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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03-09 00:13:43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移交 方案

    移交方案 本文关键词:移交,方案

    移交方案 本文简介:鸿山新村、文园新村物业移交(接管)方案一、移交具备条件根据鸿山新村、文园新村两个项目的施工进度和业主入住的时间安排,可按照总公司要求分别对两个项目的部分楼宇、设备和系统进行验收移交,但最终移交是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总公司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通过物业公司的再验收为准。办理移交(接管)手续时,应满足以下主要

    移交方案 本文内容:

    鸿山新村、文园新村物业移交(接管)方案

    一、移交具备条件

    根据鸿山新村、文园新村两个项目的施工进度和业主入住的时间安排,可按照总公司要求分别对两个项目的部分楼宇、设备和系统进行验收移交,

    但最终移交是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总公司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通过物业公司的再验收为准。办理移交(接管)手续时,应满足以下主要条件:

    1、被移交验收物业的竣工图及相关文字资料齐全;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消防、市政、环保等设施设备已完工并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

    2、水、电、气已纳入城市供给管网正式供应,二次供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并取得水质检测报告,相关设施设备运行无安全隐患;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敷设到户。

    3、项目已封闭,岗亭、员工宿舍、物业服务处等物业管理用房已装修完工,可交付使用。

    4、分户验收已完成(存在问题在业主入住前整改完毕)。

    5、其他条件:

    (1)相关设施设备可根据安装、调试情况以及总公司的要求分项移交,但原则应不影响楼宇的入住和安全使用。验收移交时,设施设备应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可随时投入使用,被验收的设施设备、系统的操作说明、保养手册及其他资料完整;提供与承包商(或供应商)签署承包(供应)合同中有关技术条款以及所有测试、检测、分析报告,并对被验收的场地、设备和机房进行清洁。

    (2)业主办理交房手续前,地面、地下停车场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施工完成,车位划线清晰、合理,标识、标志完善;信报箱、户外垃圾桶、果皮箱、警示标志等配套设施已完善。

    (3)为不影响业主办理交房手续,在业主办理交房手续前,完成“两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的制作;

    (4)由于交房时涉及物业服务费的收费问题,为避免影响交房,及时完成物价报批,故须在业主办理交房手续之前提前25天完成项目竣工报备,取得《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5)存在问题整改在业主入住前完成。

    二、移交(接管)程序

    当项目满足移交条件准备移交时,总公司应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物业公司。接到总公司项目移交(接管)通知后,物业公司应及时组织移交(接管)验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工程验收进度,拟将项目移交接管验收工作分两部分部分进行:楼宇及设施设备等实物现场查验(包括楼宇分户验收、设施设备验收、配套设施验收)和图纸及技术文字资料验收(详见附件)。

    1、成立接管验收工作小组

    接管验收工作小组由开发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的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做好项目移交(接管)前的准备工作,收集相关资料,为项目顺利移交(接管)做准备。

    2、移交(接管)准备阶段工作

    接管验收是基础性工作,可及时发现接管物业自身存在的不足,及时报给开发商整改,尽可能将存在问题在交房前修复,减少交房后因维修问题可能给业主造成不便或投诉。

    (1)楼宇分户接管验收

    主要针对楼宇室内装修、楼道、屋面及相关设施进行验收,包括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闭水试验、地面、墙面、门、窗、天花板、屋面、供水、供电(户内配电箱、插座、照明)、供气、弱电线路(有线、电信插座)、烟道、下水(排污、雨水、地漏管道)等进行查验。

    (2)设施设备的接管验收

    ①由安装单位组织培训,参加人员为物业公司的工程人员,培训内容主要针对设备运行操作、维护、保养等方面知识培训;

    ②对各系统的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并试运行,包括二次供水系统、供电、供气、消防系统(自动报警主机、联动设备、广播、喷淋、消防栓等)、人防系统、监控系统、巡更系统、对讲系统、门禁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中水处理系统、道闸系统、停车收费系统等进行查验。

    ③被验收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与设计图纸符合;主要设备、设施的安装位置、安装质量,设备与连接整个系统的技术性能,应与设计要求符合。

    (3)配套设施的接管验收

    主要针对绿化、道路、景观小品、信报箱、户外垃圾桶、果皮箱、各类标识标志设置、停车位划线、户外雨污水管道、化粪池、检查井、集水井、沉砂井等查验。

    (4)存在问题的汇总、报修。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专业人员应及时根据分工写出单项的验收报告,验收小组负责人根据全部单项验收报告,写出物业的综合性验收的评定意见,呈交公司项目负责人。对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写出书面报告,上呈总公司及监理公司,并协助总公司跟踪整改,整改完毕组织再验收。验收小组要填写物业竣工资料验收记录,填写物业的交接记录。服务处办理正式物业验收移交手续,会同总公司、施工单位签字生效,将全部档案资料移交物业服务处存档。

    3、图纸、技术文字资料收集整理

    (1)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包括竣工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层楼、面积、装修标准、开竣工日期等;

    (2)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产地、主要性能、单价及随机工具、备品备件等;

    (3)工程项目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

    (4)材料、建筑构件、外协件、各种设备、检测仪器的出厂合格证、说明书和验收记录,预制作的荷载试验记录、自动控制仪表的调试记录;

    (5)隐蔽工作验收记录;

    (6)土建施工记录,包括地质勘查报告、地基处理记录、结构安装校正记录、预应力构件施工记录等;

    (7)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如管道系统的试压、试漏检查记录,卫生、空调、电气、电信、通风、供水、消防灭火、防盗报警、监控、广播等工程的检查和试验记录;

    (8)建筑物的沉降、变形、防震、防爆、绝缘、隔音、隔热等指标的测试记录,重要钢骨结构焊缝探伤检查记录;

    (9)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记录;

    (10)图纸会审记录,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和技术核定单;

    (11)关于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注意事项说明;

    (12)有关该工程项目的其它重要技术决定和文件(含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13)所有工程项目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或技术鉴定的证明或证书,如水、电、气、电梯、柴油发电机、污水处理设备等。

    以上资料将作为物业公司接管移交并管理物业项目的基本资料,并需永久保存,以保障设施设备能得到切实的维护及保养。

    4、项目产权资料、业主资料移交

    主要指项目批准文件,用地批准文件,建筑执照,建筑分层、分单元面积测绘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的证书、批文,拆迁安置资料(业主名称及安置面积、单元号)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5、项目移交(接管)手续办理

    当接管验收和图纸、资料收集整理完成后,进入实质性移交(接管)阶段。被验收物业完好,

    设备及系统运行情况正常,所有指标均达到设计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场地、设备和机房均清洁干净,

    经有关各方书面确认验收通过,总公司应督促施工单位(承包商或供应商)移交所有的钥匙、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物业正式移交给物业公司实施物业管理

    (1)移交原则:以总公司和物业公司共同签署有关移交验收报告,方可有效。

    (2)移交(接管)手续

    ①进入移交(接管)层面现场,由总公司、物业公司及有关人员共同进行。

    ②按照准备阶段中所制各类验收表格分别进行移交(接管)。

    ③移交(接管)完毕,填写表格,重要现场应进行拍照存档,一式三份,一份交总公司,一份交施工单位(承建商),一份交物业公司存档备案。

    ④移交(接管)验收合格,钥匙移交物业服务处。

    (3)拒绝移交(接管)

    对以下情况,物业公司有权拒绝验收接管物业

    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

    ②未能通过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

    ③机房不能完全独立封闭

    ④其他可能危及设备正常运行和入住业主人身安全的物业

    6、移交(接管)缮后工作

    (1)接照接管原则与表格,将不合格部分进行汇总,并报总公司在业主入住前完成所有整改。

    (2)对整改情况作进一步跟进,并作出记录;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整改情况作出定论。

    (3)对已接管楼层安排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巡视,确保大厦各功能及设施设备运作正常。

    (4)对部分成品(如:地面、墙面、天花、电梯等)进行保护。

    7、应用表单及资料

    (1)《物业项目整体交接验收表》

    (2)《钥匙交接清单》

    (3)《电梯移交清单》

    (4)《房屋交接验收记录表》

    (5)《资料交接记录表》

    (6)《监控系统验收交接记录表》

    (7)《楼宇设施验收交接表》

    (8)《设备交接运行记录》

    (9)《设施设备验收交接记录表》

    (10)《设备、工具及备品备件移交清单》

    (11)《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厦门地丰置业有限公司

    物业发展与管理部

    物业项目整体验收交接表

    NO:

    物业名称

    开工日期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物业管理

    竣工日期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各类房屋及公用(共)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等的移交接管验收内容详见各自的接管验收表及清单。

    移交单位意见:

    移交单位签名盖章:

    (建设单位)

    接管单位意见:

    接管单位签名盖章:

    (物业单位)

    RJ-QR-077

    V1.0

    钥匙交接清单

    项目名称:

    交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区域

    楼层

    钥匙数量

    钥匙编号

    存在问题

    备注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物业单位:

    RJ-QR-067

    V1.0

    电梯移交清单

    电梯型号:

    品牌:

    梯号:

    层站:

    序号

    名称

    份数

    页数

    备注

    内页资料

    电梯电气原理图

    电梯使用管理手册

    电梯出厂检测报告

    电梯安装验收报告

    电梯准用证

    电梯检测报告书

    其他相关资料

    电梯现场移交确认项目

    工具钥匙

    解困工具

    电梯机房钥匙

    电梯操纵箱钥匙

    电梯基站钥匙

    电梯应急机械钥匙

    电梯备品备件

    其他

    机房

    安全标识

    消防配置

    主机运行现状

    钢丝绳

    机房卫生

    其他

    井道

    轿厢

    外呼

    指示灯

    电梯运行状况

    轿顶设备齐全

    轿顶卫生情况

    井道灯、安全灯

    电梯各指示灯

    轿内设备设施情况

    外呼系统情况

    其他

    底坑

    缓冲器

    安全开关

    检修盒

    底坑卫生

    防水情况

    其他

    建设单位:

    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

    日期:*年*月*日

    物业单位:

    日期:*年*月*日

    RJ-QR-068

    V1.0

    房屋验收交接记录表

    填表日期:200*年*月*日

    项目/内容

    地面

    墙面

    顶棚

    门锁

    有线电视插座

    电话插座

    照明灯

    开关

    插座

    闭水试验

    给水管阀

    排污管

    烟道

    煤气管阀

    客厅

    餐厅

    卧1

    卧2

    卧3

    厨房

    共用卫生间

    主卧卫生间

    阳台

    室内配电箱

    对讲系统

    水表底数

    电表底数

    煤气底数

    房号牌

    (或铜字)

    钥匙或们禁卡

    建设单位: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物业公司: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门禁卡

    入户门

    信报箱

    备注

    注:以上项目合格打“√”,不合格用文字简要说明;数量齐全“√”,不齐全写明缺少数量;底数以实际数量填写。

    RJ-QR-066

    V1.0

    监控系统验收交接记录表

    项目:

    所属系统:

    工程名称

    安装地点

    主机型号

    施工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情况

    备注

    1

    主机、硬盘录像容量

    2

    摄像机数量、镜头、外壳防护

    3

    云台、解码器

    4

    图像清晰度、切换、储存、回放

    5

    布线、接线柱、整机安装工艺

    6

    电源、接地、防雷

    7

    支架、底座固定质量与安全

    8

    备品备件

    9

    图纸、资料、使用说明书

    10

    培训与操作熟练程度

    11

    其它

    12

    13

    14

    15

    16

    17

    建设单位:

    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

    日期:*年*月*日

    物业单位:

    日期:*年*月*日

    RJ-QR-069

    V1.0

    楼宇设施验收交接表

    项目:

    所属系统:

    幢号

    楼层

    地面

    墙面

    顶棚

    门窗

    照明灯具

    烟感探头

    温感探头

    喷淋头

    水流指示器

    消火栓

    防火卷帘门

    配电箱

    风阀

    地漏

    钥匙

    其它

    建设单位:

    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

    日期:*年*月*日

    物业单位:

    日期:*年*月*日

    注:正常划√,有问题注明

    RJ-QR-070

    V1.0

    设备、工具及备品备件移交清单

    项目:

    所属系统:

    序号

    设备、工具及物品名称

    附法定验收机构验收报告复印件

    其他记载:

    建设单位:

    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

    日期:*年*月*日

    物业单位:

    日期:*年*月*日

    RJ-QR-072

    V1.0

    设备交接运行记录

    部门:

    所属系统: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安装位置

    出厂序号

    出厂日期

    参与人员

    生产厂家

    运行情况:

    存在问题:

    处置方法:

    资料移交情况:

    建设单位:

    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

    日期:*年*月*日

    物业单位:

    日期:*年*月*日

    RJ-QR-073

    V1.0

    图纸、资料交接记录表

    项目:

    类别:

    序号

    图纸、资料名称

    图号

    份数

    页数

    备注

    建设单位:

    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

    日期:*年*月*日

    物业单位:

    日期:*年*月*日

    RJ-QR-074

    V1.0

    物业交接记录(图片资料)

    部门:

    所属系统:

    建设单位:

    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

    日期:*年*月*日

    物业单位:

    日期:*年*月*日

    RJ-QR-075

    V1.0

    设施设备验收交接记录表

    项目:

    所属系统:

    序号

    编号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出厂年月

    安装日期

    备注

    建设单位:

    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

    日期:*年*月*日

    物业单位:

    日期:*年*月*日

    RJ-QR-076

    V1.0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为确保房屋住用的安全和正常的使用功能,明确在房屋接管验收中交接双方应遵守的事项,特制定本标准。

    2.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一般民用建筑的接管验收。工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建筑及某些有特殊设备和使用要求的建筑的接管验收可参照使用。

    二、引用标准

    GBJ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J10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206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7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4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B1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三、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

    3.1

    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是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以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再检验。

    3.2

    接管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业经竣工验收合格(分期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须与施工区域隔离);

    (2)

    供电、采暖、给水排水、卫生、道路、煤气等设备和设施能正常使用;

    (3)

    房屋幢、户编号业经有关部门确认。

    3.3

    接管验收应检索提交的资料:

    (1)

    产权资料:

    a

    项目批准文件;

    b

    用地批准文件;

    c

    建筑执照;

    d

    建筑分层、分单元面积表;

    e

    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证书、批文;

    f

    拆迁安置资料。

    (2)技术资料:

    a

    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

    b

    地质勘察报告;

    c

    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d

    工程预决算;

    e

    图纸会审记录;

    f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g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h

    沉降观察记录;

    i

    竣工验收证明书;

    j

    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k

    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l

    水、电、采暖、卫生器具、电梯等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

    m

    机电设备、设施系统的调试报告和使用说明书;

    n

    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o

    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3.4接管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书面提请接管单位接管验收。

    (2)接管单位按“3.2”和“3.3”条进行审核,对具备条件的,应在15日内签发验收通知并约定验收时间。

    (3)接管单位会同建设单位按“3.5”条进行检验。

    (4)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按“3.6”的规定处理。

    (5)经检验符合要求的房屋,接管单位应签署验收合格凭证,签发接管文件。

    3.5

    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

    3.5.1主体结构

    a

    地基基础的沉降不得超过GBJ7的允许变形值,不得引起上部结构的开裂或相邻房屋的损坏。

    b

    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不得超过GBJ10的规定值。

    c

    砖石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允许有明显裂缝。

    d

    木结构应结点牢固,支撑系统可靠,无蚁害,其构件的选材,必须符合GBJ206中2.1.1条的有关规定。

    e

    凡应抗震设防的房屋,必须符合GBJ11的有关规定。

    3.5.2

    外墙不得渗水。

    3.5.3屋面

    a

    各类屋面必须符合GBJ207中4.0.6条的规定,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

    b

    平屋面应有隔热保温措施,三层以上房屋在公用部位应设置屋面检修孔。

    c

    阳台和三层以上房屋的屋面应有组织排水,出水口、檐沟、落水管应安装牢固、接口平密、不渗漏。

    3.5.4楼地面

    a

    面层与基层必须粘结牢固,不空鼓。整体面层平整,不允许有裂缝、脱皮和起砂等缺陷;块料面层应表面平正、接缝均匀顺直,无缺棱掉角。

    b

    卫生间、阳台、盥洗室地面与相邻地面的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积水、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

    c

    木楼地面应平整牢固,接缝密合。

    3.5.5装修

    a

    钢木门窗应安装平正牢固,无翘曲变形,开关灵活,零配件装配齐全,位置准确,钢门窗缝隙严密,木门窗缝隙适度。

    b

    进户门不得使用胶合板制作,门锁应安装牢固,底层外窗、楼层公共走道窗、进户门上的亮子均应装设铁栅栏。

    c

    木装修工程应表面光洁,线条顺直,对缝严密,不露钉帽,与基层必须钉牢。

    d

    门窗玻璃应安装平整,油灰饱满,粘贴牢固。

    e

    抹灰应表面平整,油灰饱满,粘贴牢固。

    f

    饰面砖应表面洁净,粘贴牢固,阴阳角与线脚顺直,无缺棱掉角。

    g

    油漆、刷浆应色泽一致,表面不应有脱皮、漏刷现象。

    3.5.6电气

    a

    电气线路安装应平整、牢固、顺直,过墙应有导管。导线连接必须紧密,铝导线连接不得采用绞接或绑接。采用管子配线时,连接点必须紧密、可靠,使管路在结构上和电气上均连成整体并有可靠的接地。每回路导线间和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1MW/KV。

    b应按套安装电表或预留表位,并有电器接地装置。

    c

    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牢固,部件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

    d

    各种避雷装置的所有连接点必须牢固可靠,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GBJ232的要求。

    e

    电梯应能准确启动运行、选层、平层、停层,曳引机的噪声和震动声不得超过GBJ232的规定值。制动器、限速器及其他安全设备应动作灵敏可靠。安装的隐蔽工程、试运转记录、性能检测记录及完整的图纸资料均应符合要求。

    f

    对电视信号有屏蔽影响的住宅,电视信号场强微弱或被高层建筑遮挡及反射波复杂地区的住宅,应设置电视共用天线。

    g

    除上述要求外,同时应符合地区性“低压电气装置规程”的有关要求。

    3.5.7水、卫生、消防

    a

    管道应安装牢固、控制部件启闭灵活、无滴漏。水压试验及保温、防腐措施必须符合GBJ242的要求。应按套安装水表或预留表位。

    b

    高位水箱进水管与水箱检查口的设置应便于检修。

    c

    卫生间、厨房间的排污管应分设,出户管长不宜超过8M,并不应使用陶瓷管、塑料管。地漏、排污管接口、检查口不得渗漏,管道排水必须流畅。

    d

    卫生器具质量良好,接口不得渗漏,安装应平正,牢固、部件齐全、制动灵活。

    e

    水泵安装应平稳,运行时无较大震动。

    f

    消防设施必须符合GBJ16、GBJ45的要求,并且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签证。

    3.5.8采暖

    a

    采暖工程验收时间,必须在采暖期以前两个月进行。

    b

    锅炉、箱罐等压力容器应安装平正、配件齐全,不得有变形、裂纹、磨损、腐蚀等缺陷。安装完毕后,必须有专业部门的检验合格签证。

    c

    炉排必须进行12H以上试运转,炉排之间、炉排与炉铁之间不得互相磨擦,且无杂音,不跑偏,不凸起,不受卡,返转应自如。

    d

    各种仪器、仪表应齐精确,安全装置必须灵敏、可靠、控制门应开关灵活。

    e

    炉门、灰门、煤斗闸板、烟、风档板应安装平正、启闭灵活,闭合严密,风室隔墙不得透风漏气。

    f

    各种仪器、仪表应齐全精确,安全装置必须灵敏、可靠,控制阀门应开关灵活。

    g

    管道的管径、坡度及检查井必须符合GBJ242的要求,管沟大小及管道排列应便于维修,管架、支架、吊架应牢固。

    h

    设备、管道不应有跑、冒、滴、漏现象。保温、防腐措施必须符合GBJ242的规定。

    i

    锅炉辅机应运转正常,无杂音。消烟除尘、消音减震设备应齐全,水质、烟尘排放浓度应符合环保要求。

    j

    经过48H连续试运行,锅炉和附属设备的热工、机械性能及采暖区室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5.9冷冻机组/热泵机组

    a

    冷冻机/热泵应安装平正,配件齐全,由原厂或授权单位检验合格。

    b

    与冷冻机/热泵运行相关的冷却塔,风机、水泵等安装适当平正,无变形、裂纹、磨损、腐蚀等。

    c

    各管道、管件安装符合要求,保温、避雷支架等设置安装合理。

    d

    各类现场仪器、仪表齐全准确,自动控制调节系统灵活可靠。

    e

    机器运行平稳,无异常撞击声及杂音,无剧烈振动,显示屏显示正常,各类指标均在运行范围内。

    f

    各辅助设备运行正常,无杂音。冷却塔效果良好无严重飘水,水泵运行平稳,扬程,流量符合要求。

    g经过一段时间连续运行,冷冻机/热泵和附属设备的热工性能,机械性能及空调区室温符合设计要求。

    h

    新风机、定/变风量机组、风机盘管、温控器调节阀等工作正常,无异声。

    i

    冷凝水管道畅通无渗水,集水盘排水情况良好,无倒泛水,连续运行无滴水,保温良好。

    3.5.10附属工程及其他

    a

    室外排水系统的标高、窨井(检查井)设置、管道坡度、管径均必须符合GBJ14的要求。管道应顺直且排水通畅,井盖应搁置稳妥并设置井圈。

    b

    化粪池应按排污量合理设置,池内无垃圾杂物,进出水口高差不得小于5CM。立管与粪池间的连接管道应有足够坡度,并不应超过两个弯。

    c

    明沟、散水、落水沟头不得有断裂、积水现象。

    d

    房屋入口处必须做室外道路,并与主干道相通。路面不应有积水、空鼓和断裂现象。

    e

    房屋应按单元设置信报箱,其规格、位置须符合有关规定。

    f

    挂物钩、晒衣架应安装牢固。烟道、通风道、垃圾道应畅通,无阻塞物。

    g

    单体工程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临时设施及过渡用房拆除清理完毕。室外地面平整,室内外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h

    群体建筑应检验相应的市政、公建配套工程和服务设施,达到应有的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

    3.6质量问题的处理

    3.6.1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必须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加固补强返修,直至合格。

    影响相邻房屋的安全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

    3.6.2对于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可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也可采取费用补偿的办法,由接管单位处理。

    3.7

    原有房屋的接管验收

    3.7.1接管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清楚;

    b

    土地使用范围明确。

    3.7.2接管验收应检索提交的资料

    3.7.2.1产权资料:

    a

    房屋所有权证;

    b

    土地使用权证;

    c

    有关司法、公证文书和协议;

    d

    房屋分户使用清册;

    e

    房屋设备及定、附着物清册。

    3.7.2.2技术资料:

    a

    房地产平面图;

    b

    房屋分间平面图;

    c

    房屋及设备技术资料。

    3.7.3接管验收程序

    a移交人书面提请接管单位接管验收。

    b接管单位按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审核。对具备条件的,应在15日内签发验收通知并约定验收时间。

    c

    接管单位会同移交人按第四条第四款规定进行检验。

    d

    对检验中发现的危损问题,按第四条第五款规定进行检验。

    e

    交接双方共同清点房屋、装修、设备和定、附着物,核实房屋使用状况。

    f

    经检验符合要求的房屋,接管单位应签署验收合格凭证,签发接管文件。

    g

    移交人配合接管单位按接管单位的规定逐项移交。

    3.7.4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

    a

    以CJ13和国家有关规定作检验依据。

    b

    从外观检查建筑物整体的变异状态。

    c

    检查房屋结构、装修和设备的完好与损坏程度。

    d

    查验房屋使用情况(包括建筑年代、用途变迁、拆改添建、装修和设备情况)。评估房屋现有价值、建立资料档案。

    3.7.5危险和损坏问题的处理

    a

    属有危险的房屋,应由移交人负责排险解危后,始得接管。

    b

    属有损坏的房屋,由移交人和接管单位协商解决,既可约定期限由移交人负责维修,也可采用其他补偿形式。

    c

    属法院判决没收并通知接管的房屋,按法院判决办理。

    3.8交接双方的责任

    3.8.1为尽快发挥投资效益,建设单位应按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要求提前做好房屋交验准备,房屋竣工后,及时提出接管验收申请。接管单位应在15日内审核完毕、及时签发验收通知并约定时间验收。经检验符合要求,接管单位应在7日内签署验收合格凭证,并应及时签发接管文件。未经接管的新建房屋一律不得使用。

    3.8.2接管验收时,交接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标准执行。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协议处理办法,并商定时间复验,建设单位应按约返修合格,组织复验。

    3.8.3房屋接管交付使用后,如发生隐蔽性的重大质量事故,应由接管单位会同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分析研究,查明原因。如属设计、施工、材料的原因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如属使用不当、管理不善的原因,则应由接管单位负责处理。

    3.8.4对接管的房屋质量有争议而又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均可请房屋所在地的质检部门进行复验裁决。

    篇2:苍南县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苍南县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苍南县,合作医疗,移交,管理职能,居民

    苍南县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办〔2011〕190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苍南县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九月五日苍南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职

    苍南县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苍南县人民政府

    苍政办〔2011〕190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南县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

    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苍南县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苍南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职能

    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职能移交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1]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积极稳妥、密切配合,平稳交接、有序进行”的工作要求,维持现有统筹层次、制度体系、政策措施、经办方式暂时不变,实现行政经办管理职能、基金、机构人员、项目资金、财务资产、债权债务、信息系统等平稳划转和整体移交,确保移交期间工作不断、队伍不乱、政策不变、待遇不减。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层次不变的原则。移交过程中,原有统筹层次不变,实行平行移交。

    (二)整体移交的原则。移交过程中,经办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整体划转,保证经办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完整和稳定。

    (三)平稳过渡的原则。移交过程中,对外业务不停顿,不间断。

    (四)确保基金安全的原则。基金移交是移交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三、主要内容

    (一)职能和业务移交。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核销、体检管理职能由县卫生局划转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健康信息档案管理职能仍由县卫生局负责。

    (二)经办机构和人员移交。将由卫生部门管理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整体划转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保证队伍的整体性和工作的连续性。

    (三)基金移交。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移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暂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账运行。

    (四)资产移交。对所移交的办公设备等各类资产,卫生部门要进行整理归档、列出清单、登记造册,提交审计部门审计后,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整移交。

    (五)文件档案、财务账目、数据资料等移交。对历年所形成的各类文档资料、统计报表、数据信息等,卫生部门要进行整理归档、列出清单、登记造册,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移交。

    四、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移交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职能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董庆华

    长:章月影、林森森

    员:吴克修(县府办)

    罗上开(县府办)

    叶茂孝(县监察局)

    李上清(县发改局)

    黄贤藏(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杨昌栈(县卫生局)

    陈绍华(县人事局、县编办)

    徐象广(县财政局)

    杨立祥(县审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

    ,由罗上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部门职责

    县府办负责牵头组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职能移交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移交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县卫生局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职能移交前的基金、资产、账目,档案等移交内容的清理等工作,确保各项移交内容准确、完整、安全地移交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各项移交内容的接收等工作,确保接收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报销、基金征收等工作正常开展。

    县人事局、县编办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职责划转和经办机构编制移交、人事关系转移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移交工作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转换工作,同时做好移交后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的核拨等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项目资金和各类资产、日常财务账目、债权债务的监督审计等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移交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六、进度安排

    (一)2011年9月底前,县审计局完成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职能移交之日前形成的基金收支情况、财务账目、资产、项目资金等进行审计。

    (二)2011年9月7日开始,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采取点对点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的全面移交。

    (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2011年9月10日起,履行管理职责,组织领导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机构正常开展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管理体制的调整是一项重要工作,涉及的具体事项较多,有关部门一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协调、紧密配合、稳妥进行。

    (二)严明纪律。移交期间,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冻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编制及人事调动,防止移交期间突击提拔和调动干部,要严肃财经纪律,除正常的工作开支外,严防突击花钱、乱花钱或趁移交之机私分、变相发放和转移财物,严禁抽逃资产、资金,瞒报和转移财产或虚报债权债务。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工作。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的,由县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直接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保持稳定。在移交期间,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移交工作与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主题词:文秘工作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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