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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重点内容全面解读(含全文)

    时间:2020-08-05 00:39:27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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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重点内容全面解读(含全文)

     ——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

     修订《档案法》

     的重要意义

     二、

     修订《档案法》

     的主要思路

     三、

     《档案法》

     修订的主要内容

     1 1 、

     八方面修改内容更加充实

     2 2 、

     形成满

     25 年应向社会开放

     3 3 、

     鼓励传统档案载体数字化

     4 4 、

     加强监督并严格法律责任

      前言:

     2020 年 6 月 20 日 ,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档案法,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 47 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档案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 是档案工作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 走向依法治理、 走向开放、 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必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

     修订《档案法》

     的重要意义

     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 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事业。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档案和档案工作。

     新中国成立伊始,就对历史档案的收集、 新政权机关单位档案的积累和管理、 各级档案机构的建立等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

     改革开放后, 档案立法工作很快被提上国家议事日程, 1987 年 9 月 5 日,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 1988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

     1996 年和 2016 年,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的要求, 档案法先后经历了两次局部修改。

     档案法作为我国档案领域的基础性法律, 与其他法律法规互相补充、 协调一致, 促进了档案事业的全面发展。

     但是,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 现行档案法已不能适应时代要求和现实需要, 对档案法进行全面修订势在必行。修订档案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重视关心档案事业发展, 早在浙江工作时就指出, 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经验得以总结, 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 各项事业得以发展, 都离不开档案, 并明确提出了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 走向开放、 走向现代化的目标。

     2015 年 7 月 ,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要让历史说话, 用史实发言, 抗战研究要深入, 就要更多通过档案、 资料、 事实、当事人证词等各种人证、 物证来说话。

     党的十九大闭幕后, 总书记带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中共一大会址和嘉兴南湖红船时

     指出,我们是为了不忘初心、 坚持真理而来, 我们的初心、 真理就蕴含在这些档案之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 党中央、 国务院对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 提出要以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 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 确保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为目标, 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 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 要求抓紧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 着力解决由于法规不健全而造成的一些地方推行电子档案认定使用难、 跨地区办理难等问题。

     这次档案法的修订,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 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总结实践经验, 致力于解决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提供法律制度遵循。修订档案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档案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时代的到来, 档案工作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

     新的组织和治理形态不断催生新的档案记录形式和管理方式, 档案工作面临从传统载体管理向数字管理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

     这次档案法的修订充分发挥立法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紧紧围绕档案工作“三个走向” , 对现行档案法中的一些基本制度和重要章节作了较大的调整和补充。

     增加“档案信息化建设” 专章, 对电子档案的合法要件、 地位和作用、 安全管理要求和信息化系统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旨在推动实现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

     尤为需要提及的是, 修订后的档案法总结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的经验教训, 对建立健全突发事件

     应对活动相关档案收集、 整理、 保护和利用工作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立法工作紧跟时代改革创新的重要体现。档案法修订进一步明确各类主体义务和权利, 是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的重要举措档案全面记录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 它与每个人和每个组织密切相关。

     无论是普通公民还是决策者、 管理者, 无论是国家机构还是社会组织, 都是档案的形成者、 档案保护的参与者、 档案的利用者, 档案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为此, 档案法修订增加了国家采取措施, 加强档案宣传教育, 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的内容; 规定一切国家机关、 武装力量、 政党、 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档案违法行为,有权向主管部门举报;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的发展, 等等。

     这些制度措施, 有助于各类社会主体在其工作和生活中有意识地形成和保护档案, 积极地开发利用档案资源, 为真实、 全面地记录和呈现新时代党领导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的历史进程贡献力量。

     二、

     修订《档案法》

     的主要思路

     这次档案法的修订是对现行法的一次全面的完善和升级, 调整幅度较大。

     修订后的档案法新增了“档案信息化建设” 和“监督检查”两个专章, 从原来的六章二十七条扩展到八章五十三条。

     我们要在深入学习理解法律条文的基础上, 深刻领会立法原意, 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坚持档案工作的政治定位。

     “为党管档、 为国守史、 为民服务”是档案工作的神圣职责, 也

     是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所在。

     新修订的档案法旗帜鲜明把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写入法律, 从根本上回答了档案“为谁而管、 为谁所用” 的问题, 有利于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档案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有利于机构改革后充分发挥党管档案工作的体制优势, 做到上下贯通、 执行有力, 确保档案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同时, 进一步健全了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的体制机制, 强化了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档案工作的责任, 从而为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提供了法律保障。坚持档案工作的人民立场。

     新修订的档案法秉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让人民群众共享档案事业发展成果的价值取向, 在扩大档案开放方面迈出了重大步伐。

     对缩短档案开放期限、 扩大开放主体、 拓宽开放渠道和方式以及对不按规定开放的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

     规定国家鼓励档案馆开发利用馆藏档案, 通过开展专题展览、 公益讲座、媒体宣传等活动, 发挥社会教育功能, 传承红色基因, 增强文化自信。同时还就档案为国家机关制定法律、 法规、 政策和开展有关问题研究提供服务, 鼓励和支持在档案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是档案工作坚持与时俱进, 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选择。坚持档案工作的安全底线。

     档案安全关乎国家各个领域、 各个方面的安全, 无论是损毁、 灭失档案实体还是泄露档案所记载的特定信息, 都将造成难以估量且无法弥补的损失。

     新修订的档案法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从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 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加强风险和应急管理、 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等角度进行了规范, 为确保档

     案安全, 服务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了更为系统性的制度安排。

     三、

     《档案法》

     修订的主要内容

     1 1 、

     八方面修改内容更加充实

     新修订的档案法, 从现行法的 6 章 27 条修改为 8 章 53 条, 增设“档案信息化建设” “监督检查” 两章, 内容更加充实完善, 主要作了以下修改:完善档案管理体制, 明确国家和地方档案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或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 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 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健全档案管理相关制度, 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 明确机关、 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归档范围, 规定非国有企业、 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的档案管理责任, 同时规范档案收集工作, 强化档案服务企业管理, 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相关档案工作。推动档案开放与利用, 将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由三十年缩短为二十五年; 要求档案馆不断完善利用规则, 创新服务形式, 强化服务功能, 提高服务水平, 为国家机关制定法律、 法规、 政策和开展有关问题研究提供支持和便利。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 保障电子档案、 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完善档案安全工作机制, 改善档案保管条件, 保障档案信息安全。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 加强档案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推动档案科技进步, 促进档案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业。增加档案监督检查的规定, 明确监督检查事项, 完

     善监督检查措施。完善法律责任, 对损毁、 擅自销毁档案, 擅自复制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 提供利用档案, 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 拒绝调查等行为, 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明确罚款处罚的数额幅度。

     2 2 、

     形成满

     25 年应向社会开放

     新修订的档案法针对档案开放与利用主要作了以下规定:明确一切国家机关、 武装力量、 政党、 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明确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 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

     经济、 教育、 科技、 文化等类档案, 可以少于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 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 可以多于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

     国家鼓励和支持其他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

     档案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 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规定档案馆不按规定开放利用的, 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档案主管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的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明确档案馆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相关档案的研究整理和开发利用, 为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供文献参考和决策支持。鼓励档案馆开发利用馆藏档案, 通过开展专题展览、 公益讲座、媒体宣传等活动, 进行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继承革命文化, 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文化自信,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3 、

     鼓励传统档案载体数字化

     新修订的档案法增设“档案信息化建设” 一章, 主要作了以下针对性规定: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 保障电子档案、 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明确档案馆和机关、 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定电子档案应当来源可靠、 程序规范、 要素合规, 明确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并对电子档案移交、 检测和重要电子档案异地备份保管作了规定。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馆和机关、 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 已经实现数字化的, 应当对档案原件妥善保管。规定机关、 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积极推进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有条件的档案馆应当建设数字档案馆, 国家推动档案数字资源跨区域、 跨部门共享利用。

     4 4 、

     加强监督并严格法律责任

     为保障档案实体安全和档案信息安全, 新修订的档案法主要作了以下规定:完善档案安全工作机制, 明确档案馆和机关、 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 加强档案安全风险管理, 提高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档案实体安全, 要求档案馆、 档案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适宜档案保存的库房和必要的设施、 设备, 确保档案的安全。

     明确非国有企业、 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保管档案的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有其他不安全情形的, 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帮助, 或者协商采取指定档案馆代为保管等措施。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明确档案馆和机

     关、 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档案信息安全。加强监督检查, 明确档案馆和机关、 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发现本单位存在档案安全隐患的, 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消除档案安全隐患。严格法律责任, 对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 灭失, 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 拒绝调查等违法行为规定法律责任。四、 新修订《档案法》 的贯彻落实要求徒法不足以自 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 觉、 法治自 觉和事业自 觉, 全力抓好贯彻实施工作, 确保新修订的档案法在全社会得到有效实施。做好档案法宣传和解读工作。

     各级档案主管部门、 各级各类档案机构, 要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档案法普及宣传工作,通过组织学习宣讲、 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 帮助党政领导干部和机关、 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强化档案意识, 掌握档案法律知识。

     广大档案工作者要做到多学一点, 深学一层, 把掌握和运用档案法作为履行职责、 推动工作的必备素质和能力。

     与此同时,要充分发动报刊、 杂志和新媒体平台的力量, 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解读, 使人民群众了解档案和档案工作, 在全社会形成知悉档案法、 遵守档案法、 运用档案法的良好氛围。加快配套法规制度立改废工作。

     新修订的档案法确定了今后档案工作的基本方向和主要原则, 具体的制度措施还需要通过实施条例和一系列配套的法规规章加以细化。

     要按照党管档案工作, 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依法立法的原则, 坚持不懈地推

     进档案法规制度建设, 构建起系统完备、 科学规范、 可操作性强的档案法规体系。

     地方和有关部门应当着力推进现行档案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梳理和立改废工作, 确保与新法的精神和相关规定相互衔接协调。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

     新修订的档案法增加的监督检查专章, 对监督检查的内容事项、 手段方法和违法行为线索处置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各级档案部门要依法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 着力建立起运行高效、 权责明确、 程序规范、 执行有力的执法机制,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切实把档案法律制度转化为档案治理效能。结语:

     站在“两个一百年” 的历史交汇点上, 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责任重大, 使命光荣。

     我们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 增强“四个意识” , 坚定“四个自 信” , 做到“两个维护” , 紧紧抓住贯彻实施新修订档案法的契机, 勇于担当, 不懈奋斗, 努力开创新时代档案工作新局面,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新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调研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农村党的执政基础坚实与否。农村党组织基数大,党员人数多,搞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加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巩固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行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为了加强和改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近期,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街道就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走访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比较详实的资料,为区街领导科学决策、科学谋划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依据。

     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

     1 1 、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普遍不高

     首先是文化素质普遍不高。目前农村党员干部多为高中以下学历,大专以上学历的屈指可数,并且多为近年来大专院校未就业的大中专学生。二是创业素质较差。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大部分生在农村,工作在农村,受环境的限制,就业渠道窄,视野不开阔,缺乏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思想素质较差。在工作和生活中只重视

     自己的利益,对群众的利益淡然处之,漠然不顾,没有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淡薄。只重视党给了他什么,从不想为党做什么。

     2 2 、农村民主选举“贿选”问题成为顽症

     在农村推行村委会选举,党支部进行两推一选,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在选举过程中出现的“贿选”问题几乎成了不治之症,由于此类问题的复杂性,没有办法进行查实和处理,几乎成为换届中的“正常现象” ,竞选人不拿钱没人选,投票人拿不到钱不选你,这种过程下产生的干部几乎都成了问题干部,在从事工作过程中等价交换成为最低工作要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成为最高工作标准。“贿选”现象的日益严重,使当选人思想中有了下届能不能干,不靠能力,不靠威信,凭的是钱。这也成为干部在工作中产生腐败行为的重大隐患。

     3 3 、农村民主管理中“四权”难以实现

     “四权”即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农村工作中,对“民主权利”的维护,对“干部权力”的监督主体就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拥有“四权”是基本要求,也是农村干部应该坚持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为了实现“四权” ,在实际工作中,有代表决策制度、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应该说制度完善,群众做为“四权”的主权人实现“四权”渠道畅通。但在实际工作中以上机构形同虚设,村务公开成为半公开、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民主理财成为大权独揽,这一切成为干群的主要矛盾。“没有监督的权力是可怕的” ,“四权”的无法实现,使得对村干部的监督成为空白,使得基层腐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

     4 4 、农村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力度不大

     农村干部党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严重损害干部和群众的鱼水之情。俗话说:“干部贪污一根针,刺痛一片百姓心” ,在对广大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的同时,对于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的处理和惩处是必需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在处理违法违纪干部中表现出的却是“三不现象” :一是不愿处理。作为纪检部门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因为问题不严重,影响不够大,采取了重的处理轻,轻的不处理,加之整天工作中低头不见抬头见,碍于面子,不愿处理。二是不想处理。作为纪检部门对违法违纪干部处理时,认为自己不处理有别人处理,宁可别人得罪人,也不自己得罪人,采取的是能拖就拖,能免就免。三是不能处理。干部党员在面对处理懊悔不已的同时,无法接受处理,托熟人,找关系,使得处理违法违纪党员干部难度加大,不能处理。

     5 5 、农村干部行 使权力过程中监督不力

     一是群众监督比较软。在农村干部行使权力过程中监督工作具体表现:首先是专门监督机构缺失,主要是村务公开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其次是代表大会工作不力,主要是干部回避群众的监督决策,而代表会启动在于两委会干部,这就使得代表会这个民主决策机构没法实现民主决策;再次是正常的监督决策过程无法实现,其他的监督渠道几乎不畅,这一切最终使“上访成为群众监督的一种畸型” ,让群众认为“大闹能大处理,小闹小处理,不闹不处理” ,最终影响了农村稳定和农村社会各项事业的良好发展。二是自身

     监督比较难。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自身监督主要依靠干部对自身的一种约束,凭借的是很高的思想觉悟,坚定的理想信念,强烈的宗旨意识,而这一切相对于农村干部队伍的基础和现状,实现比较难。三是上级监督比较远。上级部门由于和农村广大干部工作环境,工作职责的不同,在工作中联系相对较少,对于农村干部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无法直接了解到,主要依靠群众的反映,问题的表现才能有所觉察,无法在第一时间掌握真实的情况。

     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问题特点

     1 1 、违法违纪现象主要是农村一把手

     在农村工作中权力的主要掌握者都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放弃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情况下,他们的权力更集中、更绝对。涉及的农村财务、土地、资金等各方面敏感区域频繁,使得他们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机会明显增加。根据群众的意见反映和实际情况,农村违法违纪现象一把手最为突出。

     2 2 、农村财务违法违纪问题突出

     财务问题是敏感问题,是滋生违法违纪行为多发区域,也是群众反映较多、较强烈的问题之一,出现了诸多奢侈浪费,公款消费,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直接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 3 、农村干部作风问题影响较大

     近年来,农村干部作风表现的问题影响较大,有的甚至形成了共愤,造成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诸如群众意识、民主意识不强,决策

     不民主,搞霸权主义,方法简单粗暴,只顾自己高兴不顾群众反映,脱离群众,对事关群众利益问题漠然视之,关心不够,工作中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对已负责多,对公负责少等现象发生频繁,在群众中影响较大。

     4 4 、农村资产管理违纪问题严重

     农村资产是群众最为关心的方面,有的干部以权谋私,抢占宅基地承包地屡见不鲜,在农村资产方面,土地租赁等重大问题上,严重越权脱离民主,终饱私襄,群众中民愤极大。不顾村组实际,想方设法,搞不必要的工程建设,质量差,价格高,套取集体资金,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问题成为违法违纪的多发区。

     5 5 、基层纪委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视不够

     在对待党风廉政工作中,有的同志认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没有大事情,没有硬任务,没有负责任,抓不抓没有多大影响,从而导致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思想上重视不够。使得矛盾和问题在最初没有得到解决,最终造成大问题。再就是平时工作中只注重案件查处工作,对于廉政文化建设,廉政党风教育忽视,形成“只反腐不倡廉”的工作贯势。上级纪检部门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重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直接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良性开展。

     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举措

     1 1 、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营造廉政良好的环境氛围

     首先是高度重视农村广大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当作一项日常工作来抓,把对主要领导干部的培训制度化、经常

     化,在丰富教育形式的同时,突出教育内容,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农村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执行政策的能力,科学发展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转变干部不正确思想认识和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信念,从根本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其次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和巩固农村廉政文化阵地,做到有场所,有目标、有工作、有实效。注重宣传和弘扬廉政文化、用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宣传廉政主题,使廉政文化进村进家庭,深入人心,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2 2 、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监督制度,保证农村工作健康开展

     首先是健立健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为重点内容的管理监督制度,完善重大事项村民会议、代表会议一事一议的民主决策制度,落实村务、党务公开工作,实现定时、定点、全面公开,真正使广大群众在参与集体事务管理中,充分实现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发挥主体作用。

     其次是落实干部任期承诺、干部廉政承诺、干部勤廉双述、民主评议为主要方法的群众监督制度,加大对农村财务,资产的审计工作,坚持廉政谈话、诫免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

     3 3 、发挥街道纪检监察部门职能,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首先要教育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养,坚持不懈的工作和创新能力,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建设一支思想硬、能力强、作风好的纪检干部队伍。二是找准“乡镇街道是基础”的工作着

     力点,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以村民监督委员会为核心的制度建设,摸索建立一套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力度,用干部身边的人和事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让广大干部感受更深,教育更深刻,影响更深远。

     4 4 、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干部作风根本转变

     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大力倡导求真务实,勤政为民,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增强农村党员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依法办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为民谋利的意识。街道党工委要创新形式开展评优争优活动,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献的良好风尚,努力树立农村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同时要用恰当、适时、有针对性的反面典型对农村基层广大干部党员进行警示教育,教育和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促进广大干部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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