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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时间:2021-08-13 00:11:14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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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区情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从 20xx 年开始,设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5 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一条底线、两个转向、三大任务、五个衔接”(“一条底线”,即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一底线任务;“两个转向”,即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大任务”,即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全面转向乡村振兴,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五个衔接”,即规划项目、政策举措、工作体系、领导体制、考核机制的有效衔接)任务要求,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到 2025 年实现“六个提升”:脱贫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提升,脱贫户收入明显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

     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显著提升。到 2035 年实现“五个明显”:脱贫村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乡村振兴成效明显提升,城乡差距明显缩小,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主要任务 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切实做到“四个聚力”,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提升脱贫村、脱贫户发展能力和乡村全面振兴。

     (一)聚力脱贫成果巩固提升 1.进一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1)全面推动“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落实落细,保持现有政策总体稳定。(区扶贫办牵头,区教体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林业局负责,各镇配合)

     (2)坚持动态监测、分类施策、家校配合相结合,落实控辍保学月报告制,夯实“七长”(区长、镇长、局长、村长、校长、师长、家长)责任制,持续推进关爱特殊困难儿童“春雨计划”,切实抓好残疾儿童“送教上门”,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无失学辍学。(区教体局牵头,各镇负责)

     (3)落实分类补助参保政策,继续对特困人员全额补助,低保

     对象定额补助,过渡期内已脱贫人口按政策逐步退出,不再享受补助参保政策。(区医保局牵头,各镇负责)

     (4)做好脱贫人口 30 种大病患者的救治,落实脱贫人口区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报销政策,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区卫健局牵头,各镇负责)

     (5)加强农村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的住房安全保障,采取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保障基本住房安全。(区住建局牵头,各镇负责)

     (6)巩固维护好已建成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区林业局牵头,区卫健局、各镇负责)

     2.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1)对脱贫村加强监测评估,重点监测镇、村脱贫退出巩固提升和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区扶贫办牵头,区统计局、各镇负责)

     (2)建立分类施策、动态管理机制,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因故导致刚性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监测范围,重点监测收入支出情况、 “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变化状况,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区扶贫办牵头,区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教体局、林业局等部门及各镇负责)

     (3)规范完善监测对象的识别纳入程序,通过农户主动申请、

     大数据平台分析、部门信息比对、干部定期开展“六必访”(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必访、家庭重大变故必访、家庭突发重病必访、老人户必访、重度残疾人必访、产业发展遭遇市场风险必访),排查发现返贫致贫风险户,及时研判分析并纳入信息系统、建立台账。(区扶贫办牵头,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医保局、教体局、住建局、残联等部门负责,各镇配合)

     (4)建立事前预防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的帮扶联系机制,对确定的监测对象进行分类精准帮扶,做到定期核查,跟踪问效,动态清零。(区扶贫办牵头,各镇负责)

     (5)对有劳动能力且具备发展产业、就业条件的监测对象,有针对性的进行产业、就业扶持,确保其稳定增收。(各镇牵头,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负责)

     (6)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保障措施,实现应保尽保。(各镇牵头,区人社局、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负责)

     (7)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确保不出现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各镇牵头,区卫健局、残联、民政局负责)

     (8)加强数据分析研判,通过建立月访制度,对重点人群由村级“四支队伍”定期专访监测,因人因户施策,开展重点帮扶,快速

     响应,筑牢防返贫第一道防线。(区扶贫办牵头,各镇负责)

     3.健全社会兜底保障体系 (1)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过渡期内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必要的就业成本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区民政局牵头,区人社局、各镇负责)

     (2)落实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重病患者“单人保”以及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渐退帮扶”等政策,并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及时调整优化。(区民政局牵头,区残联、各镇负责)

     (3)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不断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区民政局牵头,各镇负责)

     (4)对脱贫户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区民政局牵头,各镇负责)

     (5)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群众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区民政局牵头,各镇负责)

     (6)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区残联牵头,区民政局、各镇负责)

     4.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1)持续做好新增扶贫项目资产的评估、登记、确权及监管,将移交到村的扶贫资产纳入“三资”平台统一管理。(区扶贫办牵头,区财政局、各镇负责)

     (2)进一步明确公益性资产管理责任,持续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1+7”管护模式,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饮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电力等基础设施管护,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持续发挥作用。(区扶贫办牵头,区交通局、林业局、教体局、文旅局、卫健局等部门负责,各镇配合)

     (3)进一步加强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对农业产业生产基地、电商以及光伏电站等固定资产,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规范收益分配及处置,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村级公益事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各镇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等部门负责)

     (4)对确权到户的扶贫资产,要依法维护财产权利,由脱贫户自主经营和管理,村级进行监管。(各镇负责)

     (二)聚力重点举措拓展增效 5.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 (1)设立不少于 2000 万元的产业扶持或引导基金。(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2)编制“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建设以“渭滨四宝”

     (玫瑰产业园、蒲公英产业园、赤松茸产业园、中蜂养殖产业园)为重点的农业产业板块,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各镇配合)

     (3)积极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和品牌农业建设工程,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发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稳定增收、逐步致富。(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负责)

     (4)积极参与农产品品牌营销行动,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利用节会、展会、推介会,持续扩大渭滨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各镇负责)

     (5)探索建立村集体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研究制定集体经济发展奖惩机制,支持农村能人、返乡创业人员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快消除“薄弱村”,巩固提升“富裕村”,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负责)

     6.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1)建设动态实名制就业服务管理平台,充分利用“秦云就业”等网络信息平台,定期向脱贫人口推送政策、培训、用工信息。(区人社局负责,各镇配合)

     (2)搭建用工招聘和劳务输出平台,组织举办各类招聘活动,发挥镇村劳动保障所作用,强化就业服务,推动人岗对接,实现脱贫

     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区人社局负责,各镇配合)

     (3)推行工学一体培训模式,创新方式,开展田间地头培训,切实增强培训实效,总结推广中期培训新模式。(区人社局负责,各镇配合)

     (4)统筹推进建设区级公共实训基地,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使脱贫户“双返生”等有意愿的脱贫人口在公共实训基地获得培训机会和就业服务。(区人社局牵头,区教体局、各镇负责)

     (5)扩大村镇工厂(社区工厂、扶贫车间)和就业扶贫基地建设规模,促进吸纳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就业。(区人社局负责,各镇配合)

     (6)对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及整合资金支持的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项目,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就近优先吸纳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务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区财政局、扶贫办配合)

     (7)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健全完善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动态管理和考核奖惩机制,推进公益岗位队伍专业化、专职化管理。(区人社局牵头,各镇负责)

     (8)统筹用好林业信息员、护路员、护水员等各类乡村公益岗位,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区人社局牵头,区林业局、交通局等部门负责)

     7.做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1)落实落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聚焦新安村、明泉村集中移民搬迁点,发展配套特色产业。(区发改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及各镇负责)

     (2)依法保障搬迁群众原有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三块土地”权益等,支持和鼓励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流转开发搬迁群众迁出地山林田地等资源,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拓宽增收渠道。(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牵头,各镇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配合)

     (3)支持搬迁户依托乡村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健康养生等特色新产业。(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负责)

     (4)持续做好后续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好搬迁群众生活需求。(区发改局牵头,各镇负责)

     8.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1)继续加大对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深入推动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

     (区发改局牵头,区交通局、各镇负责)

     (2)优化农村供水格局,加强农村防洪安全、灌排工程、水环境治理、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负责,各镇配合)

     (3)统筹推进区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

     程,实现配送网点行政村全覆盖。(区发改局、交通局负责,各镇配合)

     (4)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到 2025 年,全区卫生厕所普及率、生活垃圾有效处置率达到 100%。(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负责)

     9.切实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1)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镇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区教体局负责,各镇配合)

     (2)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区教体局负责,各镇配合)

     (3)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轮岗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保障乡村教师待遇。(区教体局负责,各镇配合)

     (4)推进镇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行面向镇村学校的同步“远程直播课堂”。(区教体局负责,各镇配合)

     (5)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提升,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区教体局负责,各镇配合)

     10.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

     (1)完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推进镇级医院能力建设,不断改善村卫生室医疗条件,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补齐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区卫健局负责)

     (2)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才招聘和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区卫健局负责,区委编办、区人社局配合)

     (3)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继续落实好大病专项救治、慢病签约服务和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区医保局、卫健局负责,区民政局配合)

     (4)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基础上,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进行倾斜支付。

     (区医保局牵头,区卫健局、民政局负责)

     (5)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同时,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过渡期内不属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的脱贫人口,逐步转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区医保局负责,区卫健局、民政局配合)

     11.强力推进消费帮扶 (1)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创新机制,健全完善消费帮扶方式,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深入开展消费帮扶行动。(区扶贫办牵头,区委统战部、区总工会、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

     (2)加大扶贫产品申报认定力度,以优质、安全、绿色为导向,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规模化供给水平,采取共享共用共推等方式,着力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对接大市场,增强自主发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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