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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院医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责

    时间:2020-09-30 15:07:58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管理制度 职责 特种设备

     医院医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责

     目

     录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四、医用氧气管理制度

      五、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六、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七、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八、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在设备科科长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二、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五、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七、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八、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 欢迎下载 2 九、负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

     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院长对特种设备管理和

     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医 院年度培训计划。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六、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1、新设备使用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医院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 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 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 欢迎下载 3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 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

     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九、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十、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医院设备科或总务科负责保存。每年由设备科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十一、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医院相关考核制度予以处理。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要点

      (一)、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的内容:

     (1)、容器的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压力及温度波动幅度的控制值;

     (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开、停机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容器运行中日常检查的部位和内容要求;

     (4)、容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以及防范措施;

     (5)、容器的防腐措施和停用时的维护保养方法。

      (二)、压力容器的检验

     1、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状况等级为 1-2 级的,一般每 6 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 3 级的,一般每 3 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 4 级的,定期检验周期根据检验机构决定。

     2、对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安全阀、压力表等),应定期进行通、排放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定,检验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难以消除的缺陷应采取降级、降压,限期使用直至更新等方法进行处理,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 欢迎下载 4 (三)、安全装置的调整和检修

     1、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对安全装置和主要的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调整工作。需焊、挖补修理时,应由持特殊焊接工作操作证人员参加。

      2、安全阀更新购置应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有检验部门和质检员的印章,并有注明检验日期,无出厂合格证严禁购置使用。

     3、安全阀使用中应定期校验,每年至少一次,调整后的安全阀应加铅封,并填写记录。检验调整工作应由专职检验人员进行。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任意启封调整检验。

     4、未经检验合格和无铅封的压力表不得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压力表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卸压后指针不回零位、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5、压力表的装设、校验与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应定期检验,每年至少一次,经检验合格的压力表有铅封和检验合格证。

      二、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种类:

     1、压力容器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压力容器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压力容器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2、压力容器开工申报单;

      3、压力容器安装施工记录;

      4、竣工验收报告;

     5、特种设备监督部门压力容器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6、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7、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事故及故障记录;

     9、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10、使用登记资料。

      (二)、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参照本单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 欢迎下载 5 三、压力容器维修保养规定

     1、压力容器使用的维护保养坚持“预防为主”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与坚持日常保养,保证其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

     2、压力容器的使用必须在规定参数下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经常检查压力容器外观,容器外观无鼓包、不变形、不泄漏、无裂纹迹象,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按管、紧固件、密封件部位等无损坏、泄漏现象。

     3、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等)应齐全,安装正确,定期检查、检验,保证动作灵敏可靠。适时对蒸汽、空气安全阀进行手提排气卸压试验,防止安全阀声修、粘连、堵塞等。

     4、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做到“三定”和“三不放过”,即确定原因,制定整改内容和时间,指定落实整改人员。整改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完成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

     5、压力容器的操作、检修应经专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6、压力容器应定期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7、压力容器的运行参数一旦超过许用值,但采取措施仍得不到有效控制时,应紧急停止运行。

     四、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要点

     压力容器的安全与容器使用关系极大。在容器运行过程中,从使用条件、环境条件和维修条件等方面采取措施,以保证容器的安全运行。

      1、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要熟悉容器的结构、类别、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掌握处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认真填写压力容器使用记录。

      3、压力容器要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操作中压力的频繁和大幅度波动,避免运行中容器温度的突然变化。

     4、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5、禁带压拆卸压紧螺栓。

     6、及时发现操作中或设备上出现的不正常状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或消除。

     — 欢迎下载 6 7、处理紧急状况。

      医用氧气管理制度

     一、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用药品,由药械科负责管理。

     (二)医用氧气瓶属设备,为我院的固定资产。药械科对我院医用氧气瓶的安全负责。

     (三)医用氧气的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规定,充装压力为 12.5kpa/㎡。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药械科妥善处理解决。

     (四)住院部,根据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氧瓶基数,护士长、科主任,作好一周用氧计划,用空氧瓶向药剂科换取医用氧气瓶。

     (五)各相关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用氧的安全负责。药械科将对相关科室的钢氧气瓶定期或不定期清盘,发现遗失,由其科室负责赔偿。

     二、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本品有强烈的助燃性气体。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触。

     (二)本品的贮藏或存放,必须远离火源,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砂桶等。

     (三)本品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一、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 欢迎下载 7 二、每年年初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会同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三、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特种设备有关法规、安全监察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1、锅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2、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 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有资 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安技办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生产部门、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五、特种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六、特种设备检验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 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七、特种设备检验后,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

     特种设备存在问题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八、特种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特种设备安 全管理部门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九、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十、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十一、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十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 欢迎下载 8 十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十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 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十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一、为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1、定期检查即医院每月检查、科室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医院每月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医院领导、设备(电气)和使用科室的领导。

     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3、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5、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四、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

     — 欢迎下载 9 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五、隐患整改:

      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科室签收,一份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查。

     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医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被检科室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医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四、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

      五、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科室周检、医院设备科管理人员月检的两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六、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七、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 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 欢迎下载 10 八、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九、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十、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十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为第二人民医院,本院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确定使用科室为本科室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科室。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院区域内使用特种设备的科室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一)锅炉爆炸事故; (二)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第四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科室,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 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 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 行。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科室为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保卫科、总务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科或设备科。所有成员必须保证 24 小时通信畅通。

     — 欢迎下载 11 第七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一)组织指挥特种设备使用科室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

     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科室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

     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条

     锅炉、压力容器、中心供氧室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科室,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一条 特种设备使用科室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本科室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人员;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种设备列为危险监控设备,依法实行重点监控。锅炉房、供应室、手术室、中心供氧室等科室使用的及其它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特种设备均列入危险监控设备范围。

     第十三条 各使用科室应根据本科室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四条 各使用科室应定期组织本科室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十五条 使用科室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科室应当及时报告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 欢迎下载 12 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科室应当立即做到:

     (一)按本科室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同时向总务科、保卫科、设备科等有关部门报告。

     (四)各成员科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科室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应按照本科室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科室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八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使用科室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九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首先应由特种设备使用科室救援。

     第二十条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有关科室配合的应积极支持、 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一条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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