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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对于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及公务员日常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7-23 20:18:10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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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篇 关于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及 公务员 日常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关于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省委组织部:

     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自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要求, 我厅党组对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情况进行了 全面自查, 认真查找公务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律法规情况 2019 年 6 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实施以来,我厅严格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 省委出台的公务员配套制度, 特别是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考录、 调任、 转任、 考核、 奖励、 培训、 回避、 工资福利等法规文件, 把公务员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作为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全面提升厅机关公务员队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法制化水平。

     (一)

     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 结合实际、 精心组织、 周密安排, 加强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和《辽宁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的学习贯彻宣传, 引导广大公务员了 解和把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 为公务员 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打下了

     良好的基础。

     一是严格按照《辽宁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设置职级职数, 核定一级巡视员 1 名、 二级巡视员 4 名, 一级、 二级调研员和三级、 四级调研员各 26 名。

     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后,按规定范围、 规定条件、 规定职级、 规定待遇对全部 46 名公务员实施了 职级套转, 做到不漏一人。

     二是在后续职级晋升工作中,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 在职数范围内拟制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方案, 经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审核同意后, 报厅党组会议研究, 确定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方案, 组织实施,做到方案准确、 程序规范。

     2019 年 6 月 以来, 厅机关共组织 4 批次公务员职级晋升, 共晋升职级公务员 99 人次, 包括 3 名二级巡视员、 14 名一级调研员、 11 名二级调研员、 19 名三级调研员、 12 名四级调研员和 40 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经自查, 我厅无擅自扩大设置范围、 突破职数比例限制、 放宽任职条件等情况, 也不无未按照规定的职务职数要求、 资格条件及程序等确定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情况。

     (二)

     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 考录、 调任、 转任、 回避和公务员 登记等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辽宁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范围规定>等 4 个文件的通知》 《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和《辽宁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 。

     一是在编制限额内, 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的范围、 对象、 条件和程序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确保“全员准确登记” 。

     二是公务员调任、 转任, 必须具备拟任职

     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在规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调任、 转任。

     根据工作需要, 2019 年 6 月以来, 先后有 5 名同志调任我厅工作; 21 名同志转任我厅工作。

     按规定对“三龄两历一身份” 进行审核认定, 履行考察、征求党风廉政意见、 公示、 个人征信查询、 法人离任审计、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人选等程序, 确保了 调任、 转任人员条件合规、 程序规范。

     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工作程序。

     2019 年, 通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考录, 录用人员 3 名。

     四是加强公务员轮岗制度的落实。

     对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轮岗, 确保公务员交流轮岗制度落到实处。

     2019 年 6 月 以来, 先后对办公室、 审批、 综合(法规)

     等 6 名关键岗位正职进行交流轮岗, 无应交流轮岗而未交流轮岗的情况。

     五是严格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

     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调任、 转任、 录用工作中, 从严执行公务员回避制度,凡遇处理公务过程中涉及公务员本身利益及其亲属利害关系的, 该公务员必须回避。

     (三)

     认真开展公务员 考核、 培训工作 按照规定的内容、 标准和程序进行公务员考核。

     一是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对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人员范围界定恰当。

     公务员的奖惩依据文件规定和程序办理, 对年度考核确定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嘉奖, 连续三年确定优秀公务员的人员记三等功一次。

     考核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后及时抄送财务部门, 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年度考核奖金。

     二是认真开展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定了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试行)

     》 ,严格开展平时考核, 根据统一组织与分级负责相结合、 工作纪实与全面考评相结合、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对厅机关处室及其公务员, 职数事业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开展考核, 确定季度考核等次。

     年度先进处室(单位)

     、 先进党支部评选、 省委季度工作实绩考核、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结果为依据。

     三是认真组织公务员教育培训和在线学习工作。

     鼓励大家积极参加公务员在线学习、 环保大讲堂和能力素质提升教育, 确保公务员参学率达到 100%。

     四是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 军转干部、 新招录人员参加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学习, 着力提升新进人员在能力素质、 岗位适应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五是认真做好省委党校春秋季学员选调工作,在组织好报名的同时, 加强参学人员的管理教育, 落实学习时间, 保证培训效果。

     (四)

     严格落实基本工资、 带薪年休假等政策 认真学习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财政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职级序列工资政策>的通知》 精神, 严格按备案后的公务员职级套改表落实工资福利和津贴补贴, 无借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鼓励公务员 带薪休年假。

     为将这一政策落到实处, 每年年初, 人事处都下发通知,要求上报个人年休假计划, 在保证工作的前提下尽量按计划休假, 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假的, 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取消或延期休假。

     按时足额发放公务员交通补贴。

     月 初, 人事处根据人员职务职级和标准制作发放表, 报领导审批后送财务部

     门进行发放, 确保发放范围、 发放标准、 发放程序合法合规。

     二、 存在的不足和查找出的问题 一是对公务员 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政策文件学习 的还不够深入、 研究的不透, 需要加大学习和宣传的力度。

     特别是省厅、 各市局从事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学的不精、 把握的不准, 对干部人事政策学习还要进一步强化。

     二是公务员整体素质与实际工作需求有很大差距。

     还需加大公务员的培训力度, 培训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综合业务素质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是制定贯彻落实公务员 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文件的工作办法不及时。

     特别是省以下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以后, 部分实施办法、 方案的制定有些滞后。

     三、 整改措施及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 做好公务员和公务员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 线上培训、 在职培训, 全面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集中力量, 统筹谋划, 完善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文件的实施办法、 方案, 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建议定期举办省级公务员管理业务培训, 加强对省直部门公务员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

     四是建议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政策、 制度出台,

     深入推进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五是建议尽快研究制定市级部门双重管理干部调任、 转任、 公务员登记规定, 畅通省、 市两级干部交流渠道。

     篇二:公务员日常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参考范文(试行)

      为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以及《XX 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京组通〔2021〕5 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对 XX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

     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紧密围绕全区重点中心任务,按照精致细致极致的标准,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完善公务员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年度考核、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为高水平建设好首都西大门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考核范围

      本方案所称公务员平时考核,是指区属公务员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所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包括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非区管职级公务员和新录用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考核内容

      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

      (一)德。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 XX 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落实“看 XX 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政治责任,做到“三个一”“四个决不允许”等情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二)能。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职尽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重点了解政治鉴别能力、学习调研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三)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重点了解忠于职守,遵守工作纪律,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等情况。

      (四)绩。全面考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七有”目标和“五性”需求,依法依规履行职位职责、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能等情况。

      (五)廉。全面考核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 XX市实施意见等情况,重点了解秉公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考核类别和指标设置

      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推行分级分类考核。我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按照职务类型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其他公务员两个层级进行考核。同时,按照岗位特点划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窗口服务三个类别,各单位也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职位特点增设其他类别。

      结合公务员的共性要求,将“德、能、勤、廉”设置为共性指标,各单位可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列出评价要点、制定正负面清单、实行加减赋分等方式,制定统一的考核指标,提升考核的实用性和简便性。针对不同岗位的差异化特点,将“绩”设置为个性指标,各单位要将“绩”作为量化指标设置的重点,加强对公务员完成工

     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

      各单位要区分不同类别、层级和职位公务员特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合理分配指标权重,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于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考核,可相对突出“德、能、廉”方面的考核权重;对于其他公务员的考核,可相对突出“能、绩”方面的考核权重。对于综合管理岗位的公务员,可相对突出具体业务办理、工作任务成效等实绩内容的考核;对于行政执法岗位的公务员,可相对突出执法办案数量、质量以及依法办案、公正文明执法等内容的考核;对于服务窗口岗位的公务员,可相对突出服务态度、质量、效率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的考核,适当引入服务对象满意度评议。

      五、考核等次和评价标准

      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 4 个等次。开展平时考核应探索部门绩效与个人绩效的联动机制。好等次人数原则上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 40%以内,其中,可有一定比例用于机关内部部门间统筹,但统筹比例最高不超过 10%,重点向基层一线、艰苦岗位,以及参与重大专项任务、中心工作且表现突出的部门和公务员倾斜,避免“平均主义”“大锅饭”。

      (一)确定为好等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圆满完成当期工作任务,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较好等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三)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一般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责任心一般,工作消极,或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较差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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