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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监理规划(1)

    时间:2020-09-22 23:53:40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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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监理规划

      一、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计划工期:*************************

     二、安全监理范围

      施工阶段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

     三、安全监理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

     (1)、监理工程师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 (2)、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当专项保护措施不满足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批。

      2、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可内容:

     (1)、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 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 (4)、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4、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外脚架、高大梁等)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2)、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 (4)、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

      行完善。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2)、检查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3)、审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5)、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6)、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6、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参加。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

     8、安全监理交底 (1)、安全监理交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2)、参加安全监理交底的人员应包括:

      a、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 b、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的监理人员。

     (3)、安全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a、明确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b、阐明合同约定的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c、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

      d、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e、提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4)、项目监理部应编制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会签后及时发出。

     9、核查开工条件 项目监理部核查开工条件时,安全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并在《开工/复工报审表》审查意见一栏签署意见。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志。

     (1)、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5)、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上报。

     6、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1)、项目监理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2)、监理工程师应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 (3)、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二次;监理员每日应重点进行巡视检查;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过程。

      (4)、监理人员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督促整改,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7、核查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用电、模板、围堰等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1)、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手续,并在相应的验收表上签字。

     (3)、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现场模板支撑体系的验收并签署意见,临时用电、基坑支护等安全设施的验收资料及实物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四、安全监理目标

      不出现安全事故 五、安全监理的依据 1、建设部 1999 年 5 月 1 日颁布并施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2002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3、国务院 2004 年 1 月 9 日颁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 号);

     4、2004 年 1 月 13 日公布并实施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7 号);

     5、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等;

      6、监理合同及与工程有关合同、设计文件及本公司有关制度文件等。

     六、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一)、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在项目监理部中组织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保证体系,树立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管理思想,把安全监理控制引入正常的监理工作中去。为此工程项目监理部按要求成立了安全监理小组。总监兼任组长,总监代表为副组长,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为组员,层层落实,并接受公司安全监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监督指导。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二)、安全监理人员配备 姓名 专业分工 职位 执业/岗位证书号 本人签名 ***** 通信 总监 ********

     ***** 通信 专业监理工程师 ********

     公司安全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 通信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通信

     ********

     ***** 通信

     ********

      (三)、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项目监理部应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和监理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7)、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a、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b、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c、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d、签发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e、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 (1)、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5)、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7)、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 (8)、主持召开安全监理会议; (9)、起草并经总监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 (10)、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4、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4)、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按本规程 6.1 节规定的方法处理,必要时向安全监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

     5、 监理员的职责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报告。

     七、

     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1、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项目监理部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1)、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A、《营业执照》;

     B、《施工许可证》;

     C、《安全资质证书》;

     D、《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E、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F、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G、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H、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I、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J、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A、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②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单位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B、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

     土方工程 A 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 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 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 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 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 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 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②

     模板施工;

      A 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 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 模板设计图包过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 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③

     交叉作业:

      A 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 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C 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④

     临时用电:

      A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 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 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⑤人工挖孔桩工程

     1、人工挖(扩)孔桩施工应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要有全面、 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2、人工挖孔桩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

      3、施工前监理公司应督促安全员向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书面交底。

     4、要求在开工前将场地平整好,并做好现场排水措施。

      5、查阅有关档案资料,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地上、地下的障碍物。如:

     地下电缆、上下水管道、旧墙基、旧人防工程等及其分布情况,并针对情况要求施工方提交预防事故的方案。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熟悉桩基础工程设计图纸、说明及施工要求,以及完整的地质勘察报告书,以掌握施工区域各层土质的物理力学性质,桩持力层的岩土特征及埋深、地下水位及分布情况。

      7、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方备齐挖孔施工机具、气体检测仪、模板、通风机、水泵、照明及动力电器以及土建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机具等。并明确各种机具的安全使用规程。

      8、要求施工方绘制桩基施工及安全设施平面布置图。

      9、多孔同时开挖施工时,应采取间隔开挖的方法。相邻的桩不能同时挖孔,必须待相邻桩孔浇灌完混凝土之后才能开挖,以保证土壁稳定。

     10、 桩孔下挖过程中,必须按照挖一节土(每挖深 50~80cm),做 一节护壁或安放一次工具式钢筋防护笼。桩孔垂直度和直径尺寸应每挖一节检查一次,发现偏差及时纠正,以免误差积累过大,造成倾斜或塌方

      12、挖孔桩孔口,应设水平活动安全盖板。当吊桶提升到离地面高 1.8m 左右(超过人高)时推活动盖板关闭孔口,手推车推至盖板上,卸土后再开盖板下吊桶吊土,以防土块和工具掉入孔内伤人。最上一节混凝土护壁在井口处高出地面 25cm(厚度与护壁相同),以防地面水流入井孔内或脚踢杂物入孔内。孔井口边 1m 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土应在孔井口边 1.5m 以外。

     13、桩底扩孔应间隔削土,留一部分土作支撑,待浇筑混凝土前再挖,

      此时宜加钢支架支护,浇筑混凝土前再拆除。

      14、挖孔桩施工一般不得在孔内放炮破石,若遇特殊情况,非在孔放炮不可时,需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请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5、挖孔、成桩必须严格按图施工,若发现问题需要变更,应及时与设计负责人联系,孔桩护壁后在无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条件下, 严禁破石修孔。挖孔、扩孔完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浇筑混凝土,特别是孔壁为砂土、松散填土、软土等不良土壤时不得隔夜浇筑混凝土,以免塌孔。护壁混凝土拆模,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16、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前应随时注意检查卷扬机、支腿、钢丝绳、挂钩(保险钩)、提桶超高限位装置等,应对井壁、混凝土护壁的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17、提升吊桶的机构其传动部分及地面扒杆必须牢靠,制作、安装应 符合施工设计要求。人员不得乘盛土吊桶上下,必须另配钢丝绳 及滑轮并有断绳保护装置,或使用安全爬梯;井下需要工具,应该用提升设备递送,禁止向井内抛掷。井孔上、下应有可靠的通话联络,如对讲机等。

      18、挖孔桩作业人员下班休息时,必须盖好孔口,或用高于 80cm 的 护身栏将井口封闭围挡。

      19、夜间一般禁止挖孔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挖孔作业时,须经 监理工程师同意,并有安全员在场。

      20、井下操作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 4h,应及时轮换。

      2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接绳由孔上人负

      责随作业而加长,井下有人操作时,井上配合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2、孔底如需抽水时,必须在全部井下作业人员上地面后进行。

      23、孔内一律采用 12V 安全电压和防水带罩灯照明,井上现场可用

     24V 低压照明。现场用电均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4、挖井至 4m 以下时,下井之前,应用气体检测仪对井内空气进行抽样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害气体含量超过允许值,应用鼓风机向孔底通风(必要时送氧气),然后方能下井作业。在医院或其他有毒物质存放区施工,应先检查有毒物质对人体的伤害程度,再确定是否采用人工挖孔的施工方法。

      25、一根桩的混凝土,必须当天连续浇筑完。当孔壁有砂土层时,应 将混凝土浇注超过砂土层再振捣。孔内振捣混凝土应该用绳系牢振捣器,放到孔内振捣,禁止人下到孔内振捣。

     26、正在浇筑混凝土的桩孔周围 10m 半径内,其他桩内不能有人作业

     27、现场设专人做好挖孔桩施工记录,并负责对安全施工实施跟踪监督,做好监督记录;同时监理员应及时填写旁站记录。

     ⑥ 、 高处作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制作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帽》(GB2811)的有关规定;

      2、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

      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4、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5、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6、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 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7、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8、工作边缘无维护设施或维护设施高度低于 800mm 的,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9、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拦板的阳台及楼梯段,框架结构各层楼板尚未砌筑维护墙的周边,坡形屋顶周边以及施工升降机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等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10、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应应符合规范要求;

     11、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并视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施;

     12、钢筋绑扎、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作业或攀登骨架上下;

     13、浇注离地 2m 以上混凝土时,应设置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 撑杆上操作;

     14、悬空进行门窗安装作业时,严禁站在拦板上作业,且必须挂牢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拴牢在上方可靠物上;

     15、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6、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机的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的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防护高度的物体坠落半径的规定。当建筑外侧面临街道时,除建筑立面采取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外,尚应在临街段搭设防护棚并设置安全通道;

     17、设置悬挑物料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必须将其荷载独立传递给建筑结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物料平台与脚手架、模板支撑进行连接。

      三、大型设备、构件的吊装

      1、防止起重机事故措施

     1)应尽量避免超载吊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难以避免时,应采取措

     施,如:在起重机吊杆上拉缆风或在其尾部增加平衡重等。起重机增加平衡重后,卸载或空载时,吊杆必须落到与水平线夹角 60 度以内。在操作时应缓慢进行。

     2)禁止斜吊。

     3)起重机应避免带载行走,如需作短距离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

      过允许起重量的 70%,构件离地面不得大 50 ㎝,并将构件转至

      正前方,拉好溜绳,控制构件摆动。

      4)双机抬吊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各

      单机载荷不得超过其允许载荷的 80%,并在操作时要统一指挥,互相密切配合。在整个抬吊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

     5)绑扎构件的吊索需经过计算,绑扎方法应正确牢靠。所有起重工

      具应定期检查。

     6)不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或设备。

     7)禁止在六级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8)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起重机驾驶员密

      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9)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

      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

      10)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吊钩吊环表面有裂纹、严重磨

      损或危险断面有永久变形时应予更换。

     2、防止高处坠落措施

     1)操作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2)登高用梯子必须牢固。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3)操作人员在脚手板上通行时,应思想集中,防止踏上挑头板。

     4)从事屋架和梁类构件安装时,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操作台。需在

      梁上行走时,应设置护栏横杆或绳索。

      3、防止高处落物伤人措施

     1)地面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高处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

      内,不可随意向下丢掷。

     3)在高处用气割或电焊切割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火花落下伤人

     4)地面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

      也不得在起重机的起重臂或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

      5)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只有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才能松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6)设置吊装禁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的人员入内。

      4、防止触电措施

     1)吊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现场电气线路及设备位置平面

      图。现场电气线路和设备应由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严禁

      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

     2)施工现场架设的低压线路不得用裸导线。所架设的高压线应距建

      筑物 10 米以外,距地面 7 米以上。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

      灯具高度不应低于 2.5 米。

     3)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

     4)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起重臂的其他类型起重机时,应有避雷防触

      电设施。

     5)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

      四)、大型机械设备安装与拆除

     1、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

      案,施工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是否进行安全交底,现场安全负责

      人是否在现场,是否办理安全技术交底签证手续;

     2、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高空作业人员身体是

      否适应其从事的作业,是否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

     3、施工前,核查施工单位在大型机械设备周围是否设置安全禁区,

      是否设置围栏,标志是否明显;

     4、基础应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详图,施工完毕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

      方可进行安装;

     5、核查新钢丝绳、架体等是否有出厂合格证,旧的钢丝绳是否经过

      严格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6、检查卷扬机位置安装是否符合规程规定要求;

      7、督促施工单位在安装前,必须对架体的杆件逐节进行检查,完好

      无损才能安装;

     8、检查机械设备与建筑物连接是否牢固,是否按专项的搭设方案执

      行;

     9、督促检查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架设的避雷针和防雷按地是否符

      合要求;

      10、严格检查机械设备搭设完毕后的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并督促进行 试运转,及时组织进行质量鉴定和验收;

      11、严禁在台风、雷雨天进行安装与拆卸工作; C、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3、在施工阶段,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书面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项目监理部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项目监理部应当及时通过公司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A、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B、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C、审核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D、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E、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F、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G、 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

      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4、工程竣工后,项目监理部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1)、安全监理资料的内容 A、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含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B、监理规划(含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C、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人员的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审核资料; D、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审核资料; E、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资料; F、安全监理专题会议纪要; G、 关于施工安全的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及回复单、工程暂停令及复工审批资料; H、关于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问题的报告、处理意见等有关文件; I、安全监理工作用表。

     (2)、安全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 A、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台账; B、 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审批台账; C、 项目监理部安全交底记录表; D、安全巡视、旁站检查记录表;

      E、项目监理部周检记录表; F、安全检查表; G、临时用电机械设备等项目验收记录; H、“三级安全教育”资料审查; I、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回复单、监理安全日记、安全监理暂停施工令及复工令; K、监理月报中的有关安全问题,监理会议记要中的有关安全问题。

     (3)、安全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 安全监理档案的验收、移交和管理参照《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

     5、 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 (2)、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6、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报审程序 (1)、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清单,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

      表》(附表 3)报项目监理部申请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款; (2)、 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预付款支付申请,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附表 4); (3)、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按期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清单,报项目监理部申请支付相关费用; (4)、安全监理人员应依据合同约定和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清单进行审查,对措施不落实的应发出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已经落实的项目进行核准,并由负责造价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5)、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报审和支付程序框图如下:(略)

     7、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1)、 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迅速控制并保护现场,及时启动安全救援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发展和扩大,及时报告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和现场项目监理部; (2)、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会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向施工单位了解事故情况,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3)、 当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补救措施,经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同意后实施。安全监理人员应进行复查,并在《监理通知回复单》中签署复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4)、当现场发生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应指定本单位主管负责人进驻现场,组织安全监理人员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监理部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核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批。

     (5)、 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监理单位应立即收集整理与事故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

     安全监理制度

     在原监理工作制度上需要完善的制度:

     1、审查核验制度、2、检查验收制度、3、督促整改制度、4、工地例会制度、5、资料归档制度 新增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6、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7、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8、安全隐患处理制度、9、安全隐患报告制度、10、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监理制度 九、特殊情况处理程序

     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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