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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街道办排险除患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0-09-24 11:49:18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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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办排险除患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全省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市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市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局之战”,紧紧围绕“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两大核心任务。结合安全监管实际,特制定我街道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推动各社区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为推动地方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范围

     此次“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的范围是辖区所有社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确保整治覆盖面达 100%,并突出三个整治重点。一是突出危化品、道路交通、城市建设安全、特种设备、消防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 11 个重点整治领域;二是突出烟花爆竹等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三是突出学校、医院、大型综合体、车站、旅游景区、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集中整治重点 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每日排查隐患,每周研判风险,每月汇总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情况,建立“每日排查、动态清零,每周研判、集中管控,每月汇总、查漏补缺”的常态化机制,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各项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彻底解决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1.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一是全面辨识风险。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全体员工,对自然灾害、生产工艺、生产安全系统、厂区厂房、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确保无遗漏。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风险台账。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必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

     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责任制度,将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纳入员工业务技能培训。二是全面强化措施。根据风险特点,逐一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既要包括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完善、规范管理、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等常态管控措施,又要包括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紧急状态下的管控措施。要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三是落实管控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在全面辨识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工区、车间、班组、岗位和具体人员。

     2.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完善制度,列出清单。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列出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二是每日排查,闭环整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每天组织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一线人员规范操作情况等进行排查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预案、资金、时限、责任,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切实整改到位。三是录入系统,定期报告。按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全过程录入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

     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各部门集中整治重点 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动态监管,确保风险辨识到位、可控、受控,隐患排查全面、动态清零。

     1.精准管控风险。一是摸清风险底数。各部门要定期组织会商研判,对行政辖区内和各行业(领域)内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并结合企业安全风险情况,汇总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二是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掌握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并对企业是否全面辨识管控风险进行复查,督导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整治措施。

     2.督促隐患“清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家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解剖式安全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科学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每日开展隐患自查,对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推动企业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

     3.深化“打非治违”。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结合“铸安 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企业风险辨识情况、管控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依法严厉打击惩处。综合运用行刑衔接、关闭取缔、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形成强力震慑和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抓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4.严肃事故调查。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开展调查,必查风险有没有辨识、隐患有没有整治、制度有没有建立、机制有没有运行,找准问题,厘清责任,坚决追责问责。

     (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领域。坚决打击未取得相关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未经过正规设计,存在违法建设、未批先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

     员配置不到位,未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无证上岗情况。严肃查处未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辨识、评估及备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建立安全监测监控体系或体系不稳定不可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的行为。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仓库存在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泄漏物料不及时处置,现场有“跑、冒、滴、漏”等现象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违反有关国家标准要求,未建立并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和备案,应急预案未与地方政府有效衔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等情况。

     2.烟花爆竹领域。全面推进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发展进程,同时,要加强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执法,一要深入整治储存场所消防、防雷、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施设备完整、有效的问题;二要整治超药量、超危险等级储存和超许可范围经营的问题;三要整治采购销售非法、超规格、超药量、未张贴标识码等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问题;四要整治违规给零售经营点配送产品问题;五要整治违规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问题。

     深入整治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安全条件不符要求、违反“两关闭”“三严禁”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条件专项检查,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切实把好零售经营安全准入关,

     严格落实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一是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问题;二是整治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问题;三是整治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的问题;四是整治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的问题;五是整治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问题。

     3.城市建设安全领域。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建设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整治安全隐患。开展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建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回收利用、源头减量,动态监测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4.消防安全领域。根据《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相关规定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组织开展隐患排查,要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全面实施清单式的挂牌督办,逐个销案。开展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综合治理,对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堆放杂物等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并分别逐项登记整改修复。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突出对老城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养老院、娱乐场所、“五小”场所、电动自行车、大型仓储、高层(地下)建筑、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文物保护单位、居民住宅特别是农村大屋场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清理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清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检查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准备工作是否到位。

     5.道路运输领域。组织开展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和改装车辆的打击力度,有力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加强客车安全水平,完成公交车驾驶室隔离设施安装,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加强重点车辆和客运站安全监管,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严格

     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

     6.交通运输领域。持续深化道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强化砂石运输行为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7.工贸行业重点环节领域。全面排查治理工贸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升工贸企业风险辨识管控能力,实现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重点环节部位安全风险的有效管控,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升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要以冶金有色企业专项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涉爆粉尘专项整治、涉氨制冷专项整治、防范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整治、工贸企业电气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坠落坍塌”隐患整治和检修和外包施工队伍管理为重点,突出企业在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要场所、关键工序的安全检查,把风险和隐患辨识管控到位,有力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8.工业园区等功能区领域。结合园区内企业类型,针对性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

     电气火灾等专项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的企业,根据职能职责,由行业主管部门实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整改无望的或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要进一步加强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管理,采用建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限时限速等措施,严格装卸作业操作流程,加强对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安全管控,确保运输安全。要严格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表》,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落实分类管理措施;冶金等产业聚集区要紧盯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和水、油、汽系统配置等风险防控,对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等重点部位和冶炼、铸造等重点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的审批、监控制度,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仓储物流园区要深刻汲取近年来仓储物流园区发生的事故教训,建立健全园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责任机制。要突出易燃易爆、仓库消防安全等重点,及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规范园区内仓储物流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仓储物流企业存在的“二合一”“多合一”及非法储运危险化学品等严重违法行为。

     9.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强化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聚焦涉氨制冷、硝化、精细化工等重点企业,以盛装极度或高度危害

     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高风险反应釜、空分装置、氢能储运压力容器、X80 钢级天然气钢管、油气输送管道、气瓶等为重点,集中整治超期未检、未经使用登记、使用报废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非法充装等突出问题。做好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医院、学校、主题公园、景区、宾馆等重点场所和营运车辆,以快开门压力容器、锅炉、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旅游观光车为重点,集中整治超期未检、使用报废特种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等突出问题。实施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聚焦重点工程施工工地、钢铁冶金、仓储物流、电站等重点场所,以施工起重机械、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械、叉车、电站锅炉为重点,集中治理未经许可生产、未经使用登记、超期未检、作业人员未持证、超范围使用特种设备以及电站锅炉主蒸气母管定期检验不落实、水位控制系统存在安全隐患、管道材料单据弄虚作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违规分包等突出问题。强化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聚焦气瓶充装单位和城镇燃气管道安装、使用单位等重点企业,以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公用管道为重点,集中整治非法充装、充装超检验周期及报废气瓶、充装记录不齐全、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设施设备缺失、报废气瓶处置不规范以及新建公用管道未履行开工告知并监督检验、在用公用管道未经定期检验等突出问题。

     10.人员密集场所领域。要突出学校、医院、大型综合体、

     车站、旅游景区、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以下情况:一是经营单位(场所)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及消防验收;二是是否存在违法建设和经营、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三是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四是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是是否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指定专人管理的。未按规定组织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消防演练的。六是是否组织安全检查或者防火巡查,未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或者隐患治理整改不到位的;七是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安全管理不到位。场所的电气装置、电器设备、照明电气、配电线路等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取暖设备。焊接、切割作业未在指定区域进行,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八是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灭火器材是否被圈占、埋压、挪用和关闭,导致无法正常运行;九是疏散走道内是否存放易燃杂物,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锁闭,安全通道堵塞,摆放货架、货物是否占用消防通道的;十是经营单位是否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

     11.农村安全领域。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推动渔业船舶安全、农业机械安全、农村沼气安全、农村建房安全、变型拖拉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农村运行过程管理,加强农房建设过程管理、农业机械安全源头管理、严格沼气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

     全过程管理,做好禁捕后非法捕捞渔船整治、根据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加大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事季节以及汛期、冬季等安全事件易发、多发时期,及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两会”等重要会议期间的风险防控、重点监管,建立常态化督查工作制度。

     12.危险废物等安全领域。指导督促企业在实施“煤改气”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设计和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指导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中毒等事故发生。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隐患整治,督导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有效防范灾害发生。全面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铝镁金属粉尘涉爆企业和粉尘作业场所 10 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执法,坚决遏制粉尘爆炸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其他各行业(领域)具体整治重点由上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

     四、工作安排 从 2020 年 7 月至 12 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 8 月 31 日)

     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整改消除隐患。各社区要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既要对各个领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也要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9 月 1 日起至 11 月 30 日)

     各社区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和“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带着专家查)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了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落实、风险是否可控受控、是否每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是否动态清零。坚持标本兼治,认真梳理总结,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三)“回头看”阶段(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各社区要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集中整治组织领导。“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篇工作,是解决和落实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重要手段,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责任。要切实推动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辨识管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把“排险除患”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认真分析,精心制定集中整治方案。各社区要认真分析辖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按照“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集中整治的方案在巩固以往成效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通过实施半年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突出解决一些重大问题,为三年整治行动开好篇,

     起好步。方案要明确整治的内容、重点、目标和工作步骤,明确社区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职责,使专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三)强化措施,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各社区要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集中整治的工作措施。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整治工作台帐。要以“严细实”的作风和对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敢抓敢管,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严格查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治理一批安全隐患,确保“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四)强化基础,统筹推进构建长效机制。各社区要以开展“排险除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整治工作制度化、经常化。集中整治要与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铸安 2020”执法行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汛期安全监管、标准化三年行动、宣传教育培训等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达到标本兼治的工作目标。

     (五)目标导向,强化整治工作考核问效。办事处将各社区“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

     考评。对“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组织不得力、工作推进迟缓、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严肃批评,对工作开展不力或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地方,将进行严肃问责;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并实施联合惩戒。

     (六)报送信息,准确反映工作进展情况。8 月 25 日、11 月 20 日前分别报送阶段工作情况小结,12 月 20 日前报送“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送的资料应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阶段工作情况小结、“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建章立制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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