社区党委的统筹领导作用,搭建形式多样、覆盖广泛的群众议事平台,按照“群众点菜、党委实施”的原则,做好项目征集、评议、确定、实施、验收工作;“民生微实事”实施情况列入街道党工委书记、社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稳妥推进。各科办要充分认识建设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将其作为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抓实抓牢抓紧。由街道领导牵头,推进分管领域各项工作。街道党工委每周召开会议听取各相关部门、各社区工作推进情况。鼓励支持社区在确保基层平稳有序基础上,先行先试,力争打造一批精品社区。

      (二)凝聚合力,齐抓共管。组织人事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加强对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系统谋划,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科办要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和优势,凝聚各方力量推进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三)规范运作,落实保障。完善社区经费使用管理和审计制度,明确经费审批权限和开支范围。社区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各项社区专项经费统筹整合力度。各相关科办要加大社区经费保障力度,保障社区人员和工作经费开支,安排好社区专职工作者日常公用经费等,落实社区执法用车,统筹建设社区饭堂或采取集中配送等方式,解决社区用车用餐等问题。

      (四)加强督办,落实责任。街道督查室对各科办开展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建立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制度,街道各科办要认真履行部门责任,落实分工要求,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五)精准解读,注重宣传。各科办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具体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统一推进;各科办、各社区要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统筹,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和报道,要专题组织开展信息收集报送,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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